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场租赁合同
合同规定了双方在交易或合作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有助于双方了解自己的责任和权益。优秀的园场租赁合同要怎么写?下面给大家整理园场租赁合同,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园场租赁合同篇1
甲方:__________县_________农村信用合作社
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_________县_________养鱼场资产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依据__县人民法院_________执字第 号民事裁定书取得_________县_________养鱼场的全部产权。为便于经营,自愿将该场租赁给乙方经营。
二、租赁期限为 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租赁费用每年 元,共计 元。本资产租赁合同签订当日支付本年度租赁费,以后每年1月1日至1月31日支付当年租赁费。租赁费以现金方式支付。
四、租赁财产范围以本资产租赁合同所附财产清单为准;甲乙双方每年12月对租赁财产进行清点。
五、租赁期间,乙方应按照租赁财产的正常用途使用,不得损毁、转让、抵押、转租,不得进行破坏性经营。
六、乙方增添经营所需的附属设施,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未经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增添。所增添的附属设施,租赁期满,由甲方无偿取得。
七、乙方对租赁财产进行增值性改良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改良性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房屋等固定设施进行拆除、改建或进行其它有害固定设施安全的作业。
九、乙方租赁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十、乙方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干涉乙方的具体经营活动。
十一、租赁期间,因租赁财产产权发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十二、乙方不得利用租赁财产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十三、租赁期间,因租赁财产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十四、乙方未按约定期限和数额支付租赁费的,应向甲方支付本资产租赁合同约定全部租赁费2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资产租赁合同。
十五、因乙方行为造成租赁财产损毁、灭失的,由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十六、本资产租赁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资产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七、本资产租赁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八、本资产租赁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甲方主管部门__县农村信用联社备案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 :__________
签订时间: 年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 日__________
园场租赁合同篇2
发包人: 蔬菜科学研究所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其位于郴州市北湖区华塘镇南岸村三组的蔬菜科学研究所的食堂承包给乙方经营餐饮、休闲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包甲方的食堂位于郴州市北湖区华塘镇南岸村三组蔬菜科学研究所南岸科研示范园内(具体场地及设施设备详甲乙双方清单)。其中:
A、承包场地:位于该示范园东北面,北至水沟(甲方用地红线),南至场内水泥硬化排灌沟、西至乡村公路、东至小溪(甲方用地红线),占地面积约20__平方米,具体位臵以甲乙双方标画的红线范围为准,该四至范围内的一切设施及附着物(水塘、停车坪、果树等)在承包期内其使用权、管理权均归乙方所有。
B、食堂设施:甲方自建于其示范园内的砖木结构餐饮用房(含室内餐饮设施、用品)共两层及值班室上下两层,约500平方米,其中一层厨房1间、客房2间,二层包厢(包厢含卫生间)5间、用餐大厅1间、产品展示厅1间、室外露台1间。
第二条 承包期限
自20__年11月18日起至20__年4月30日止,共计20__年6个月,租赁期满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包经营权。
第三条 承包金
1、本合同承包金标准按时段分别计付:20__年11月18日起至20__年4月30日止的承包金以20__元包干。20__年5月1日起至20__年4月30日止共计20__年,20__年5月1日起至20__年4月30日承包金为30000元(即30000元/年),20__年4月30日以后每年的年承包金在前一年的基础上增加1000元/年(即20__年的总承包金共计426000元整)。
2、本合同承包金每年支付二次(即在每年的第二季度及第四季度的第一个工作周支付),承包金支付方式为现金。
3、本合同承包经营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调高承包金。
第四条 保证金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方支付本合同保证金1万元,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该保证金自20__年5月1日起作为乙方承包金,在乙方应交纳的承包金中抵扣。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按合同约定收缴承包金,依法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乙方进行监督管理。
2、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负责协调周边村民、村组委及上级管理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保证乙方合法的正常经营。
3、负责为乙方提供水源电源,保证水电供应正常(发电机及自留井无偿为乙方使用)。负责协助乙方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营业期间门卫室由乙方共同使用。
