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承包
合同中应明确劳动者的待遇条款,并确保这些条款的明确性和公平性。运输合同承包要怎么写?接下来给大家带来运输合同承包,方便大家学习。
运输合同承包篇1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已达成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的运输委托给乙方,合同期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止。
二、货物的起运地点:到达地点:
三、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瓷土,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方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甲方的义务:
4.1、甲方至少提前8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如发生特殊情况,甲方在乙方派出车辆前3小时有权对合理的内容进行变更。
4.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4.3、甲方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4.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五、乙方的义务:
5.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指定地点。
5.2、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5.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5.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
5.5、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5.6、甲方若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运输保险,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保险,并对投保的货物承担全部的责任。
六、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6.1、当乙方接受甲方托运,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保证金.待运输业务完成后甲方会将费用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6.2、运费按收货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
运输合同承包篇2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
一、甲方修建________3.2公里水泥路,需要运输沙石料,乙方现有大型双桥车辆可供甲方沙石运输使用,经甲乙双方多次协商达成共识,甲方同意使用乙方车辆运输甲方所需3.2公里水泥路面的全部沙石运输,现达成协议如下。
二、具体协商细节项目条款如下:
1、甲方所需用大河沙是王____,甲方给乙方结帐王____,乙方运到甲方使用料场,按每立方135元人民币结算。
2、甲方所使用石子,乙方运到料场按每立方110元人民币结算。
三、付款办法:乙方给甲方每运输满一万元钱的材料和运费,甲方按百分之五十当场结算清楚。
四、乙方给甲方所运输甲方3.2公里水泥路的所下欠的百分之五十余款,甲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内全部给乙方结算清楚款项。
五、甲方邀请乙方担任乡新____3.2公里路的沙石运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甲方施工用料,否则,造成停工待料,由乙方负担责任。
六、乙方在甲方正常施工开始,乙方负担甲方的全部沙石运输业务,甲方不得安排其它任何车辆拉料进场(除长途沙石)。如甲方自己小车运料进场,乙方无权干涉,除此之外,甲方违约时,甲方必须一次性全部结清前期的一切料款和运费。
七、以上合同是通过甲乙双方认真考虑,达成共识,所签订的本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反悔。如有任何一方违约,需负责承担运输总款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补偿金。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公证人签字:________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承包篇3
协议编号:
甲方(顺丰):
乙方(客户):乙方月结相关信息:
(一)月结卡号(客户编码):
(二)结算账号:月结起算日期:年月日
(三)月结对账单投递方式选择:(可单选或同时选择以下两种方式)
□电子邮箱账单发送邮箱地址:@(由甲方填写)
账单接收邮箱地址:@(由乙方填写)
□快递乙方地址:□营业地址□其他地址:
对账人姓名:对账人联系电话/手机:
乙方为甲方货件速递客户,且双方已有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为方便运费及关费用的结算,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不多于一个月度的赊款信用,即乙方成为甲方之月结客户。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更好的保持合作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特别条款:风险提示与救济方式
1.1双方均意识到:快递是通过集货混装所进行的多式联运方式,在“收件—分类建包—中转--安检—空运(或陆运)—提货—中转—分拣—派送”等过程中,存在某些非甲方可控制的挤压、冲撞等影响安全的因素。虽然托寄物毁损、遗失的概率很低,但仍存在这方面的风险。乙方同意根据托寄物的实际状况,积极采取分票寄运、保价、妥善包装等手段,使相应风险得到最大程度的降低。
1.2甲方提供的基本快递服务,系依据托寄物的重量(而非托寄物的价值)收取基本运费,根据公平的原则,甲方的赔偿标准也以乙方所支付的运费(而非托寄物的价值)作为基础。为弥补潜在风险所造成的损失,避免双方因损失赔偿产生争议及纠纷,双方就以下重要风险与救济方式明确如下:
1.2.1限价及分票寄运:甲方所提供的快递服务,每票托寄物的单票价值上限为2万元;如托寄物单票价值超过2万元,请乙方将托寄物自行拆分至每票价值2万元以下并分别快递,以分散托寄物全部毁损、遗失的风险。
1.2.2保价:甲方提供的保价服务,系基于托寄物价值(而非托寄物重量)收取费用,并基于托寄物受损价值进行赔偿。如乙方认为甲方基于运费所进行的赔偿不足以弥补托寄物实际损失的,应根据托寄物的实际价值,选择等值保价服务,以足额弥补托寄物毁损、遗失后所造成的损失。
1.3乙方依据上述1.2条所述进行分票和保价后,可能导致每票托寄物单重不足1KG首重,并进而使乙方的整体运费(基本运费和保费)增加。但依据本协议规定,甲方整体赔偿责任亦将加重,属“公平”基础上的对等义务承担。乙方需慎重评估、权衡费用支出与足额赔偿救济的利弊,如乙方为节省运费未按上述约定进行分票寄运和保价,双方将按照本协议第6.1.1条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1.4如因托寄物价值过高或托寄物自身物理性质等原因,难以通过上述“分票寄运+保价”的方式得到足额救济的,请乙方自行选择亲自押运或其他更为稳妥的运输方式。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甲方按其公开承诺的服务内容及标准向乙方提供快递服务,负责将乙方的托寄物及时、安全地送达收件人。
2.2甲方有权按照托寄物的重量收取基本运费,并根据乙方选择的附加业务收取附加费用。甲方无审核托寄物实际价值的能力和义务。
2.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或出于安全的需要,甲方有权对托寄物开封、检查、核实。如发现托寄物属不予托寄范围,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并有权收取所发生的费用。
2.4若乙方或其指定的收件人未付清运费及其他费用(下称“费用”)的,甲方有权留置托寄物,留置期限为三个月(自寄件之日起计算)。期限届满,乙方或收件人仍未付费用的,甲方可以变卖托寄物并优先受偿。
2.5乙方选择代收货款业务的,需先与甲方签署《代收货款协议》,具体内容参见双方协议约定。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乙方托寄物件时,应履行下列基本义务:
3.1.1如实申报托寄物内容、数量、声明价值等托寄物资料,准确、真实地填写甲方运单之各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付款方式和服务项目、填写客户编码、月结账号、寄件人、收件人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资料。
3.1.2妥善包装托寄物,对于易碎品更应加强内外包装,做足一切措施保障托寄物安运输。
3.2以下属于禁止寄递的物品:发票、有价票证、国家禁寄的刊物、文物、首饰、护照、私人证件、单证、合同、批文、现金、私人信函、核销单、动物、药物、毒品、液体物品、仿制物品、产地来源不正确物品、有腐蚀性或放射性等危险、易燃易爆品、白色粉末及一切法律法规禁止邮寄的物品。乙方需确保托寄物不属于上述物品。
3.3除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外,甲方对于托寄物的安全、质量、环保、权利瑕疵等不承担保证责任,乙方需要确保托寄物的内容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属于禁止生产、销售、传播的物品;
