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个人劳务劳动合同
在订立合同时,需要遵守所有适用的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好的简易个人劳务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写?快来看看,小编给大家分享简易个人劳务劳动合同的写作技巧和示例,供大家参考!
简易个人劳务劳动合同篇1
法人代表:
住所:
邮编:
乙方:
性别:
出生时间: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现住址:
邮编:
乙方系甲方自×公司借用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借用期间各自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公司派往甲方参加×项目的管理工作。
二、乙方在甲方借用期间,须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完成甲方交给的工作任务。乙方如有严重违纪行为,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并通知×公司,由该公司对乙方进行处理。
三、甲方承担乙方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元/月,每月___日支付上月工资。
四、乙方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按国家规定由其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五、甲乙任何一方若解除本协议,均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向对方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以乙方月工资为标准)。
六、甲乙任何一方若终止本协议,应于协议期满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本协议自动延续一个周期。
七、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签字或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简易个人劳务劳动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鉴于公司员工膳食需要,雇佣乙方为我公司提供劳务服务,经双方协商订立正式《劳务雇佣合同书》如下: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限年。
二、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承担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该岗位职责的要求
第四条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规定的每日食堂膳食工作。除每周日及国家法定节日外。
第五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担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条件。
三、劳务报酬
第六条甲方每月10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务报酬,标准为元/月。
四、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第七条合同期满如未续签,则视为《劳务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工作期间出现严重的健康问题;
(二)严重违反甲方有关规定及按照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务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四)所作食物不卫生,导致公司大多数员工出现腹泻、呕吐等状况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与相关证实,并如实填写《劳务人员登记表》,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且不给予经济补偿。
(二)甲方有权对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内容对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工作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简易个人劳务劳动合同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采用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不少于两年)。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甲方派遣乙方在(实际用工单位)的岗位从事工作,(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工作地点为。
2、派遣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甲方有义务将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如实告知乙方。
4、乙方同意按实际用工单位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努力提高职业技能,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乙方在实际用工单位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每天工作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由甲方负责审核实际用工单位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乙方。
2、甲方负责协调实际用工单位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实际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加班工资不包含在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约定的基本工资中,由实际用工单位另外计发。
四、劳动报酬
1、乙方享有与实际用工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权利。甲方不得克扣实际用工单位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商定的乙方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基本工资的发放形式为(由甲方发放、由实际用工单位直接发放)。
3、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乙方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方式:
(1)乙方实行月薪制,每月为元。
(2)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为元/月;绩效奖金由实际用工单位直接发放。
(3)乙方实行计件工资制,定额单价为元,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定额,由实际用工单位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另外计发。
乙方在实际用工单位连续用工的,甲方敦促实际用工单位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为乙方实行工资调整。
五、社会保险
1、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有权按照规定查询个人的缴费记录。
2、甲方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乙方监督。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监督实际用工单位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有权拒绝实际用工单位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因为此类原因乙方遭受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不视为乙方过失。
2、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方及实际用工单位负责及时救治,并按规定时间为乙方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负责协调实际用工单位,按照本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乙方按约定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期限届满,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应按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向乙方按月支付报酬,缴纳社会保险。
3、本合同存续期间、且原派遣任务完成后,甲方应当积极派遣乙方至新的用工单位工作,在新单位劳动报酬、劳动条件不降低的条件下,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新派遣,双方同时书面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4、实际用工单位未按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承担对乙方义务,或者实际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致使乙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甲方承担对乙方的义务,实际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5、乙方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及违反实际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与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有关情形,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应承担用人单位义务,按规定发放报酬,积极重新派遣。
6、乙方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不得解除;本合同期满的,本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八、其他约定条款:
九、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合同。
十、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应当按照法定的条件、程序和经济补偿规定标准执行。甲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
双方依法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毕乙方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甲方依法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相关费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续时支付。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简易个人劳务劳动合同篇4
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区别:
1.前者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后者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公司)签到合同,身份是委派,不是用人单位正式员工。
2.工资待遇不一样,虽然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合同工与用人单位正式员工同等待遇,但现实生活中劳务派遣合同工待遇比正式员工低。
3.工作稳定:前者比较稳定,用人单位不会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后者用人单位可能根据经营情况和人事调整。可能会随时解除合同。
4.社保缴纳基数:前者,用人单位缴纳基数每年都会调整,但后者只会按当地社保缴纳基数最低那个来缴纳社保。
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劳动法
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
(3)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4)报酬的性质不同。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劳动报酬,具有分配性质,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不完全和不直接随市场供求隋况变动,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为一种持续、定期的工资支付;因劳务合同而取得的劳动报酬,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是商品价格的一次性支付,商品价格是与市场的变化直接联系的。
(5)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劳动合同的履行贯穿着国家的干预,为了保护劳动者,《劳动法》给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这些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劳务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当然双方可以约定上述内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内容。
