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员工签劳务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和风险因素
与员工签劳务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和风险因素
与员工签劳务合同应注意的问题和风险因素如下:
1.对涉外劳务合同中细节的处理可以尽可能的防范、减少和解决这种涉外劳务纠纷的发生。
2.单位是否是合法企业;
3.劳动者具体工作;
4.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5.明确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
6.明确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
7.社会保险约定;
8.不要签空白合同;
9.避免合同不法内容。
劳务合同的特征
劳务合同有如下特征:
1.主体的广泛性与平等性。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签订,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组织之间。
2.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劳务合同的标的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活劳动,即劳务,它是一种行为。
3.内容的任意性。除法律有强制性规定以外,合同双方当事人完全可以以其自由意志决定合同的内容及相应的条款,就劳务的提供与使用、受益双方意定,内容既可以属于生产、工作中某项专业方面的需要,也可以属于家庭生活。
4.合同是双务合同、非要式合同。在劳务合同中,一方必须为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则必须为提供劳务的当事人支付相应的劳务报酬,故为劳务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不同点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不同点如下:
1.主体不同
劳务合同适于单位之间、个人之间或单位与个人之间。劳动合同仅限于单位用工,主体为单位和个人。
2.主体的待遇不同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3.适用的法律不同
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合同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员工签劳务合同有什么风险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签订劳务合同的,主要的风险是不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有的劳动利益会被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劳务派遣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
(一)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就是以劳务派遣替代临时工这个说法,性质应该是属于劳务合同,不过是分期签定的劳动合同。
(二)劳务派遣享受的待遇和正式合同几乎没有差别,但区别主要是正式用工合同如果连续签订两次以上可以转为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而劳务派遣就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