2)符合国家规定的或者与第三方约定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标准;
3)托寄物不会造成收件人或其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的损害,也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3.4如约定由收件人付费的,乙方可自寄件之日起七日内要求更改为由乙方付费,并需要向甲方支付每票20元的手续费;但如收件人已经支付运费的,则不可更改付费方式。
3.5如托寄物在派送时需要支付入仓费,则该费用由乙方或其指定的付款方承担。如甲方垫付入仓费的,乙方或其指定的付款方需额外承担服务费,除非乙方在寄件时明确指示如需支付入仓费则不予派送。(备注:入仓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国内入仓______元人民币,香港入仓______元人民币。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入仓服务费标准,并予以公布。)
3.6乙方可作出不同的付款指示,但如果收件人或第三方不履行付款责任时,乙方须对与本票托寄物运输有关的所有费用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往返运费、仓储费、保价费、入仓费等。
3.7乙方有义务按照约定时间偿付所欠甲方的月结费用,不得以理赔尚未结束为由拖延支付、拒绝支付或擅自从所欠运费中直接扣除月结费用。
3.8乙方可通过甲方网站、服务热线等渠道事先了解甲方公开承诺的服务内容及标准,并据此选择甲方所提供的快递服务。
第四条特殊约定
4.1乙方的员工为乙方托寄物品或者接收物品的,该行为视为乙方行为,对乙方有法律约束力。乙方不能以未经公司盖章或指定代表签字为由,否认乙方员工代为托寄物品或者接收物品之行为。乙方应明确告知其员工有关本协议的各项内容,以促使其员工用工作之便托寄、接收乙方物品或个人物品时,了解本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和注意事项。
4.2如乙方为快件收件方,且乙方同意以月结方式支付到件费用,乙方亦应在签收货件时填写月结账号,以便双方核对。在必要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货物运送有关的证明资料和文件。
4.3因收件人以外的第三方原因(如盗窃、抢劫、交通事故等)造成托寄物毁损灭失、延误派送、无法派送的,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如报警、证据保全、鉴定等)向该第三方索赔。
4.4如乙方同收件方(或相对第三方)之间存在买卖等商业交易关系,且托寄物属于该商业交易标的物的,则乙方在交付托寄物前,需要将甲方承运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赔偿标准等相关事宜明确告知收件方(或相对第三方),并彼此就商业交易相关的损失赔偿和责任承担方式达成共识,同时,乙方需要采取合理措施使甲方免于遭受托寄物收件方(或相对第三方)提出的索赔或诉讼风险,如因收件方(或相对第三方)向甲方索赔或提起诉讼造成甲方损失的,对于超出本协议约定赔偿标准的部分,乙方同意对甲方予以补偿。
第五条费用与结算方式
5.1甲方每月定期向乙方提供上月收寄货件费用的月结账单供乙方审核,月结费用根据甲方结算月度内公开施行的收费标准和乙方实际发生的票件量计算。乙方如对该月结账单持有异议,应自甲方送达月结账单之日起六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如逾期不提出异议,则视为认同。如乙方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异议,甲方应在乙方提出异议之日日前向甲方支付上月运费及相关费用。
5.2乙方可采取银行转账、支票或现金的形式支付月结费用。乙方支付月结费用时,应按财务制度规范操作。现金结算的,需保留甲方收款人的规范签收记录。否则,乙方需要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如收件方或第三方拒付或付款金额不足5.3乙方指定由收件方或第三方支付甲方费用时,的,则应付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每票加收手续费20元。
5.4甲方对乙方的退费或赔偿,在双方确认金额后,乙方可以从下月应付费用中抵扣。
5.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同时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运费及相关费用的权利:
1)当乙方无法定事由拖欠甲方全部或部分月结费用超过十五日;
5.6对于乙方拖欠运费及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日支付拖欠数额的5‰作为逾期违约金。
第六条托寄物的毁损、灭失赔偿(非常重要,请仔细阅读)
6.1保价与赔偿。甲方为乙方承运的国内快件(不包括香港件、台湾件、澳门件)提供保价服务,由乙方根据托寄物的实际价值和赔偿要求,自行评估并选择。双方均明确知晓:保价业务的选择与否对于托寄物毁损、灭失之后的赔付标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特约定赔付标准如下:
6.1.1未保价托寄物赔偿标准:若因甲方过失造成托寄物毁损、灭失的,甲方将免除本次运费,同时,甲方按照货物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运费的九倍。
6.1.2保价托寄物赔偿标准:若因甲方过失造成托寄物毁损、灭失的,甲方按照保价的声明价值及本协议相关条款的规定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则甲方按托寄物的声明价值和损失的比例赔偿。
6.2在遵照第6.1条规定的前提下,双方就托寄物的声明价值与实际价值达成如下共识:
6.2.1甲方收取的保价费用依照乙方对托寄物的声明价值为准。鉴于甲方无法对托寄物的实际价值进行核实,乙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托寄物的实际价值来申报声明价值。对于高价值或非常贵重的物品,甲方提示乙方采取随身携带运送等更为安全的方式。
6.2.2保价托寄物的赔偿遵循“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即:如乙方托寄物的声明价值高于实际价值,超过部分无效,甲方不对超过其实际价值的部分承担责任;如果乙方托寄物的声明价值低于实际价值,则甲方不对实际价值超过声明价值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6.3因甲方过失造成托寄物迟延派送的,甲方将免除本次运费。
6.4托寄物已经保价的,按照第6.1.2条的规定执行。
6.5乙方因违反第3.1、3.2、3.3条规定的义务导致甲方遭受政府部门、机场、港口管理部门等机构采取强制措施、行政处罚,或遭受第三人索赔的,乙方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甲方受到牵连,如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6.6如乙方已按托寄物的实际价值或声明价值获得赔偿的,托寄物的所有权及其相应的索赔权利即按比例转移至甲方所有。
第七条赔偿责任免除条款
7.1因下列原因造成托寄物毁损灭失、延误派送、无法派送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测、无法控制或无法避免的客观因素或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火灾、雪灾、暴风雨、大雾等恶劣天气罢工、恐怖事件、意外交通事故、法规政策的修改、政府、司法机关的行为、决定或命令;抢劫、飞车抢夺等暴力犯罪。
2)因托寄物的自然性质、内在缺陷或合理损耗造成的。
3)因乙方、收件人的自身过错造成的,如乙方没有如实申报托寄物资料,乙方交付的托寄物属于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禁止运输或限制运输的,收件人迟延受领托寄物等情形。
7.2乙方自寄件之日起满一年未查询又未提起赔偿要求的。
7.3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第一条(“风险提示与救济方式”)的规定,未进行分票寄运和保价,却提出超过本协议第6.1.1条赔偿标准之外的赔偿要求。
7.4基于托寄物可能获得的收益、利润、实际用途、商业机会、商业价值等任何直接、间接损失。
7.5无论托寄物是否保价,如果甲方、乙方或第三方就托寄物购买了保险,因发生保险事故导致托寄物毁损灭失的,保险公司已经向乙方或第三方承担或许诺承担保险理赔责任后,甲方在此范围内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协议生效与终止
8.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前三十日任一方均无异议终止本协议的,协议自动续期,每次续展一年,依此类推。
8.2除按本协议第5.5条之规定甲方单方解除本协议外,在协议执行期间,任何一方如提出修改或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影响双方于协议终止前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8.3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在此前所签订的关于结算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书的效力即告终止。
第九条其他
9.1本协议所称托寄物的“实际价值”或“实际损失”,是指托寄物本身的成本价格或损失,不包括基于托寄物可能获得的收益、利润、实际用途、市场机会等任何直接、间接损失,或特殊商业价值损失。