4、负责协调当地关系,协助乙方在进该所的主马路(郴州至华塘公路)入口处建设牌楼一座;营业期间负责腾空所内停车场,保证该停车场仅为乙方经营使用;负责协助乙方向村民租赁土地等用以扩大经营,给乙方扩大经营提供方便。乙方需在其承包场地内开垦鱼塘、菜圃;搭建塔楼、包厢、围廊;硬化停车场等,甲方应积极支持并负责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5、营业期间,甲方的果蔬基地及养殖基地等向乙方及其顾客免费开放,为乙方实现自助式、体验式休闲提供方便,有偿提供菜地及相关技术支持。甲方所种植(养殖)的果蔬及畜牧产品按市场价优先供应给乙方,其价格按市场价考虑一定比例的优惠;乙方顾客需采购甲方所种植的果蔬及畜牧产品由乙方负责向甲方采购结算,乙方向顾客的销售、定价及收款由乙方负责。
6、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在期该所范围内经营乙方同类产业,不得与第三人以租赁或与第三人合伙等方式提供乙方同类服务。
7、甲方在该所内所开展的种植、养殖、科研等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经营,在承包期内甲方不行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8、以甲方名义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委托乙方为该经营实体的法人代
表,负责该实体的经营管理与利益分配等。
9、负责对房屋及其设备设施按期进行检查、修缮,以保证乙方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如需乙方维修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10、对承担因前期建设及合同期间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损失及法律责任概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1、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相关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2、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按期支付承包金和实际使用的水电费用,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按法律法规规定由乙方负责的税费。
3、应爱护并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各项设施,经营期内乙方有权扩大经营,并在期承包场地内进行改扩建。乙方改动或扩建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4、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5、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经营期内其顾客在甲方非承包范围内的管理必须服从甲方相关规定。乙方的经营活动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科研和生产。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1、乙方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进行其他违法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逾期未支付承包金,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未能支付或拒绝支付承包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甲方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承包手续。因甲方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乙方投入的资金等损失概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违约责任及免责条款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及经营设施等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
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 5%的违约金。
4、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承包金。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场地在承包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
3、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约日期:
园场租赁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为加快工程进度,乙方需要租用甲方场地进行白灰熟化、砂石料存放等工作,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商定协议如下:
1、甲方的场地位于县沥青拌合站位于,占地亩,租给乙方使用。
2、租用时间,至.租用期间,
场内外出现的一切由外来因素引起的纠纷和出行道路、周围农田污染等问题,均由甲方协调处理。若运输材料车辆轧坏出行道路,乙方不负责任。如果乙方人员出现意外,事故自负。
3、甲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上的水电等基本设施的供应完整,并帮助乙方接洽水、电供应方等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应由乙方和水、电的供应方协商,甲方不得干预。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而且甲方不能以任何借口干预乙方买进材料的活动。乙方施工完毕撤离时,负责其租赁土地的地表清理,不负责土地复耕,如果甲方提出其他要求,乙方有权拒绝。
5、租赁费用以及付款方式:乙方租赁甲方场地的费用共计租元,分两次结清。签订协议后先支付叁万,待租期到期后再支付剩余价款。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协议,否则违约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承担违约责任以及赔偿损失。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在本协议施行过程中,甲乙双方有异议,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担保人:
日期
园场租赁合同篇4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房屋及货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房屋座落与牟平区武宁镇北岭村,建筑面积约平方米,货场约 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从 至 。(五年)
三、租金每年(大写) 元。(五年内租金保持不变)
四、租金交易方式: 。
五、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卫生费。
六、甲方必须保障乙方货场道路畅通。
