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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规章制度

时间: 新华 制度

1、员工上班必须穿戴整齐劳动保护用品,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2、作业前必须检查各种工具是否牢固,完好,可靠,以防在工作中发生事故;

3、使用旋转机床的员工严禁戴手套作业;

4、工作中注意周围人员及自身安全,防止因挥动工具、工具脱落、工件及铁屑飞溅造成伤害;

5、加工小件时不得戴手套作业;

6、操作者工作时注意力要集中,以防出现事故

7、女工必须佩带帽子,头发长的必须将头发别入帽内;

8、工作时严禁听随身听、MP3、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9、叉车叉件时应走安全通道,叉物高度应在离地半米以下;

10、吸烟应在吸烟室,严禁在车间、厕所等非指定区域吸烟。

11、严禁员工在车间打闹。

二、物品状态:

1、手砂轮和砂轮机必须配有安全防护罩;

2、手持电动工具外壳禁止缠胶带,线长不得超过6米;

3、电源线外皮保持完好,如有破损应找电工及时处理;

4、物品应该定置摆放,严禁摆放超高;

5、叉车完好。有漏油、缺螺母、裂纹。不灵敏等现象时应先检查维修后在使用。

6、车间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的物品。

7、油漆、稀料、线切割用煤油应定置、标示。

车间规章制度篇2

一目的

为加强劳动纪律,保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考勤打卡管理

1、管理部门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考勤管理,负责指纹采集、考勤统计工作,并监督考勤制度的执行情况。部门考勤员做好本部门考勤系统维护、员工的排班、异常考勤登记汇总、核实考勤等工作。

2、考勤员制度

在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的监督管理下,各部门自行组织内部考勤工作,并指定考勤员一名,如有更换部门考勤员必须告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各部门考勤员的培训。每月28号之前,考勤员必须把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确认的下月排班表及当月考勤记录表提交至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对考勤记录与指纹打卡等情况进行核实。

部门考勤员为考勤结果第一责任人,部门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设臵考勤员奖励基金,标准为:50元/月,在月度工资中体现。

3、工作时间

(1)标准工作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轮

班制部门员工实际休息时间,以部门实际排班为准。

(2)行政班制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不需轮班的岗位都按行政班制执行。

(3)轮班制工作时间:白班(9:00-17:00)

中班(17:00-01:00)

夜班(01:00-09:00)

(4)市场管理部轮班岗位工作时间:

白班(8:00-16:00)

中班(16:00-24:00)

晚班(24:00-08:00)

4、考勤方式

4.1员工实行指纹打卡考勤管理。

行政班制员工每日打卡四次,指纹打卡统计的有效时段为上午上班7:30-10:00,中午下班11:45-12:40,下午上班12:50-13:30,下午下班16:00-19:00。

轮班制的员工按照实际上下班的规定时间打卡,有效打卡统计时间控制在上班时间点前2小时后1小时,下班时间点前1小时后2小时。

注:以上指纹打卡的有效时段是系统可统计识别的考勤打卡和结果,而非正常的上下班时间段。

4.2员工打卡异常需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员工月度打卡异常登记表》进行备案。《员工月度打卡异常登记表》详见附件一。

4.3外出办事不能到公司打卡的员工,原则上必须于事前告知部门负责人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员工月度异常考勤登记表》进行备案,如有特殊情况可事后到部门考勤员处补备案手续。无相关记录将作旷工处理。《员工月度异常考勤登记表》详见附件二。

4.4员工因公至外地出差无法登记考勤的,必须在出差前填报OA《出差申请表》;如因事情紧急而未申报的,则必须在出差回公司48小时内补办手续,作为考勤依据。

4.5突发病假或者事假必须于上班前,致电本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及以上人员需报直接上级领导)请假及告知人力资源部,在请假后一周内(特殊情况依据病情及治疗等确定时间)提供医院出具的有效病假证明(病假条、病历、收费单、检查单等),办理请病假手续。

5、考勤规定

5.1员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无故串岗脱岗;员工不能自行调班,调班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否则按旷工论处。(原则上每人每月调班不得超过3次)。

5.2在当月绩效考核中员工指纹打卡记录每漏打、迟到或早退一次扣3分,每月漏打卡超过3次,扣10分,即考勤结果与绩效成绩挂钩。《员工月度绩效考核表》详见附件三。

5.3员工在未履行相关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每月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超过3次将通报批评;单次迟到或早退超过半个小时视为旷工半天,超过半天视为旷工一天,扣发相应工资及各种补贴。