9.2如乙方经营场所、名称及主体发生变更,乙方应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则甲方不再为乙方提供月结服务,9.2.1如乙方变更后的经营场所不在甲方服务区域内,乙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结清全部应付费用。费用结清时,本协议自动终止;
9.2.2如乙方变更后的经营场所仍处于甲方的同一业务区域,由甲方对乙方相关资料进行更新后,可继续履行本协议;
9.2.3乙方如变更名称,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本协议继续有效;
9.2.4乙方经营主体如发生分立、合并等变更,乙方需在两个工作日内结清全部应付款项,同时本协议终止。变更后的主体如需继续与甲方合作,应与甲方另行签订月结协议。
9.3本协议条款未规定的,或者本协议条款的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的,按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快递企业协会制定的快递服务行业标准执行,没有行业标准的,参照国内外行业惯例执行。
9.4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甲方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电话:传真:签字代表:联系人:营业地址: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
税务登记号:
开户银行:账号:电话:传真:签字代表:联系人:营业地址:签订日期:年月日
运输合同承包篇4
买方:
卖方: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缔结,用中、英文字写成,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条款,卖方同意售出买方同意购进以下商品:
第一部分
1。商品名称及规格
2。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3。单价(包装费用包括在内)
4。数量
5。总值
6。包装(适合海洋运输)
7。保险(除非另有协议,保险均由买方负责)
8。装船时间
9。装运口岸
10。目的口岸
11。装运唛头,卖方负责在每件货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颜料明显地刷印或标明下述唛头,以及目的口岸、件号、毛重和净重、尺码和其它买方要求的标记。如系危险及/或有毒货物,卖方负责保证在每件货物上明显地标明货物的性质说明及习惯上被接受的标记。
12。付款条件:买方于货物装船时间前一个月通过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抬头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在货物装船启运后凭本合同交货条款第18条A款所列单据在开证银行议付贷款。上述信用证有效期将在装船后15天截止。
13。其它条件:除非经买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关事项均按第二部分交货条款之规定办理,该交货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条款将自动地优先执行附加条款,如附加条款与本合同条款有抵触,则以附加条款为准。
第二部分
14。FOB/FAS条件
14。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装运舱位由买方或买方的运输代理人___________租订。
14。2。在FOB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装上买方所指定的船只。
14。3。在FAS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买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杆下。
14。4。货物装运日前10-15天,买方应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卖方合同号、船只预计到港日期、装运数量及船运代理人的名称。以便卖方经与该船运代理人联系及安排货物的装运。卖方应将联系结果通过电报或电传及时报告买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预先通知卖方的日期提前或推迟到达装运港口,买方或其船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卖方亦应与买方的运输代理或买方保持密切联系。
14。5。如买方所订船只到达装运港后,卖方不能在买方所通知的装船时间内将货物装上船只或将货物交到吊杆之下,卖方应负担买方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如空舱费、滞期费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买方的一切损失。
14。6。如船只撤换或延期或退关等而未及时通知卖方停止交货,在装港发生的栈租及保险费损失的计算,应以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如货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抵达装港,应以货物抵港日期)为准,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十六天起由买方负担,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除外。上述费用均凭原始单据经买方核实后支付。但卖方仍应在装载货船到达装港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交负担费用及风险。
15。C&F条件
15。1。卖方在本合同第8条规定的时间之内应将货物装上由装运港到中国口岸的直达船。未经买方事先许可,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由悬挂中国港口__所不能接受的国家旗帜的船装载。
15。2。卖方所租船只应适航和适货。卖方租船时应慎重和认真地选择承运人及船只。买方不接受非保赔协会成员的船只。
15。3。卖方所租载货船只应在正常合理时间内驶达目的港。不得无故绕行或迟延。
15。4。卖方所租载货船只船龄不得超过15年。对超过15年船龄的船只其超船龄额外保险费应由卖方负担。买方不接受船龄超过二十年的船只。
15。5。一次装运数量超过一千吨的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卖方应在装船日前至少10天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船名、船龄、船籍、船只主要规范、预计装货日、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船公司名称、电传和电报挂号。
15。6。一次装运一千吨以上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其船长应在该船抵达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时分别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预计抵港时间、合同号、商品名称及数量。
15。7。如果货物由班轮装运,载货船只必须是______船级社船级或船级协会条款规定的相同级别的船级,船只状况应保持至提单有效期终了时止,以装船日为准船龄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船龄的船只,卖方应负担超船龄外保险费。买方绝不接受超过25年船龄的船只。
15。8。对于散件货,如果卖方未经买方事前同意而装入集装箱,卖方应负责向买方支付赔偿金,由双方在适当时间商定具体金额。
15。9。卖方应和载运货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联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买方船只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如因卖方未及时通知买方而造成买方的一切损失卖方应负责赔偿。
16。CIF条件
在CIF条件下,除本合同第15条C&F条件适用之外卖方负责货物的保险,但不允许有免__。
17。装船通知
货物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卖方应即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所装重量(毛/净)或数量、发票价值、船名、装运口岸、开船日期及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如因卖方未及时用电报或电传给买方以上述装船通知而使买方不能及时保险,卖方负责赔偿买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害及/或损失。
18。装船单据
18。A。卖方凭下列单据向付款银行议付货款:
18。A。1。填写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运洋轮的清洁提单(如系C&F/CIF条款则注明“运费已付”,如系FOB/FAS条款则注明“运费待收”)。
18。A。2。由信用证受益人签名出具的发票5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商品名称、详细规格及装船唛头标记。
18。A。3。两份由信用证受益人出具的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每件货物的毛重和净重及/或尺码。
18。A。4。由制造商及/或装运口岸的合格、独立的公证行签发的品质检验证书及数量或重量证书各两份,必须注明货物的全部规格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18。A。5。本交货条件第17条规定的装船通知电报或电传副本一份。
