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作纪律管理规定
(一)考勤请销假和外出告示制度
1、大厅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不串岗聊天。
2、上班时间:上午:8:00—11:45,下午2:30—5:45。
3、工作人员因事(病)等原因需要请假的,应事先填写请(销)假条,经主管会计、带班主任加注意见后,中心主任批准,方可休息,上班后及时销假。
4、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办事,需向带班主任请示,由带班主任统一安排,离岗告示,不得随意缺岗、离岗,影响正常报账业务。
5、带班主任负责考勤检查,记录当日工作人员出勤情况,办公室月终进行统一汇总。
6、大厅实行岗位健康补助,按实际考勤每人每天5元,按月考核发放,缺勤一天扣5元,迟到一次扣2元。
(二)值班(日)制度
1、大厅实行领导(主任、副主任)带班、工作人员轮流值班日制度。
2、值带班人员各负其责,确保大厅安全、有序、干净、整洁。带班领导早上7:40到岗开门,组织值日人员清扫大厅内外卫生,下班后,检查机房、保险柜、电脑、门窗、水管、电源,确认安全后上好门锁,最后离开大厅。
3、值日人员早上提前半小时到岗,负责柜台及办公桌灰尘擦拭、大厅内外地板清洁,下班后把大厅内外、微机房、更衣室、档案室、卫生间、盆花、装饰瓶、防盗门、墙壁等擦拭干净,并将垃圾放到指定点,做到地板干净,柜台干净,拖布、抹布干净,用品存放整齐。
4、每周星期一早上大厅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清理,包括清理卫生死角,浇、剪花草,整理个人办公桌、抽屉内外资料等。
5、每月初进行一次大清洗,包括擦洗玻璃、卫生间,整理机房、档案室、更衣室,清洗窗帘、床单等。
6、大厅全体工作人员要遵守值日制度,各负其责,互相监督,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共同创造和维护干净整洁、和谐愉快的办公环境。
(三)计算机操作规程
1、大厅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计算机基础知识,提高操作技能。
2、大厅计算机统一编号,工作人员固定使用并设置个人操作密码,由系统管理员统一管理。
3、操作人员严格按规定步骤开、关计算机,按操作权限进出和使用财务软件系统,不得登录与本核算组无关的其他账套,不得擅自动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拷贝与工作无关的其他软件系统。
4、财务数据由系统管理员统一定期备份,定点保存。
5、计算机发生故障,由系统维护员检查处理,发现不规范操作要及时予以纠正。
6、服务器工作室由系统管理员管理,严禁其他人员进入,严禁擅自更改数据库数据。
(四)违反工作纪律处理规定
1、大厅全体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中心统一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反工作纪律。
①、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无故缺勤;
②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聊天、炒股、看电影及与工作无关的录像视频;
③、违反大厅计算机操作规程,安装各类与业务无关的软件,感染计算机病毒,影响财务数据安全的;
④、工作时间乱串岗位、聚众聊天,大声喧哗;
⑤、不履行值带班制度,值日敷衍,值带班记录马虎的;
⑥、不爱护公共财物和办公环境,举止行为不文明的,吸烟、吃零食、乱扔纸屑。
⑦、办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贻误工作;
⑧、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⑨、对办事群众态度生硬冷漠,工作作风简单粗暴;
⑩、其他违反内部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贻误行政管理工作的;
2、大厅工作人员违反纪律,情节轻微,首次违反并给予训诫和教育;两次以上出现违纪行为,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给中心造成不良影响的,除责令做出书面检查,予以通报批评外,本年度不予评优评先,绩效考核不予奖励;情节特别严重,被上级检查发现,媒体报道,妨碍优化发展环境,影响全区机关工作效能的,从重处理,建议调离核算中心。
单位工作纪律管理规定精选篇2
为了严肃劳动纪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全体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上下班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包括学习夜)。凡迟到超过10分钟视作迟到,(按单位钟表为准)收回考勤记录表。年迟到累计超过12次以上,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合格);每次迟到超过半小时扣100元,超过一小时视作无故旷工半天(早退处罚与迟到一样)。工作人员每天上下班时都要登记签字,当月汇总后交办公室,每月张榜公布。
二、请销假制度
