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个人岗位聘用制度
一、聘任条件
学校根据教师的综合素质聘任班主任。聘任条件包括:身体状况良好,师德高尚;具备一定的班级管理经验和教育心理学知识,熟悉班主任工作职责和教育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工作作风踏实,教育教学成绩突出;有团结协作精神,能积极完成学校、处室、年级部布置的各项工作,在上学年或以往班主任工作中较好地完成了班级管理目标。原任班主任工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不宜继续聘用:
1、明显不作为,对工作不负责任,对学生没有爱心,工作方法简单粗暴;
2、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责任事故或恶劣影响;
3、在班级学生中缺乏威信,教育教学管理不被班级大多数学生认可,经学校、年级部帮助仍整改不力、效果不佳
二、工作职责
1、班主任应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奉献精神,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组织观念,认真工作,恪尽职守,努力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服务。
2、深入了解本班学生的情况,成为促进学校和学生沟通的桥梁。了解和掌握本班学生德、智、体等全面情况。认真落实学校对学生的各项要求,及时反映学生、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3、协同各方面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和开展各种有针对性的、适合学生特点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和帮助学生识别各种错误思潮,教育和督促学生遵纪手法、举止文明,使学生提高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能力,养成优良作风;并注意做好后进生的教育和转化工作。
4、优化班风学风。督促学生全面完成学习任务,注意发现和培养学业优秀的学生;组织开展学习交流活动,鼓励成绩优秀的学生带动后进生,形成全班共进的良好学习风气;经常与任课老师沟通,听取他们对学生学风的反映,及时向任课教师转达学生对教学的意见,通报学生的思想、学习情况,与任课老师共同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5、建立班主任与家长沟通平台,向家长如实通报学生在校表现和学习情况,争取家长配合做好育人工作。
6、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及时了解本班同学心理状况,指导学生安排好课外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和科技创新活动;督促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7、注意选拔培养班干部。定期召开学生干部会议,了解、布置、检查和指导学生干部工作;努力培养学生干部的独立工作能力,积极向学校推荐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干部。
8、协同学校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协同学校了解学生经济情况,对本班学生进行困难补助、助学贷款等工作,关心贫困生;协同学校对本班违纪学生的调查、处理和教育。
9、认真执行工作制度。每学期根据学校工作要点和本班实际情况制定本学期班主任工作计划;认真记载班主任工作手册;每学期末对班主任工作做出书面工作总结;每学期给每位学生作出切合实际、能反映特点和层次的评语。学校定期通过召开班主任例会、研讨会、交流会等形式加强班主任之间的交流与沟通,推动班主任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三、聘任程序
班主任聘任原则上按学年进行。聘任班主任的基本程序为:
1、学年末,认为自己有能力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扼要说明自己担任班主任工作的优势及治班策略;
2、年级主任依据本人申请提出本年级班主任人选方案;
3、由校长审批、聘用、聘期为一学年。
教师个人岗位聘用制度精选篇2
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管理年”为契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竞争、激励机制,使本校人员合理设置,分级管理,逐步实现人才与岗位的最佳配置,为实现本校教育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实施原则
1、遵循因需设岗、以岗定员、确保重点的原则。
2、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3、坚持各方参与、平等自愿、两级聘任、双向选择的原则。
4、坚持个人服从集体、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聘任过程中遇见不一致时以投票方式决定。
5、坚持协调性原则,在聘任过程中如出现不同年级同时聘任同一个教师时,由聘任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三、实施范围:
全校教职工均为聘任对象,但下列人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学校批准后可以不参加竞聘,但须服从学校安排,工作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1、 男50周岁以上,女45周岁以上。
2、有严重疾病长期不能坚持工作的,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并履行请假手续的。
3、县教育局新调入的教师和新分配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一年后参与学校的全员聘任。
4、已产不足半年或临产半年内的女教职工,符合计生政策,经本人书面申请,学校批准,一年度内可不参加竞聘,在原校按政策上班、休产假,并依照计生政策享受有关待遇。
四、实施程序和办法:
1、成立学校聘任领导小组,小组根据教职工的表现,本着公开、公正 、公平的原则,对教职工进行综合考评,把考评结果予以公布。
2、全校教职工根据学校规定的岗位职数,参照自身条件提出书面应聘申请。
3、多方参与,实行三次聘任。
(1)第一次聘任为聘任领导小组聘任年级聘任工作小组和综合聘任工作小组。
(2)第二次聘任为年级聘任工作小组和综合聘任工作小组根据教职工的应聘申请,参照综合考评结果,聘任教职工至岗位数的90%。
