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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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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优秀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书是什么样的?下面给大家带来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书,供大家参考。

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书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为壮大林业经济,搞好林业综合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__________土地转承包经营及林木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面积、座落地点及面积

1.甲方将__________土地面积_________亩(甲方《林权证》面积,含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土地____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超出_________亩的,以______亩计算,不足的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全部转承包给乙方。转承包地块的四至为东至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具体座落地点和四至详见鄂城林证字(20__)第000671号《林权证》中新洲综合林场平面图。

2.__________属长江流动沙洲滩地。承包期间,__________土地面积减少达总面积的_________%以上时,承包金应按土地减少比例作相应下调;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开发引起的土地面积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_________年。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39;_________亩土地承包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确认

双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_________元/亩计算,土地总承包金为_________元,其中;

(1)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四年的承包金额为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元/亩_________亩×_________年)

(2)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每年的承包金额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亩_________×_________亩)

2.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1)甲方同意将__________上属甲方所有的林木资产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总转让费为_________万元,其中,中熟林暂按_________立方米计算,作价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元/立方米),中幼林按_________株计算,作价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元/株)。中熟林实际蓄积量由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确认。评估工作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评估蓄积量与暂定的_________立方米有差异,则差额部分蓄积的价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条中支付余款时作相应增减。

(2)甲方同意将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如房屋、机械设备(详见财产清单)一次性折价转让给乙方,转让价_________万元(按原值50%折旧计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应付的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四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共计_________万元,该款乙方于甲方负责将__________的《林权证》变更并交给乙方的同时付款_________万元,余款542.1万元乙方自收到变更《林权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自_________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_________元,乙方应于当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时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资产转让费;

2.承包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

3.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林木资产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将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向第三方作任何处置,如转包、转租、抵押、作价入股等;

5.甲方与土地所有者(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持续、有效的承包经营权;

7.承包期限内,如遇自然灾害,上级或发包方给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应土地承包费义务和核发的抗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协助办理;

8.甲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土地交给乙方经营,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办理过户。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享有和承担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和经营风险;

2.承包期间,乙方有权依法砍伐林木;

3.承包期间,如国家建设需征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属资产所获得的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4.承包期间,乙方应守法经营,严格按约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用途;

5.承包期间,乙方应按时交纳土地承包金和资产转让费;

6.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将依法取得的林木及林地使用权依法转包、转租、转让、拍卖、抵押、作价入股或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等;

7.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资产;

8.承包期间,如遇自然灾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缓交、免交承包金,乙方也有权直接向有关部门申请税费减免及申请核发救灾款项;

9.承包期间,为了充分发挥土地的使用率,乙方可以在进行林业开发的同时,套种其他农作物,但承包金不增加;

10.乙方有权依法在林区内进行生产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对所建设施享有所有权;

11.乙方有权对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转让并收取转让所得。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须提前_________个月通知另一方;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发包方终止承包协议;

3.因不可抗力,国家征地及其他有关政策调整,导致乙方难以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乙方有权直接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协议,甲方应予以协助;

5.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或要求甲方按当时的评估价收购;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逾期累计超过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期间,乙方若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未支付承包金1%承担违约金。

3.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的原因使乙方无法继续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总承包金的2倍赔偿损失;

4.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受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甲、乙双方有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

八、湖北华林公司所租赁的土地到期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如不能及时移交,超过2个月,则乙方免除该土地当年租金,甲方并承担当年租金1%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产生的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林业局、区林业局、公证机关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书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为了发展高效农业,经双方共同协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________土地面积共为________亩,四至界限为东至: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

二、租赁期限:土地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租赁价格及租赁方式:每亩每年租金为________,合同期内承包金一年一结,以每年的________月________日为限,付款时间为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四、合同生效后,甲方既失去土地使用权,同时不能干涉乙方对该土地的正常生产经营行为,合同到期后需复耕。

五、甲方必须对乙方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优良投资环境和社会治安环境,并提供必要的便利,在乙方的生产中甲方不能以任何借口阻挠。

乙方有权无偿使用村组内的水渠、道路、用电等公共设施。在承包期内乙方有权转让土地使用权。

六、流转土地在国家或集体使用该土地时,乙方应服从且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属物补偿费,地下矿产、石油归甲方。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①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②订立的本合同依据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③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④乙方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有证据表明合同无法履行的。

⑤、因不可抗力的重大自然灾害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⑥、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和政府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时,本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不负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

①乙方对应付的租赁费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如果发生拖欠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土地。

