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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店铺合作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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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签订签订协议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协议吗?以下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一些最新店铺合作协议书,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最新店铺合作协议书1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合作协商,现将高桥西路33-9号美佳人美容馆合作协议如下:

1、合作资金:

甲方投入资金(大写)元整, 乙方投入资金 壹万八仟元 整, 18000 元 合作股份

2、合作内容:

甲方负责店内管理,顾客开发及配合乙方共同完成店内销售。 乙方负责店内管理,顾客护理及配合甲方共同完成店内销售。

3、合作股份:

甲方 乙方

备注:如甲乙双方其中任何一方想退股,合作资金不得退还,在特殊情况下,甲乙双方其中任何一方想退股必须经过共同协商在双方同意情况下可实施合作资金折旧退股,股份不得转让给第三方,否则将收回店内股份,该协议至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

甲方:乙方:

年 月日 年 月 日

最新店铺合作协议书2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

甲方投入资金_____________(大写)元整,_____________元;乙方投入资金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合作项目

1、店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作时间

有效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签约日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任何一方要提前终止合作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合作协议书。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及正常营业的需要制定统一经营管理规定,并要求乙方遵守。

2、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指导、监督乙方经营活动。

3、尊重乙方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正常经营活动。

4、维护正常经营秩序,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5、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要求甲方提供本合同中约定的正常经营所需的物业保障。

2、在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经营。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

4、爱护经营场地及相关设备、设施,对因自身原因发生的损害承担责任。

5、对所经营商品向消费者负责,并承担质量责任。

6、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权、债务。

第六条、收益分配

乙方保证每月给予甲方带来人民币__________元的收益,同时保证每月_____号前交齐当日所有费用,甲方出具收据。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在经营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后果,甲方对此不承担连带责任。

2、经营期间甲乙双方均应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乙方逾期交付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将按未交付费用部分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经营期间,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甲方不退还剩余费用及保证金。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剩余费用及保证金。

第八条、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按照法律的规定另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最新店铺合作协议书3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互助的原则,签定本入股合同。甲乙双方均得按以下条款执行双方职责,履行此约:

一、入股时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年。

二、入股金额:乙方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元,计___股。

三、入股金资产计算:按人民币_______元为总资产(以签约当日核算计),共计100股(此为原始股)。甲方占___股,乙方占___股。

四、分红:①每月______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

②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

五、退股、中途退股。

a、合同到1/3时;按当时入股金额之1/3退还,已分红利亦按1/3计算。

b、合同到2/3时;按当时入股金额之2/3退还,已分红利亦按2/3计算。

c、合同到期时;按退股当时(日)之前12个月之平均纯利润乘以18个月,作为总资产计算标准,再按股数退还。

六、纯利润: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3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

七、其他:①乙方在与甲方合同期内,不得与任何人在_____ 区域内做任何营利性投资。

②乙方在合同期满后,若未续约,则在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在当地开设美发、美容店。

③合同到期日前半年,甲、乙双方必须决定是否继续合作事宜,惟乙方保有决定权,若乙方决定继续合作,甲方不得拒绝。

④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店铺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

⑤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八、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更正之。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签约日:__________

最新店铺合作协议书4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的店铺(室内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户外建筑配套使用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转给乙方合作使用。

二、该物业所有权属于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乙方只有经营权,月租金为_________元人民币,管理费_________元,每年月租金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________%,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履行与_________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每月按时交纳租金管理费及各项费用。未按时交纳租金的商户,丙公司将给予_________元以上的违约滞纳金处罚。

三、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协议签订后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等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店铺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四、乙方在使用店铺当中不得进行非法活动及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否则将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五、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作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酒水及各种饮品费用另议。

六、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其他一切未尽事宜以甲方与________公司签订合同为准。

八、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最新店铺合作协议书5

订立合同各合作人:

姓名: 性别: 年龄:住址:

身份证号码:

姓名: 性别: 年龄:住址:

身份证号码:

姓名: 性别: 年龄:住址:

身份证号码:

姓名: 性别: 年龄:住址:

身份证号码:

合作人各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内容

各方自愿合作经营 ,该合作事业所有资产按投资份额各方共同所有。

第二条 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作名称: ,

经营地点为: 。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四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年,自年 月 日起,

至年 月 日止。合作期满可续订合作合同。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一、合作人 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总出资额的 %。

合作人 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总出资额的 %。

合作人 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总出资额的 %。

合作人 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总出资额的 %。

二、各合作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合作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二、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经各合作人协商,盈余分配按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作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等),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三、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由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额为据,按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其他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加入、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加入

1、需承认本合同,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新合作人加入需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承认并签订合作协议;

3、除加入协议另有约定外,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事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出

1、自愿退出。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出:

(1)合作协议约定的退出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出;

(3)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事业的事由。

退出前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出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出。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出: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事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出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出生效日。

3、除名退出。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事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作商行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出。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出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出人按退出时的合作事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事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加入对待,否则

以退出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事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事业的合作人。

合作人或他人可以加入、退出、转让,但须经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或订立加入、退出、转让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财务、管理、重大活动

合作事业在经营期间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由负责保管和收银,负责记账。当月盈余于次月1至7日前结算,并制作结算单。

合作事业的收支款项应统一在银行设立的账户中流转,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由各方确定后,列入备忘录或补充合同中。

合作事业的所有工作人员的录用及工资标准由合作人协商确定。

重大的合同、决策、开支、经营等活动须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并在备忘录上签字。

第九条 合作人分工

一、 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作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管理财务开支;

二、其它合作人的权利:

1、参予合作事业的管理;

2、听取合作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共同决定合作重大事项;

4、监督财务开支;

第十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监督权和表决权;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出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事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利益的活动。

五、禁止私自挪用、转借、转让合作事业的货物及流动资金。

六、如合作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作事业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合作负责人决定除名。

第十二条 合作经营的继续

一、合作如有以下事由之一,应延续合作经营:

1、合作事业有赢余;

2、合作事业有转机;

3、合作人要求延续;

4、合作事业有很大的前景。

二、在退出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合作事业名称继续经营原合作事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加入经营。

三、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三条 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订立合同各合作人签名:

签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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