(3)第三次聘任:聘任领导小组根据第二次聘任情况,公布未聘岗数,未聘教职工再次提出应聘申请。然后由教职工投票决定应聘人员。
(4)第三次聘任后仍有未聘岗位,则由聘任领导小组根据待聘人员的意向最终解决。
所有岗位任聘满后,剩余人员名单上交教育局。
4、公布聘任名单,组织签订聘书。
5、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解除聘任:
(1)在聘任期间内发现明显不能胜任所聘任工作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学校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学校产生不良影响或造成重大事故和损失的.;
(4)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5)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6)不履行聘任书规定的其他义务的;
(7)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考入大专以上的学校脱产学习或参军的;
(8)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6、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被聘教职工可提出解除聘任合同,并不负责任:
(1)学校不履行聘任合同;
(2)上级调用。
五、本方案于20__年8月28日的教职工大会上全票赞成通过。
教师个人岗位聘用制度精选篇3
1.聘任原则:学校实行全员聘任合同制。教职工聘任,应遵循以下原则:公开公平、平等竞争、双向选择、择优聘任。
2.聘任范围:一般为本校在职在岗的教职工,新调进的教职工和新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
3.聘任形式:聘任、试聘、低职高聘、高职低聘。
4.教职工可以拒聘或辞职。辞职人员应在学期开学前一个月向校长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办理有关辞职手续。未经批准而擅离职守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5.落聘、拒聘或辞职人员到其它学校应聘,须先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
6.聘任步骤
(1)组织教职工学习,进行思想动员。
(2)学校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工作岗位,并提出任职条件和目标责任,提交教代会讨论。
(3)制定公布聘任方案。
(4)教职工填写应聘意向书。
(5)学校考核聘任,公布结果。
(6)校长与教职工签订聘任合同,颁发聘书。
7.聘任期限:一般为1年。
8.教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可以不聘或解聘:
(1)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者;
(2)不能胜任工作或不能履行岗位职责者;
(3)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工作调整者;
(4)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学工作造成损失者;
(5)师德低下,体罚、变相体罚或侮辱学生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者;
(6)有滥办班、滥收费、滥编印资料行为,经教育不改者;
(7)严重违反工作纪委或学校规章制度者;
(8)经双方约定者。
9.落聘与高职低聘人员之和不得超过在职教职工总数的5%。
10.对未聘人员的安置
对未聘、拒聘、解聘人员应作好思想工作的前提下,按下列原则予以安置:
(1)立足于本校自行安排。学校对未聘人员,进行两次推荐安排,若两次推荐安排仍不成功,作下岗人员处理。
(2)学校对未聘人员可安排参加培训,学习(包括转岗培训),也可安排从事其他工作和创办经济实体,鼓励自谋职业。
(3)参加培训学习的人员,培训合格者,可重新竞争上岗。
(4)未聘人员应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在学校学习提高,或完成临时性工作任务。不到岗的按旷工论处,连续旷工期15天以上或累计30天者,予以辞退。
11.学校要关心年老多病教职工。因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原岗工作的一般不作落聘处理。
教师个人岗位聘用制度精选篇4
一、指导思想:
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依法保护学校和教职工合法利益,增强教职工主人翁意识和工作责任感,进一步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
二、聘用对象
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学校教职工
三、聘用原则
1、校长负责原则。校长全面负责学校教职工的聘用工作,制定聘用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2、各司其职原则。学校党组织在聘任工作中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学校工会在聘任工作中协助校长做好教职工思想工作,同时通过教代会对聘任工作实行民主监督,学校解聘或辞退教职工应事先征求工会意见。
3、按编聘用的原则。学校根据核定的编制数额、教师职务结构比例并结合实际工作任务设置工作岗位。在聘用人员时,不突破核定的编制数额。
4、资格准入原则。被聘用人员必须具备同聘任岗位相适应的文化程度和任职资格。
5、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学校自主聘任、个人自主择业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合理流动的原则,打破教师职员工人的界限(本人原有身份不变)。
学校将从工作实际出发,全面考察受聘人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以及心理和身体健康状况,坚持择优聘用。坚持走群众路线,保证教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岗位的设置及要求
按编制数和学校实际工作及一定的工作量标准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岗位类型分教师、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工勤人员。