(一)病事假。凡因病不能上班者,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如遇特殊情况,可先口头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一般干部请病事假一天,经所在科室负责人批准;一般干部请病事假两天、科室负责人请病事假一天,经分管jú长批准;一般干部请病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科室负责人请病事假两天以上(含两天),经jú长批准。请假需填写请假条(病假需附医院证明),经批准签字后交办公室。
外出开会、办事、出差要提前或回来及时补办缺勤情况说明,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交办公室。
遇有下列情况(特殊情况经局领导批准)不得请事假:
(1)在完成区委、区政府的中心任务及其全局性的公差、勤务期间;
(2)遇有天灾、人祸,需要组织力量抢险救灾期间;
(3)执法检查、粮食收购期间;
(4)遇有重要的会议、教育课、参观和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期间。
(二)工伤假。凡工伤事故不能上班者,须持有关目击者和医疗单位的休假证明,并经劳动安全部门鉴定后方可按工伤假处理。
三、去留言制度
为了便于联系工作,机关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内因事外出,需与科室同志打招呼,或在签到簿上写明原因及去向,凡离岗外出而未留言者,一经发现作无故缺勤处理。
四、年休假制度
(一)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工作年限满10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年休假15天。
(二)安排年休假要以保障工作需要为前提,年休假限于当年使用,跨年度不补,病事假天数可以折抵年休假天数,病事假累计超过年休假天数的,不再享受年休假。
五、不定期抽查制度
上班时间,对我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岗情况实行不定期抽查制度。具体由办公室牵头,局领导参加。并由参加抽查人员填写<黄岩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作人员在岗情况抽查表>。上班时间电脑游戏或炒股的,每发现一次,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合格)。
六、奖惩制度
(一)服从组织分配,工作人员要服从科室负责人分配,各科室服从全局部署,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如发现有代签等违规现象,经查实将加倍处罚。
(二)事假。事假超过本人年休假期限的,每天扣除年终奖300元。
(三)病假。按劳动部门规定办理。
(四)缺勤。机关工作人员无故缺勤每天扣除年终奖1000元。
以前本局制定的有关制度与本制度有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自二oo八年七月一日起实行。
单位工作纪律管理规定精选篇3
为了加强局机关工作作风纪律建设,倡导廉政勤政,遵章守纪新风,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办事效率,使机关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制度和规定:
一、工作纪律制度
1、严格遵守机关工作作息时间,按时签到,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不得上网娱乐,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2、准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会,会议期间手机调至震动或关机,不得剪指甲,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
3、严格请销假制度。因病、因事需请假半天以内的由各股室负责人批准;半天以上2天以内(含2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含3天)的,经分管领导初审后报jú长批准。凡请假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并及时告知办公室,请假手续送局办公室存档,严禁电话请假和事后补假。年请假时间累计不得超过15天。
4、各股室尤其是窗口服务工作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坚持做到微笑、热情、周到、快捷、满意。对职责范围内的办理事项绝不允许推诿、拖拉、刁难;对确实不符合条件、不能及时办理或不在办理范围内的要耐心解释,说明理由和原因。同时要努力树立自身和单位对外的良好形象。接待群众要态度和气,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原因与群众发生争吵,更不能动手。
