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运输合同书
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可以防止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维护合作关系的稳定和持久。简单运输合同书要怎么写?接下来给大家带来简单运输合同书,方便大家学习。
简单运输合同书篇1
买方:
卖方: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缔结,用中、英文字写成,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条款,卖方同意售出买方同意购进以下商品:
第一部分
1。商品名称及规格
2。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3。单价(包装费用包括在内)
4。数量
5。总值
6。包装(适合海洋运输)
7。保险(除非另有协议,保险均由买方负责)
8。装船时间
9。装运口岸
10。目的口岸
11。装运唛头,卖方负责在每件货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颜料明显地刷印或标明下述唛头,以及目的口岸、件号、毛重和净重、尺码和其它买方要求的标记。如系危险及/或有毒货物,卖方负责保证在每件货物上明显地标明货物的性质说明及习惯上被接受的标记。
12。付款条件:买方于货物装船时间前一个月通过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抬头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在货物装船启运后凭本合同交货条款第18条A款所列单据在开证银行议付贷款。上述信用证有效期将在装船后15天截止。
13。其它条件:除非经买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关事项均按第二部分交货条款之规定办理,该交货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条款将自动地优先执行附加条款,如附加条款与本合同条款有抵触,则以附加条款为准。
第二部分
14。FOB/FAS条件
14。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装运舱位由买方或买方的运输代理人___________租订。
14。2。在FOB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装上买方所指定的船只。
14。3。在FAS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买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杆下。
14。4。货物装运日前10-15天,买方应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卖方合同号、船只预计到港日期、装运数量及船运代理人的名称。以便卖方经与该船运代理人联系及安排货物的装运。卖方应将联系结果通过电报或电传及时报告买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预先通知卖方的日期提前或推迟到达装运港口,买方或其船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卖方亦应与买方的运输代理或买方保持密切联系。
14。5。如买方所订船只到达装运港后,卖方不能在买方所通知的装船时间内将货物装上船只或将货物交到吊杆之下,卖方应负担买方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如空舱费、滞期费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买方的一切损失。
14。6。如船只撤换或延期或退关等而未及时通知卖方停止交货,在装港发生的栈租及保险费损失的计算,应以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如货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抵达装港,应以货物抵港日期)为准,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十六天起由买方负担,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除外。上述费用均凭原始单据经买方核实后支付。但卖方仍应在装载货船到达装港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交负担费用及风险。
15。C&F条件
15。1。卖方在本合同第8条规定的时间之内应将货物装上由装运港到中国口岸的直达船。未经买方事先许可,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由悬挂中国港口__所不能接受的国家旗帜的船装载。
15。2。卖方所租船只应适航和适货。卖方租船时应慎重和认真地选择承运人及船只。买方不接受非保赔协会成员的船只。
15。3。卖方所租载货船只应在正常合理时间内驶达目的港。不得无故绕行或迟延。
15。4。卖方所租载货船只船龄不得超过15年。对超过15年船龄的船只其超船龄额外保险费应由卖方负担。买方不接受船龄超过二十年的船只。
15。5。一次装运数量超过一千吨的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卖方应在装船日前至少10天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船名、船龄、船籍、船只主要规范、预计装货日、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船公司名称、电传和电报挂号。
15。6。一次装运一千吨以上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其船长应在该船抵达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时分别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预计抵港时间、合同号、商品名称及数量。
15。7。如果货物由班轮装运,载货船只必须是______船级社船级或船级协会条款规定的相同级别的船级,船只状况应保持至提单有效期终了时止,以装船日为准船龄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船龄的船只,卖方应负担超船龄外保险费。买方绝不接受超过25年船龄的船只。
15。8。对于散件货,如果卖方未经买方事前同意而装入集装箱,卖方应负责向买方支付赔偿金,由双方在适当时间商定具体金额。
15。9。卖方应和载运货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联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买方船只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如因卖方未及时通知买方而造成买方的一切损失卖方应负责赔偿。
16。CIF条件
在CIF条件下,除本合同第15条C&F条件适用之外卖方负责货物的保险,但不允许有免__。
17。装船通知
货物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卖方应即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所装重量(毛/净)或数量、发票价值、船名、装运口岸、开船日期及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如因卖方未及时用电报或电传给买方以上述装船通知而使买方不能及时保险,卖方负责赔偿买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害及/或损失。