②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造成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③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与赔偿,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处理。

九、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流转该土地的`使用权,乙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利,若不继续流转,乙方对土地附属物享有处理的权利。

本合同如遇法律、法规和现行农业政策相抵触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村组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书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石集乡人民政府(甲方),将村的流转地租赁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期限为15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超过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出现新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二、出租土地的地界、面积、用途

本合同租赁土地为土地:东至为界,南至为界、西至为界,北至为界。

总面积为亩,其中:稻麦两熟田亩,复垦田亩。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除实际使用的沟渠路埂)。主要用于粮食和种子等新品种现代高效农业生产。

三、土地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

土地租赁费800元/亩(乡政府另奖励群众50元/亩),前三年按800元/亩,以后每年按10%递增。如果出现全县土地流转价格大幅上涨,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土地流转价格另行商议。

四、土地交付时间

甲方在年月日前将土地种植经营权移交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出租费,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收回出租的土地。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①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②不按时交纳土地租赁费的。

2、义务

(1)及时提供出租土地,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解决或调整用路、用水、用电等单面的纠纷。并必须督促相关部门保证乙方及时排灌不给生产造成损失。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合同。

(2)现有本宗土地上的树木及附作物必须在年月日前伐清,未伐请树木按每年每棵20元补给乙方,从土地承包费中扣除。仅允许保留水泥路两边的树木。

(3)现有本宗土地上的坟墓爆出原状不允许增高加大。以后若需在本宗土地上埋新坟,必需事前,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实施,并且一份不能占两个台面,每座坟墓按0.015亩面积扣除土地租金。

(4)帮助乙方争取国家、省农业项目资金。

(5)在承包期间,应加强对土地承包区域的治安防范管理,发生偷窃哄抢等时事件,接到乙方报案后,甲方及时派员处理。以维护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在承包期间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拥有相关的生产经营权、产品处置权、收益权。

(2)合同期内该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合理补偿.

(3)在合同期内乙方根据需要可以建造仓库、水泥晒场、工房等必要的生产、生活设施等,建筑的固定资产产权归乙方所有。合同期满后,乙方无偿交给甲方使用。

(4)承包期内甲方许可乙方在不改变地貌的前提下,对田间水利工程进行疏通改造。

(5)乙方必须在承包土地上种植稻麦,有示范效应的新品种,水稻必须实行机插秧,田间建筑配套要齐全,土地必须统一平整形成高标准田块。

2、义务:

(1)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有关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承包费和水电费,其他的税费与乙方无关。所有涉农补贴归甲方所有,水电费、农业保险由乙方承担。对出租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抛荒,对出租的土地进行有效保护。

(2)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加强区域内的渠道、道路的维修、改造、管理,承包区内的路、渠由乙方管理使用。

(3)种植用工,原则上使用当地农民(可以由甲方帮助组织劳动力合作社进行运作)。

七、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期满后,按照国家政策、根据市场行情,重新商定租赁费标准,乙方有优先续承租权。

2.合同期未满,因其他因素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承包区内的建筑物、田间设施等经估价后甲方补偿给乙方。

3.乙方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美元。

八、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在不违反本合同的前提下,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变更合同条款,否则违约方赔偿对方一年双倍的承包金,计150万元。

2.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交纳承包金,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及时清理田间物资,逾期不清理完毕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甲方有权处理,同时收回土地承包权。

九、遇国家建设开发征用土地,合同双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乡人民政府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调解,不同意调解或调解达不成协议,可向县农村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一份,乡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备案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字地点:

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书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以出租形式将村户村民组计亩的承包地流转给乙方从事等项目,期限暂订年(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流转费用年每年每亩元整,付款时间为每年月日。

第二条:流转期内,乙方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收益权等权利。

第三条:流转期内,乙方根据国家法律,自行使用土地使用权,所发生各项经营生产收益、损失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流转期满后,土地上的各种附属设施乙方必须及时清除完毕,必须在一个月内使土地恢复原貌,且不能影响原承包产下季耕种。

第五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乡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协调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调解,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双方约定条款:

1、流转期内,凡涉及到国家政策补贴归原承包产所得,(注:包括秸秆焚烧、粮补、种补等)。承包大户奖励补贴归乙方所有。

2、租期结束后,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乙方有优先续租的权利,租金不得低于周边同类地块的租赁费用。

3、如遇征收。或征用,乙方应主动让地,土地补偿等款由原承包产所有,合法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和蔬菜补偿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应在政策内进行生产、经营,因经营需要,须在租赁的范围内建生产性用房或附属设施,必须先报批,否则所产生的损失,与村委会无关。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证机关:年月日