5、要坚持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窗口服务业务要熟练、准确、快捷,工作无差错、无漏洞。交易等工作自受理之日起,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30个工作日发证;其他房屋所有权登记,20个工作日发证;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发证;交易过户手续办理15个工作日完成;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完成;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完成;房地产评估,100万元以下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100万元以上的,15个工作日完成;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资料齐全,房屋测绘10个工作日完成;他项权证办理1个工作日。
6、公务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办公室必须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派车。在县境内的由分管领导批准,出县境外的由主要领导批准。车辆加油或维修由主要领导批准。车辆每天下班后和节假日不得随意停放,按县纪委要求必须停放在单位楼下停车场。
7、公务接待和办公用品购置由主要领导批准,办公室按局领导要求统一安排。
8、工作纪律实行中层领导负责制并负连带责任。各股室负责人要带头遵守局里各项纪律制度,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
二、处罚规定
1、每周由局作风纪律督查小组组织抽查,对迟到、早退的每人每次罚款20元;上班时间串岗、上网娱乐、干私事者,每次罚款30元;无故离岗者按旷工处理,每日罚款50元;参会迟到、早退的每人每次罚款20元。
2、凡在局作风纪律督查小组组织抽查或受到群众反映、举报中,一般工作人员违纪的,股室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并受相应处罚;股室负责人违纪的,分管领导受连带责任,并受相应处罚。如同一个人在局里抽查中受通报批评或受到群众反映、举报连续3次的,责令本人在全体职工大会做书面检查并调整岗位;属临时聘用人员的责令其解除劳动合同并辞退。连续4次的.责令本人回家休息,不再在单位上班,发基本工资。
3、凡上班时间上网娱乐被抽查到的,第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由办公室收回其电脑,重新分配。
4、连续旷工3天以上(含3天)者除按天数罚款外,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本人在干部大会上做书面检查;
5、年累计旷工达15天(含15天)以上或屡教不改的,按事业单位管理条例,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撤职或开除处分。
6、凡未经局领导同意擅自用车,经上级检查或举报受到县纪委通报批评1次的,属临时聘用人员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并辞退;属正式职工的责令本人在全体职工大会做书面检查,并调整岗位;属股室负责人的做免职处理,并调整岗位。如果出现任何交通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当事人和驾驭员承担。
7、凡工作或服务方面受到群众反映、举报等原因造成单位受到县纪委通报批评1次或与群众发生争吵1次的,除负相应责任外,属临时聘用人员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并辞退;属正式职工的责令本人在全体职工大会做书面检查,并调整岗位;属股室负责人的做免职处理,并调整岗位。如果因同一个人连续2次受县纪委通报批评的,责令本人回家休息,不再在单位上班,发基本工资。
以上工作纪律制度和处罚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单位工作纪律管理规定精选篇4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完善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全体教职工必须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
(二)全校教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按时参加政治学习、有关会议及活动。
(三)全体教职工不准参与任何赌博性的娱乐活动。非赌博性的娱乐活动晚上不得超过十一点。
(四)班主任及科任教师不得擅自录收学生或隐瞒班上学生人数,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学校安排到班的学生。
(五)全体教职工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歧视差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学生拒之门外。
(六)全体教师必须按统一的课程表上课,不得私自调课,特殊情况须经教导处或值周领导同意,否则视为旷课。
(七)不得任意缺课。
(1)因事、因病必须提前请假。特殊情况确实不能事先请假者,须在事后立即说明原因并补办请假手续。
(2)请假必须使用请假条,审批后交教导处存查。
(3)事假应先自行调好课并填写好《调课登记表》;不调好课者不准假;未批假条而离岗的作旷课(工)处理;调后不按时补上的视为旷课;经领导同意的但接受调课的老师未按时去上课的,接受调课的老师视为旷课。
(4)病假凭镇级以上的医院证明请假。