教师指学校中具有相应教师资格、主要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职员指学校中主要从事行政、党务等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财会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指学校中主要从事图书资料、档案以及卫生保健等工作的人员;工勤人员指学校中主要从事后勤服务工作的人员。
要求:参加岗位竞聘的教师,要能胜任本岗位工作;同时按照不同岗位的工作量,不少教师应兼任其他一些岗位。
五、聘用条件
被学校聘用的教职工,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具备完成本岗位工作职责和任务的身体素质;
4、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非教学人员除外),中师及以上学历,具有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5、年度考核结果在基本合格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上岗:
1、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和学校规章制度,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2、不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或职责范围内其他工作任务,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4、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5、有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6、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六、聘用方法和步骤
具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动员部署。
1、学校成立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2、制定实施方案,组织集中动员。召开动员会,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使全体教职工提高认识,明确任务,以积极的姿态投入该项工作。
3、对全体教职工进行摸底,组织教职工撰写近三年来的工作总结。
第二阶段:公开述职,测评考核。
1、以年级组为单位,召开述职评议会议。由组长(校长)负责确定测评对象,明确测评内容和要求,结合师德教育,严格按照述职、测评的步骤开展工作。
2、做好材料整理工作。
第三阶段:综合评价,办理手续。
1、学校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职工的现实表现和述职、测评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实事求是的评价,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定格,提出聘用、不聘用意见。
2、学校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对每名教职工进行一次个别谈话,反馈民主测评情况,肯定成绩,指出存在问题,做好思想工作。
3、校长与受聘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期限为三年),办理相关手续,公布聘用结果,并及时将人员聘用情况进行汇总并报市教体局备案。
七、几点要求
1、要统一思想。全体教职工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吃透文件精神,理解实施聘用制度的重要意义,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和实施。
2、要周密部署。从学校实际出发,制订考核和聘用方案。要切实关心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想到想透,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要规范程序。严格按照规范程序要求做好聘用工作,确保聘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教师个人岗位聘用制度精选篇5
为了积极推进学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保障学校和教师的双方权益,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并根据县教育局对教师队伍实行改革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聘任原则
因事设岗,依岗定员;平等自愿,双向选择;任人唯贤,择优聘任;统筹兼顾,合理流动。
二、聘任程序
1、校委会聘任年级主任;年级主任签订责任书。
2、年级主任聘任班主任;班主任签订责任书。
3、班主任填写选择学科教师的意向表。
4、学校公布各班班主任名单及岗位设置情况。
5、学科教师填写选择班级意向表。
6、校委会根据学校师资情况和各班双向选择意向表统筹安排。
7、公布聘任结果。
三、细则
1、聘任形式:聘任、待聘、分流、解聘。
2、聘任期限:一学年。
3、岗位设置:
(1)班级设置
(2)教学岗位
语、数、外、理、化各科教师原则上每人带两班课程;高二、高三政、史、地、生各科教师原则上每人带两班课程;高一政、史、地、生各科教师原则上每人带三班课程;体育教师原则上每人带8班左右课程,音、美、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教师每人可包年级课程。校委会及年级主任将根据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
(3)其他岗位
4、关于年级聘任的规定
(1)教职工双向选择分两个阶段先后进行。第一阶段为高三选择阶段,高三年级双向选择对象原则上应为上一届和本届教师。第二阶段为高一、高二同时选择阶段,高二年级双向选择对象原则上应为本届教师、原高二待聘教师和上一届高三待聘教师。高一年级双向选择对象来源为:a原高三年级待聘教师b原高一、二年级待聘教师c当年新招聘教师或新调入教师(高一年级确保聘任新教师一年)
(2)语、数、外、理、化、高三生物等各科教师原则上不跨年级任课。
5、关于落聘、解聘的规定
(1)落聘。经三个年级双向选择未被聘上的`教师属待聘教师,由校委会根据学校其他岗位情况,征求本人意见,调剂安排处理。因岗位不够无法安排工作者或拒不接受安排者,视为落聘(男教师50周岁,女教师48周岁待聘者,由校委会统一安排工作,若不服从安排,则视为落聘)。落聘者若为有财编教师则作为分流对象,并报告局人事股;若为无财编教师,则予以解聘。
