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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药店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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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为规范药品养护环节的管理,保证陈列、储存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范围:适用于本企业陈列、储存药品的质量管理。

4、职责人:药品养护人员

5、内容:

5.1、坚持预防为主、消除隐患的原则,开展药品养护工作,防止药品变质失效,确保陈列药品的安全有效。

5.2、质量负责人负责对养护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处理药品养护工作中的质量问题。

5.3、养护人员每日上、下午定时各一次对温湿度进行记录。

5.4、作好药品效期管理工作,三月内近效期药品按月填写效期催报表。

5.5、对不合格药品进行有效控制,不合格药品必须存入不合格药品专区,作出明显标志。

5.6、负责对保管、养护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建立仪器设备管理档案,确保正常运行、使用。

5.7、养护检查中发现质量有问题的药品,应及时向质量负责人报告。

5.8、及时分析养护信息,并上报质量负责人。

规章制度药店员工篇2

药店员工守则

1、目的:为加强药品购进环节的管理,保证经营合法、药品合格,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范围:适用于本企业购进药品的质量管理。

4、职责人:药品购进人员

5、内容:

5.1、根据“按需购进、择优选购、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药品购进程序,确保购进药品的合法性。

5.2、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负责人对其进行现场调查认证,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5.3、采购药品应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

5.4、配合质量负责人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5.5、分析销售,合理调整库存,优化药品结构。

5.6、每年定期会同质量负责人对购进药品的质量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评审。

5.7、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1、目的:为规范药品养护环节的管理,保证陈列、储存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范围:适用于本企业陈列、储存药品的质量管理。

4、职责人:药品养护人员

5、内容:

5.1、坚持预防为主、消除隐患的原则,开展药品养护工作,防止药品变质失效,确保陈列药品的安全有效。

5.2、质量负责人负责对养护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处理药品养护工作中的质量问题。

5.3、养护人员每日上、下午定时各一次对温湿度进行记录。

5.4、作好药品效期管理工作,三月内近效期药品按月填写效期催报表。

5.5、对不合格药品进行有效控制,不合格药品必须存入不合格药品专区,作出明显标志。

5.6、负责对保管、养护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建立仪器设备管理档案,确保正常运行、使用。

5.7、养护检查中发现质量有问题的药品,应及时向质量负责人报告。

5.8、及时分析养护信息,并上报质量负责人。

药品处方调配制度

1.目的:认真贯彻执行药品分类管理的规定,严格控制处方药的销售管理,规范药品处方调配操作,确保销售药品的安全、有效、正确、合理,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范围:处方药的调配。

4.责任人:处方审核人员

5.内容

5.1处方调剂人员必须经专业或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5.2审方人员应由具有执业药师或从业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

5.3审方人员收到处方后,认真审查处方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剂量及处方医师签章,如有药品名称书写不清,超剂量等情况,就向顾客说明情况,经处方医师更正重新签章后方可配方,否则拒绝调剂。

5.4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5.5特殊管理药品的调节器具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规定,凡不合乎规定者不得调配。

5.6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依次进行,调配完毕,经核对无误后,调配及核对人均应签章,再投药给顾客。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1、目的:加强对本企业所经营药品的安全监管,严格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管理,确保人体用药安全有效。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管理。

4、责任人:药品质量管理负责人

5、内容:

5.1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5.2药品质量负责人负责本单位使用药品的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

5.3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应详细记录、调查、分析、评价、处理,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每季度集中向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其中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于发现之日起15日内报告,死亡病例须及时报告。

5.4应经常对本单位使用的药品所发生的不良反应进行分析、评价,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

5.5对在本单位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未按规定报告的违规行为,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移交同级卫生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门店的药品销售过程,保证售出药品质量,保证顾客用药安全有效。

2.依据:《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3.范围:药品的销售

4.责任人:驻店药师、营业员

5.内容

5.1凡从事药品零售工作的营业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同时对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工作人员要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5.2认真执行价格政策,做到药品标价签齐全,填写准确、规范。

5.3营业员要正确介绍药品,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消费者。

5.4营业员根据顾客所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药品交与顾客。

5.5销售药品时,处方必须经驻店药师审核签章后,方可调配和出售。无医师开具的处方,不得销售处方药。

5.6做好各项台帐记录,字迹端正、准确、记录及时。

5.7药品销售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销售方式。

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1.目的:明确药品陈列要求,规范药品分类摆放。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范围:药品的陈列管理。

