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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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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可以避免双方在交易或合作中出现分歧和纠纷。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要怎么写?接下来给大家带来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方便大家学习。

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篇1

雇佣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雇佣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现就__工程项目的具体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施工内容:

1、基础的施工内容从垫层开始,按建筑面积为层,每平方米元,增加另计,以基础图纸设计工作内容为准。不包括回填、抹灰。

2、主体施工内容以该工程设计图纸的全部工作内容为准。文明工地甲方负责,不包括预制构件,乙方负责安装。施工内容包工计算方法为:车库(储藏室)为一层每平方米元。阁楼按标准面积计算为层,每平方米元。不包括挂瓦。

二、施工人员管理

1、乙方人员要服从甲方管理,若违章作业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责任方处理,意外事故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施工,若违犯而发生的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三、劳务费用的结算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必须保证乙方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并按完成每层结算付款支付,工程主体验收合格,应支付全部费用的,其余费用在主体验收合格日起1个月内结清。

四、施工材料的承担

本合同项目所需的一切材料、设备由甲方承担,乙方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在确保安全条件下使用和维护,乙方做到文明施工,工完料净,不浪费材料。

五、甲方负责抄平放线、乙方配合甲方。

六、零工及隐蔽

隐蔽挖土方每立方元,打灰土每立方元,沙石垫层每立方元。甲方用乙方零工,木工每工日元、瓦工每工日元、钢筋工每工日元、壮工每工日假期期间每工日增加元。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未尽事宜,应另定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篇2

发包人:

承包人: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工程部分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订立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分包内容:主体承建(从基础到屋面封顶)

四、工程施工单价:元/㎡(按图纸确定的总平方)

五、工程款的支付:主体封顶付40%,余款工程验收交给镇政府时结清。

六、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规范标准及地方有关规定标准。

七、工程安全:施工过程中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如因乙方自身操作不当、不按安全的规范要求执行等自身原因所造成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八、在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乙方没有做到位,并经甲方多次督促后还没做到位,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无需乙方签字确认。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施工所需图纸、标高等各项手续。(做好放线和交底工作)

2、及时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各种材料。(钢材、水泥、红砖、砂石等)

3、及时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以确保不影响乙方下道工序的施工。

4、及时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责任:

1、严把质量关,由于质量问题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材料浪费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2、按时发放工人工资,不得因发放不及时而造成停工损失,其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3、认真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乙方自带安全帽,在施工中若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及不文明施工现象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补充条款:

1、如果因乙方的原因,不能按进度计划完成,甲方有权找别的工人做点工,并按100元/人每天计;或者分包部分工程给别的工程队做,其所付出的费用和工程款由乙方付。

2、乙方不得在工地打架闹事,如果发生一次罚5000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交保证金伍仟元整,基础上来后返还。

本合同一式贰份,签字生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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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施工分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承包范围及内容:。1.4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1.5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合同工期2.1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2.2合同工期:本工程于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共个日历天。2.3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工程总价的计算,按天累计。2.4如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同意并报业主书面签字盖章认可后,可考虑工期延长:a.因不可抗力影响;(不可抗力的定义和范围按总承包合同)b.重大的设计变更、修改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工程进度无法按原计划进行;c.非乙方原因的停电、停水造成停工时间连续12小时以上;d.因业主原因的工期调整;e.因业主原因无法正常施工。