(5)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八)上课不得迟到、早退,中途不得离开教室。
(九)朝读和辅导课,与上课一样考勤。
(十)体育课,无论室内或室外,老师一律不得离开学生,室外课的上下课必须整队集合。
(十一)所有教学和非教学人员都必须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若因迟到、早退、中途离开岗位而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任课教师和岗位责任人负责。
(十二)每个教学人员,应按统一的信号组织上下课,不压堂。
(十三)因公出差、学习,不超过一天的课由自己调好,超过一天的由教导处安排。
(十四)为使工作纪律制度得到执行,将工作纪律与经济等有关方面挂钩。
1、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当年不能晋职,不能评为先进,学年度考核为“暂缓确定等次”。
2、无故旷课(工):凡旷课一节或旷工半天扣款50元。
3、病假:根据市教育局规定,每次病假在10天以内者由学校校长审批,并扣除所缺时间的岗位津贴。每次病假在10天以上者由市教育局审批,并扣除所缺时间的岗位津贴。一年内病假超过两个月的,按“川人工(1994)38号文件”执行。
4、事假:根据市教育局规定,教职工因私事请假每次在5天以内由学校校长审批,5天以上由市教育局审批。5天以内且不需要调课的事假,扣发事假期间的岗位津贴;事假每月在5天以上,扣发事假期间的所有工资和岗位津贴。
5、迟到、早退、缺席:
(1)学校开会或政治学习或教研活动或其它安排应参加的集体活动,迟到、早退一次扣发津贴1元,缺席一次扣发津贴5元,事假一次扣津贴2元。
(2)上课(含辅导课包括朝读),以正式上课铃声和下课铃声为准,每迟到或早退1分钟扣津贴1元;若整节课未到岗则按无故旷课处理。
6、全勤:为鼓励教职工出满勤,特设立全勤奖。凡请有事假、病假或每月扣津贴2元以上者,均扣发其全勤奖。
7、法定假:凡教职工在法定范围内休假(产假、节育假、婚假、丧假等)国拔工资照发,学校自筹的一切津贴、奖金均不再发给。
(十五)教职工的工作纪律情况均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聘任、调资、评优、晋职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十六)本修订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单位工作纪律管理规定精选篇5
为了强化学校管理,严明工作纪律,保障教学秩序,树立为人师表,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的良好师德形象,按照中、省、市、县关于加强师德建设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制度;认真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团结协作,工作积极主动,不拖沓。
2、严格遵守作息制度。迟到早退(5分钟内)一次惩5元;旷操1次惩1元;旷课(辅导)一节惩10元;旷会一次惩10元。
3、严格请假制度。事假两天内由副校长批准;超过两(三天)由校长批准;一周以上一律由教育局批准;请假前须经教导处调整妥善安排好假期工作责任后方可离校;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每天扣发奖金5元。请假一周以上请假者承担假期中他人所承担的工作报酬(每天15元)。其它假按镇教字(20__)6号文件执行。
4、严格禁止工作时间(周日18:00—周五15:30)参与赌博,不准参与社会闲散人员赌博。违者每次惩50元,并在教师会上公开检讨。
5、不准在工作时间内酗酒,凡因酗酒影响工作或造成一定影响的,要在教师会上说清楚,并惩20元。教学时间、静校后摩托车出入熄火,违者一次惩5元。
6、不准在校园内穿奇装异服;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超短裙进入教室。男教师不准留长发,教师不染色泽鲜怪发色,不留怪异发型。提倡朴素大方、庄重美观、大众化服饰。(否则每次10元)
7、上课、辅导、入会一律关掉电话,违者一次2元。
8、语言文明,倡导说普通话。教学时间、熄灯铃后不准高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违者一次5元。
9、团结协作、互相学习、相互理解、不搬弄是非。无论何种原因出现公开漫骂、撕打、闹不团结造成不良影响的先惩双方50元,公开检讨;经调查核实后另行处理。
10、讲究卫生,重视安全教育。节约用电、用水;爱护校园一草一木做学校主人。凡损坏学校财产的一律按150%价格赔偿。凡因安全教育、措施不得力、处理不及时果断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实行,适应于校园内全体教职员工。
单位工作纪律管理规定精选篇6
一、适用范围
1.工作纪律是员工在生产(工作)当中,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做好工作的根本保证,也是个人形象最直观的表现。
2.为规范劳动纪律,依据《劳动法》、《企业内部管理规定》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3.本制度规定了员工劳动纪律的具体管理办法。
4.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岗领导、员工和试用期、见习期人员及来厂实习生。
二、管理机构和职责