18。装船单据
18。A。卖方凭下列单据向付款银行议付货款:
18。A。1。填写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运洋轮的清洁提单(如系C&F/CIF条款则注明“运费已付”,如系FOB/FAS条款则注明“运费待收”)。
18。A。2。由信用证受益人签名出具的发票5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商品名称、详细规格及装船唛头标记。
18。A。3。两份由信用证受益人出具的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每件货物的毛重和净重及/或尺码。
18。A。4。由制造商及/或装运口岸的合格、独立的公证行签发的品质检验证书及数量或重量证书各两份,必须注明货物的全部规格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18。A。5。本交货条件第17条规定的装船通知电报或电传副本一份。
18。A。6。证明上述单据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书信一封。
18。A。7。运货船只的国籍已经买主批准的书信一封。
18。A。8。如系卖方保险需提供投保不少于发票价值110%的一切险和战争险的保险单。
18。B。不接受影印、自动或电脑处理、或复印的任何正本单据,除非这些单据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样,并经发证单位授权的领导人手签证明。
18。C。联运提单、迟期提单、简式提单不能接受。
18。D。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为装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该第三者提单由装船者背书转受益人,再由受赠人背书后方可接受。
18。E。信用证开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单据不能接受。
18。F。对于C&F/CIF货载,不接受租船提单,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长或大副收据、装船命令、货物配载图及或买方在信用证内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单据副本各一份。
18。G。卖方须将提单、发票及装箱单各两份副本随船带交目的口岸的买方收货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18。H。载运货船启碇后,卖方须立即航空邮寄全套单据副本一份给买方,三份给目的口岸的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分公司。
18。I。卖方应负责赔偿买方因卖方失寄或迟寄上述单据而使买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18。J。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19。合同所订货物如用空运,则本合同有关海运的一切条款均按空运条款执行。
20。危险品说明书
凡属危险品及/或有毒,卖方必须提供其危险或有毒性能、运输、仓储和装卸注意事项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说明书,卖方应将此项说明书各三份随同其他装船单据航空邮寄给买方及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__________运输公司。
21。检验和索赔
货物在目的口岸卸毕60天内(如果用集装箱装运则在开箱后60天)经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复验,如发现品质、数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与本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或船行负责者外,买方有权凭上述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退货或索赔。因退货或索赔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利息及损失均由卖方负担。在此情况下,凡货物适于抽样及寄送时如卖方要求,买方可将样品寄交卖方。
22。赔偿费
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迟或不能交货者除外,如果卖方不能交货或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负责向买方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遭受的损害,包括买价及/或买价的差价、空舱费、滞期费,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买方有权撤销全部或部分合同,但并不妨碍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权利。
23。赔偿例外
由于一般公认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交货或延迟交货,卖方或买方都不负责任。但卖方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告买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5天内航空邮寄买方灾害发生地点之有关政府机关或商会所出具的证明,证实灾害存在。如果上述“人力不可抗拒”继续存在60天以上,买方有权撤销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24。仲裁
双方同意对一切因执行和解释本合同条款所发生的争议,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个合理的时间内,最多不超过90天,协商不能取得对买卖双方都满意的结果时,如买方决定不向他认为合适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则该争议应提交仲裁。除双方另有协议,仲裁应在中国北京举行,并按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所制订的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该仲裁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另有决定,由败诉一方负担。
卖方:
买方:
签订日期:
简单运输合同书篇2
甲方(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为一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为止。
二、运输内容
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________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运输问题赔偿
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经济损失赔偿