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书篇5

甲方:

乙方:

为探索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新路子,合理开发土地和山林资源,大力发展畜牧产业,参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订此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承包经营的 市 县 镇 村 亩土地的使用权租赁给乙方开发畜牧业试验试范基地。

第二条

经甲乙双方公开协商,承包期限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承包费用 ,付款时间为 。如有特殊情况,允许顺延六个月内付清。

第三条

土地的转包、建设、改造、使用、管理。

1、甲方交付土地时,必须清除地内所有种植物,确保乙方正常使用。

2、乙方接管土地后,对原土地需进行统一规划改造,不保留各地块界线。因此,土地交付乙方使用前,甲方可根据需要自行制作地形地界数据图表留存。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涉及道路、沟渠、防洪、排涝等需要使用已租地块之外的土地,甲方负责协调帮助解决,保证乙方建设使用。

第四条

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搞好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乙方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保证乙方交通、用水、用电。水电费按当地群众使用的价格计收。

第五条

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终止本合同。承包期内双方均不得提出租金变更要求。否则,必须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

承包合同到期时,若乙方需要顺延承包合同时,甲方无条件满足乙方要求。土地租金可按当时的物价指数调整。

第七条

乙方办公管理等房屋由乙方定点建设,甲方必须无条件支持并协办有关手续。

第八条

有关部门支持本项目需要现有土地承包人配合的,必须无条件配合。

第九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所在村社同意后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

违约责任:甲方违约,用土地租金进行赔偿抵压;乙方违约,用种经济作物和牲畜作抵押赔偿。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双方另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书篇6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恪守: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组山场亩、耕地亩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以甲方与发包方签订的承包合同为准]附后)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文化旅游项目。

二、转让期限

共计伍拾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本合同约定的转让期限,包括甲方本轮土地承包剩余年限、下轮及再下轮土地承包年限,合计不少于50年。除非国家征收或出台禁止性法律规定,否则,本合同约定的转让期限,甲方或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其中包括本合同约定的转让标的的甲方承包主体任何形式的变更等。

三、转让价格及转让金

鉴于乙方受让上述土地使用权的用途,故本合同转让价格,是以受让土地旅游资源价值为基础,再经双方协商一致所确定。

(一)、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分别为:

1、山场:(包括林地、空闲地、水塘、沟渠、道路等耕地之外的所有土地)综合转让金为人民币1200元/亩/50年;

2、耕地:

(1)、水田转让金为人民币400元/亩/年,

(2)、旱地转让金为人民币150元/亩/年。

以上转让金,包括甲方承包经营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补偿金、天然林、人造林、苗木、经济作物等所有地表上作物的补偿金,乙方支付了上述综合转让金后,不再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款项及费用。

(二)本合同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_______元)。(详见明细表)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

(一)乙方用人民币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

(二)支付时间分别为:

1、山场转让金的支付:

(1)、本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按每亩50元向甲方支付定金计人民币_______元;

(2)、本合同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并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备案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总转让金的20%;

(3)、甲方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全部交付乙方,并将林权转让至乙方名下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总转让金的30%(从中扣除己支付的定金);

(4)、土地交付满10年后的10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总转让金的20%;

(5)、土地交付满20年后的10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总转让金的30%(转让金全部付清)。

2、耕地转让金的支付:

(1)、本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按每亩100元向甲方支付定金计人民币________元;

(2)、本合同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甲方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全部交付乙方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第一年的转让金(从中扣除己支付的定金);

(3)、从第二年起,采取逐年提前支付的方式,即上一土地使用权转让年届满前10日,乙方支付下一土地使用权转让年的转让金,并以此类推。

本合同约定的转让金计算的起始时间,以甲方承包土地实际交付乙方之日起计,若本合同约定的其它起算时间与实际交付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共同配合,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相关手续,甲方原则上应于_______年月___日前,一次性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但在不影响乙方项目规划建设的前提下,经乙方书面同意的,可分期分批交付。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本合同所涉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业经发包方同意,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即现状交付。经乙方书面同意的,甲方种植的作物,可以在限定的期限内收割(或移植)。

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及林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尤其是旅游项目开发建设)、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等权利。

5、乙方有权按政府有关部门的批文,并按旅游开发项目的规划,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并享受国家及地方对农(林)业承包经营及旅游项目开发所给予的优惠、扶持等政策,但也须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关义务。