(6)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合同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7)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劳动合同的条款及内容,国家常以强制性法律规范来规定。如劳动合同的解除,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条件等。劳务合同受国家干预程度低,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外,在合同内容的约定上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
(8)违反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同。劳动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上的责任,而且还有行政上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工资,拒绝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同时还可以给用人单位警告等行政处分。劳务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不存在行政责任。
(9)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先到劳动机关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服的在法定期间内才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但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可以诉讼,也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10)劳动力的支配权不同。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力的支配权,归掌握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行使,双方形成管理与被管理者的隶属关系;在劳务合同关系中则由劳务提供方自行组织和指挥劳动过程。
除了具体条文不同,原则上是一样的
简易个人劳务劳动合同篇5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现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其中试用期为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第二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x工作岗位,乙方的工作任务为x,工作地点为x。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以调换乙方的工种或岗位及工作地点。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于每月x日支付工资,支付的工资为x元/月,其中试用期的工资为x元/月。或者实行计件制,计件单价为x。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执行。
第五条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法定程序办理,甲方为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或相关证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第六条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双方其他约定:
第八条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简易个人劳务劳动合同篇6
劳务派遣人员
劳动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适用于劳务派遣人员,即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劳务派遣单位(甲方)依法向用工单位派遣的劳动者(乙方)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二、甲、乙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认真阅读劳动合
同。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三、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甲方法
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劳动者均应本人签字和盖章。
四、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要
填写的。请打上“/”,填写不下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
由甲方代为保管。
七、本合同自二OO八年五月一日起启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方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
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经营地址联系电话
第二条劳动者基本情况
乙方性别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居民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现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户籍所在地省(市)市(地)县(市、区)街道(乡镇)
二、用工单位的基本情况
第三条用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经营地址联系电话
三、劳动合同期限
第四条本合同为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于年月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终止。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甲方应当将其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
容告知乙方。
第六条用工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乙方担任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作内容是:
第七条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
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
第八条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工作标准是:
。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九条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由甲方报市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政许可后实行。
第十条因生产工作需要,经用工单位与乙方协商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用工单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超过36小时;甲方和用工单位保证乙方每周休息一天。
第十一条甲方和用工单位保证乙方按照国家、自治区的规定享受各种法定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甲方或者委托用工单位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
用工单位对连续使用乙方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乙方享有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第十三条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简易个人劳务劳动合同篇7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经营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现居住地址:邮编:户口所在地: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选择下列其中一项)□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于工作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工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根据生产(工作)特点,对需要实行特殊工时制的岗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3.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等休假。
四、劳动报酬
1.甲方每月以货币或转账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或按执行。
2.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月工资为元。
3.甲方因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待工期间甲方按照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费。
4.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加班工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5.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五、社会保险及福利
1.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4.甲方可根据其实际情况为乙方提供其他保险和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双方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制定并落实职业病防范措施。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等,甲方应向乙方如实告知,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3.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乙方在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进行劳动生产的,甲方可根据生产(工作)特点,适当调整夏季高温条件下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确保乙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并按政府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夏季清凉饮料费。
七、规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
2.乙方服从甲方工作管理,并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八、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甲乙双方就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另有约定的,可在本合同书第九项中约定。
2.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甲方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____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
3.乙方按照双方约定,及时办理工作交接等有关手续。
4.甲方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等有关手续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约定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1.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相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易个人劳务劳动合同篇8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常住户口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属于: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手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来人员就业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劳动部门批准,同意招用乙方到本企业工作,根据国家____省的有关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__岗位,承担_________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生产(工作)条件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并参照国家____省的有关规定,甲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_________,并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__________________,保健食品费:_________.