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逾期责任
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争议处理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简单运输合同书篇3
甲方: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为实现融资租赁船舶之目的,乙方自主选定船舶,由甲方向卖方购买船舶,乙方支付_________%的首付款和_________%的保证金到甲方账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于2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北京签订本《船舶融资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租赁物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及乙方对卖方和租赁物的完全自主选定,以融资租赁的方式,向卖方购买租赁船舶(以下简称“船舶”),并租赁给乙方,乙方则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船舶,并依照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二条租赁期间
本合同下租期见附件一第六项。在租赁期间,甲方有权根据第三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撤回船舶、解除合同并索赔相应损失。
第三条租赁成本、租金、首付款及租赁管理费
甲方为乙方融资购买船舶,乙方承租船舶须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支付方式如下:
1、租赁成本:本合同项下所称租赁成本是指,甲方与乙方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租赁船舶及将租赁船舶交付至乙方所指定的交付地(见附件四:船舶买卖合同)所发生的成本(包括租赁船舶价款、税款、保险费用、银行费用及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计入成本的其他费用等)。
租前息:本合同项下所称租前息是指,按甲方实际支付或负担上述款项之日起计算至起租日止所产生的利息总金额。利率按本合同的租赁利率。
本合同项下租赁成本和租前息的具体金额详见附件一第二项。
2、乙方承租租赁船舶应向甲方交付租金。租金包括租赁成本和利息。本合同项下租金总额详见附件一第三项。租金的支付方式、时间、币种和次数均按本合同附件一第四项约定。
3、在起租日,甲方以《起租通知书》的形式要求乙方按照通知书内容向甲方支付租金。《起租通知书》中应该包括租赁成本、租金总额、各期租金、支付方式、支付币种、支付次数等内容。
4、本合同附件一第四项中所规定的乙方支付每期租金的日期为租金应到帐日,乙方应在此日期前三(3)个工作日实际支付并将付款凭证以传真形式发送甲方备查;若乙方租金实际支付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该付款日提前至上一(1)个银行营业日。此付款时间不包括因银行的原因造成的延误时间。
5、本合同项下的租赁利率详见附件一第四项。银行利率发生变动的,本合同项下的租赁利率进行相应调整。由此引起的租金调整,甲方以《租金变更通知书》(见附件二)的方式通知乙方,乙方承认这种变更。乙方应根据该通知书支付租金。
6、首付款:乙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一第五项约定的内容,向甲方支付首付款。本合同项下乙方支付首付款的比例为租赁物件购买价格的%,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_________)。首付款不计利息,计算租金时已扣减。
7、保证金:乙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一第五项约定的内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不计利息。本合同项下乙方支付保证金的比例为租赁物件购买价格减去首付款后金额的10%,即人民币(大写)万元整(¥)。甲方有权以保证金冲抵乙方对甲方的任何欠款。在保证金不发生抵扣,或者抵扣后乙方补足的情况下,保证金可以冲抵最后一期或几期租金,多退少补。
8、租赁管理费:乙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一第五项规定的内容,向甲方支付租赁管理费。租赁管理费是甲方向乙方出租租赁船舶而收取的服务费用。在非甲方原因造成本合同及租赁船舶买卖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情况下,租赁管理费不予退还。
9、本合同生效后三(3)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前款约定的金额直接汇至甲方账户,作为乙方支付的首付款、保证金和租赁管理费;如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七(7)个工作日内仍未收到该款项,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在三(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如乙方延迟支付首付款、保证金和租赁管理费中的任何款项造成租赁船舶延迟或不能交货等损失,由乙方负责。
10、如首付款、保证金和租赁管理费延迟交付,起租日保持不变。
11、如船舶灭失或失踪,从船舶灭失或最后一次收到船舶的电讯的日期和时间起停止支付租金,提前支付的租金作相应的调整结算。
12、如拖欠租金连续超过7个工作日,甲方有权从乙方处撤回船舶而不须提出声明书,也不用要求法院介入或通过其他手续的干预,撤回船舶亦不影响甲方对乙方可能有的关于本租船合同方面的其他任何索赔要求。
13、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款项后应及时给乙方开具合法的收款凭证。
第四条船舶的购买
1、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调查卖方的信用和船舶的情况,自主选定船舶及卖方。乙方对船舶的技术规范、船龄、型号、性能、质量、状态及价格条款、交付时间等享有全部的决定权,并直接与卖方商定,乙方对自行的决定及选定负全部责任。甲方根据乙方的选定与要求与卖方签订船舶买卖合同。乙方同意并确认附件四船舶买卖合同的全部条款,并在船舶买卖合同上签字。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方认为必要的订立本合同所需的各种批准或许可证明。
3、甲方负责筹措购买船舶所需的部分资金,并出资根据船舶买卖合同购买船舶。
4、船舶购买后,双方同意甲方对船舶享有所有权,并将甲方登记为新的注册船东,原船东出具的船舶销售全款发票抬头注明为甲方。
第五条船舶的交付
1、船舶根据船舶买卖合同确定的交船地由卖方直接向乙方交付,卖方根据船舶买卖合同向乙方所交付的全部物料、备件、船舶证书、技术资料和图纸等视为船舶不可分割的财产。前述船舶和财产以交接时船舶卖方、甲方和乙方签署的文件为准,归甲方所有并租赁给乙方使用。
2、乙方或其授权代表应对船舶状况、物料、备件及各种船舶证书、技术资料和图纸进行检查、确认,对船舶本身及其全部物料、备件、燃料、润料的检查、清点、测量、交接,以及船舶证书、技术资料和图纸的检查、交接,由甲方和船舶卖方之间直接进行,乙方负全部责任。但无论如何,甲方在相关买卖合同及其附件或者其他与船舶买卖有关文件上包括交接船文件上的签字并不意味甲方对船舶品质的认可或对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责任。