6、对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己享受的国家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如本合同签订后,该项补偿金国家继续发放的(不论多少),仍归甲方所有;若该项补偿金国家不再发放,且不论何种原因(包括乙方砍伐林木而被取消该项补偿金等情形的),甲方均不得要求乙方予以补偿(贴)。

7、鉴于乙方受让该承包土地系旅游项目开发建设之特性,故在本合同中,一并约定下列事项,并作为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

(1)、根据乙方景区规划建设需要,凡需将甲方住宅及其它附属物等拆除的,甲方须服从乙方统一安排,及时搬迁腾空,不得无理拒绝。有关拆迁安置条件,比照当地新农村建设有关规定执行。对不需要搬迁的,须服从乙方景区的统一管理,并按乙方规划设计的要求,对房屋外立面、沟渠、道路、景观绿化等进行改造整治,费用由乙方承担。

(2)、对景区范围内的坟墓,凡乙方要求迁移的,甲方须服从,并按所在地有关迁坟的政策规定执行。

(3)、为解决失地村民务工问题,乙方承诺:景区用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及其家庭成员。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乙方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己付定金无权要求返还。

(2)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或逾期履行合同义务的,按总转让金日万分之三承担违约金;乙方逾期支付转让金的,按应付款日万分之三承担违约金。

2.如果上述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包括守约方与本合同有关联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可得收益等,具体数额依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由人民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签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

鉴证单位(签章):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书篇7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为加快农业综合生态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团场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经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和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经营项目:耕地

二、承包土地方位:

三、承包土地面积: 亩。

四、承包合同期限: 年,(200 年 月 日—20 年 月 日止)。

五、承包经营形式:自主经营、费用自理、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六、土地种植经营用途:生态经济林

七、有关政策规定

(一)合同期内乙方免交土地利费。合同期满,由甲乙双方续签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土地上交利费按团当年同类土地等级上交标准和方式交纳。

(二)乙方灌溉用水必须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和调配。灌溉用水实行配水到田,乙方按实际用量和团当年水费结算单价、结算方式支付应交水费。

(三)乙方自种植年起第三年必须按合同约定的种植经营用途和甲方统一规划定植生态经济林,定植管理应达到甲方管理技术要求。对不按团规定定植生态经济林的,则按师团生态治理政策规定扣减合同免交利费年限三年。

(四)乙方种植粮棉产品由甲方统一收购,交售产品按定单合同约定的产品结算方式和单价执行。

(五)乙方应按甲方统一规划要求负责条田防护林定植和管理,确保苗木成活率和保存率达到90%以上。条田防护林苗木当年由甲方提供,林权归乙方所有。林带和道路维护工作由乙方负责。

(六)年度内排灌系统维护清淤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中:斗渠、斗排(不含斗渠、斗排)以上的排灌系统清淤工作由甲方统一施工,费用按各条田土地面积分摊。斗渠、斗排以下由乙方负责完成,费用自理。凡因乙方灌溉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排灌系统和设施损坏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合同期内,乙方如退休、调离或病故,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转让的,必须报请甲方批准后依法转让,转让期限不得超过剩余出让期限。

八、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合同期内,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生产经营活动。乙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甲方有权制止,并要求乙方按规定限期整改,如制止无效或乙方无故拒绝和延期整改,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或终止合同。

(二)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及其它民事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三)甲方应为乙方生产经营提供支持和便利,协调作物灌溉用水等事宜。规划住宅区内生活用电线路由甲方按统一规划负责投资架设。

九、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凡因乙方生产经营活动违反上级管理部门规定受到处罚,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负。

(二)乙方有权在不违反上级和甲方有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按合同约定自主经营、费用自理、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三)合同期内,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单方转让、抵押或改变土地种植经营用途。不得对土地进行掠夺性、破坏性生产,不得对土地造成污染。

(四)乙方在生产经营期间,应做好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如发生安全事故、治安案件等,除按规定处罚外,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

十、合同解除

(一)合同期满,合同自动解除;

(二)协议解除,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三)承包经营合同中约定的中止或者解除合同的条件具备。

(四)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可与其解除合同;

1、因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承包经营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2、对承包土地随意改变种植经营用途或弃耕抛荒的;

3、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生产经营或对土地造成污染,经甲方制止无效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一、合同变更

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或上级政策调整,合同需变更,由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政策和有关法律进行调整。其它条款未经甲、乙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条款。

十二、违约责任

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应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实际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和公证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管理单位、十团土地分局和公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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