(2)解聘。学校按有关规定和方案,对受聘年级主任、班主任、学科教师的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发现不合格,将解除其受聘职位,即为解聘。校委会可以对下列情况之一予以解聘:
1、年级工作出现重大失误,事故(安全、斗殴、寝教室财产损毁严重,乱收费,乱订资料)频发或者在黄冈统考中,连续两次半数以上科目在全县位居末位的,或一学年学生流失率超过3%的,年级主任将被解聘。
2、班级工作严重失误,造成事故者;或者在年级统考中,班级连续两次半数以上科目踩红线的,班主任将被解聘。
3、一学期内教学评价连续两次被学生评为不合格者,并且教育教学效果也差,或一学期内连续两次踩红线的,学科教师将被解聘(无同类比较班级如特长班及新课改高一、高二政、史、地、生等学科教师依照说明b项处理)。上学期解聘人员,在下学期作待聘处理;下学期解聘人员只能参加低一年级选聘。
4、学年内因解聘或其它原因(如学校工作调整需要等)造成空缺岗位由校委会统筹安排。
说明:
a、教学评价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评价办法:所带班级全体学生参与问卷调查。
调查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
满意率×100+基本满意率×80-不满意率×20=评价得分
b、无同类比较班级如特长班及新课改高一、二政史地生等学科教学比较得分低于70分的学科教师将被解聘。
比较得分=某班该学科统考综合分÷平行班该科前三名综合分平均分x100
(无同类比较班级取相近情况班级做为平行班进行比照,如特长班和文补班与同年级的文科班作为平行班比照。)
(4)本制度解释权归校委会。
(5)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教师个人岗位聘用制度精选篇6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需要,特制定教师聘任制度如下:
一、教师聘任的基本原则
1、为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优势,确保学校的教学质量,我校任课教师要采取自己申报、教研组学年组推荐,并经学校审核后聘任。
2、根据教学计划安排,若遇特殊学科可由学校教导处单独聘任。
3、学校聘任教师原则上以本校教师为主,同时根据课程需要聘任具有教师资格和丰富教学经验的本校以外的教师聘任。
二、聘任任课教师的.基本条件
1、任课教师应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备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基本素质和师德。
2、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对具有丰富从教经验和具备骨干教师资格的教师学校予以优先聘任。
4、身体健康并能够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
5、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保证按照教学大纲、新课程的要求按时、按质量完成正常的授课任务和教学实践。
6、具有相应的普通话证书及计算机应用等级证书。
三、聘任教师的基本程序
1、班主任选聘科任教师,填好学校教师聘任表格交教导处。
2、科任教师选择班级,并与班主任联系。
3、科任教师任课节次要求:语文、数学每人不超过两个班,外语不超过三个班,理、化不超过三个班,政、史、地不超过八个班,音、美、劳、卫等先聘任后,学校再统一调整。
四、聘任教师的待遇与奖惩
1、学校单独聘任教师,根据其职称、任教资力核定课时费标准在聘任协议中予以规定和说明。
2、学校教导处负责日常课时的统计和监督检查,每学期统计报表经任课教师确认并由校长审核。
3、学校建立相应的教学质量评估和奖励制度,对尽职尽则,出色并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并深受学生好评的优秀教师,学校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4、学校对有下列行为者予以批评教育、警告直至解除聘任;对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者要用其课时费赔偿损失。
(1)不能按所规定授课任务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
(2)每学期无故缺课三次以上或经常迟到或早退者。
(3)经教师互评、学生评议、家长评议并经学校考核后认定为不合格者
教师个人岗位聘用制度精选篇7
一、值班教师值班当天在值班室(现政教处)办公,除巡视和上课以外,不得离开。
二、值班教师从早晨7:10至下午5:00全天在校,中午在校免费就餐,并享受每天25元的值班补贴。
三、值班流程:
1、早晨入校:(7:10—7:40)分别在大门东西接送线检查学生入校情况,重点检查家长有无超越家长接送线,学生佩戴校牌、红领巾、穿校服,校外路队及入校站路队等情况。同时观察校门周围有无可疑人员和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学生安全。非本校学生不得进入学校,协助门卫和公司保安阻止非本校人员进入学校。
2、早读:(7:40—8:00)门东教师在门口等待,检查迟到学生,门西教师到教室检查早读情况。重点检查早读教师到岗情况、学生出勤情况、教室通风情况、学生手口足病等情况。如教室空堂,找主管教学副校长反映并做好记录;如有学生缺勤,立即通知班主任并记录。
3、课间:在校园、教学楼巡视,发现学生打闹、玩危险玩具等危险行为,立即制止,并将没收交给班主任,由班主任联系家长收回。
4、大课间:(9:40—10:10)值班教师共同带领学生巡视学生做眼保健操、课间操、校园舞情况,发现问题要指导学生做好记录。
5、中午放学:(11:10—11:35)分别在大门东西接送线检查学生离校校情况,重点检查家长有无超越家长接送线,检查学生站队情况和班主任靠班情况,并指挥学生站成一队。将不站路队学生和不靠班的班主任做好记录。
6、中午:(11:50—13:50)11:35东门教师继续留守大门,西门教师回校巡视校园和教室检查有无学生,进行清校工作。协助午休管理老师管理午休学生睡觉前的活动安全,午休学生禁止出校园。1:00到大门口检查,如果发现1:30前到校的'学生,将学生带进校园统一组织到教学楼前并作好记录,在第二天课间操时间点名批评。
7、下午入校:(1:30—1:50)到校门口检查入校情况,值班重点同早晨。
8、眼保健操:(2:50——2:55)检查各班做眼保健操情况并做好记录
9、下午放学:(4:20—4:50)检查放学情况,同中午放学。
10、清校:4:50检查校园和教室,清理在校学生。
四、值日教师在政教处的组织领导下完成值日任务,维持学校正常秩序。
五、以身作则,严于律已,做到按时值班,不缺席,不脱岗。