3、在船舶交接后,根据船舶买卖合同规定,卖方将向甲方和乙方提供船舶原船籍港船舶登记机构出具的船舶所有权注销登记证书、船舶国籍注销登记证书和无抵押权登记证书。
4、在乙方完成了对船舶状况和各种证书、图纸的检查、确认之后,由船舶卖方和甲乙双方签署《实体交接证明》。《实体交接证明》三方签署后,即视为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船舶。
5、在船舶卖方向甲方和乙方提供了本条第3款所规定的证书后,甲、乙双方应共同向船舶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构同时办理船舶新的所有权登记、光船租赁登记手续。相关登记费用由乙方承担。船舶所有权人登记为甲方,承租人登记为乙方。
6、如乙方未在船舶买卖合同确定的交付日前往交付地接收船舶或者乙方以任何理由拒收船舶,因此而产生的买方违反船舶买卖合同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消除甲方因此而可能产生的对乙方的所有的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选择终止本船舶租赁合同,乙方应当根据本合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甲方同时有权索赔其他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将本合同项下的首付款、保证金及租赁管理费等款项按时、足额支付至甲方账户,并履行了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尽的义务的情况下,若甲方未能及时支付相关款项,致使乙方未能按期接收船舶,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法令等不属于甲方能控制的原因而延误乙方接受船舶或导致乙方不能接收船舶,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船舶瑕疵的处理
鉴于船舶系乙方自行选定,乙方享有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所规定的权利,如卖方提供的船舶与买卖合同所规定的品质不符,或在使用、营运过程中发现任何船舶缺陷、瑕疵包括针对船舶的索赔等情况,均由乙方直接向卖方提出交涉或者索赔,甲方不承担任何因此而产生的任何责任,乙方也不得向甲方追索,索赔费用和结果均由乙方承担,但乙方应将有关索赔结果通知甲方,经乙方要求,甲方应当提供必要的配合,但因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上述的规定并不因为甲方被登记为新的船舶所有人而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也不得以此为由而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船舶的使用、保养和费用
1、船舶的使用
在租赁期间内,船舶将完全为乙方占有和由乙方全权安排作各种用途,并在各个方面处于其完全控制之下。在租船期内乙方可自由用其确定的颜色油漆船舶,装置或使用其烟囱标记和悬挂其公司旗。油漆和重新油漆、装置或重新装置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所有所花费的时间作为租期内时间计算。经甲方书面同意,可以更改船名。
乙方应为船舶自行配备人员、供应伙食和为船舶的航行、营运、燃料供应和在租期内随时需要的修理负担费用(和)做出安排,乙方应支付关于船舶的使用和营运的各种和各类性质的费用或者税款。船长、高级船员和一般船员系(为)乙方聘请的雇员。
2、航行区域范围
船舶将用于进行合法的贸易,在下列航行区域范围内载运合适的合法货物:中国沿海及内河运输。
不管本合同中有无其他条款规定,双方协议本合同中准予装载或运输的货物中明确排除核燃料或放射性产品或原料。但对于使用于或拟使用于工业、商业、农业、医药或科学方面的放射性同位素不在排除之列,但要事前取得甲方对装运的批准。
乙方保证只将本船用于国内航线经营,并且五年内不得以光船租赁的方式转租、转售给第三方用于国际航线经营。出租方式不得违背本条的规定。
3、运输单证
对本租船合同项下乙方为货物运输所签发的所有运输单证应当包括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强制适用的关于承运人对货物的义务、责任的法规,并承担因从事货物运输而产生的所有责任,除法律有规定者外,不得包含有损害甲方利益的条款。
乙方同意赔偿由于船长、高级船员或代理签署运单、提单或其他运输单证而给甲方造成一切后果和责任。
4、船舶的保养
乙方应对船舶(及)、船机、锅炉、装置和备件进行良好的保养维修,使之处于有效营运状态,并要按照良好的商业上保养做法进行保养,保持船舶船级不过期并保持其他必需的证书始终有效。
对于船级社或双方认为必需的修理,乙方应立即采取步骤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如乙方未能这样做,甲方有权将船舶从乙方处撤回而毋须提出声明书,也不妨碍甲方对乙方根据本合同可能有的其他任何索赔要求。每次在未先征得甲方同意前,乙方不得对船舶结构予以改变或对机器、装置或备件进行变动。如甲方同意,乙方应在租期结束前将船舶恢复到原样(如果甲方有此要求的话)。
如果由于船级方面有新的要求,或由于实施强制性的法规而为了船舶的继续营运必须进行改进、改变结构或添置费用较多的新设备,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5、检查
甲方有权随时对船舶进行检查和检验,或指示一位正式授权的验船师代表其进行检验,以查明船舶的状况和确定船舶获得正常的修理和保养。在干船坞内的检查或检验只有在乙方安排船舶进干船坞时进行,如果乙方未在正常的船级检查间隔安排船舶进坞,则甲方有权要求安排船舶进干坞检查,如查明船舶须经处理或保养才能达到所规定的状况时,检查和检验费用由乙方负担。所有检查、检验和修理的时间作为租期内的计算并作为租期的一部分。
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应及时允许甲方检查船舶的航海日志,或者提供伤亡事故或其他事故或船舶遭受损坏的全部情况。在甲方的要求下,乙方应及时将船舶执行的任务情况通知甲方。
6、第三者责任
乙方应遵守各种适用的相关法律规定。因船舶本身及其运营、保管等致使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税费
因船舶本身及其保管、使用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包括国家新开征的一切税种应交纳的税款)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船舶保险和修理
1、在租期内乙方应负担费用为船舶投保全额船壳保险、责任险、四分之一附加险、船主对船员责任险等必要的保险,并在本合同期限内持续保持各项保险。若本合同项下租金支付期延长,乙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所有保单应以甲方为第一受益人,甲方决定保险赔款的使用和处理。
为本条之目的,乙方保证为本船足额投保,且免赔额不高于_________%。乙方并保证,其投保的金额足以使在船舶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实际赔付的金额高于本合同项下乙方应付的租金总额。若保险公司赔付的金额不足时,差额部分由乙方承担。
就甲方所要求的各项保险,乙方在办理保险后应将保单正本提交给甲方,并提交相应的保险费的支付证明,甲方应向乙方书面确认收到保单,并妥善保管,在日后发生事故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及时提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运输合同书篇4