18。A。6。证明上述单据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书信一封。
18。A。7。运货船只的国籍已经买主批准的书信一封。
18。A。8。如系卖方保险需提供投保不少于发票价值110%的一切险和战争险的保险单。
18。B。不接受影印、自动或电脑处理、或复印的任何正本单据,除非这些单据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样,并经发证单位授权的领导人手签证明。
18。C。联运提单、迟期提单、简式提单不能接受。
18。D。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为装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该第三者提单由装船者背书转受益人,再由受赠人背书后方可接受。
18。E。信用证开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单据不能接受。
18。F。对于C&F/CIF货载,不接受租船提单,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长或大副收据、装船命令、货物配载图及或买方在信用证内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单据副本各一份。
18。G。卖方须将提单、发票及装箱单各两份副本随船带交目的口岸的买方收货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18。H。载运货船启碇后,卖方须立即航空邮寄全套单据副本一份给买方,三份给目的口岸的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分公司。
18。I。卖方应负责赔偿买方因卖方失寄或迟寄上述单据而使买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18。J。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19。合同所订货物如用空运,则本合同有关海运的一切条款均按空运条款执行。
20。危险品说明书
凡属危险品及/或有毒,卖方必须提供其危险或有毒性能、运输、仓储和装卸注意事项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说明书,卖方应将此项说明书各三份随同其他装船单据航空邮寄给买方及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__________运输公司。
21。检验和索赔
货物在目的口岸卸毕60天内(如果用集装箱装运则在开箱后60天)经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复验,如发现品质、数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与本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或船行负责者外,买方有权凭上述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退货或索赔。因退货或索赔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利息及损失均由卖方负担。在此情况下,凡货物适于抽样及寄送时如卖方要求,买方可将样品寄交卖方。
22。赔偿费
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迟或不能交货者除外,如果卖方不能交货或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负责向买方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遭受的损害,包括买价及/或买价的差价、空舱费、滞期费,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买方有权撤销全部或部分合同,但并不妨碍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权利。
23。赔偿例外
由于一般公认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交货或延迟交货,卖方或买方都不负责任。但卖方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告买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5天内航空邮寄买方灾害发生地点之有关政府机关或商会所出具的证明,证实灾害存在。如果上述“人力不可抗拒”继续存在60天以上,买方有权撤销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24。仲裁
双方同意对一切因执行和解释本合同条款所发生的争议,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个合理的时间内,最多不超过90天,协商不能取得对买卖双方都满意的结果时,如买方决定不向他认为合适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则该争议应提交仲裁。除双方另有协议,仲裁应在中国北京举行,并按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所制订的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该仲裁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另有决定,由败诉一方负担。
卖方:
买方:
签订日期:
运输合同承包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铜仁市万山区武陵农木业开发有限公司土石方平基工程。
(二)工程地点:万山区大坪乡大坪村。
(三)工程范围:土石方开挖、倒运、爆破、自然碾压。
(四)工程方量:本合同工程土石方总方量约为贰佰万m,进场后按甲乙双方测量数据为准,本工程税后价。
第二条工程期限
工程期定为立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总工期为240日历天,若因不可抗拒因素工期可顺延,具体进场以甲方通知书为准。
第三条工程质量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及资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时,应按图纸和验收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3
第四条工程价款结算
(一)本合同的工程量,石方单价为20元/m。土方为:9元/m。土石方比例具体按施工现场确认。(在爆破价8元/m以内的为乙方负责,超出8元/m由甲方承担)
(二)工程量结算与拨付
1、该工程方量按业主复测数为准。
2、进度款项支付:付款方式第一次乙方开挖到贰拾万m3甲方按进度80%拨款,第二次支付上月20%余款和本月完成量的80%进度款,以后以此类推,乙方施工所用的爆破物资与油料由乙方自行负责。
3、付款时间以业主付款为准,在业主未付款之前,乙方无任何条件要求甲方付款,
4、工程结算款项支付:本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按业主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由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及红线图。
2、甲方应协调好周围村民及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有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造成乙方损失,按条例第五条执行。
3、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理管有关施工签证,验收等相关手续,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如果因甲方的图纸、资料、技术、设计和管理上的错误,造成乙方工程返3333工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工期延期,全部由甲方承担。
4、运距按规定的1公里内,如超出1公里按每立方加2元,如有余的土石外运,由甲方提供场地。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误工或停工,甲方应负责机械停臵台班费及相关的实际损失并顺延工期,甲方叁天以内不计任何费用,如超出时间,以挖机1200元/台/天,推土机600元/台/天,装载机520元/台/天,运输车辆600元/台/天,人工费用100元/人/天给予补偿。
6、工程竣工后,甲方应组织专门人员在七日内进行验收。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验收可相关延迟。
7、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或工程结算款项时,甲方除应付合同规定的工程进度款与工程结算款项还应逾期天数,每月按逾期款项的5%支付乙方滞纳金。
8、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施工过程中使用水电等相关设施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水电等相关设施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9、在施工中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和国家政策性变化工期方顺延。
10、如遇到政府部门检查,政府部门的重大活动以及国家重大的节日假期,所造成工期误工,工期方可顺延。
11、如遇到天气不可抗拒自然因素(如下雨、下雪、高温等)工期误工,工期方可顺延。