六、严肃认真地做好值日工作,敢于批评和管理不良现象和行为,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每天要在教学楼和校园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如遇重大突发事情,在做紧急处理的同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领导。
七、佩戴值日标志,指导值日学生做好值日记录,督促值班学生及时值班,每次点名。学生值周迟到或缺勤,作好记录,并给所在班级扣分,迟到扣1分,无故缺勤扣2分。
八、值日教师将自己检查到的情况做出记录填写《值日情况登记表》,汇总《值日情况登记表》和学生的值班记录填写《班级日常管理积分表》,《值日情况登记表》放在值班室,值班教师在值班室记录。
九、安排学生值周组长于第二天课间操时间公布各班得分情况,并将学生值周记录在公示栏公示一天,然后收回交王云强主任存档。王云强负责安排学生在升旗时间公布上周得分和大雁路队、清洁班。
九、凡违反规定,没有做好值日工作,要视情况扣除当日值班补贴。
教师个人岗位聘用制度精选篇8
教师办公制度
1、按时上班签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
2、上班签到要求:上午教师必须在第一节课上课铃响前签到;下午教师必须在第五节课上课铃响前签到。
3、教师签到后,除上课外,必须自觉在本教研组办公室办公,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做到少窜门,严禁打牌、织毛线、大声喧哗等。
4、教师签到簿由各周值班行政负责并汇总。
教师考勤制度
1、全乡小学按季节统一作息时间,全部实行签到。各教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签到(代签补签无效),超过5—10分钟签到记迟到一次;10分钟以上记旷课一节。上班时间内无课教师必须办公室集中办公,不得进行其它娱乐活动。
2、上课预备铃响后,教师应到达教室门口。上课铃响后,教师未进入教室内,按迟到处理;下课铃未响而提前离开教室,按早退处理;迟到、早退达10分钟以上,按旷课处理。
3、教师未按教导处安排的课程表上课,导致本班教学秩序混乱,按旷课处理,且由旷课教师自付代课费。未经教导处批准备案,严禁教师调课,否则追究双方责任。
4、请假实行书面申请制度。
中心小学:2天以内由常务副校长批准,每学期累计事假在2—5天以内必须经中心小学校长批准,5天以上由教育局批准,值周行政必须将请假条或调课申请单存档,统一安排代课事项,被安排的代课教师必须认真负责:①事假自付代课费。②婚、丧、产等法定假按国家文件规定执行,由学校付代课费。③患重病请假必须出示医院证明,病历卡和医院处方、药费发票等,一个月内由校委会研究处理,一个月以上的报教育局处理;代课工资按教育局文件精神执行。④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私自离校者,按旷课处理。假期结束,必须向值周销假。⑥因参加学历提高培训请假,必须提供相关通知证明,由教师自付代课费,不列为事假处理,谎报者按旷课处理。⑦对内外父母、夫妻、子女类直系亲属因重病住院治疗需要护理而请假的,按护理假处理,自付代课费,销假时必须提供住院证明或出院小结。⑧代课费按3元/节计算。
村级小学:教师请假必须报中心小学校长或分管副校长备案,具体规定按中心小学标准执行,代课费由村小自行决定。未按规定进行请假的,一经查实,按旷课一节罚50元处理,且在教师绩效考评总分中扣除5分/次。
5、开会及政治、业务学习请事假同上处理,3分钟内未到会场者按迟到处理,未经允许无故离开者3分钟内按早退处理,10分钟以上按旷课处理。
6、严禁教师私自调换课程。被值周行政、主管人员查实,除追究任课方外,对代课方实施加倍处罚。
7、晨读辅导教师必须组织学生做早操,排队进入或退出操场,操行中站在本班操列前后巡视学生做操,做到操列整齐,操行规范,纪律良好;防止出现安全事故的。
8、眼保健操由上午第二节课的任课教师组织。
9、除国家统一规定的法定假外,学校不得随意放假、调课或补课。
10、教师晚自习下班按教导处安排表进行,对在校寄宿的学生进行点到,上好辅导课。未按作息时间到岗者按迟到、早退、旷课处理。
教师家访制度
1、教师和家长应建立长期合作的友好关系,密切配合,共同关心和培养学生的成长,及时掌握学生在家在校的思想动态。
2、学校行政、班主任及科任教师有着同等的家访义务。
3、开学初应进行全面性的家访,务必做好流生返校劝学工作,把辍学率控制到最低限度。
4、家访时要注意方式方法,首先必须肯定学生的成绩,多谈优点,少提缺点,注意场合,优缺点要一分为二,防止“告状式”的访问,决不能损害学生的`自尊心。家访时必须做有耐心、有恒心,一次不行就多次,直到成功。
5、每次家访必须具有目的性,家访后必须认真分析,总结家访的得失,并认真写好家访记录。
6、每天任课教师都要对本班的学生进行晨检,进行身体健康目测,遇到学生身体不正常或没来到学校,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并按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程序进行处理。对特殊天气,教师应随时掌握学生动向,发现学生没来校应及时向学校反映,并及时做家访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校家同创”是教师、学生、家长、学校互动的有效沟通方式,各教师、班主任必须做好“校家同创”的相关工作。
教师值周制度
(一)值周行政职责:
1、每天必须提前10分钟上班,做好一天教师签到管理工作;
2、带领值周教师对校务及安全进行日常检查并详细记载;
3、督促学生做好早操、眼保健操,检查教师指导“两操”执行情况,处理好学校偶发事件;
4、一周值班结束,做好本周值班情况小结,并在下一周教师例会上宣布,与下一周值班做好交接工作。
(二)值周教师职责:
1、每天提前10分钟上班,督促各班搞好校园卫生及教师上班及时签到;
2、协同值周行政督促学生做好“两操”,检查教师指导“两操”情况并进行记录;
3、处理当天偶发事件,传递工作信息;
4、做好值周交接班工作。
以上职责必须严格执行,认真负责,及时完成各项工作。对工作敷衍了事,相互推卸责任的,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给予教育、警告、记过处分。
教师个人岗位聘用制度精选篇9
为认真落实《教职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本着职责明确,奖惩分明的原则,制定本奖惩制度。
一、教科研
1、每学期教师要根据本班幼儿特点制定个人研讨专题,并积极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期末要有论文和经验总结,对参与交流的具有一定理论和实践价值的论文给予适当奖励:全国性-交流300元;全省性-交流80元;本市交流60—30元;本园交流30元。
2、积极参与教学研讨,承担教学成果展示等活动,给予获奖者相应的奖励:国家级500元;省级300元;市级150—100元;本园60—30元。
3、有目的创设教学、活动环境,每月检查评分与工资挂钩,学期末累计前三名奖100—60元。
4、积极参加特色教学活动,对承担周六、暑期班教学的除按原方案分配外,达到教学效果另奖100元(按考勤)。