七、甲方允许乙方按租赁房屋的用途进行装修,但不得危及租赁房屋的安全性,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八、合同期内,乙方如需转租,经甲方同意,转租差价归甲方所有。
九、租赁期间甲乙双方不得在货场内搞其他建筑。如需建设需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十、有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不按约定交付租金。
2、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将房屋转租他人。
3、乙方在出租房内进行违法活动。
4、影响周围邻居正常生活和工作环境。
十一、房屋及货场租赁期满,甲乙双方应提前三个月预订下年承租合同,如不签订合同,视为期满终止合同。
十二、因市政、集体建设需要拆除或改建所租房屋和货场,甲方需把乙方所交剩余租金退还。
十三、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达成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园场租赁合同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洗车场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场地及设备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场地描述
1、甲方将其座落在湖南机床厂篮球场南边两间棚房及洗车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经营。
2、内附设备年的:洗车机一台(价格:20__元)、泡沫机一台(价格:400元)、吸尘器一台(价格:400元)、打气泵一个(价格:300元)、抹布。
二、洗车场租赁用途
1、租赁场地只能作为汽车维修和美容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门面的原有结构及用途。
三、租赁期限
合同租赁期暂为一年,自年月日止。
四、租金及水电费、押金支付方式
租金为2800元一个月(贰仟捌佰元整),租金支付方式一季度一付,必须提前一个星期支付,水费按表计算,电费按表计算,押金为5000元人民币。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乙方支付首季度租金之日上述洗车场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租赁期满,除拆迁外,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续签合同。否则,乙方投资的维修费用及添置设备由甲方负责赔偿。
3、一年租期未满,乙方终止合同,押金不退,所有设备物品如损坏照价赔偿。
4、每年门面费按租金的5%递增。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使用场地,不承担门面的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场地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场地进行装修改造,甲方不得干预。如装修改造城管阻止,应负责配合乙方将其协调处理。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产生的卫生等费用及乙方的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约定交付租金。
七、续租
租赁期满,乙方应在两个月内向甲方续签租赁合同。
八、合同变更及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①未按约定期限付租金超过十天以上的;
②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和认可擅自更改场地的结构和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③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和认可不可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场地。
2、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①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②因政府拆迁因素致使场地及附属设备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③在租赁期内乙方承租的门面及场地被征收或被拆迁的(甲方提前通知乙方)。
出租方(甲方):
电话: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承租方(乙方):电话: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日
园场租赁合同篇6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 (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 有限公司 (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等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建造的上海文洋大厦(下称大厦或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场所
1、甲方房屋位于上海市长宁区协和路1033号,由A楼、B楼及二栋楼之间的裙房组成,房屋建筑面积34741.62 平方米,甲方现已取得沪房地长字(20__)第013115号房地产权证,土地用途为工业,房屋结构为钢筋混泥土,已经具备出租条件,房地产权证复印件系本合同附件一。
2、乙方向甲方租赁房屋位于A楼(B层室。根据测绘部门的实测,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的平面图作为本合同附件二)。前述租赁房屋部位、租赁面积和本合同约定的租金,非经双方一致认可不得变更。
3、甲方房屋现已委托上海申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物业公司)进行物业管理并提供物业服务工作,乙方对此予以确认,并自愿接受其物业管理。乙方同意在甲乙双方办理房屋书面交接书之日,与物业公司建立物业管理关系,并承诺遵守《上海文洋大厦用户手册》的相关规定(甲方应在签定本合同时向乙方一并提供前述所述《手册》,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三)。
第二条:房屋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房屋为钢混结构,甲方在订立本合同前已经向乙方出示相关的文件,乙方对此予以认可。
2、乙方在签定本合同前已对租赁房屋现场进行查验并予确认,符合了出租和安全使用房屋的基本条件(租赁区域内设备设施配置及装修完成状况,房屋公用或合用部位装修标准、房屋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使用范围、条件在本合同附件四中加以约定)。该附件为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赁房屋,以及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向甲方归还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3、甲方按房屋装修、设施现状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乙方对此无异议。