甲方: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地址:
联系方式:
鉴于甲方因业务需求需要将钢材运输到指定地点,乙方作为运输
单位同意为甲方运输钢材,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特达成以下协议:
一、货物品名、规格、运费等
上述发货数量为合同计划数,运输款按实际运输数量计收。
二、结算
甲方在收到乙方转交的甲方关于该批货物的指定收货人签字、盖
章的提货单且收到乙方提交的增值税发票后将该笔运输费用以现金支付乙方或者汇至乙方以下账户:
开户行:
账 户:
户 名:
三、地点及日期
该批货物由 仓库装运,乙方负责于 收货联系人: ,联系方式: 。
四、责任
(一)乙方保证具备运输合同项下钢材的所有必须的资质。如因乙方运输资质的问题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并向甲方支付二十万元的'违约金。
(二)乙方负责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乙方对托运的钢材要负责安全,保证所运输钢材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任何形式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向甲方支付二十万元的违约金。乙方应为该批钢材办理保险金额为
(三)如乙方的运输工具在路途中出故障或其他原因延误,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和收货人。乙方承诺无论什么原因如不能按时将全部钢材运送到指定地点的,乙方需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并向甲方支付二十万元的违约金。
五、其他事项
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的法律效
力,如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的条款有冲突,以补充协议为准。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约定的具有管辖权的法院为滦县人民法院。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简单运输合同书篇5
甲 方(申通):
乙 方(客户):
乙方月结相关信息:
(一)月结卡号(客户编码):
(二)结算账号: 年 月 日 月结起算日期:
(三)月结对账单投递方式选择:(可单选或同时选择以下两种方式)
电子邮箱 账单发送邮箱地址: @ (由甲方填写) 账单接收邮箱地址: @ (由乙方填写) □ 快递
乙方地址:□ 营业地址 □ 其他地址: 对账人姓名: 对账人联系电话/手机:
鉴于乙方为甲方货件速递客户,且双方已有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为方便运费及相关费用的结算,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不多于一个月度的赊款信用,即乙方成为甲方之月结客户。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更好的保持合作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特别条款:风险提示与救济方式
1.1 双方均意识到:快递是通过集货混装所进行的多式联运方式,在“收件—分类建包—中转--安检— 空运(或陆运)—提货—中转—分拣—派送”等过程中,存在某些非甲方可控制的挤压、冲撞等影 响安全的因素。虽然托寄物毁损、遗失的概率很低,但仍存在这方面的风险。乙方同意根据托寄物 的实际状况,积极采取分票寄运、保价、妥善包装等手段,使相应风险得到最大程度的降低。
1.2 甲方提供的基本快递服务,系依据托寄物的重量(而非托寄物的价值)收取基本运费,根据公平的 原则,甲方的赔偿标准也以乙方所支付的运费(而非托寄物的价值)作为基础。为弥补潜在风险所 造成的损失,避免双方因损失赔偿产生争议及纠纷,双方就以下重要风险与救济方式明确如下:
1.2.1 限价及分票寄运:甲方所提供的快递服务,每票托寄物的单票价值上限为 2 万元;如托寄物单 票价值超过 2 万元,请乙方将托寄物自行拆分至每票价值 2 万元以下并分别快递,以分散托寄 物全部毁损、遗失的风险。
1.2.2 保价:甲方提供的保价服务,系基于托寄物价值(而非托寄物重量)收取费用,并基于托寄物受损价值进行赔偿。如乙方认为甲方基于运费所进行的赔偿不足以弥补托寄物实际损失的,应根据托寄物的实际价值,选择等值保价服务,以足额弥补托寄物毁损、遗失后所造成的损失。
1.3 乙方依据上述 1.2 条所述进行分票和保价后,可能导致每票托寄物单重不足 1KG 首
重,并进而使乙 方的整体运费(基本运费和保费)增加。但依据本协议规定,甲方整体赔偿责任亦将加重,属“公平”基础上的对等义务承担。乙方需慎重评估、权衡费用支出与足额赔偿救济的利弊,如乙方为节 省运费未按上述约定进行分票寄运和保价,双方将按照本协议第 6.1.1 条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1.4 如因托寄物价值过高或托寄物自身物理性质等原因,难以通过上述“分票寄运+保价”的方式得到足额救济的,请乙方自行选择亲自押运或其他更为稳妥的运输方式。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按其公开承诺的服务内容及标准向乙方提供快递服务,负责将乙方的托寄物及时、安全地送达收 件人。
2.2 甲方有权按照托寄物的重量收取基本运费,并根据乙方选择的附加业务收取附加费用。甲方无审核托 寄物实际价值的能力和义务。
2.3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或出于安全的需要,甲方有权对托寄物开封、检 查、核实。如发现托寄物属不予托寄范围,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并有权收取所发生的费用。
2.4 若乙方或其指定的收件人未付清运费及其他费用(下称“费用”)的,甲方有权留置托寄物,留置期限 为三个月(自寄件之日起计算)。期限届满,乙方或收件人仍未付清费用的,甲方可以变卖托寄物并 优先受偿。
2.5乙方选择代收货款业务的,需先与甲方签署《代收货款协议》,具体内容参见双方协议约定。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乙方托寄物件时,应履行下列基本义务:
3.1.1如实申报托寄物内容、数量、声明价值等托寄物资料,准确、真实地填写甲方运单之各项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付款方式和服务项目、填写客户编码、月结账号、寄件人、收件人的名称、 地址、联系电话等资料。
3.1.2妥善包装托寄物,对于易碎品更应加强内外包装,做足一切措施保障托寄物安全运输。
3.2以下属于禁止寄递的物品:动物、药物、毒品、液体物品、仿制物品、产地来源不正确 物品、有腐蚀性或放射性等危险、易燃易爆品、白色粉末及一切法律法规禁止邮寄的物品。
3.3除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外,甲方对于托寄物的安全、质量、环保、权利瑕疵等不承担保证责任, 乙方需要确保托寄物的内容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属于禁止生产、销售、传播的物品;
2)符合国家规定的或者与第三方约定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标准;