5、积极组织幼儿参加各种才艺展示活动,对获奖指导教师进行奖励,绘画类:国家级80元;省级60元;市级40元。文体类:国家级800元;省级600-400元;市级300-100元;本园50元。
二、考勤
1、病、事假履行请假手续,经值班领导批准方可休假,病假需出示医院诊断证明,否则作事假或旷工处理。
2、病假每天扣日工资30%和超时奖,月累计超过10天,扣全月超时奖。
3、事假每天扣日工资和超时奖,月累计超过3天扣全月超时奖。
4、迟到、早退每次扣1元/分钟,超过10分钟按半天事假处理。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
5、旷工一天扣日工资200%,当月无超时奖。
6、学期无病、事假,全勤者奖励50元。
7、婚、丧、产假、工伤发本人工资,无超时奖。
8、节育措施失败,第一次人流作产假,第二次及以上作病假处理。
9、工作时间外出办事,由值班领导开据出入证方可离园,并记载时间,否则作事假或旷工处理。
三、责任事故
1、食物中毒、药物中毒、幼儿走失,责任人除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外,下浮其档案工资一级,执行一年,停发一年超时奖、年终奖,并视影响程度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
2、幼儿摔伤造成骨折、缝合,承担保险赔付后剩余药费的30%。
3、门卫人员二十四小时不得离岗,发现一次扣10元,严把进出关,凡进园外来人员须进行登记,不准家长带宠物入园,无家长带领的幼儿不允许离园。若造成不良后果负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停发当月工资,辞聘。
四、其他
1、上班衣着不整(穿拖鞋、高跟鞋、披长发、穿奇装异服),发现一次扣10元。
2、上班、开会私自带孩子的一次扣10元(包括周末特长班、夜间开会)。
3、教师不得随意承诺、动员家长转班,发现一次扣10元。
4、教师不得利用业余时间私自办班,违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年终奖惩
除按上述奖惩办法兑现外,年终实行百分制考核,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计80分。
2、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安排,维护集体利益,团结协作,乐于奉献计20分。
3、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视贡献大小和影响程度加分:论文获奖加3—8分;示范课获奖加5—10分;活动区前三名加2—6分;周六特长班、暑期班每期分别加3分;绘画辅导奖加2—4分;文艺指导奖加3—10分;受到家长普遍赞赏加10分;服从安排另时顶班加1分/次;有突出贡献加5—15分。
4、年终评比先进班级每班加6分,先进个人加3分。
5、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
①病、事假半年累计10天以内,每天扣0.5分,超过10天,每天扣2分,一年累计30天扣50分,依此类推。
②幼儿意外轻伤扣1分/次,造成骨折、缝合五针以上等伤害,扣5分/次;
③幼儿走失及时找到,但造成不良影响10分/次;
④家长投诉,情况属实,视情节轻重扣5—10分/次;
⑤不服从安排扣5分/次;
⑥传是道非影响团结扣5分。
六、福利
1、婚、丧假除规定假期外,另给路途假,市内一天,省内二天;职工直系亲属有丧者补助100元。
2、中学以前的在校子女每年补助药费100元;16岁以下子女补助医疗保险费48元,14岁以下独生子女发保健费60元。
3、劳保:每学期三十元以内开支(二条毛巾,二块香皂),女职工卫生费每年48元;另外食堂工作人员每年一双胶鞋,二双手套,一套工作服。
教师个人岗位聘用制度精选篇10
一、请假类型
1、事假学校实行五天工作制,教师应尽量把个人事情安排在工作时间之外,确因具体事情调整不开的,可请事假。
2、病假:确因身体不适需住院或在家治疗的,凭医院证明可请病假。
3、婚假、产假、丧假的请假,期限按上级文件执行;
4、其他假除以上原因,教师需要请假的(如自学考试、职称晋升等),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假期。
二、请假手续
5、教师请假需办理书面手续,安排好功课,填写“阳雅镇小教师请假单”。
6、请假不超过一天的,由教导处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的,由分管校长批准;请假三天以上七天以内(含七天),由校长批准,请假七天以上的报教育局批准。
7、教师请假期满要向准假部门办理销假手续;请假期满需要继续请假的'要办理续假手续。
三、请假要求
8、教师请假理由要真实充分,准假部门负责人要合理使用准假权限,不准越权准假。
9、教师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超假不办理续假手续而擅自不到校的的视为旷工;特殊情况下应先电话请假并于返校后一天内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四、调课要求
10、当天确实需要换课的教师,要到教导处填写调课单,经被调课教师签字、教导处批准,才能离校。如果私自调课,双方各扣10元处理。
11、制度未尽事项视具体情况参照本制度执行;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校委会。
1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教师个人岗位聘用制度精选篇11
教师辅导是学校常规教学的重要环节,为了进一步落实好这项工作,结合《邓州市教学工作细则》,制定本制度。
一、辅导要贯穿于课内外,包括课堂辅导、早晚自习辅导、课外辅导,采取集体辅导与个别辅导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二、教师面向学生的集体辅导,要帮助学生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灵活掌握学习方法,有利于学生做好课堂学习内容的巩固和提高工作。
三、教师对学生的个别辅导包括培优、扶弱和挖潜三种。不同情况区别对待,以材施教。
四、培优主要是指培养学科拔尖学生,参加学科选拔竞赛,优科更优。对于“三赛”选手的选拔严格执行学校的有关规定,加强学科辅导,获奖学生辅导教师要重奖,不能获奖的,教师将取消下年辅导资格。
五、扶弱主要指优等生的'薄弱学科辅导。任课教师要关注优秀学生的学科成绩,与班主任协调,每班确定3-5人为扶弱对象,做好个别辅导,力争使优胜更优。不能很好完成扶弱任务,基础年级语数外教师要批评,毕业班教室要适当扣发升学奖。
六、挖潜主要是指潜能生的培养。任课教师要在学期月考后确定2-3名学生,学科成绩较差,又有潜力能够取得较大进步,重点培养,期中考试、期末考试要比较。教师要定出关心生活、交流思想、学业帮助的辅导方案。学校定期检查,方案不落实,无进步的情况,对于任课教师提出批评,扣除当月业务量化分2分。对于工作积极,方法好,效果显著的教师要表扬,奖励量化积分2分。