第四条劳动纪律
甲方应依据国家____省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____省规定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五条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劳动时间:甲方实行每周____日工作制,每日_________小时制,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_________小时。确需超过,须经乙方及企业工会同意方能安排加班。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根据乙方岗位和承担的任务定为每月(日)元。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为_________元,休息日为_________元,平日为_________元;夜间工作的,每晚(班)发给乙方夜餐费用_________元;奖金根据单位效益和乙方劳动贡献定为每月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在合同期间,如发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发给_________元。作为基本生活费用。甲方每月_________号定期足额发放工资。如超过规定日期,从第____日起计算拖欠的天数,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的1%支付给乙方赔偿金。
第六条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劳动保险规定,向省劳动保险机构缴纳养老保险金,乙方负担金额,由甲方按月在乙方当月工资中扣缴。乙方符合招工条件,单位又有指标,可招为劳动合同制工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可随同转移,合并计算投保时间,其在本单位的工龄可连续计算。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待遇与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由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满,根据其伤残程度,由甲方按照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具体办法办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医疗期内待遇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伤病假期间由甲方的酌情发给生活补助费。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甲方应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费_________元。乙方死亡的,甲方应发给丧葬补助费_________元,一次性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_________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________年以上,重新签订合同时,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探亲,服务每满________年假期为_________天,乙方如遇婚、丧,女工怀孕、分娩、哺乳,甲方应按规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为有薪假期,超出规定日期的,经批准按事假处理。
第七条劳动纠纷处理: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乙方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应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如生产(工作)需要,甲方继续招用乙方,需经乙方同意,并经劳动部门批准,双方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3、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属于应予辞退的。
(3)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无有效保护措施,严重损害工人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发放工资或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劳动法规、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权益的。
5、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3款规定的;
(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须提前____日通知对方。
但因本条第3款第(2)项、第四款第(2)项规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7、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8、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如不属违纪的,应允许其另找工作。如属违纪或本人愿意回原籍的,甲方必须收回《劳动手册》、外来人员就业证》及《暂住证》,并出具证明领回其全部保险金。所交的养老保险金,乙方属____镇户口的,保险关系予以保留;农村户口的,除开除、自动离职、劳教、劳改的以外,年投保险在扣除5%的管理费后,一次性全部退还本人作为还乡补助费,不再享受其它补助金。
第八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九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国家____省的有关规定给予对方经济补偿。
第十条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在争议发生____日内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可在____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条款现国家____省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鉴证机关保留一份。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证人:(签章)_________
签证机关:(盖章)_________
合同鉴证日期:________年____月
简易个人劳务劳动合同篇9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甲、乙方事前相互协商后乙方及全体参与施工人员的承包意向》甲方决定将所承包的公司工程项目部的模板支拆模施工劳务“按一定的区域及相应的模板支拆工程量”分包给乙方为责任人的模板工程施工作业班,为规范管理,明确职责,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劳务施工项目内容范围如下:该工程项目施工蓝图中平面轴线,结构标高模板工程模板支拆,具体平面位置可见附图,分项工程承接工程任务范围补充:模板制作、安装、拆除、相关模板支拆模材料转运到发包方指定地点或者在指定地点领用;承重架搭设;所需操作脚手架搭设作业;石匠剔打;工完场清;操作部位文明施工;
二、本合同期限:
从____年____月起至____年____月止。其他补充: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质量标准:
所有模板分项工程质量检查标准确保优良。其他补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
五、乙方的职责
1、乙方提供相关的个人身份证件,配合承包方办理相关入场手续。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劳务人员之间纠纷及工伤事故(1、凡是年龄在55周岁以上的人,或是有疾病急症人员,不得在与超强模业有关的工程上班,如有以上所述情况,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2、工人在超过两米的高空作业中,不栓安全带的,如果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3、超强模业所有工程中,班组只能使用汉族工人,若使用少数民族工人,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其他补充:
2、全面履行工程签订的项目施工合同。并承担该合同条款中乙方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3、确保所有分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达到项目部与建设方签订的合同要求。如达不到则按项目及班组规定处罚,并承担全部相应的经济责任。
4、中途退场结算约定:
六、班组、项目技术交底、各阶段实时制定的各种进度计划、各次施工阶段的会议纪要、项目班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作为合同内容具备对甲、乙双方约定效应。
七、强制要求:
1、架子必须搭设扫地杆,如果不搭设,按0。2元/㎡扣除人工费;
2、梁墙板超过300mm,不得使用火钩,梁墙板超过500mm,中部必须穿丝杆,丝杆间距不得大于1000mm。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至工程完工,双方按合同约定结清承包费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易个人劳务劳动合同篇10
甲方:
乙方:
一:经甲乙双方商议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在雇用乙方作为收银员制定以下制度,乙方必须遵守。
(1)乙方每月工资元。乙方在本建筑公司上班壹年。按常规压押金元。(乙方上班上满壹年,押金,在发最后一个月工资时一并发。)
(2)乙方必须上班上满整壹年,如果上班没上满整壹年或上了几个月有事不上了,要走,押金元就扣除了不给。作为损失弥补给甲方。(上班时间:每天早上7点上班到下午7点整下班。)
(3)乙方从第一天开始上班,必须遵守本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4)乙方每月奖金按月表现以及每月全勤+每月按时上下班+每天遵守员工管理制度的每一条,都做到了,每月发50元奖金,如果做不到,某月奖金就没了。
(5)乙方如果某一天违犯了制度某一条,就按员工管理制度规定的数额,从某月工资里扣除,乙方必须无条件认可。如某一天违犯了制度乙方必须签字认可,如果不配合签字,以默认认可。以某月发工资,从工资里扣除的依据。
二:以上事项甲乙双方同意达成一致,甲乙双方不得反悔,如有反悔者,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反悔者负责。本合同自签字之日期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拿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简易个人劳务劳动合同篇11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一)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
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劳动法的范畴;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
(二)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与法人,劳务事同对主体没有特殊要求。
(三)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
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便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二者的关系具有从属性,劳务合同的主体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相互独立的平等主体,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四)合同的内容不同。
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劳务合同无须规定这方面的内容。
(五)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
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支付。
如果你在企业连续工作XX年以上,企业这样做是不合法的;如果你只工作了2年,企业的做法符合规定.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都是以活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在实践中很难将之正确区分开来;但二者有着本质的不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劳务合同是指一切与提供活劳动服务(即劳务)有关的协议。狭义的劳务合同仅指一般的雇佣合同。劳动合同又是从雇佣合同发展而来的。因此,正确的区分这两种合同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简易个人劳务劳动合同篇12
乙方:
一.甲方吴函恒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担任主任结构师职务,甲乙双方经协商,特制定合同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二.本合同执行时间从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应按时给予乙方工资,奖金及提成。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乙方提供优良的办公环境。
2.按乙方所做的工作量,结合工资及提成发放标准,给予乙方相应的报酬。
3.协助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业务机会。
4.甲方如果认定乙方能力和工作效率差,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予以劝退(需提前一个月)。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6.甲方有权对损害公司利益和声誉的员工进行处罚或解雇,公司有权利取消各项提成、奖金、工资的发放。
7.在合同期间,乙方的一切工作成果归甲方所有。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如果甲方连续三个月不按时发放工资或生活费,乙方有权提出终止本聘用合同。
2.乙方在合同期间,享有公司一切福利待遇及奖励。
3.合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
4.有义务维护公司的声誉和权利,对公司的业务信息进行保密。
5.按时认真做好每一项工作,服务好每一个客户。
6.团结公司每一位员工,认真学习本行业的专业知识,做好每一项工作。
7.服从公司领导的安排。
六.在合同期间,如果乙方需要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如果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甲方有权利扣除乙方各项提成及奖金。对私自出卖公司信息资料的员工,坚决开除,公司有权利取消各项提成,奖金,工资的发放,情节严重的可追究法律责任。
七.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
(一)甲方承诺保底工资按公司规定发放工资日进行发放。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的工资报酬按下列条款确定:
1.每月保底工资为:2500元。(按每月满天出勤日为准,节假日或休息日除外)
2.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按岗按绩取酬。
3.甲方对乙方实行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具体详见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名:(公章)
联系电话:
乙方签名:
联系电话:
年月日
简易个人劳务劳动合同篇13
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
主要负责人:
乙方:(被聘用人)
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根据甲方经营需要,与乙方协商同意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聘任乙方担任福润佳超市店长之职。
一、工作地点及要求
地点:
要求:
(1)乙方服从甲方管理,安排,乙方必须遵守并履行本店长工作职责,严格控制各项费用开支、降低经营成本。
(2)乙方在甲方开业之前,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安排各项准备工作,制订各种规章制度,保证按甲方按时顺利开业。