1.为全面加强工作纪律的管理,建立公司工作纪律责任网络,明确各级领导管理劳动纪律的责任,实行一级抓一级的做法,即:
2.分管行政副总是公司工作纪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负辅助管理及连带责任。
3.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劳动纪律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所分管的一般管理人员或班组长。
4.为规范劳动纪律的管理,便于考核工作纪律,公司成立工作纪律考核监督领导小组:
组长:兆革立
副组长:潘雪、赵越、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4.1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4.2负责组织对全公司劳动纪律的`监督考核工作。
4.3负责对检查或抽查当中发现的问题有争议时,做出处理决定。、领导小组挂靠综合办公室,负责考核的日常工作。、5.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责:
5.1、负责每月对全公司各部门(班组)或个别部门(班组)进行劳动纪律检查或抽查。
5.2、负责对劳动纪律考核监督小组检查或抽查中的材料整理,数据统计、汇总。
5.3、负责收集员工检举违反劳动纪律的意见,并调查核实,情况属实,提交劳动纪律考核监督领导小组。
5.4、负责对劳动纪律考核结果的执行,并拟写通报。
5.5、辅助监督违纪员在培训学习(停薪、非停薪)、调岗期间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表现。
5.6、对在正常监督检查下,拒不配合、态度恶劣,行为过激的、情绪化严重的员工有劝退、处罚权。
三、管理条例与方法
1.各部门(班组)应加强对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并与经济责任制挂钩,对违反者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每月5日前,各部门劳动纪律第一责任人应把上月本部门违反工作纪律人员名单及事由报公司综合办公室。、2、.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应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工作纪律,在遵章守纪中起模范表率作用。出门办事需请假,打招呼,事后及时销假。
3.工作纪律考核监督小组每月不定时对全公司各部门进行工作纪律检查或抽查,并进行通报。
4.员工上班期间必须做到:
4.1按公司要求干净、整齐着装。不能穿背心、拖鞋,生产区不能穿短裤、、背心、穿裙子、穿拖鞋、长头发女士需将头发盘起。
4.2佩带工作证。应统一佩带在外衣左胸或胸前位置。工作证不得外借,也不得借他人岗位证使用。
4.3在特殊工作(生产)场所不能佩带工作证,经班长、部门负责人允许,工作时间可暂不佩带工作证,一旦进入生产场所,需及时佩带工作证。
4.4、遵守厂部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轮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交接班。
4.5、认真工作,遵守纪律,不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如:看小说、玩电脑、看电影、玩手机游戏、打牌、下棋(含围观者)、聊微信、QQ、睡觉、干私活等。员工上班期间不允许离岗或串岗。
4.6、员工进入生产区域时必须佩带好劳保用品,如安全帽等。
4.7、员工酗酒上班或上班期间无故不服从领导指挥,经教育不改者,或无理取闹、骂人等情绪激动行为,部门负责人及综合办公室有权劝当事人退班,罚款200元并按旷工处理。
4.8宿舍员工注意用电安全,禁止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小型用电器使用完毕后及时拔出插销。
4.9、员工倒班人员不准离开生产区,如遇特殊情况,需经部门领导允许,办理请假手续,方可离开。
4.10、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禁止长时间无故脱岗。
4.11、员工上班期间考勤表无记录或临时有事没到综合办登记的,视为旷工。
4.12、员工上班时间内禁止在办公区域相互嬉戏、追逐、打闹、大声喧哗及串岗、无故脱岗、聚众闲聊,不得影响办公室其他人员的工作。
4.13、公司全体员工一律不得在厂区、办公区发生打架斗殴事件,一经发现,罚款500元并做开除处理。
4.14、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损坏公物,如有违反者,除批评教育外,除按损坏物品原价值赔偿。
4.15员工上班期间不得随意躺卧、吃零食、光膀子、脱鞋等有损公司形象的姿态。
4.16员工不得偷盗公司财物,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并扣罚当月工资。
4.17、要保持办公环境、办公设施清洁、卫生,有垃圾、脏物及时清理,不得乱扔烟头、随地吐痰。
4.18所有员工互相尊重,团结协作,不得造谣生事、搬弄是非及拉帮结派。
4.19、员工上班期间禁止饮酒(如工作需要需经领导同意),否则一律扣发当月工资。
4.20在办公室使用的传真机、电话、复印机、空调、灯、电脑及其他电器用品应按操作规程使用及保养,下班前关闭电源方可离开。
四、处罚标准及连带责任
1.检查组每月发现违反以上条例1次/人,现场给予警告,并做好记录。