第三条:租赁用途
1、乙方租赁甲方房屋用途仅作及定报经政府有关部门核准前,不得擅自改变前述约定用途。
2、本合同签定后,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进行转租、转让、交由他人使用或与他人共同使用。
3、若乙方在租赁房屋中登记注册企业、经营情况发生变更,则乙方应在上述变更发生之日14天前书面通知甲方并经得甲方书面认可。乙方逾期不通知或乙方的前述变更损害了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合法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租赁期限
1、房屋租赁期为,自月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期满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3个月内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第五条:租赁保证金、房屋交付
1、乙方应在签定本合同后5天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作为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是乙方向甲方设置的质物,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的担保。
2、乙方应将租赁保证金汇入甲方指定帐户内(或支票交付形式)。乙方支付租赁保证金如系外币的,则在支付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与外币中间价格计算。
3、甲方收取乙方租赁保证金后应向出具收款凭证(财务收据)。乙方支付的租赁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并双方结清相关费用和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交换房屋的具体细则详见本合同第十条),由甲方在10天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4、乙方结欠甲方租金、物业公司物业管理费、电费或因乙方及相关人员的过错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付款利息、违约金、滞纳金等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从乙方支付的租赁保证金中抵扣。甲方抵扣乙方租赁保证金后,乙方需在抵扣后10天内补足租赁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租赁房屋。
第六条:装修期、租金
1、甲方为支持乙方对房屋进行内部装修及办理相关行政许可等审批手续,同意给予乙方 天装修期,装修期自本租赁合同约定的终止日前 天起算,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装修期间的租金。
2、租金自月日起算,每日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租金为:B号楼标准层人民币 元,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自第三年起每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 %,依次类推至本合同期满。
3、租金为先付后用,每三个月支付一次,乙方应在签定本合同的5天内向甲方先行支付三个月首期租金,从第二期起的下期租金,乙方应在每期租金第三月未的10天前向甲方支付。
4、乙方应将租金汇入甲方指定帐户内(或支票交付形式)。乙方支付租金如系外币的,则在支付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与外币中间价格计算。
5、甲方收取乙方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符合财务规定的发票。
第七条:物业管理费、装修管理费及车位费
1、甲方房屋物业管理费每平方米每月20元(大写:贰拾元人民币)。乙方同意按前述收费标准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合同履行期间物业管理费调整收费标准的,则按调整后标准执行。
2、物业管理费先付后用,乙方应在甲方交房日先支付三个月物业管理费,从第四月起每月在1日前支付当月物业管理费,乙方应根据物业公司的收费通知明细,在收到物业公司发出的收费通知后的10天内支付物业管理费。
3、乙方在甲方装修期间应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
4、甲方物业配有地下车库和地面停车位,车位租赁协议由双方另行签定(车位租赁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五)。
第八条:其他费用
1、乙方如需在甲方房屋中安装通讯设施的,应自行以自己的名义向电信部门申请并自行交纳通讯费用。
2、乙方使用租赁单元的水费已经包括在物业管理费中,不再另行收取。
3、乙方使用租赁单元所发生的室内电费由物业公司根据当月抄表数按实收取,租赁房屋内使用的空调电费根据大金空调的智能管理器所反映的用电量作为计算收费依据,双方同意电费单价为 1.25 元/度(租赁期间供电单位调整电价的,则按调价后单价执行)。乙方还应自行承担因添加、撤除房屋设备设施而发生的安装和使用费用(包括电费、额外空调设备等费用)。
4、乙方应在收到物业公司的收费明细通知后的10天内支付上述费用。
第九条:房屋装修及维修
1、乙方可对租赁单元自行进行内部装修(B楼精装标准层除外,仅限于房屋隔断、墙面粉刷、铺设简易地板、室内地面布线等)。甲方要求乙方装修时应以不破坏房屋的基本格局和功能为前提,乙方装修活动必须严格遵守《上海文洋大厦用户手册》规定和要求,并接受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否则物业公司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装修,并消除影响、进行修复、赔偿损失。因乙方违反有关装修规定和要求,经甲方或物业公司告知后7天不予纠正的,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使甲方的商誉受到不利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究违约和赔偿。
2、乙方的装修方案需征得物业公司的书面批准,乙方在取得物业公司的批准后方可对租赁单元进行装修施工。