4.责任人:质量管理员、营业员。

5.内容

5.1在零售店堂内陈列药品的质量和包装符合规定。质量不合格药品,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不得陈列。

5.2零售药品应严格按药品的分类原则,按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要求进行陈列,摆放应做到:

5.2.1药品与非药品必须分开,非药品设专柜陈列;

5.2.2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摆放,分柜陈列;

5.2.3易串味的药品与一般药品分开摆放;

5.2.4药品名称相近容易混淆的药品分开摆放;

5.2.5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柜摆放,并有警示语,非处方药的货柜上应有醒目的专有标识;

5.2.6对要求低温贮藏的药品应陈列摆放具有可视条件的冷藏柜中。

5.3危险品不应陈列,如因需要必须陈列时,只能陈列代用品或空包装。

54药品陈列整齐,美观,类别标签放置准确,字迹清晰。

5.5药品陈列前,应按批号顺序摆放,掌握先进先出的原则。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1、目的:为把好进入企业药品质量关,保证购进药品数量准确、质量完好,防止不合格药品和假劣药品进入本企业,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范围:适用于企业所购进和销后退回药品的验收工作。

4、职责人:药品验收员

5、内容:

5.1药品验收必须按照验收程序,由验收员依照药品的法定标准、购进合同所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药品和销后退回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5.2药品质量验收包括药品外观性状的检查和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的检查。

5.3药品验收应按规定比例抽取样品(贵重药品应逐件取样)。所抽取的样品必须具有代表性。验收完毕后应尽量恢复原状。

5.4验收首营品种应有生产企业该批药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

5.5药品验收必须有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必须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填写规范、准确无误。并按规定期限保存。

5.6验收员对购进手续不清或资料不全的药品,不得验收。

5.7验收中发现质量有疑问的药品,应及时报质量负责人复查处理。

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本企业的经营行为,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服务质量管理。

4、责任:全体人员。

5、内容:

5.1工作人员在营业时间内应佩带胸卡,主动热情,文明用语,站立服务。

5.2营业员上岗时,应讲普通话,不准同顾客吵架,嘲弄顾客,不得谈笑。

5.3对用户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项,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消费者。

5.4营业场所设立咨询台,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5.5设置顾客意见薄、缺药登记薄,明示服务公约,公布监督电话。

5.6认真接待顾客投诉,并及时处理。

规章制度药店员工篇3

1.准时上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3.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4.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5.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6.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7.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8.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9.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10.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规章制度药店员工篇4

(1)为确保购进药品的质量,把好药品的入库质量关,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药品质量验收应由质量验收人员负责,质量验收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经岗位培训和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验收员应根据合法票据,对到货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4)验收药品应在待验区内进行,在划定的时限内及时验收。—般药品应在到货后1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需冷藏药品应在到货后1小时内验收完毕。

(5)贵重药品应由双人进行验收。

(6)验收时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证明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①药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有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药品的成份、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②验收整件药品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③验收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要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④验收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中药饮片应标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注明药品批准文号;

⑤验收进口药品,其内外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其最小销售单元应有中文说明书。进口药品应凭《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验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

⑥验收首营品种,应有与首批到货药品同批号的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

(7)验收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抽样检查,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对验收抽取的整件药品,验收完成后应加贴明显的验收抽样标记,进行复原封箱。

(8)验收药品时应检查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不得入库。

(9)对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报质量负责人审核处理。

(10)应做好“药品质量验收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目。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11)验收合格的药品,验收员应在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单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验收结论。仓库保管员凭验收员签字或盖章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单办理入库手续,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或破损、标志模糊或有其他问题的药品,应予拒收并报质量负责人。

规章制度药店员工篇5

1、严格遵守员工日常工作规范;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请假、没有特殊情况不能随便调班或工休,需要调班或公休者须事前请示经理批准。

2、热情待客、礼貌服务,主动介绍产品,做到精神饱满,面带微笑,有问必答。无顾客时要保持好良好的心态,整理样板或学习产品知识或互相交流销售技巧。

3、每天对店面、店内地砖、样板间等需要清洁的地方按要求进行彻底清扫,做到任何地方均明亮无灰尘。

4、所使用的卫生清扫工具,应统一放置在顾客眼光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做到清扫工具的清洁。