2.检查组每月发现违反以上条例2次/人,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进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产品知识学习,知道考试合格(95分以上)为止;如考试不合格,停发该员学习期间工资,直到考试成绩合格为止。
3.检查组每月发现违反以上条例3次/人,直接视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其工作岗位,何时返回原先岗位根据其在行为工作态度和表现而定,原则上不少于3个月;并对其直接领导进行通报批评,并停薪参加公司管理制度学习及培训,直至考试成绩合格为止。
4.如发生当月员工连续3次以上违反上述条例,取消其年底奖金资格,认错和公正态度良好者,在调岗表现良好后重返原工作岗位前需要临时进入监督检查小组工作,直到抓到违纪者为止,余额则上不少于2周;其部门领导负连带责任,取消其年底奖金资格,直接进入监督检查小组工作,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直到抓到违纪者为止。
5.全体员工需要积极配合好监督检查小组工作,不要产生抵触情绪,更不要产生过激行为。
6.如果检查小组成员及各部负责人确实没有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非员工屡教不改,无视管理),将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理。
7.违纪员工不服从正常监督检查,情绪化严重,出现过没人打架等过激行为,视为严重违反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直接开除并扣发当月工资。
五、监督检查与考核
1.本制度规定的内容与要求由劳动纪律领导小组检查。
2.本制度按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管理标准》的有关部分进行考核。
六、附则
1.本制度在执行中与上级的有关政策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政策执行。
2.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3.本标准自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单位工作纪律管理规定精选篇7
一、工作纪律
1、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2、各部门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部门经理负责制。
3、公司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分级管理方式,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的总原则。
4、为公司的健康成长,超常规发展,向社会提供安全、高效、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为公司赢得最佳经济利益是公司全体员工的行为准则,即公司最高利益原则。
5、各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职工,必须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和权限处理各项工作。处理超越职权范围事项,须经上级授权或征得上级同意。特殊情况下,无法请示,则应以公司的最高利益原则为标准,恰当处置,事后尽快报告。重大事项,以先口头,后文字报告方式处理。
6、公司对全体职工的基本要求:听从指挥;工作严谨、高效;信息传递渠道畅通;团结协作,工作不许推诿;勇于负责;开拓进取。
7、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和调动。
8、公司推行“唯贤、唯才是举”的用人标准,按能绩升降职级,全面测评,每年考核。
二、劳动纪律
1、严格遵守劳动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劳动中,认真负责,不脱岗,不串岗,不做与本职无关的事。严禁在工作场所打闹喧哗。
3、在工作场所,不准穿拖鞋、短裤衩和背心。需统一着装岗位必须按要求着装。
4、严格遵守本岗位的操作规程,按岗位要求完成任务,做好各种原始记录。真实、准确填报各种数据。反馈、传递各种信息。
5、严格按规定使用生产设备,爱护各类财产、专用设备设施及其他劳动工具。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使生产设备等处于良好状态。
6、学徒工,见习、实习及处于培训阶段的职工,未经本部门领导考核批准,不得擅自顶岗、上岗。
7、严格上下班打卡制度,不得替他人代打出勤卡。出勤卡由各部门按月统计后送行政人事部审核。
三、财务纪律
1、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厉行节约,不浪费公司资财。
2、严禁以各种形式侵吞公共财产,不许私自动用公款。
3、严格遵守财务报销和审批制度,以及各种(项)财务开支标准。
4、不得冒名多报、谎报业务招待、差旅费、各种生活补贴和工作补贴等。
5、在与他人交谈中,不准涉及国家和公司的一切未经公布的经济情报和其他需保密事项。
6、不准在无保密措施的地方,存放需保密的文件资料。
7、不准携带机密文件资料外出访友、回家和出入非工作需要的场所。