3、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履行对房屋及房屋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责任并承担发生的费用,保证房屋、房屋设备设施处于正常可使用和安全状态。如乙方发现甲方房屋及设备设施自然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2个工作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进行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4、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设备设施。因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设备房设施损坏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发生的费用。乙方拒绝进行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间,甲方需对房屋及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应尽量减少因检查、养护对乙方的影响。当甲方需对其房屋及设备设施进行紧急维修的,乙方应予以配合。
6、乙方在房屋装修时不得在房屋中另行增设各类设备设施,包括在房屋外立面、房屋过道、房屋大门、室外平台及广场等区域以及房屋内临窗玻璃悬挂广告标牌或企业招牌等。如需在房屋内临窗玻璃悬挂窗帘,应按照甲方统一标准进行。
7、乙方应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搞好门前环境卫生、确保经营安全,自觉服从物业公司对于房屋装修等的统一管理。
8、甲方或物业公司因对房屋进行保养、维护、或因卫生、防盗、消防、救护或其他管理上的需要,有权进入乙方使用房屋进行检查、维护,但需事先通知乙方。如遇到危及人身或大厦使用紧急情况时,无须事先通知乙方即可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但甲方或物业公司应于事后向乙方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房屋返还
1、甲方有权在本合同期满(或本合同终止)后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归还。
2、乙方应在本合同租期届满或本合同终止后当日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甲方归还房屋。
3、乙方在归还甲方房屋时,应向甲方和物业公司交还由甲方和物业提供的一切物品,交还的物品应该完好无损,且应将租赁单元中内非由甲方和物业公司提供的一切物品(包括房屋内装修)全部搬走(拆除),并将租赁房屋恢复成入驻前原状,经甲方验收认可后视为归还,否则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不给予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4、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约定内容归还甲方房屋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自行对房屋进行恢复原状,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在甲方恢复原状期间,乙方应按归还房屋时二倍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支付物业管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5、在乙方向甲方归还房屋后,房屋中一切存放的物品(包括乙方在房屋中的内装修)视为乙方遗弃物品,乙方同意由甲方以任何方式进行处理,不再向甲方或物业公司主张任何权利。若甲方处理的物品涉及他人财产,则由乙方自行向他人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迟延向甲方归还房屋,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占用期间二倍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房屋使用费。甲方同时还有权停止向乙方占用房屋供应水、电、提供空调等服务。
第十一条:合同变更或解除
1、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对方。
2.1、甲方向乙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交付的房屋因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乙方有证据证明租赁单元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
2.2、乙方未征得甲方或物业公司书面同意擅自进行装修或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擅自转租给第三方的。
2.3、乙方在装修(或使用房屋)中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2.4、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电费时间达二十天的。
3、乙方及乙方相关人员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及上海市的有关规定被政府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上海文洋大厦用户手册》、或因造成甲方/第三方人员和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因乙方过错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或物业公司有权采取切断房屋水电供应,空调服务或其他一切服务,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合同一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解除本合同时六个月的租金标准作为违约金,如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据实进行赔偿。
2、因甲方违约提前终止合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乙方在房屋中的装修价值进行评估,在减扣已经履行合租赁同期限折旧后,由甲方对乙方在房屋内的装修残值给予补偿。
3、租赁期间,因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并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自逾期日起按每天万分之五的比例支付逾期利息,乙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电费等的,应按逾期额以每日0.3%比例承担逾期付款滞纳金。
5、因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在房屋中增设设备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对房屋恢复成入驻前原貌及赔偿损失。
6、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甲方除有权向乙方主张结欠租金、物业管理费、电费等外,还有权同时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主张逾期付款利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损失。