3)托寄物不会造成收件人或其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的损害,也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3.4乙方可作出不同的付款指示,但如果收件人或第三方不履行付款责任时,乙方须对与本票托寄物运输 有关的所有费用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往返运费、仓储费、保价费、入仓费等。
3.5乙方有义务按照约定时间偿付所欠甲方的月结费用,不得以理赔尚未结束为由拖延支付、拒绝支付或 擅自从所欠运费中直接扣除月结费用。
3.6乙方可通过甲方网站、服务热线等渠道事先了解甲方公开承诺的服务内容及标准,并据此选择甲方所提供的快递服务。
第四条 特殊约定
4.1 乙方的员工为乙方托寄物品或者接收物品的,该行为视为乙方行为,对乙方有法律约束力。乙方不能 以未经公司盖章或指定代表签字为由,否认乙方员工代为托寄物品或者接收物品之行为。乙方应明确 告知其员工有关本协议的各项内容,以促使其员工利用工作之便托寄、接收乙方物品或个人物品时, 了解本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和注意事项。
4.2 如乙方为快件收件方,且乙方同意以月结方式支付到件费用,乙方亦应在签收货件时填写月结账号, 以便双方核对。在必要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货物运送有关的证明资料和文件。
4.3 因收件人以外的第三方原因(如盗窃、抢劫、交通事故等)造成托寄物毁损灭失、延误派送、无法派 送的,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如报警、证据保全、鉴定等)向该第三方索赔。
4.4 如乙方同收件方(或相对第三方)之间存在买卖等商业交易关系,且托寄物属于该商业交易标的物的, 则乙方在交付托寄物前,需要将甲方承运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赔偿标准等相关事宜明确告知收件 方(或相对第三方),并彼此就商业交易相关的损失赔偿和责任承担方式达成共识,同时,乙方需要 采取合理措施使甲方免于遭受托寄物收件方(或相对第三方)提出的索赔或诉讼风险,如因收件方(或相对第三方)向甲方索赔或提起诉讼造成甲方损失的,对于超出本协议约定赔偿标准的部分,乙方同 意对甲方予以补偿。
第五条 费用与结算方式
5.1 甲方每月定期向乙方提供上月收寄货件费用的月结账单供乙方审核,月结费用根据甲方结算月度内公 开施行的收费标准和乙方实际发生的票件量计算。乙方如对该月结账单持有异议,应自甲方送达月结账单之日起六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如逾期不提出异议,则视为认同。如乙方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异议,甲方应在乙方提出异议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与乙方共同完成对月结费用的核对和确认。乙方承诺在每月 20 日前向甲方支付上月运费及相关费用。
5.2 乙方可采取银行转账、支票或现金的形式支付月结费用。乙方支付月结费用时,应按财务制度规范操 作。现金结算的,需保留甲方收款人的规范签收记录。否则,乙方需要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5.3甲方对乙方的退费或赔偿,在双方确认金额后,乙方可以从下月应付费用中抵扣。
第六条 托寄物的毁损、灭失赔偿(非常重要,请仔细阅读)
6.1 保价与赔偿。甲方为乙方承运的国内快件(不包括香港件、台湾件、澳门件)提供保
价服务,由乙 方根据托寄物的实际价值和赔偿要求,自行评估并选择。双方均明确知晓:保价业务的选择与否对 于托寄物毁损、灭失之后的赔付标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特约定赔付标准如下:
6.1.1未保价托寄物赔偿标准:若因甲方过失造成托寄物毁损、灭失的,甲方将免除本次运费,同时,甲方按照货物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6.1.2保价托寄物赔偿标准:若因甲方过失造成托寄物毁损、灭失的,甲方按照保价的声明价值及 本协议相关条款的规定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则甲方按托寄物的声明价值和损失 的比例赔偿。
第七条 赔偿责任免除条款
7.1 因下列原因造成托寄物毁损灭失、延误派送、无法派送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测、无法控制或无法避免的客观因素或意外事件, 包括但不限于地震、火灾、雪灾、暴风雨、大雾等恶劣天气;罢工、恐怖事件、意外交通事故、 法规政策的修改、政府、司法机关的行为、决定或命令;抢劫、飞车抢夺等暴力犯罪。
2)因托寄物的自然性质、内在缺陷或合理损耗造成的。
3)因乙方、收件人的自身过错造成的,如乙方没有如实申报托寄物资料,乙方交付的托寄物属于法 律法规明文规定禁止运输或限制运输的,收件人迟延受领托寄物等情形。
7.2 乙方自寄件之日起满一年未查询又未提起赔偿要求的。
7.3 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第一条(“风险提示与救济方式”)的规定,未进行分票寄运和保
价,却提出超过 本协议第 6.1.1 条赔偿标准之外的赔偿要求。
7.4 基于托寄物可能获得的收益、利润、实际用途、商业机会、商业价值等任何直接、间接损失。
7.5 无论托寄物是否保价,如果甲方、乙方或第三方就托寄物购买了保险,因发生保险事故导致托寄物 毁损灭失的,保险公司已经向乙方或第三方承担或许诺承担保险理赔责任后,甲方在此范围内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协议生效与终止
8.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前三十日任一方均无异议终止本协议的,协议自动 续期,每次续展一年,依此类推。
第九条 其他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在此前所签订的关于结算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书的效力即告终止。
9.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签字代表: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签字代表: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简单运输合同书篇6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有限公司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车主及司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就公司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乙方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同意将汽车壹辆及司机租给甲方使用,甲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乙方司机负责。
第二条,车辆状况
车型:车牌号:
车况:
提交车辆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购车证明、□购买车险保单
乙方承诺自己是车辆的所有人和实际控制人,自已有合法的驾驶资格.乙方必须为车辆投保交强险和第三者商业险等.