5.4员工旷工时间一年以内累计超过3天的,按公司规定作除名处理。

5.5在未按照考勤制度的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而一次缺勤超过3天的人员视为自动离职,并按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5.6每月末员工本人必须与部门考勤员核实确认自己当月考勤结果。考勤弄虚作假的,按旷工处罚相应责任人,情节严重者,公司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5.7本规定自20__年6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属人力资源部。

车间规章制度篇3

1、车间全体人员务必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2、车间员工务必服从合理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不得疏忽或拒绝管理人员命令或工作安排。

3、全体车间人员务必按要求佩带工牌,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4、车间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例如吃东西,聊天,听歌,离岗等行为,吸烟要到厂指定区域。

5、对恶意破坏工厂财产的行为或盗窃行为,不论大小一经发现,一律交行政中心严厉处理。

6、车间人员如因特殊状况需要请假,应按厂请假程序向各级主管申请,得到批准方可离开。

7、工作时间内,倡导全体人员说普通话,现场操作严禁使用侮辱性字眼,不讲脏活,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

8、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电话,禁止带孩子或外厂人士在车间内玩耍或滥动设备、仪器,由此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9、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浓气味等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车间。

10、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的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状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严厉处理。

11、现场人员务必自律自觉,勇于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破坏车间生产的不良行为,反对一切破坏现象。

车间规章制度篇4

焊接车间安全技术规范

(1)电弧焊

1)焊接前,先检查电气线路是否完好,外壳接地是否牢固。

2)操作前必须检查周围有否易燃、易爆物品,如有必须移开才能工作。

3)焊接操作时必须先戴防护面罩、手套、脚套等。无面罩时不准看弧光。

4)推闸刀开关时,人体应偏斜站立,并要一次推足,在焊接时,绝对禁止调节电流大小,以免烧毁电焊机。

5)电焊钳不准放于工作台上,以免短路烧毁。

6)不准用手拿焊过钢板及焊条夹。在敲打熔渣时,注意保护眼睛。

(2)气焊

1)氧气瓶严禁与油污接触,不能强烈振动,以免爆炸。

2)安装减压表时,人应斜立,瓶上阀门缓缓开启,以免被气流击伤。

3)乙炔发生器附近及气焊车间严禁烟火,以免引起爆炸。

4)气焊操作时,先开乙炔,然后稍开些氧气,点火后调整,如发现火焰突然回缩到“嗤”声,这是危险的回火象征,应立即关闭焊炬的氧气和乙炔阀。

5)注意已焊工件,尚有较高温度,防止烫伤。

钳工车间安全技术规范

1)工件放在钳口上要夹紧,转紧或放松虎钳时,提防打伤手指。

2)不可用无手柄的锉刀、刮刀等。鎯头柄安装必须牢固。

3)錾子、冲头尾部不准有淬头裂缝或卷边及毛刺,錾切工件时要注意自己和他人不要给切屑击伤。

4)用手锯锯割零件时,用力要均匀,不能重压或强扭,零件快断时,用力要小而慢。

5)使用砂轮刃磨工具时,要听从师傅指导,并按操作规程进行。

6)钻孔时按机加工一般安全技术规则进行(见机加工安全技术规则)。

7)钻床速度不能随意变更,如需调整,需经师傅同意,必须停车后才能调整。

8)钻孔时工件必须夹于虎钳,严禁用手握住工件进行,钻孔将要穿透时,应十分小心,不可用力过猛。

9)攻丝和铰孔时,用力要均匀,大小要适当,以免损坏丝攻和铰刀。

10)装配时,笨重零件的&39;搬运应量力而行,装配清洗零件时,注意不要接近火种,用油加温轴承时,温度不得超过200℃,以防火灾。

11)装配中所用板手、起子等均要符合规定用力不能过猛,以防打滑造成事故。

12)下班时,所用工具必须清点,打扫场地,保持文明环境。

机械加工各车间共同遵守的安全技术规范

(1)未经指导师傅许可和不了解机床性能时不准开车。在开始工作前要穿好衣服、紧好袖口,女同学必须戴好帽子,但不准带手套。

(2)开车前,必须检查各操作手柄应于正常位置,车头刀架、工作台在运转时不受到阻碍,并注意润滑及润滑油路畅通。

(3)要变更转速时,必须停车变速。在操作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并遵守工艺规程,不得任意改变切削用量,在切削过程中不得用棉纱擦工件或刀具等。