12、业主所拨工程款应优先满足乙方供给。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编制施工方案设计施工,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2、乙方应针对本工程中危险性较大部分编制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制定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加强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因乙方在施工期间产生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3、乙方应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保证工程如期完成,工期每提前一天,甲方给乙方奖励500元/天。同奖同罚。
4、严格按照甲方施工方案执行,但如遇施工过程中需改变施工方案,需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5、如乙方在施工中无故停工一周内,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按合同造价5%赔偿甲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清理出场,所扣20%资金不予退还。
6、乙方第一个月扣留的20%作为安全风险压金,待工程完成后无安全隐患甲方必须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7、如甲方需要挡土墙片石,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无价提供片石材料。
8、在爆破过程中所产生的飞石由于飞石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9、在批复火工产品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10、在进场之前由于爆破公司要办理相关手续需乙方提前交肆万元(40000.00元)管理费,此费不予退还。
11、在施工条件好,乙方必须加班加点,保证定期完成总工程量。
12、乙方必须帮员工购买意外保险方可进场施工。
六、误工台班的支付与业主同步进行,如业主未付,甲方也不承担责任。但甲方必须配合乙方与业主进行理论与索赔。
第六条合同纠纷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议定附加条款或补充协议,以便共同遵守,附加条款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20__年5月10日所签订的合同作废,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运输合同承包篇6
甲方:
乙方:
合同签署地: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就乙方汽车拉运甲方承运的煤炭等货物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承包经营事项
甲方将乙方的车辆组成车队拉运甲方所承包运输的煤炭等货物。
二、承包经营期限
承包经营期限为20__年 月 日至20__年 月 日,合同约定期间内若遇运价调整双方依据新运价重新签订本承运合同或补充协议。
三、承包经营方式
1、甲方提供货物运输的货源,由乙方运输至甲方或货主指定的地点。
2、甲方与货主办理拉运手续和运费清结。
3、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完成甲方安排或随时指定的运输业务。
4、运输路线为甲方指定的自陕西省神木县大保当镇隆德煤矿至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下辖的:大唐灞桥热电厂。
4、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燃油、路桥通行费用、违章违规罚没费用、车辆维修保养费用、司机工资、所有保险等费用等,食宿自理。
5、乙方以自有车辆做为运输工具,车牌号、车架号、发动机号、司乘人员身份证等合法证明文件须造册复印2份供甲方备档,期间不允许调换车辆及人员,如遇特殊须临时向甲方申明并登记造册。
6、上述车辆,必须车况完好、审验合格、安全适用、符合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四、运费结算
1、运输价格以货物到大唐灞桥热电厂元/吨。根据市场变化及国家汽柴油价格变动及时调整,双方及时签订运费价格调整补充协议。
2、吨位计量及实际结算以大唐陕西发电燃料有限责任公司计量为基准,允许乙方有0.2%路损,超出部分损耗由乙方承担。
3、双方在签订本合同生效后,乙方运输车辆按照甲方的要求从指定装货点运至指定卸货点,每天运输后,由乙方指定的财会人员持甲方的结算单据到甲方财务办公室结算。甲方给乙方每一天结算100%的运输款,如甲方不遵守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乙方结算,甲方纯属于违约合同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运输,因甲方的原因给乙方造成停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因素后果,由甲方全面承担。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利纠正乙方在货物运输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2、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自主地组织和调配货源。甲方有义务公正、公平、合理的为乙方安排运输。
3 、甲方有权定按照国家规定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安全和职业道德学习,并进行考核。
4、甲方有权在承包经营期内,指定专人对乙方使用的车辆进行安全、车容、车况检查。如乙方使用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甲方有权停止乙方运输。
5、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制定统一规范及公司管理制度,乙方必须遵守。
6、甲方有权参照市场和国家规定制订本企业统一的运费标准和其它费用收取标准。并按标准给付乙方运费。
7、如乙方车辆进入煤场后,超过6小时甲方不能按本合同所签订的数量和日期开工,或者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运输等,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按每辆车每天的运输费补偿给乙方。
8、甲方必须保证乙方车辆进入煤场后装卸货物及时,按照本合同规定本月合同装卸货物数量为:_____;每天装卸货物量要在700吨以上,如甲方不能完成当天装卸货物要求,甲方必须安排人员加班装卸货物,无故不完成装卸货物要求给乙方造成合同违约,违约后果全部有甲方自行承担。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保证按时完成甲方的货物拉运的任务量,并服从甲方的统一调配。
2、乙方有义务按车辆相关规定维修和保养车辆,保证车辆性能完好、车容整洁。乙方有义务遵守交通法规和机动车操作规程,保证行车安全。
3、乙方有权拒绝支付本合同约定或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费用,有权对甲方没有依据的收费提出异议,或向主管部门投诉。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运输过程中私自卸货,倒货、偷盗、不得将车辆交给它人驾驶,不得捎带与工作无关的第三者,不得违反承包经营用途使用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或变相扣留运输货物。
5、乙方有权对甲方制订的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乙方有义务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并承担违反规章制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6、乙方有义务有运输过程发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件造成货物或车辆损毁时,及时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并立即报警。
7、乙方有义务保证联系(电话、对讲机)通畅,可以随时接受甲方调配。
8、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9、乙方享有在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清结运输费用时,依法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力。
七、货物运输风险承担
1、交通违章造成的行政处罚,由乙方全部承担。
2、交通事故,事故赔偿责任由由乙方承担。
3、货物损毁或丢失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遭受人身损害和车辆损毁的,除保险公司理赔并实际赔付的部分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和补偿责任。
八,违约责任
1、下列情况下由乙方支付甲方月运量运费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1、承包经营的车辆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
2、不能保证甲方调配货运的。
3、不能保证车辆安全性能完好、车况整洁的。
4、不能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习、培训的。