第三条,租车期限
自年月日开始租用,如因车况、交通事故或劳务关系发生变化,租车合同终止。
第四条,租车用途
乙方服从甲方的日常车辆调度安排和司机的日常工作安排。
第五条,租金及结算形式
1、租用形式:乙方带车租赁,以月为单位租用,按月结算租赁及劳务费。
2、租金:车辆租金元/月,乙方病事假、修车等未出车时间的租金,按天计算扣除;
司机劳务费元/月加效益劳务费等共计元/月。
甲、乙双方只是带车租赁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
3、油费:由甲方以油卡充值形式承担。
4、结算形式:租车费用和乙方劳务费,参照在每月甲方发放工资之日一起支付。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技术水平,能按照甲方要求安全运营,提供的车辆手续齐全,合法安全,型号和质量与本合同要求一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换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
2、租用车辆期间,车辆所发生的交通、机械、人身(包括车内乘员的人身安全)、丢失、失货等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所产生的维修费用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租赁车辆的保险、保养、车辆维修等日常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业务产生的路桥费用则由甲方据实报销。
4、乙方应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及交通规则,租赁期间发生的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若处于禁止停车路段,且泊车等待时间较长,建议选择正常泊车位。
5、甲方承担租赁车辆的日常油费、合理的停车费和路桥费,并有权对车辆油费的使用情况、日常停车过桥等费用进行审核,乙方应积极配合。在工作中合理规划行车路线,节能省油,严格遵守甲方合理制定的油耗标准。严重超出油耗标准,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追究相关责任。
6、乙方应保证车况良好、车内干净舒适,注意个人形象,使用文明用语。
7、乙方应保证车辆正常运营,尽量不耽误甲方使用。如车辆因故障或事故等原因,车辆需停用达10天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停租车辆,终止合同。
8、甲方有权对车辆进行合理调配,乙方在租赁期间需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合理用车要求,乙方不听从甲方调配或消极怠工,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9、除车辆故障,交通事故,人事变化等原因,乙方或甲方都不得无故停止合作关系;解除合作关系,双方均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
10、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合同争议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协议同具法律效力。
2、双方发生合同争议,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承租方(甲方):有限公司出租方(乙方):
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盖章(公章):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收条
收到公司车辆租赁费及劳务费(即包车费)等共计元,大写元
收款人:
年月日
简单运输合同书篇7
出租方:_______
承租方: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车辆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第一条车辆状况
乙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车身为______,所有权人为________(公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
甲方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乙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收回。租金为每年人民币_________。
第三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甲方自行使用的除外)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向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第四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
6、应按时归还车辆,并经出租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39;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第五条车辆保险
1、甲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第三责任险。乙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乙方自理。
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应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报案,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交车时间向乙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乙方赔偿该日租金的1.5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
3、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3%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第七条合同解除
1、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乙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2)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八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出租方:承租方:
简单运输合同书篇8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__ __ __ __ __ __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__ __ __ __ __ 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乙方自愿承包甲方产品发货运输业务,垫付1个月运费(总运费不超过100万)。
二、 甲方出厂的产品承包给乙方独家运输,乙方提供运输发票结算,由甲方及时提供对方的开票资料。 三、 运价及结算
1、乙方承运货物的运价必须相对市场行情更加优惠,按运输里程分别定价如下
2、运费结算:所有运费由乙方先行垫付,每2个月向甲方结算一次(注:总运费不超过80万)
3、若是承兑汇票由甲方贴息。
四、 甲方出厂的产品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运,甲方产品运输破损率4﹪
五、 甲方应提前三天提供出货计划,明确发货品种、数量、详细地址及运输价格,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给乙方。
六、 乙方接到甲方出货计划后,应在72小时内按甲方要求联系好所需车辆。 七、 乙方所有车辆到达甲方后,甲方应及时组织装车、不留车辆过夜,但车辆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赶到公司。
八、 甲方货物出厂后,若运输途中出现丢失、损坏,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按甲方货物成本价赔偿,此损失在乙方运费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须以现金方式补缴,甲方不负担任何经济与法律责任,但可以给予必要的协助。
九、 甲方货物因特殊情况确需交第三方承运,应经乙方同意,如甲方擅自将货物交他人承运,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回相关费用,并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伍万元或2个月运费的15﹪.