5、全店人员要团结一致,齐心协力把各项工作做好。不准提前下班或提早关门停止营业。下班时,切断电源,锁好保险柜和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6、每月填制销售明细表,便于月底销售统计。查看库存表,了解现有的产品,对产品性能和优势有更多的学习,并针对库存的产品进行针对性的销售。

7、努力学习产品知识,全面提高专业技能及娴熟应用销售技巧;深入领会我们的服务理念,引导顾客参观展厅,详细热情介绍相关产品特点,要求专业、系统、自信、主动协助店长完成销售工作。

规章制度药店员工篇6

驻店药师职责

一、驻店药师务必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

二、驻店药师务必了解本店处方药,非处方药使用过程中的有关知识。

三、驻店药师务必对处方进行审核签字。

四、驻店药师依据处方正确调配,对有问题的处方不能擅自更改,应凭医师更正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五、对消费者购买的药品,驻店药师应带给用药指导或提出治疗推荐。

处方审核与管理制度

一、驻店药师审核处方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日期等是否填写。

2、文字是否清楚、正确、有无错误或笔误。

3、核对剂量是否有误,如因病情需要超过常用剂量,医师是否已在超剂量下签字。

4、有无配伍禁忌。

5、医师是否签字。

二、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处方的《处方药品登记簿》保存2年以上备查。

处方药调配制度

一、处方药务必凭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处方方可购买。

二、驻店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依据处方正确调配,发货人和驻店医师在处方上签字。

三、处方药不得擅自更改和代用。

四、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须经医师对处方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

非处方药销售制度

一、在非处方药货区的显著位置悬挂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和警示语。警示语为“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书购买和使用”。

二、非处方药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销售方式。

三、对消费者购买的非处方药,驻店药师应做好咨询服务,指导安全用药。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1)药品进货务必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合同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2)进货人员须经专业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4)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购进记录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资料。票据和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5)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6)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审核务必按照“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规定执行,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并进行相应的质量审查,经审批合格后方可经营。

(7)购进药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质量条款资料。

(8)定期对进货状况进行质量评审,一年至少1-2次。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改善。

药品进货和验收质量管理制度

一、门店药品进货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务必从加盟连锁公司或受公司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购货。

二、门店严禁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

三、门店在理解配送中心统一配送的药品时,应对药品质量进行逐批检查验收,按送货凭证的相关项目对照实物,对品名、规格、批号、生产企业、数量等进行核对,做到票货相符。

四、验收时如发现有货与单不符,包装破损,质量异常等问题,应及时报告公司销售和质量管理部门,在接到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退货通知后,再作退货处理。

五、验收进口药品,应有加盖连锁公司红色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药品应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

六、药品验收合格,质管人员应在送货凭证上签上“验收合格”字样并签名或盖章。

七、药品购进票据应按顺序分月加封面装订成册,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规章制度药店员工篇7

为加强药店管理,树立药店良好形象,提高员工素质,营造良好的营业氛围,特制定如下制度,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卫生制度

1、保持店内卫生清洁,药品摆放整齐有序。每位员工应每天搞好自己担当区卫生,检查不合格者,每次罚款10.00元。

2、搞好个人卫生,衣冠整洁,着装统一,上班期间不戴帽子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二、考勤制度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及时向领导请假。每天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上班前准备工作,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00元。

2、事假:3日以内(含3日)按日扣发基本工资,4-6日按日扣发全额工资(其中3日扣基本工资),7日(含7日)以上按日扣发全额工资(其中3日扣发基本工资)。

3、婚假:婚假为7天,不扣工资。

4、丧假:直系亲属丧假为3天,不扣工资,非直系亲属丧假为1天,不扣工资。

5、病假:4日内(含4日)不扣工资,4-8日(含8日)扣发基本工资,8日以上按日扣发全额工资。

注:基本工资=保底工资+岗位工资

全额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6、年假:春节放假7天(三十至初六)初七全体员工正常上班,放假期间每店必须留2人值班,其余人员放假。值班人员可在“五一”或“十一”放假五天,不扣工资,假期不累积。

7、上班时间,不得频繁接打电话,接打电话每次不得超过2分钟,不得玩手机游戏,看电子书及上网等。不能吃零食,包括口香糖、刺激性或有异味食物,违返以上一项者,罚款20.00元。