7、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的故意或过失损坏甲方房屋或房屋设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照价赔偿。
8、当乙方承担逾期付款利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损失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三条:免责条款
甲乙双方同意,因下列情况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出现不可抗力或非合同双方任何过错及责任的。
2、甲方对房屋进行正常维修、养护或因抢修故障而引起甲方大厦内水、电、空调等暂停使用、供应不足所造成的影响或损失。
3、因政府发布禁令、法令、紧急状态、管制、戒严或因政府规划原因、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被收回、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列入拆迁范围动迁、因政府有关机构对房屋区域的行政区划、道路名称、大厦的门牌编号进行变更、或因不属甲方原因出现的其他等情况。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所涉的其他条款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后即生效。
2、如乙方在房屋中登记注册企业的,在本合同期满或本合同解除后15天内将企业营业执照注销或迁移。乙方不注销或不迁移该企业登记注册地点的,应按其租赁单元面积及租金标准承担3倍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租赁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包括乙方客户停放车辆的,应服从物业公司的统一安排及管理,并支付停车车位费和管理费。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注明的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和合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6、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同意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7、本合同约定双方的法定住址即为双方的联系地址,如该地址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前10天内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有权仍按本合同注明的法定地址为有效发出。对方一经发出即为送达,但发出方应提供相关发出的凭证。
8、如乙方需向上海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甲方应协同完成。因本租赁合同而发生的印花税、登记费等,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9、本合同连同本合同约定附件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园场租赁合同篇7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租赁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受甲方委托,提供各项服务事宜如下:
一、租赁设备:乙方为甲方提供音响租赁服务,此次活动为天(不含设备安装时间)周期,乙方提供调音人员,并服从甲方指挥,积极配合甲方主持人。设备晚间放在甲方提供的房间内。电源、场地等请甲方准备。(乙方所列设备清单为合同的有效附件)。
二、租用时间:自20x年月日至20x年月日止。
三、租用地点:
1、乙方按甲方的要求于20x年月日时,将上述设备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乙方在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投入使用。在甲方使用设备过程中,乙方同时增派技术人员(调音员)进行现场调音。
四、设备租金及预付款1:设备租赁费已包含人员服务费。
2:此次租赁设备费用为:元。(含税,是?否?)运输费用为:元。
3: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以现金(或支票)向乙方支付设备租赁总款的20%作为订金,约为元。乙方到达现场安装音响设备并调试完毕后甲方向乙方交付设备租赁总款的50%,约为元,使用完毕当日或次日交付其余款项即为:元。(具体付款方式或付款比例可以协商)
五、责任、违约条款:
1、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后,如甲方退订,乙方扣留预付款,作为甲方违约金。若甲方交付定金后,乙方不能提供相关器械,甲方有权要求返还2倍定金。
2、如遇甲方人为原因使活动不能举行或中途中断,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全额租赁费用。
3、如演出进程中因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活动不能进行的,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全额租赁费用4、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有足够声压级的专业音响设备,保证活动过程中音色优美顺畅,在活动过程中,音响出现断音(指话筒)现象应不超过三次/天(次数不累计),特别说明:话筒使用条件一定要在距话筒接收机25米范围以内,如果有人阻挡在话筒与接收机之间,产生频率阻隔致使话筒断音,或因无线电频率干扰产生的噪声,乙方无责。否则甲方有权扣留总金额的的20%款项。
5、若为多天活动,设备需放置在活动地点,甲、乙方协商设备的保管,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此条款不适用于一天的租赁活动)
6、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需另拟书面协议或依有关法规办理。如发生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通过有关机构解决。此书面协议可作为参考依据。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即时生效。
7、对于此次活动的配音师有何评定:优良中差
8、对于此次活动的音响设备有何评价:优良中差
特别说明:
1:有线话筒、无线话筒(包括手持式、头戴式、领夹式),甲方在使用期间需轻拿轻放,爱护使用,不得用力拍打话筒音头或大力对话筒喊叫,不得拉扯头戴或领夹话筒与发射机之间的连线,使用过程中如甲方人员有上述行为,乙方有权利停止该设备的使用。
2:因甲方人员的`上述行为造成话筒损坏,(话筒受损是指:话筒摔落在地的,使话筒外观和内部受损的,饮料饭菜弄脏的情况出现),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负责人照市价赔偿器材。
3:在租赁的使用过程当中,甲方务必爱护设备,(话筒支架、舞台监听音箱等),小心使用,切勿野蛮操作,粗鲁对待;更不可私自拆卸。
承租方:租赁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