教师个人岗位聘用制度精选篇12
教师办公制度
1、按时上班签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
2、上班签到要求:上午教师必须在第一节课上课铃响前签到;下午教师必须在第五节课上课铃响前签到。
3、教师签到后,除上课外,必须自觉在本教研组办公室办公,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做到少窜门,严禁打牌、织毛线、大声喧哗等。
4、教师签到簿由各周值班行政负责并汇总。
教师考勤制度
1.全乡小学按季节统一作息时间,全部实行签到。各教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签到(代签补签无效),超过5—10分钟签到记迟到一次;10分钟以上记旷课一节。上班时间内无课教师必须办公室集中办公,不得进行其它娱乐活动。
2.上课预备铃响后,教师应到达教室门口。上课铃响后,教师未进入教室内,按迟到处理;下课铃未响而提前离开教室,按早退处理;迟到、早退达10分钟以上,按旷课处理。
3.教师未按教导处安排的课程表上课,导致本班教学秩序混乱,按旷课处理,且由旷课教师自付代课费。未经教导处批准备案,严禁教师调课,否则追究双方责任。
4.请假实行书面申请制度。
中心小学:2天以内由常务副校长批准,每学期累计事假在2—5天以内必须经中心小学校长批准,5天以上由教育局批准,值周行政必须将请假条或调课申请单存档,统一安排代课事项,被安排的代课教师必须认真负责:①事假自付代课费。②婚、丧、产等法定假按国家文件规定执行,由学校付代课费。③患重病请假必须出示医院证明,病历卡和医院处方、药费发票等,一个月内由校委会研究处理,一个月以上的报教育局处理;代课工资按教育局文件精神执行。④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私自离校者,按旷课处理。假期结束,必须向值周销假。⑥因参加学历提高培训请假,必须提供相关通知证明,由教师自付代课费,不列为事假处理,谎报者按旷课处理。⑦对内外父母、夫妻、子女类直系亲属因重病住院治疗需要护理而请假的,按护理假处理,自付代课费,销假时必须提供住院证明或出院小结。⑧代课费按3元/节计算。
村级小学:教师请假必须报中心小学校长或分管副校长备案,具体规定按中心小学标准执行,代课费由村小自行决定。未按规定进行请假的,一经查实,按旷课一节罚50元处理,且在教师绩效考评总分中扣除5分/次。
5.开会及政治、业务学习请事假同上处理,3分钟内未到会场者按迟到处理,未经允许无故离开者3分钟内按早退处理,10分钟以上按旷课处理。
6.严禁教师私自调换课程。被值周行政、主管人员查实,除追究任课方外,对代课方实施加倍处罚。
7. 晨读辅导教师必须组织学生做早操,排队进入或退出操场,操行中站在本班操列前后巡视学生做操,做到操列整齐,操行规范,纪律良好;防止出现安全事故的。
8、眼保健操由上午第二节课的任课教师组织。
9、除国家统一规定的法定假外,学校不得随意放假、调课或补课。
10、教师晚自习下班按教导处安排表进行,对在校寄宿的学生进行点到,上好辅导课。未按作息时间到岗者按迟到、早退、旷课处理。
教师家访制度
1、教师和家长应建立长期合作的友好关系,密切配合,共同关心和培养学生的成长,及时掌握学生在家在校的思想动态。
2、学校行政、班主任及科任教师有着同等的.家访义务。
3、开学初应进行全面性的家访,务必做好流生返校劝学工作,把辍学率控制到最低限度。
4、家访时要注意方式方法,首先必须肯定学生的成绩,多谈优点,少提缺点,注意场合,优缺点要一分为二,防止“告状式”的访问,决不能损害学生的自尊心。家访时必须做有耐心、有恒心,一次不行就多次,直到成功。
5、每次家访必须具有目的性,家访后必须认真分析,总结家访的得失,并认真写好家访记录。
6、每天任课教师都要对本班的学生进行晨检,进行身体健康目测,遇到学生身体不正常或没来到学校,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并按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程序进行处理。对特殊天气,教师应随时掌握学生动向,发现学生没来校应及时向学校反映,并及时做家访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校家同创”是教师、学生、家长、学校互动的有效沟通方式,各教师、班主任必须做好“校家同创”的相关工作。
教师值周制度
(一)值周行政职责:
1、每天必须提前10分钟上班,做好一天教师签到管理工作;
2、带领值周教师对校务及安全进行日常检查并详细记载;
3、督促学生做好早操、眼保健操,检查教师指导“两操”执行情况,处理好学校偶发事件;
4、一周值班结束,做好本周值班情况小结,并在下一周教师例会上宣布,与下一周值班做好交接工作。
(二)值周教师职责:
1、每天提前10分钟上班,督促各班搞好校园卫生及教师上班及时签到;
2、协同值周行政督促学生做好“两操”,检查教师指导“两操”情况并进行记录;
3、处理当天偶发事件,传递工作信息;
4、做好值周交接班工作。
以上职责必须严格执行,认真负责,及时完成各项工作。对工作敷衍了事,相互推卸责任的,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给予教育、警告、记过处分。
教师个人岗位聘用制度精选篇13
一、教师要坚持和业务学习,履行教师的权利和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做到为人师表,以达到促进自身专业成长,推进学校的和发展,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的目的。
二、教师学习内容包括:《宪法》、《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上级教育部门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时事政策;教育教学理论;最新科技和知识等。
三、教师学习方式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导。教师参加集中学习时不得迟到、早退,有事需履行请假手续。集中学习和自学都要做好学习笔记,学期结束交由教导处检查评比。自学时间每学期不少于32个小时,要制定学习计划并于每学期开学时上交教导处。
四、除当年参加国培、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远程培训项目,并获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其他教师都要参加当年的远程继续教育。
五、学校力支持教师进修。教师有义务接受学校派的各类进修学习,包括国培、省培、地市级培训以及学校根据需要计划的培训,无特殊理由,教师不得拒绝,否则不得参与本年度的评优评先。
六、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的教师,在培训期间要遵守纪律,认真学习,按时完成作业,不得无故旷课。培训结束后受训教师认真撰写培训总结,并将总结及相关证书复印件上交教导处,教导处核实后开具证明,受训教师凭证明报销相关费用。