(4)要根据被加工零件来选用刀量、夹具并保证夹紧牢固。

(5)保持文明生产,要爱护机床,在导轨和工作台上,不乱放工、刃、量具及夹具等清除切屑时,必须用铁钩或毛刷进行。

(6)下班时必须擦净机床,整理场地,并在指定部位加注润滑油,关好电门。

车工安全技术规范

1)开车前,在紧夹工件后,必须随手将卡盘板手取下,以免飞出造成事故。

2)车刀的刀尖应装到和工件轴心同样高低,刀尖不应伸出刀架太长。

3)在车削时,不得任意加大切削用量,以免机床过载。

4)切削过程中要停车时,不准用开倒车来代替刹车,并严禁用手压卡盘等,应当让它自然停下。在车螺纹要开倒车时亦必须完全停转后才能变换方向。

5)切削时勿将头部靠近工件及刀具,以免铁屑飞出,易受伤。

6)机床导轨上严禁放工刀量具及工件。

7)下班时,将大拖板及尾架摇到车床导轨后端。

刨工安全技术规范

(1)开车前应检查工作台面前后有无障碍物,冲程前后切勿站人,并记住随手取下冲程调整手柄。牛头来回运动时不准用手摸刨刀和工件及刨床尾部的油缸,并不准在刨刀的正面迎头观看刨削过程。

(2)刨刀须牢固夹持于刀架,但伸出部分不能太长,吃刀不可太深。

(3)刨床开动后,不可变速调节,如要调节必须停车后进行。

(4)在刨削前要试探刨刀行程大小是否合适,并加以调整,但绝不准在开车时调整。

(5)零件刨削后,应去毛刺、整边或倒钝。

铣工安全技术规范

(1)装铣刀时应注意刀杆、垫圈是否干净、平整,刀具、工件是否夹紧,刀具运转方向与工作台进给方向是否正确。

(2)一般情况下只用逆铣而不用顺铣,并不得擅自改变切削用量。

(3)学生单独操作时,不使用快速进给。

(4)铣齿轮时,必须等铣刀完全离开工件后,才能转动分度头手柄。

(5)铣床自动走刀控制器要调整准确,不得任意松动。

(6)零件铣削后应去毛刺,保持光洁整齐。

磨工安全技术规范

①磨削系高速切削,又系精密加工,砂轮较脆易碎,装拆工件要小心,不碰撞砂轮,未经平衡的砂轮严禁使用。

②开车前必须检查砂轮罩,挡块是否完好紧固,开车后要空转1-2分钟,砂轮与工件之间要有一定间隙,待运转正常后,才能工作。

③砂轮进退方向必须弄清,并按工件长短,调整工作台的行程长短。

④磨削时不能进刀过大,以免损坏砂轮,停车时必须先将砂轮退离工件。

⑤工件安装时,外圆磨顶针必须顶在顶针孔内,平面磨磨削高而狭的工件时周围要用挡铁,而且档块不低于工件的2/3,待工件吸牢后,方可进行加工。

⑥磨床备油路系统必须保持畅通,主轴等转动件要保持良好的润滑。

⑦干磨零件时要戴好口罩。湿磨的机床停车时先关冷却液,要让砂轮空转1—2分钟进行脱水。

⑧无心磨床操作前,要检查支片保险是否装对。在砂轮未完全停止转动时,严禁用手或棒去拔动。

数控加工安全技术规范

①数控机床属于高精密设备,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②数控设备上严禁堆放任何工、夹、刃、量具等。

③严禁在未熟悉使用步骤的情况下,触摸各按钮开关。

④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启动机床进行零件加工。

⑤严禁私自打开数控系统控制柜进行观看和触摸。

⑥加工零件时,必须关上防护门,加工过程中不允许打开防护门。

⑦加工零件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操作步骤进行,不允许跳步骤执行。

⑧数控机床控制微机上除进行程序操作和程序拷贝外,不允许作其它操作。

⑨严禁将未经指导老师验证的程序输入控制微机进行零件加工。

车间规章制度篇5

一、机修车间设立设备管理员,负责本厂全部机具设备的&39;登记入册,建立设备档案,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做好记录,保养完毕后,要履行签字验收手续。