(3)乙方为甲方工作期间,不得在外,不得自动离岗,如有责任事故乙方不在岗,甲方可追究乙方责任赔偿。
二、劳动报酬
1、甲方每月支付乙方月基本工资1900元,浮动奖100元(包括优质管理、防止损耗、满缺勤)。
2、甲方同意按乙方工作业绩,按年纯利润(除去房租、员工工资、水电等一切支出)分档次发放年终奖,年纯利15万,年终奖6000元,未完成年纯利润15万,年终奖5000元,年利润超过15万,每增加2万纯利润奖金增加10元。
3、严格控制商品损耗,甲方可按损耗金额大小,扣除店长部分或全部浮动奖。
三、社会保险及福利
甲方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鉴于乙方属于灵活就业人员,而且甲方所发月基本工资包括了应由甲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甲乙双方特别约定,由乙方自行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及费用。
四、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甲方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执行。乙方同意期满不再续纺或中途辞职,应提前30天告知甲方,并办妥交接手续。
五、当事人约定的其它事项
(1)本合同签约期为一年,乙方若违反合同(未满一年)中途离任,则应向甲方支付招聘费,同时放弃当年年终奖金及福利。
(2)乙方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否则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每月休假两天,可请事假两天,但事假须征得甲方同意,休假须告知甲方,每月事假超过两天或不在岗属旷工,可按天数计算从工资中扣除旷工费,如甲方不知情乙方旷工,或连续旷工三天,每月事假累计超过一周,甲乙双方合同自动解除。
(4)乙方不得将甲方商品及赠品私人拿用,恶意转移或随意放行,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乙方不得截留、私挪超市现金。
(5)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6)其它未尽事项协商解决。
六、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1、甲乙方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可协商或仲裁、诉讼解决。
2、乙方认可本店店长管理责及本合同后完全愿意接受及服从,则签字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责任效力。
甲方:
签字日期:年月日
乙方:
签字日期:年月日
简易个人劳务劳动合同篇14
一、劳务合同的法律效力体现在哪些方面
劳务合同的效力体现在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任何一方不依约履行合同义务,对方当事人可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和提起诉讼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3)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并履行法律规定的特别程序。
(4)对劳务合同关系的第三方亦有拘束力,任何人不得故意破坏已经存在的劳务合同,不得引诱或强制劳务合同的当事人违约,否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
(3)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4)报酬的性质不同。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劳动报酬,具有分配性质,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不完全和不直接随市场供求情况变动,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为一种持续、定期的工资支付;因劳务合同而取得的劳动报酬,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是商品价格的一次性支付,商品价格是与市场的变化直接联系的。
(5)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劳动合同的履行贯穿着国家的干预,为了保护劳动者,《劳动法》给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这些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劳务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当然双方可以约定上述内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内容。
(6)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合同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7)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劳动合同的条款及内容,国家常以强制性法律规范来规定。如劳动合同的解除,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条件等。劳务合同受国家干预程度低,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外,在合同内容的'约定上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
(8)违反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同。劳动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上的责任,而且还有行政上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工资,拒绝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同时还可以给用人单位警告等行政处分。劳务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不存在行政责任。
(9)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先到劳动机关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服的在法定期间内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但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可以诉讼,也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10)劳动力的支配权不同。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力的支配权,归掌握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行使,双方形成管理与被管理者的隶属关系;在劳务合同关系中则由劳务提供方自行组织和指挥劳动过程。
只要是双方自愿签署的劳务合同,那么在签字生效后对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就具有的约束力,此时需要按照劳务合同中的约定履行合同。如果发生了违约行为的话,则根据劳务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简易个人劳务劳动合同篇15
通过半个学期学习《劳动合同法》,在老师的精彩授课中让我对劳动合同法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了解。我觉得我选修《劳动合同法》来学习是非常有必要的,学习劳动合同法对我以后出去工作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非常有帮助的。以下我说说我自己对劳动合同法和劳务合同法的了解。
一.劳动合同法特征:
1、劳动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是侧重保护劳动者,使其进行有尊严的劳动,通过法律的强制弥补劳动者的弱势地位。
2、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相结合,以强制性规范为主。劳动法大多属于强制性规范,尤其是劳动强制标准,它是国家对用人单位设定的义务,用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不能降低标准,只能在最低标准之上给予劳动者更好的劳动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