5、私自倒货,卸货,偷盗货物、扣留或变相扣留货物的。
6、因乙方原因不能取的联系的(电话或对讲机)。
7、无合法情由,拒不执行甲方调配的。
2 、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且追责乙方,
1、连续两次不能完成甲方规定拉运量的。
2、连续两次违章驾驶并受到行政处罚的。
3、三次不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习和培训的。
4、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全部事故责任的。
5、以甲方名义与他人签定货运协议并收取运费的。
6、盗窃、故意损坏、故意丢失甲方调配的货物的。
7、故意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
8、扣留或变相扣留运输货物的。
3、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乙方运输费用(拉运费)、不得拖欠。
九、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确认,双方为承包经营合同关系,无劳动、雇佣、劳务关系。
2、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乙方在一年内不得与甲乙客户签定运输协议。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如遇纠纷,双方先自行协商,协商未果可到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承包篇7
编号:______
______(以下简称包机人)为包用飞机与中国民用航空______售票服务处(以下简称承运人)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一)包机人于______月______日起包用______型飞机______架次,其航程如下:
______月______日自______至______,停留______日
______月______日自______至______,停留______日
______月______日自______至______,停留______日
包机费用总共__________元。
(二)根据包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包机人使用的载量为______公斤(内______座位)。如因气象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料时,载量照减。
(三)包机吨位如包机人未充分利用时,空余吨位得由民航利用,包机人不得利用空余吨位,自行载运非本单位的客货。
(四)承运人除因气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五)包机人签订本协议书后,要求取消包机,应交付退包费每架次______元。如在包机人退包前,承运人为执行协议书已发生调机等费用时,应由包机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六)在执行协议书的飞行途中,包机人要求停留,按规定收取留机费。
(七)其他未尽事项,按承运人旅客、货物运输规则办理。
包机人:承运人: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鉴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运输合同承包篇8
甲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因生产实际需要,将全部混凝土运输交给乙方承运,乙方根据甲方需要提供车辆。现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执行。
第一条承包方式
公司六辆搅拌运输车辆实施全方位承包的办法承包给乙方,即包油料、司机工资、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用等,所有费用及营运安全等综合管理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承包金额____万元/月
第二条公司承包经营合同运输单价
0-7公里每立方19.00元,7-15公里每立方25.00元,超出15公里以外,每超出一公里每立方增加一元。拉水每车按7方计算;砂浆每车不足5方按5方计算;补料每车不足7方按7方计算;塔吊、人工推每1方增加10元。
第三条装载要求
乙方承运混凝土搅拌运输,乙方协同甲方的调度人员。
安排装料,装料时必须将罐内积水倒完,装料后不得私自往罐内加水,装料和卸料后,均应将车辆冲洗干净,如将混凝土洒落造成公路污染,则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四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1.乙方接到甲方的生产任务通知后,应立即组织车辆,根据甲方调度的安排装运混凝土到指定的工地,运输途中和待料浇筑期间不得随意停止罐体转动;因乙方司机或车辆原因造成混凝土超过卸料时间至混凝土报废的,由乙方负责(按成本计算)。
2.乙方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安全法规,车辆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结算及时间
公司每月25日结算运输款,第二月10日支付上月的运输款项给乙方(含符合国家的税务发票)。
付款方式:甲方以现金或支票等方式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各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①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运输的时间、地点及数量。
②甲方应提供驾驶员的住宿两间,伙食费用自行承担。
③甲方应提供乙方所需维修场地及水、电。
④甲方只预付承包后第一个月的燃油款10万元。
⑤交警及路政的关系由公司出面协调,如产生罚款由乙方自行负责。
⑥工地路况不好,出现异常情况,由公司出面协调解决。如确定施工道路危及车辆行驶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进入施工现场。
⑦罐车到工地后,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等待时间超过4小时后,此车应按塔吊计算,因质量或其他原因需返回公司调料等,不做计算。
⑧公司生产部必须配合乙方,合理安排车辆。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①乙方应根据甲方调度的安排及时组织合格车辆承运,并根据生产量的多少,自行增减车辆以保证公司生产运输正常。
②对运输的混凝土要负责安全责任,保证混泥土无短缺,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责任,处以1000-5000元/次自罚款,并开除。
③在运输过程中,遇施工便道,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乙方驾驶员不得故意刁难找借口,阻碍工程施工作业。
④在任何情况下不准罢工,停产。合作中难免出现异常情况,如出现其他情况,双方需及时商讨解决,确因双方达不成共识需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否则一次性罚款20万元。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八条油价每升上涨或下降1元/升,运价每立方上涨或下降1元。
第九条甲、乙双方无违反本合同条款。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继续签订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
公司代表:________公司代表: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承包篇9
买方:
卖方: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缔结,用中、英文字写成,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条款,卖方同意售出买方同意购进以下商品:
第一部分
1。商品名称及规格
2。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3。单价(包装费用包括在内)
4。数量
5。总值
6。包装(适合海洋运输)
7。保险(除非另有协议,保险均由买方负责)
8。装船时间
9。装运口岸
10。目的口岸
11。装运唛头,卖方负责在每件货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颜料明显地刷印或标明下述唛头,以及目的口岸、件号、毛重和净重、尺码和其它买方要求的标记。如系危险及/或有毒货物,卖方负责保证在每件货物上明显地标明货物的性质说明及习惯上被接受的标记。
12。付款条件:买方于货物装船时间前一个月通过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抬头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在货物装船启运后凭本合同交货条款第18条A款所列单据在开证银行议付贷款。上述信用证有效期将在装船后15天截止。
13。其它条件:除非经买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关事项均按第二部分交货条款之规定办理,该交货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条款将自动地优先执行附加条款,如附加条款与本合同条款有抵触,则以附加条款为准。
第二部分
14。FOB/FAS条件
14。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装运舱位由买方或买方的运输代理人___________租订。