二、设备管理员要根据实际需要做好机具设备、仪器、仪表的购置计划,经主管审批后方能采购。

三、本厂所有的机具设备、工具、仪器、仪表要确定使用年限,根据价值大小列入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在使用年限内,如有丢失、损坏应予以赔偿,经管理员检验,确属质量问题的需由设备管理员和主管鉴定后方可减免赔偿。

四、固定不能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如车床、磨床、油泵试验台等,由专门操作人员保管、维修、保养。其他人一律不得上台操作。电焊设备由钣金工人专门使用、保养。

五、一般公用的工具,如绞刀、前轮定位仪等,由仓库保管员保管,使用借出、归还要登记,办理交接手续。由于使用中违反操作而损坏的,由使用者赔偿;由于保管不当引起的损坏,由保管员承担责任。

六、举升机之类的重大公用设备,厂部指定专门班组保管维修,并由设备管理员巡查监督。如发现违章操作,要给予30--50元罚款。造成损坏的,应予以赔偿。

七、要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对长期闲置不用的设备,要妥善保管好。

八、厂部每季度要对机具、设备、仪器、仪表进行一次检查。平时要进行抽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对于保管好的要予以表扬,如发现丢失、损坏的要追究责任。

九、设备管理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如发生失职引起设备损坏,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

车间规章制度篇6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内部控制及合规管理,规范支票的日常管;第二条本细则所指支票包括日常业务结算中使用的现金;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第三条本细则适用省公司本部、各地市公司及其下属机;第四条各级分支公司须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细;第二章支票购领;第五条支票购领必须建立审批程序;在省公司本部应由复核会计岗人员或资金结算管理岗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内部控制及合规管理,规范支票的日常管理,防范资金管控的风险,根据《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此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支票包括日常业务结算中使用的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

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支票上印有“转账”字样的为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支票上未印有“现金”或“转账”字样的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省公司本部、各地市公司及其下属机构,以下简称各级分支公司。

第四条各级分支公司须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细则的规定,准确、及时、安全地进行支票结算和管理。

第二章支票购领

第五条支票购领必须建立审批程序。出纳岗人员到开户银行购领支票前,应填写《支票购领申请单》和银行要求的“票据和结算凭证领用单”,其中领用单需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经相关人员签字审批后方可到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在省公司本部应由复核会计岗人员或资金结算管理岗人员、资金管理部经理签字审批;在地市分公司应由资金管理岗人员和财务会计部经理签字审批;在区县支公司应由柜面主管人员和支公司经理签字审批。

第六条支票购领后应及时进行支票购领登记。出纳岗人员应将购领的日期和所有支票号码顺序填入《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表》,并在《支票购领申请单》上回填购领支票号码的起止范围,交相关人员进行复核。

复核人员根据银行反馈的《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或银行资金回单检查支票实际购买、登记入库数量与购领申请、《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表》等记录信息是否一致,复核后在《支票购领申请单》签字确认。

在省公司本部应由复核会计岗人员或资金结算管理岗人员复核;在地市分公司应由资金管理岗人员进行复核;在区县支公司应由柜面主管人员进行复核。

第三章支票签发及登记

第七条支票签发与支票登记应同步完成。

支票应按银行账户分别设立对应的《支票使用登记簿》,由管理账户的出纳岗人员保管。《支票使用登记簿》必须采用订本式,登记簿封面需写明单位名称、所属账套、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以及所属年度。

第八条支票签发人必须根据审批无误的原始凭证顺号签发支票,不得跳号。签发支票前,须核实银行账户是否有足够的存款余额,避免签发空头支票。

第九条支票签发人须按规定填制支票,支票签发金额与原始凭证的金额应一致。支票签发工作由出纳岗人员或资金复核岗人员完成。

支票签发人填制支票时应同步填写《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表》,登记项目应包括时间、金额、用途、签发人等,不得遗漏登记项目。

支票签发人填制并登记完毕后将支票、原始凭证和《支票使用登记簿》一并交给银行预留印鉴保管人复核。

第十条签发支票记载的内容须真实、完整和准确。支票必须记载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金额大小写、款项用途、银行预留印鉴等,并按约定使用支付密码。支票存根必须记载日期、账号、金额、用途、签发人及领取人签名等。支票和支票存根的签发信息应确保一致。