七、受训教师培训期间无故旷课的,学校根据情节给予批评和100-500元的物质处罚,并在量化得分中扣除1-5分。
八、教师自学考取高级技术资格证书的,学校一次性奖励600元。
教师个人岗位聘用制度精选篇1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经学校理事会同意,制定本校教师培训制度如下:
一、学校聘任的教师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有关行规规定的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受聘教师应自觉遵守教师培训制度,接受学校教务处安排的思想培训和业务培训,以利于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
二、受聘教师上岗前须进行不少于10课时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为教育法规、本学校教学计划、教学纲及规章制度等。
三、受聘教师上岗后的思想培训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培训内容为教育法规、时事、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业务培训由教务处按学科组织,培训内容为教学纲的学习、教育理念与教学方法的'创新与推广等。
四、学校为受聘教师提供接受思想培训和业务培训的条件,根据学科特点每两周安排一次业务培训或每学期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每位教师每学年接受培训总课时数不少于50课时。
五、教师培训以参加校内培训为主,选派外出培训为辅。受聘教师参加本校组织进行的培训免收培训费,选派外出培训所需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由学校决定校方承担或校方与教师协商分担。
六、学校鼓励受聘教师在不影响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自主参加校外的相关培训,受聘教师自费参加校外同所教学科相关联的培训可以计入培训课时数,学校对自费参加校外培训后教学能力显著提高的教师给予奖励。
七、学校教务处要建立教师培训业务档案,记录教师培训情况;受聘教师应备有培训笔记本,记录本人参加思想培训和业务培训的内容及心得体会。
八、学校教务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中应包括教师培训方面的内容;考核教师时应将培训课时的完成情况及培训效果列入考核内容,并将教师年度考核记录归入教师培训业务档案。
教师个人岗位聘用制度精选篇15
一、以双方平等自愿、“双向选择”为依据。
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自主确定学校的机构设置和教师结构的比例;教师有权根据本人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选择适合于自己的工作岗位。
二、学校和教师基于平等、合作的原则和意愿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上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签订的聘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对聘任双方均有约束力,它以聘书的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教师按合同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学校按合同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进修、交流等条件,并支付报酬。同时,学校有权对受聘教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成绩进行考核,作为提职、调薪、奖惩和能否续聘的依据。在聘期间,无特殊理由和非依法定程序一般不能辞聘或解聘,确需变动时,应提前与当事人协议,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后,方可变更或解除。
三、聘任双方任职期限固定,任务与酬金明确。
教师受聘后,根据聘任合同领取相应的工资,在其职务发生变化后,其职务工资也相应变化。聘任期满后,双方都有自由选择的余地。校方可依据本人表现、工作能力及岗位需要等决定是否续聘;教师则根据单位工作情况、专业要求等决定去留,充分体现平等自愿的原则。
教师聘任制依其聘任主体实施行为的不同可分为如下几种形式:
1、招聘。即用人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拔具有教师资格的应聘人员。它的程序一般是先由用人单位或地区经人才交流部门批准,然后以广告或启事的形式提出所需人员的条件、工作性质、任务及工资待遇等,通常都要对应聘者进行审查、考核(或考试),充分体现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对符合条件者招聘单位即聘任。可见,招聘具有公开、直接、自愿、透明度高等优点,有利于发现和合理使用人才。招聘与受聘双方应签订聘任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聘任书一经签订,便具有法律效力。
2、续聘。即聘任期满后,聘任单位与教师继续签订聘任合同。一般是在聘任期间,双方合作愉快,聘任单位仍有工作需要,教师对所从事的工作满意,双方自愿签订续聘合同。续聘合同的有关规定和协议可与上次聘任相同,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变化。
3、解聘。即用人单位因某种原因不适宜继续聘任教师,双方解除合同关系,解聘的原因较多,有的是用人单位在聘任后发现受聘者不符合原定聘用条件,有的是工作中不称职或违反有关规定等等,已不适合继续聘任。由于聘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因而,用人单位在聘用期限内终止聘任合同、解聘教师时,除有正当理由,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辞聘。即受聘教师主动请求用人单位解除聘任合同的法定行为。如上所述,聘任合同对聘任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教师因种种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聘任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依照聘任合同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