8、工作期间不得与熟人长时间聊天,无特殊原因不得带孩子上班。

9、经理和店长负责考勤制度的监督执行,监管不到者罚款50.00-100.00元。

三、服务制度

1、实行站立服务。热情对待每一位顾客,耐心回答顾客的咨询,不得以任何理由与顾客发生口角,违返者每次罚款50元,并责令其向顾客赔礼道歉。

2、实行首问负责制。顾客进入店内方可询问,员工间不得因绩效互相争抢顾客,首先询问的员工负责该顾客当天的咨询、销售等环节,其他员工如与其争抢并开销售单的,罚该销售单绩效的2倍,该绩效归首问者。

3、每天检查货位,及时准确地补货。

4、凭积分卡兑换赠品,给顾客的赠品必须标在销售小票上面。

四、盘点制度

1、在店长的领导下,定期盘点店内及库房药品,做到准确无误,如有缺失,由全体员工按零售价赔偿。

2、及时推销近效期药品,如出现过期药品,由责任员工按零售价购买。

3、任何员工不得私自将药品带出药店,一经发现,按药品价值的10-20倍罚款,并扣除当月工资,立即解雇。

4、私自添加销售小票或涂改统计数据者,一经发现,按第3条处罚。

五、学习制度

1、定期举办专题培训和业务知识考试,每位员工认真学习并做好笔记,考试不合格者,罚款50.00-100.00元。

2、店长负责按排新员工的学习任务,新员工拜老员工为师,以最大努力快速掌握、熟练业务,尽量做到进店顾客不空手出店,努力提高营业额及自己的经济收入。学习完毕后经考试合格方可开票售药。

3、由店长负责每天举行一次例会,共同讨论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处理顾客的反馈意见及必要的工作安排等,每位员工要积极参与,集思广益,发扬主人翁精神。店长要记录每次例会内容。

4、所有员工应互敬互爱,共同进步,和谐相处,不损人利已,不讥讽挖苦,不取笑他人,不以工作之处论长道短不结党营私。

六、其它

1、以上各项所涉及的罚款,应及时缴纳现金,由经理统一管理。

2、设立全勤奖,要求员工全年无迟到、早退、无请假,奖金500.00元。

规章制度药店员工篇8

一、调剂人员务必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相和高尚的医药道德,对工作认真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病人用药安全有效。配方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正式处方或领药单调配发药,非我中心处方不予调配。

二、收方时,对处方资料审查核对无误后,方可调配,如处方资料不委妥或错误时,应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正后方可调配。

三、配方时应按调配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称量标准,不得估量取药,诊处方及抢救用药保证随到随配。配方应细心迅速和准确,严格执行核对制度,计价配方,核对发药人均需在处方上签名。

四、对已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回,如特殊状况,确需退药时,只限有限注射剂和原包装片,丸剂,经医师用红笔开出退方,方可退回。调剂室的分装人员务必详细复核在药袋上写清药名,含量及数量。

五、调剂室的药品及调配用具要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处。贮药瓶应保留原包装,并每日检查开零药品批号。

六、对麻醉,毒药,精神及贵重药品,当日核对,发现问题或错长错短及时核对。

七、药品要定期检查有效期,严防过期失效的现象发生工作人员注意个人卫生和室内卫生,工作时光应持续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光有事离岗要请假,不得擅自脱岗。非本室人员不得入内。

规章制度药店员工篇9

(1)为规范药品仓储养护管理,确保储存药品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2)建立和健全药品养护组织,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养护人员,养护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岗位培训和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坚持以预防为主、消除隐患的原则,开展在库药品养护工作,防止药品变质失效,确保储存药品质量的安全、有效。

(4)质量负责人负责对养护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包括审核药品养护工作计划、处理药品养护过程中的质量问题、监督考核药品养护的工作情况等。

(5)养护人员应配合仓管人员做好库房温湿度监测和调控工作,根据库房温湿度状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做好记录。每日上午8-9时、下午3-4时各记录一次库内温湿度。

(6)根据库存药品流转情况,按季度进行药品质量的养护检查,并做好养护记录,养护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7)对中药饮片按其特性,采取干燥方法进行养护。

(8)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9)建立仓储设施设备的管理台帐及档案,对各类养护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记录保存二年。

(10)对养护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暂停销售,及时通知质量负责人进行复查处理。

(11)定期汇总、分析养护工作信息,并上报质量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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