8、不准在普通电话、电报、传真、邮件中传送机密事项。
9、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保密文件、资料的`移交。
四、外联纪律
1、严格执行公司的外联制度,发扬爱司爱岗的精神,维护公司的利益。
2、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真实反映情况。
3、与外单位人员交往,必须谦虚谨慎,不卑不亢,讲究文明礼貌。
4、严禁酗酒。在外联活动中,饮酒不得超过本人酒量的一半,一般不饮烈性酒。
5、在外联期间,不许同厂外机构或个人私自交易,不许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营私牟利或私自收受礼品。
单位工作纪律管理规定精选篇8
为掌握人群慢病分布情况,扎实做好以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为主的社区慢性病防治工作,特定本制度。
l、慢病管理的.对象:所有户口在辖区的常住人口。
2、凡年龄在35岁以上,首次门诊就诊的,必预测量血压。
3、健康档案与各全科诊室密切联系,及时为患有慢性病的群众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4、中心保健科在各全科诊室的配合下,做好对全镇慢性病患者的日常保健工作。
5、中心保健科每季开设一期慢件病防治知识讲座,针对性的指导患者用药及日常保健。
6、中心保健及时将慢病防治工作情况向上级疾控中心进行反馈。
单位工作纪律管理规定精选篇9
1.上级卫生主管部门与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指导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明确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健康教育职责,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组织卫生技术人员积极参与社区居民健康教育工作。
2.康教育人员落实,健康教育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健康教育工作档案规范。
3.用健康教育专栏,定期刊出疾病预防与保健健康知识,每二个月至少更换一次;为社区居民举办疾病预防与控制健康知识讲座,每月至少一次。
4.立社区居民健康档案,向社区居民发放有针对性的疾病预防与保健的健康教育处方及各种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5.用病人就诊、家庭病床、上门巡诊、健康教育咨询等各种时机,开展疾病预防与保健的`健康教育服务。
6.断加强健康教育业务学习,认真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的健康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7.整保存健康教育计划、宣传板小样、工作过程记录及效果评估等资料。
单位工作纪律管理规定精选篇10
1.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实行首诊测血压制度。
2.门诊及随访时应备有立式水银血压计和首诊测量血压登记本。
3.接诊医生对35岁以上首诊病人应给予测量血压,并将测得的血压记录在病历、门诊病人登记本及随访记录中。
4.凡测得收缩压≥140mmHg或舒张压≥90mmHg者,应将其姓名、性别、年龄、地址、电话、高血压病史等内容记录到首诊测量血压登记本,并进行随访跟踪。
5.每月5日前将上月首诊测量血压登记情况汇总上报信息资料室。
6.各中心(站)应对首诊测量血压登记数据每半年分析一次,以指导社区防病工作。
7.对诊断为高血压病患者的,应将其纳入本社区慢性病综合防治管理体系,根据《高血压,糖尿病防治方案》要求,积极开展高血压病专科门诊及社区高血压健康促进干预,实施动态管理。
单位工作纪律管理规定精选篇11
1.了解辖区内妇女健康状况,掌握孕产妇死亡情况,分析死亡原因,制订有效的干预措施。
2.监测对象为辖区内(不管其户口所在地)死亡的孕产妇。孕产妇死亡是指从妊娠期开始至产后42天内死亡者,包括妊娠各期和不同部位,凡与妊娠有关或因妊娠病情加重及治疗上的原因造成的'死亡,但不包括妊娠各期的意外死亡和外地来克就医而死于本市者。
3.发生孕产妇死亡的医院负责填写《孕产妇死亡病历报告》,并报市妇幼保健所。在家死亡或途中死亡的孕产妇,由死亡孕妇所在辖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填报《孕产妇死亡病历报告》。
4.凡发生孕产妇死亡的机构,应在24小时内以电话或以《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形式报市妇幼保健所;在一周内将《孕产妇死亡病历报告》上报市妇幼保健所。以上年10月1日—当年9月30日为一个统计年度。
5.加强孕产妇死亡补漏、质控工作的管理,孕妇产妇死亡病例要经过医院、市级围产保健协作组二级评审,质控和死亡评审做到有记录可查。
单位工作纪律管理规定精选篇12
1.制定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和定期健康体检制度。
2.制定并实施老年人群整体自然疗法健康管理运营流程和管理办法。
3.根据老人的体检结果和各类问卷调查作出健康状况评估,并制定个性化健康管理计划。计划应包括医疗、护理、健康教育、行为干预及功能训练等。
4.定期组织健康知识讲座,倡导居民自我健康管理。定期提供综合健康体检评估和营养膳食处方、运动处方(有氧运动、养生操及心智训练)。