对于普通支票作转账支票使用时,应在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并延伸至支票存根。

第十一条银行预留印鉴保管人须审核支票记载项目、原始单证和支票登记项目,无误后在支票上加盖银行预留印鉴并在《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表》中签名。

第十二条支票领取人核对支票给付信息无误后,在支票存根和《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表》中签名领取支票。

第十三条省公司资金管理部经理、地市分公司财务会计部经理和区县支公司柜面主管人员每月检查本级公司《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表》的填写、核实剩余支票数量并于每月最后一笔后签章确认。

第四章支票及银行预留印鉴保管

第十四条银行预留印鉴应由财务人名章和财务专用章构成,银行预留印鉴不得少于两枚。

各级分支公司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行决定预留一枚或两枚财务人名章作为银行预留印鉴。财务人名章须为本级公司负责人名章或经其授权的财务负责人名章。财务人名章应为专用,不能与该人的其他人名章相同,并只能和财务专用章配套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原则上各级分支公司只能刻制一套银行预留印鉴。

第十五条支票和银行预留印鉴应指定专人保管。支票和银行预留印鉴工作时间应放入抽屉保管,非工作时间应放入保险柜存放保管,防止遗失和被盗用。有条件的分支公司应由不同岗位人员分开保管保险柜的密码和钥匙。

第十六条支票应由出纳岗人员或资金复核岗人员保管,不得私自使用。

第十七条银行预留印鉴应由两名以上专人分别保管,严禁一人同时保管可以支付款项的所有印鉴。严禁A/B柜面人员保管和使用财务专用章、财务人名章。

车间规章制度篇7

第一章总则

1、目的:规范各类工具的保管、领用、以旧换新、移交、报废程序,以避免工具的超标领用及调任无交接等现象。

2、适用范围:员工使用工具的标准制定、领用、退库、交接、报废等。

第二章工具发放标准的制定

1、操作工具的领用标准与最低使用期限由技术部统一制定与调整;

2、如果各标准需变动时,必须由使用部门向原制定部门提出,原制定部门修订后向各部门重新下发。

第三章工具卡的使用及管理

1、工具卡中设不同登记页:领用各类工具时在相应登记页上登记。

2、工具卡由各部门内勤保管,领用人领用工具时,到内勤处取卡,与领料单一起送行政仓库或业务仓库领用。仓库发料人员应在相应登记页填写领用工具的名称、型号、数量并让领用人签字后返还内勤处。

3、工具的保管应该责任到人。部门应专设一卡,登记公用工具,并确定工具保管责任人。各责任人负责此工具的日常保管、正常损坏后换领等工作,并对工具的限期内损坏、遗失等负责。

4、行政及仓库应专设工具帐目,对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的工具领用情况进行统计,以便和部门之间核对。

5、生产车间耗材类产品及劳保用品的登记纳入“工具卡”统一管理。

第四章工具的领用、更换及退还

1、工具领用条件:

a、操作工具首次领用,必须是在领用标准范围内;b、换领必须以旧(坏)换新。

2、工具领用程序:

a、工具为首次领用时,领用部门填写“领料单”,注明用途和保管责任人,交部门负责人签准后,由工具保管人到部门内勤处取“工具卡”,一并交仓库人员领料。仓库人员填写工具卡并由领用人签名后交内勤。

b、以旧(坏)换新领料时,使用部门应填写“领料单”,取“工具卡”及原旧工具到仓库换领。c、原工具丢失或在最低使用限期内损坏,按第五章规定赔偿后方可再重新领用。

3、工具交接或退还

a、有如下情况:

a.调任交接。部门内或部门间人员调动,都应报人力资源处。人力资源处除办相应人事调动手续外,应发给调动人员“工具移交表”一份,到部门内勤处取“工具卡”,登记表格,各工具应由部门经理确定移交、退库还是继续使用并签名。调动人员持表与工具卡到业务与行政仓库,请保管员核对,做如下处理并签名确认。

ⅰ如移交,则在原保管人工具卡上注明转移人,接交人应取其“工具卡”交仓库填写并由接交人签字确认;

ⅱ如退库,按以下b退库手续办理;