十、 乙方车辆未按时到达需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特殊情况除外)《注解》,影响甲方交货,引起需方投诉,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承包资格,并要求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
十一、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注解:不可抗拒因素:
① 自然灾害如地震、雪崩、断路、洪水、意外火灾等。 ② 油价上涨。 特殊情况:
① 非乙方因素造成的路上延误如堵车、封路、交通事故 ② 由于甲方提供的收货地址、联系电话有错误。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简单运输合同书篇9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运输法》等法律法规文件特订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2、工期:约1年
3、运距4公里以内,超过每公里,按实际价格比例增加。
第二条、运输价格:车箱长:5.6米至5.8米。宽:12.35米,车箱高:1.45米至1.5米。每车价格: 元。
第三条、结算方式:乙方进场后按照每天的每车运输车次数,由甲方负责签单计算,每天十二点前结清,甲方以现金方式支付前日全部款给乙方(税后款)。
第四条:
l、甲方负责车辆在路上的_切路保、超载、罚款关系处理。
2、甲方提供住宿,乙方车辆必须有 辆车正常工作。
3、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误工,甲方应给乙方每台车每天伍佰元作为补偿,政府行为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力的情况下,不给予补偿。
4、每天24小时作业,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停运,一般停运时间不超过2天。
5、甲方不按时支付乙方工程款,如违约超过一天,乙方车辆有权停工并有上诉和要求赔偿的权利,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每台车每天赔偿伍佰元。
6、在运输期间的便道路面破损,由甲方负责,维修费用甲方负责。
7、如果乙方车辆进场后,因甲方原因造成无法运输,应赔偿乙方一切损失,每天误工费按壹仟元计算。
第五条:乙方运输负责
1、乙方车辆为前二轮后八轮,车辆甲方付贰仟元调车费,车进场后甲方给乙方每辆车贰仟元预支款1个月后扣除。
2、乙方车队运输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政府和甲方指定路线运行,若乙方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责任自负、造成的经济损失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运输车队负责。
3、乙方在施工期间要遵纪守法,不得在场内打架、吸毒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如因乙方原因发生人员伤害等事故,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4、乙方不得自行离开或者在同一工地给别人运输土石方,否则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如把碎石渣卖给他人,乙方赔偿甲方没车贰仟伍佰元。
5、乙方如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无故停工(车辆维修除外)乙方赔偿甲方每天每台车伍佰元的经济损失。
6、乙方车辆保证每天出勤率要达到90%。
第六条:进场时间及车辆数
20__年 年 日车辆进场,车辆数为 辆,确需增加由甲方通知,乙方安排车辆进场。
第七条:仲裁与调解
如遇发生劳动争议或经济纠纷,双方同意由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进行调节。
l、本合同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单方面修改或添加条款,否则视为无效运输合同)甲乙双方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为附件。
2、此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3、视运输进展状况,经双方友好协商可签订附加协议,经双方签订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运输合同书篇10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一.服务项目:
1.乙方作为甲方国际快件的承运人,同意为甲方寄往浩群所在世界各区域的文件和包裹的收取及派送服务。
2.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标准的免费服务,包括:门到门的取件及派送服务、查询服务等。甲方在无锡市指定的代理人所需之运单、信封、快件袋等快件物料均由乙方免费提供。
二.双方各自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的责任和义务参照分运单(House Airway Bill)背书条款。
2.甲方按实际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报关单证及正确的货物资料。
3.对运费到付的快件,甲方应在发寄到付快件时在分运单上注明,如果是临时到付快件甲方应和乙方的取件人当面签署临时到付保函。否则,乙方将按预付处理,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有甲方承担。运费到付的快件须在分运单帐号栏注明TCPCJY字样,不需填写帐号。
4.由于甲方在出口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物品、错报笨重货物重量,或违反包装标准和规定,而造成乙方或第三者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价格结算
付款方式
1.A、预付运费每月结算一次。价格按附页计价方式进行计算。
2.B、乙方将甲方当月所寄之快件清单及结算发票于下月初发给甲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快件清单及结算发票后以现金(或支票或银行存款划帐)方式将运费付至乙方帐户,甲方的付款不得迟于乙方发出清单及发票后45日之内付款。
四.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1.由于乙方的责任未按合同履行交运义务的,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的赔偿责任根据分运单背书条款。(建议甲方在发运快件货物价值超过100美金时,直接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确保万一有不可抗力等原因等因素造成的货物损失能得到补偿)
2.甲方迟延支付运费的,每拖延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3.甲方未按合同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若甲方逾期二个月未支付款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索违约赔偿的权利。
2.甲乙双方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歇业、清算、分立、合并或对本合同提出变更或终止,务必在三十天前书面通知对方。
六.争议的解决
如果发生合同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或仲裁机构仲裁。
七.合同的效力
此协议一式二份,每份共两页,双方各持一份,协议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后有效,两份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的有效期自20_年12月9日开始,对甲方任何一单的委托承运都将有效。除非因为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本合同可继续延续下去,直至合同发生变更或终止
八.其他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