3、在政府内部设置专门的部门执行劳动法,贯彻劳动法的实施,并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法的行为进行监督。政府的劳动保障部门对于违反劳动法中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资、劳动保护等规定的行为,负有监管之责,政府的劳动监察部门义不容辞地要去查处。政府劳动部门的工作方式是采取接受劳动者举报进行查处与定期和不定期到企业进行检查督促相结合,发现企业违法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罚。
4、劳动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是侧重保护劳动者。有人认为,既然法律追求的是平等,那么作为劳动关系双方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处在同等水平予以保护。前面已经分析过,劳动关系是一种不平等的关系,资本的巨大支配力很容易把劳动者变成它的附属。要保护劳动者,使其获得有尊严的劳动,就必须通过法律的强制来弥补劳动者的弱势地位,因此,侧重保护劳动者是劳动法与生俱来的使命。但这并不意味着不保护资本者或经营者的利益,一方面,劳动法的制度设计也是为了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劳动法也规定了劳动者的许多义务;另一方面,资本者或经营者的利益可以通过其他的法律得到保护,如物权法、合同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等等。
5、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相结合,以强制性规范为主。劳动法大多属于强制性规范,尤其是劳动基准法,它是国家对用人单位设定的义务,用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不能降低标准,只能在最低标准之上给予劳动者更好的劳动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即使是调整劳动合同关系的任意性规范,也与调整一般民事合同关系的任意性规范不同。例如,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合同自由原则既要受法定劳动基准的限制,还要受集体合同的限制,凡是与法律相冲突或低于集体合同标准的条款都无效。从这一特征也可看出,劳动法不属于以意思自治为核心理念的私法,而是典型的社会法。
6、实体法和程序法相统一。一般而言,实体法和程序法是一种互为依存的关系,有一定的实体法,就有与之对应的程序法,例如民法与民事诉讼法、刑法与刑事诉讼法。劳动法则不然,其本身既有实体性法律规范,也有程序性法律规范,这是由劳动法的特殊性所决定的。由于劳动争议具有复杂性和特殊性,劳动争议的解决程序也有不同于普通民事纠纷和商事仲裁的特点,因此必须专门做出规定,这就使得劳动法既有实体法的内容又有程序法的内容。
二.劳务合同的特征:
1.主体的广泛性与平等性。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签订,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组织之间,一般不作为特殊限定,具有广泛性。同时,双方完全遵循市场规则,地位平等。双方签订合同时应依据《合同法》的公平原则进行。
2、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劳务合同的标的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活劳动,即劳务,它是一种行为。劳务合同是以劳务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只不过每一具体的劳务合同的标的对劳务行为的侧重方面要求不同而已,或侧重于劳务行为本身即劳务行为的过程,如运输合同;或侧重于劳务行为的结果即提供劳务所完成的劳动成果,如承揽合同。
3.内容的任意性。除法律有强制性规定以外,合同双方当事人完全可以以其自由意志决定合同的内容及相应的条款,就劳务的提供与使用、受益双方意定,内容既可以属于生产、工作中某项专业方面的需要,也可以属于家庭生活。双方签订合同时应依据《合同法》的自愿原则进行。
4.合同是双务合同、非要式合同。在劳务合同中,一方必须为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则必须为提供劳务的当事人支付相应的劳务报酬,故为劳务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大部分劳务合同为非要式合同,除法律有做特别规定者外。
三.劳动合同法和劳务合同法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
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
3.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4.报酬的性质不同。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劳动报酬,具有分配性质,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不完全和不直接随市场供求隋况变动,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为一种持续、定期的工资支付;因劳务合同而取得的劳动报酬,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是商品价格的一次性支付,商品价格是与市场的变化直接联系的。
5.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劳动合同的履行贯穿着国家的干预,为了保护劳动者,《劳动法》给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
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这些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劳务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当然双方可以约定上述内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内容。
6.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合同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7.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劳动合同的条款及内容,国家常以强制性法律规范来规定。如劳动合同的解除,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条件等。劳务合同受国家干预程度低,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外,在合同内容的约定上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
8.违反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同。劳动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上的责任,而且还有行政上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工资,拒绝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同时还可以给用人单位警告等行政处分。劳务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不存在行政责任。
9.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先到劳动机关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服的在法定期间内才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但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可以诉讼,也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10.劳动力的支配权不同。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力的支配权,归掌握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行使,双方形成管理与被管理者的隶属关系;在劳务合同关系中则由劳务提供方自行组织和指挥劳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