ⅲ如继续使用,则“工具卡”上相应项目不做变动,但工具卡上改变部门或岗位名称,业务与行政仓库统计表中,“部门”与“岗位”上做相应变动。

b.离职退还。人员离职,在其填写“离职单”的同时,由人力资源处负责发给其“工具移交表”一份,到内勤处取“工具卡”填写,部门负责人确定其工具是移交给接任人员还是退还仓库并签名。离职人员持表与工具卡到业务与行政仓库,请保管员核对,做如下处理并签名确认。

ⅰ如移交,则在原保管人工具卡上注明转移人,接交人应取其“工具卡”交仓库填写并由接交人签字确认;

ⅱ如退库,按以下退库手续办理;

ⅲ如工具限期内损坏或遗失,应按第五章规定赔偿后,仓库人员方可签名。

b、退库手续

a.工具需要退库时,由工具保管人办理红字“领料单”,与“工具卡”一并送仓库退料。仓库保管应检验工具的完好性,如完好则在工具卡上注销相应项目,并签字确认。如工具已经损坏,则拒绝其退库。

b.由工具保管人取“工具卡”,与工具一并送仓库退库。仓库保管在“工具卡”相应栏目中注明其退回日期,并签名确认。

第五章工具的检查与赔偿

1、仓库人员收回旧工具时必须认真检查,如仍可用,请领用人继续使用。如可修复,可联系相关专业人员修复。如工具有旧品时(有一定损耗但不影响使用的产品),尽量请领用人领用可用的旧品。旧品领用只需以旧换旧,不需开领料单与填写工具卡;工具领用须开领料并填写工具卡。

2、公司总安全员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操作工具的保管情况,行政仓库保管人员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工具的保管与使用情况。

3、如发现工具有未过最低使用期的损坏、遗失等影响操作的情况,应责其在一定时间内补齐工具。方式有自已补购或赔偿后重新领用。赔偿标准:a、工具或劳保丢失,由责任人赔偿原价。b、使用限期内损坏,以旧(坏)换新前必须赔偿:

c.劳保用品,超过规定使用期一半的,按半价赔偿;在规定使用期一半以内的,按原价赔偿。

4、赔偿与领用手续:责任人向仓库说明情况,由仓库写出损坏或遗失工具的价格证明后,到财务出纳处缴款,然后凭收据到仓库办理损坏工具以旧换新手续,或遗失工具重新领用手续。

第六章工具的借用

1、为方便不常用工具的借用,机修工段设部分常用操作工具备借,也可办理临时借用。

2、借用及归还手续:

a、工具借用必须填写“工具借用申请单”,说明借用时间、归还时间、用途、保管责任人等,经部门负责人与仓库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名后,方可借用。b、仓库保管员负责借出工具的催还,如有丢失或损坏,按上述赔偿规定赔偿。c、工具归还时,保管员在“工具借用申请单”上签名确认。

第七章旧品的报废

业务及行政仓库每半年整理一次报废工具的清单,填写“工具报废申请单”,经仓库负责人核实与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对报废工具进行处理。

车间规章制度篇8

第一条、共同维护车间生产秩序井然,遵守劳动纪律,确保生产正常运作。

第二条、上班后,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到岗位做好班前安排工作,员工应准时进入岗位,并禁止未到点离岗下班,违者一律以早退论处。

第三条、上班期内应规范将厂牌佩戴左胸前,并严禁穿拖鞋、短裤、赤裸上身上班。

第四条、严禁私自带音响、点心、零食、果点、香烟、火种进入车间。

第五条、上班时严禁看书报、窜岗、闲谈、瞌睡。不准以打开水、上厕所等其它理由为名变相怠工。

第六条、严禁乱扔乱放废料、杂物、工具等,当本区域内有材料或杂物、工具落地时应随手捡起并规范放整齐。

第七条、因货源不足中途下班或不加班的,由组长填写《停工休息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报公司核准,工卡交人事部在当日休息一栏印上“休息”字印生效。

第八条、保证车间环境、机械台桌面整齐、清洁,货物放置规范,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第九条、严禁将工厂工具、纸张和任何生产材料与产品带出厂区,违者将按偷盗论处

第十条、下班前各部门主管应检查本区域内门窗、水、电总制掣,并做好必要的防火防盗工作。

第十一条、严格遵守、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程作业,及消防制度,确保公司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二条、违犯本章条款的单位和个人将受到相关处分,情节严重者视情节轻重按《人事制度》第十三节有关程序规定另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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