14。2。在FOB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装上买方所指定的船只。
14。3。在FAS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买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杆下。
14。4。货物装运日前10-15天,买方应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卖方合同号、船只预计到港日期、装运数量及船运代理人的名称。以便卖方经与该船运代理人联系及安排货物的装运。卖方应将联系结果通过电报或电传及时报告买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预先通知卖方的日期提前或推迟到达装运港口,买方或其船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卖方亦应与买方的运输代理或买方保持密切联系。
14。5。如买方所订船只到达装运港后,卖方不能在买方所通知的装船时间内将货物装上船只或将货物交到吊杆之下,卖方应负担买方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如空舱费、滞期费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买方的一切损失。
14。6。如船只撤换或延期或退关等而未及时通知卖方停止交货,在装港发生的栈租及保险费损失的计算,应以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如货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抵达装港,应以货物抵港日期)为准,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十六天起由买方负担,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除外。上述费用均凭原始单据经买方核实后支付。但卖方仍应在装载货船到达装港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交负担费用及风险。
15。C&F条件
15。1。卖方在本合同第8条规定的时间之内应将货物装上由装运港到中国口岸的直达船。未经买方事先许可,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由悬挂中国港口__所不能接受的国家旗帜的船装载。
15。2。卖方所租船只应适航和适货。卖方租船时应慎重和认真地选择承运人及船只。买方不接受非保赔协会成员的船只。
15。3。卖方所租载货船只应在正常合理时间内驶达目的港。不得无故绕行或迟延。
15。4。卖方所租载货船只船龄不得超过15年。对超过15年船龄的船只其超船龄额外保险费应由卖方负担。买方不接受船龄超过二十年的船只。
15。5。一次装运数量超过一千吨的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卖方应在装船日前至少10天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船名、船龄、船籍、船只主要规范、预计装货日、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船公司名称、电传和电报挂号。
15。6。一次装运一千吨以上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其船长应在该船抵达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时分别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预计抵港时间、合同号、商品名称及数量。
15。7。如果货物由班轮装运,载货船只必须是______船级社船级或船级协会条款规定的相同级别的船级,船只状况应保持至提单有效期终了时止,以装船日为准船龄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船龄的船只,卖方应负担超船龄外保险费。买方绝不接受超过25年船龄的船只。
15。8。对于散件货,如果卖方未经买方事前同意而装入集装箱,卖方应负责向买方支付赔偿金,由双方在适当时间商定具体金额。
15。9。卖方应和载运货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联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买方船只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如因卖方未及时通知买方而造成买方的一切损失卖方应负责赔偿。
16。CIF条件
在CIF条件下,除本合同第15条C&F条件适用之外卖方负责货物的保险,但不允许有免赔率。
17。装船通知
货物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卖方应即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所装重量(毛/净)或数量、发票价值、船名、装运口岸、开船日期及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如因卖方未及时用电报或电传给买方以上述装船通知而使买方不能及时保险,卖方负责赔偿买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害及/或损失。
18。装船单据
18。A。卖方凭下列单据向付款银行议付货款:
18。A。1。填写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运洋轮的清洁提单(如系C&F/CIF条款则注明“运费已付”,如系FOB/FAS条款则注明“运费待收”)。
18。A。2。由信用证受益人签名出具的发票5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商品名称、详细规格及装船唛头标记。
18。A。3。两份由信用证受益人出具的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每件货物的毛重和净重及/或尺码。
18。A。4。由制造商及/或装运口岸的合格、独立的公证行签发的品质检验证书及数量或重量证书各两份,必须注明货物的全部规格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18。A。5。本交货条件第17条规定的装船通知电报或电传副本一份。
18。A。6。证明上述单据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书信一封。
18。A。7。运货船只的国籍已经买主批准的书信一封。
18。A。8。如系卖方保险需提供投保不少于发票价值110%的一切险和战争险的保险单。
18。B。不接受影印、自动或电脑处理、或复印的任何正本单据,除非这些单据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样,并经发证单位授权的领导人手签证明。
18。C。联运提单、迟期提单、简式提单不能接受。
18。D。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为装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该第三者提单由装船者背书转受益人,再由受赠人背书后方可接受。
18。E。信用证开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单据不能接受。
18。F。对于C&F/CIF货载,不接受租船提单,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长或大副收据、装船命令、货物配载图及或买方在信用证内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单据副本各一份。
18。G。卖方须将提单、发票及装箱单各两份副本随船带交目的口岸的买方收货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18。H。载运货船启碇后,卖方须立即航空邮寄全套单据副本一份给买方,三份给目的口岸的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分公司。
18。I。卖方应负责赔偿买方因卖方失寄或迟寄上述单据而使买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18。J。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19。合同所订货物如用空运,则本合同有关海运的一切条款均按空运条款执行。
20。危险品说明书
凡属危险品及/或有毒,卖方必须提供其危险或有毒性能、运输、仓储和装卸注意事项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说明书,卖方应将此项说明书各三份随同其他装船单据航空邮寄给买方及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__________运输公司。
21。检验和索赔
货物在目的口岸卸毕60天内(如果用集装箱装运则在开箱后60天)经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复验,如发现品质、数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与本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或船行负责者外,买方有权凭上述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退货或索赔。因退货或索赔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利息及损失均由卖方负担。在此情况下,凡货物适于抽样及寄送时如卖方要求,买方可将样品寄交卖方。
22。赔偿费