5.定期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健康管理计划作出调整。
单位工作纪律管理规定精选篇13
1、凡公司员工,须严格遵守公司的有关规定,遵守国家相关计算机行业和互联网络的法律法规,如《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和公司利益的活动。
2、员工应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不得向第三方泄漏任何技术、业务机密信息。
3、凡公司员工,需努力树立敬业精神,按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同事间彼此树立精诚团结的精神,塑造企业积极进取、讲求效率的工作氛围。
4、公司按国家规定实行双休日及节假日放假,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信息采编及编辑人员将在双休日及节假日轮流替换。正常上班时间:上午09:00-12:30、下午14:00-17:30(每日7小时)。事假或病假必须提前通知主管人员或办公室人员。
5、非白班的公司员工,无特别任务外出的`,上下班时间以白班时间为原则安排,每周工作时间控制在40-44小时之内。
6、出差人员除正常开支外,每人每日补助费为100元。
7、公司鼓励购买和开发密切相关的技术参考资料,可在审批并登记后全额报销。
8、日常因公事的交通费用可全额报销。
9、为了避免上班时间受到聊天的干扰,而又要保持内部通信的顺畅。所有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必须连接到内部oicq服务器,除特批人员,一律不准连接外部oicq服务器。
10、公司员工不允许在外兼职。
11、周一到周五,除和项目有关的需要外,不允许在办公室玩游戏。
12、除因工作需要外,避免在公司内会客,任何公司以外人员绝对禁止使用公司电脑。
13、上班时间内,员工不允许在开放式办公区吸烟。
14、下班后员工一律要把个人pc机关闭,严禁不工作的个人pc机通宵开机。
15、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乱开其他人的个人pc机。
16、员工要遵守公司的文件审批、报销审批、付款审批、办公品领用等其他日常工作制度。
17、凡发现违反以上工作制度者,首次批评,二次警告,三次酌情罚款,屡次违反不改者公司将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
单位工作纪律管理规定精选篇14
1.设专(兼)职人员负责老年保健工作,建立网络,制定工作计划。
2.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康档案。
3.对以社区居家养老形式为主的老年人进行服务需求评估,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保健服务及精神慰籍、舒缓治疗服务。
4.对患有慢性病的老人进行管理,进行饮食、运动、合理用药、合理就医指导。
5.对于高危老人,进行健康指导、行为危险因素干预及规范化管理。
6.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对老年人进行疾病的预防、自我保健、常见伤害预防、自救和他救等指导。针对老年人开展规律的生活起居、合理的膳食营养、适度的`体能锻炼及健康的情智心态的教育和指导。
单位工作纪律管理规定精选篇15
1.成立社区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精神卫生三级管理网络(街道、居委会、监护人),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
2.开展精神卫生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上报精神卫生工作统计报表。
3.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病人。
4.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人诊治,对新发现或疑似病人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5.建立随访制度。定期走访居委会,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人,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6.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病人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7.病人就诊或医务人员到病人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8.做好重点精神病人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9.对“三无”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上报;对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帮助向民政部门申请享受、发放免费药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