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迟或不能交货者除外,如果卖方不能交货或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负责向买方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遭受的损害,包括买价及/或买价的差价、空舱费、滞期费,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买方有权撤销全部或部分合同,但并不妨碍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权利。
23。赔偿例外
由于一般公认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交货或延迟交货,卖方或买方都不负责任。但卖方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告买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5天内航空邮寄买方灾害发生地点之有关政府机关或商会所出具的证明,证实灾害存在。如果上述“人力不可抗拒”继续存在60天以上,买方有权撤销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24。仲裁
双方同意对一切因执行和解释本合同条款所发生的争议,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个合理的时间内,最多不超过90天,协商不能取得对买卖双方都满意的结果时,如买方决定不向他认为合适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则该争议应提交仲裁。除双方另有协议,仲裁应在中国北京举行,并按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所制订的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该仲裁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另有决定,由败诉一方负担。
卖方:
买方:
签订日期:
运输合同承包篇10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提高甲乙双方的经济效益,整合双方资源,充分发挥物流企业优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特订立本承包经营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承包经营事项
本合同所涉承包经营事项为:货物运输权和运营收益权。
乙方享有的货物运输权、运营收益权受本合同约定的限制。(乙方提供运输工具和人员工资)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_____日止。运费结算次月____号结算(留20%年底结清)。
第三条:承包方式
甲方提前向乙方提供货物运输的清单,由乙方运输至甲方或货主指定的地点。承包运输线路为南京市行政区域
5、乙方车辆,必须车况完好、审验合格、安全适用、符合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纠正乙方在货物运输中违法、违规行为。
2、甲方有权根据企业经营需要,自主地组织和调配货源。
3、甲方有权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安全和职业道德学习,并进行考核。
4、甲方有权制定本企业货物运输的规章制度。(该规章制度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有义务保证规章制度符合物流行业的特点或交易习惯,不得增加乙方的负担和责任。
5、甲方有权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指定专人对乙方使用的车辆进行安全、车
6、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求要求乙方更换车辆或变更线路,乙方必须配合。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在甲方指定的货物运输期限内,自主安排运输。乙方有义务保证完成甲方的货物配送运输,并服从甲方的统一货物调配。
2、乙方有权对甲方调配的货物进行查验,有权拒绝运输国家禁止运输或可能造成危险的物品。
3、乙方有权拒绝支付本合同约定或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费用,有权对甲方没有依据的收费提出异议或向主管部门投诉。
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代为清结的运费和其他费用,并承担因迟延支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擅自倒货、换车、配载,不得将车辆交给第三者驾驶,不得捎带与工作无关的第三者,不得违反承包经营用途使用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或变相扣留运输货物。
5、乙方有权对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乙方有义务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并承担违反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6、乙方有义务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件造成货物损毁时,在30分钟内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并立即报警。
7、乙方有义务保证联系渠道通畅,可以随时接受甲方货运调配。
8、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六条:货物运输风险承担
一、货物运输风险
货物运输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交通事故、货物损毁、违章、自然灾害等造成的物质损失以及对车辆内、外人员的赔偿责任。
二、风险承担
1、交通违章造成的行政处罚,乙方全部承担。
2、交通事故,其人员安全责任及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3、货物毁损的,由乙方承担。
4、乙方遭受人身损害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应严格履行,不得单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如有违反,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其他直接经济损失,违约方另行赔偿。
第八条: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南京市行政区域)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乙双方确认,双方为承包经营合同关系,无劳动、雇佣、劳务等关
三、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得知的甲方客户资料、货运单价、货物品种、运输终端客户资料,均属于甲方商业秘密。
四、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乙方在一年内,不得与甲方的客户签定运输协议。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经甲方签章、乙方签名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乙方声明
乙方特别声明:
本合同所有条款,本人均全面理解其含义,并知悉合同约定的法律效力。合同条款没有加重本人的义务和责任。本人提供的基本情况,客观真实。本人愿意遵守并严格执行本合同,如发生违约,本人承担全部法律后果。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承包篇11
编号:______
______(以下简称包机人)为包用飞机与中国民用航空______售票服务处(以下简称承运人)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一)包机人于______月______日起包用______型飞机______架次,其航程如下:
______月______日自______至______,停留______日
______月______日自______至______,停留______日
______月______日自______至______,停留______日
包机费用总共__________元。
(二)根据包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包机人使用的载量为______公斤(内______座位)。如因气象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料时,载量照减。
(三)包机吨位如包机人未充分利用时,空余吨位得由民航利用,包机人不得利用空余吨位,自行载运非本单位的客货。
(四)承运人除因气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五)包机人签订本协议书后,要求取消包机,应交付退包费每架次______元。如在包机人退包前,承运人为执行协议书已发生调机等费用时,应由包机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六)在执行协议书的飞行途中,包机人要求停留,按规定收取留机费。
(七)其他未尽事项,按承运人旅客、货物运输规则办理。
包机人:承运人: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鉴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