第三条质量3.1本工程质量等级为。3.2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3.3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3.4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3.5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如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全由乙方全额承担。3.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甲方提出处理方案,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处理,处理结果由甲方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必须按政府规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您正浏览的文章由第一'整理,版权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3.7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对乙方的罚款通知,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第四条环境安全标化4.1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达到标准要求,并承担安全贯标、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4.2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4.3乙方要严格执行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4.4乙方应编制乙方范围内的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4.5乙方必须根据施工规范搭设和配置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劳防用品,应在甲方允许的供应商中采购上述物资,且必须加强进场验收和搭设后的使用前验收。4.6乙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人员及乙方的专业分包施工队伍进行分部分项和专项安全交底。4.7发生安全或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监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排除事故或抢救人员提供帮助。4.8甲方为保持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甲方将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将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罚款通知,甲方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4.9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安全标化标准,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全由乙方全额承担。且乙方愿意接受达不到安全标化标准的甲方罚款,罚款金额为总结算金额的%,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也由乙方全额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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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工程款的支付7.1本工程工程款的支付按甲方与业主约定的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比例约定为:。当业主工程款暂不到位时,乙方不得因此延误工期,并应全力配合甲方共同向催讨工程款;同时,因业主不及时付款或拖欠工程款的行为造成甲方不能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承诺决不向甲方追究责任和提起诉讼。7.2乙方工程款的收取条件:①乙方每月25日上报当月实际形象进度的月度工作量,该月度工作量经甲方审核后并报业主通过审定;②根据甲方与业主付款条款的约定,当甲方收到业主工程款后,在扣除约定的款项后,余款作为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并在个工作日内以支票形式支付乙方;③本工程约定的款项指甲方的项目总包管理费(按工程造价的%收取)、工程税金、履约保证金、政府规定的各类应缴费用(如质监安监费、定额编制管理费、上级行业管理费、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费等)、工程相关费用(指甲方代乙方先行开支的费用或工程罚款)。上述款项中工程税金及政府规定的各类应缴费用由甲方代扣代缴,项目总包管理费及工程相关费用由甲方直接收取。7.3本合同预留工程保修金为合同总价(如已结算,按结算总价)的%。待工程保修期满及业主将保修金余额返还后一周内甲方与乙方结清保修金。在保修期内若甲方通知乙方的保修内容不能得到及时响应,则甲方有权使用工程保修金对本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如工程保修金尚不足于承担全部维修费用的,乙方承诺不足部分继续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及其职责8.1甲方任命为甲方驻工地代表(以下简称“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8.1.1甲方代表发出指令,以《工程联系单》形式送达乙方,乙方应予以执行。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8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作出执行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以执行。8.1.2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时对进场人员进行总交底,交底的内容为:a)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其他创建目标;b)涉及到甲方的现场施工的相关管理制度(如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等);c)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d)本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e)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总合同有关主要条款。8.1.3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前,组织对乙方队伍人员资质、机械设备、周转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验证、验收,并做好相应台帐。8.1.4开工(施工)前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8.1.5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经监理复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8.1.6甲方代表有权对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乙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但应出示书面通知,且具备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内替换人员要到岗就位。8.1.7甲方代表可按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人应负的责任(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8.1.8甲方代表应负责施工现场内各分包作业单位之间的工程协调,便于乙方的正常施工。8.1.9甲方代表应指导、督促乙方按甲方对现场管理的各项标准组织施工,全面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执行甲方制定的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程序文件以及甲方规定的工程项目主要资料归档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要求、现场安全文明标化管理要求等管理标准。8.1.10当乙方由于业主的原因其利益受到严重侵害时,甲方应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予以支持,并积极做好有关工作。8.1.11甲方保安人员应严格按照甲方沪建股五司(2004)保字第005号文件《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等出门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8.2乙方任命为乙方驻工地代表(以下简称“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8.2.1乙方在本工程履约中对甲方负完全责任,同时对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一切要约负连带责任,在任何情况下,这种连带责任不会被免除。8.2.2乙方对甲方发出的指令,凡涉及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指令,不论何种情形均必须立即执行。对不属于上述性质的指令,如乙方认为甲方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的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如甲方决定仍继续执行的,乙方应予以执行。若,事后甲方指令确属错误性的且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按以下约定处理:该错误指令被证实为甲方转发业主指令而发生的,除业主承担赔偿责任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该错误指令为甲方单方面发出的,则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8.2.3乙方的要求、请求或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盖章及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待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后生效。8.2.4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并需得到甲方的认可方可执行,后任继续承担前人应负的责任(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8.2.5乙方以下人员,经监理或业主或甲方提出,经甲方代表确认同意,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用甲方代表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①甲方有证据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②不能积极配合监理、业主及甲方正常工作者;③违反甲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④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⑤与乙方进场人员花名册不符者;⑥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8.2.6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文明施工的交底会议。在阶段施工前十日内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专项施工方案,在满足规范标准和甲方要求的前提下,经甲方批准和业主认可后方可组织施工,对擅自改变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全由乙方全额承担。8.2.7乙方应按规定对水准点引测、轴线标高、预留洞、预埋件位置、沉降点观测、皮数杆设置等进行技术复核。8.2.8乙方应按规定制作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正确养护,按时送试,对需送试验的过程产品(如钢筋焊接件等)应及时送试。8.2.9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工程建设有关专业分包/材料采购必须进当地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应的费用。乙方须委托甲方与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办理交易凭证手续,以及乙方需直接委托甲方实施采购(如钢材、商品砼)和发包的,每委托甲方签订一份交易合同之前乙方必须先向甲方提交代扣代付的书面委托申请报告,经甲方批准后甲方直接与分包商/供应商签订交易合同并办理交易凭证。乙方承诺但不限于如下内容:①根据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由甲方代付的与该合同发生的相关的一切费用(如交易费、印花税等)均由乙方承担;②交易合同的另一方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工程款/材料款均由甲方代付;并从最近一期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材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先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后,再由甲方支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③每次专业分包商/供应商提出付款要求后,乙方须先认真复核应付金额数后再向甲方提出付款要求,经甲方复核后甲方给予支付。因乙方的疏忽造成甲方多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损失情况均由乙方承担。④甲方与该交易合同所发生的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为乙方所有的权利和义务,甲方与与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不能免除乙方对该合同的责任。⑤该交易合同的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⑥该交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甲方受到处罚以及甲方的声誉、品牌、形象受到损害的,所引起的一切有形和无形的损失全由乙方承担;⑦该交易合同最终结算价由乙方与合同的另一方决算,甲方凭乙方提供的该合同的最终决算书原件按合同规定支付尾款;因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结算,或故意拖延结算时间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与该合同的另一方进行决算,乙方承诺承认该决算的结果。8.2.10对乙方自行发生的各类专业、劳务、材料采购等合同,乙方签订后需将该类合同及时上报给甲方备案,该类合同的实际付款情况(付款情况需附上有效凭据复印件)、结算情况每月需定期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不得瞒报。8.2.11乙方应全面贯彻执行8.1.9款的各项要求,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并承担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8.2.12乙方负责各类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完整地将工程资料定期或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移交给甲方。8.2.13乙方在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工程总进度网络计划、生产资源配置计划(人、机、物)报甲方审批;在收到施工图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预算书(可分阶段编制);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量月报及下月工程进度、材料及劳动力计划;必要时还要及时提供工程进度、材料及劳动力季、周计划,在施工过程中对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资料在24小时内提供给甲方。8.2.14已完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予以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8.2.15乙方应严格控制好施工队伍人数,杜绝私招乱用社会闲散人员,禁止无证人员混入本队伍中进场施工。8.2.16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先向甲方指派的现场专管人员递交本施工队伍资质“三证”复印件及安排进场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上岗资格证、特殊工种(电工、机操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车司机、吊车指挥等)操作证等复印件,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健康证及队伍进场开工报告等手续。8.2.17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变动生产人员,必须事先得到甲方专管人员的同意,并补交变动人员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复印件。8.2.18乙方用工必须遵守上海市政府有关规定,乙方的现场操作人员不得使用不满18周岁未成年工及55周岁以上老年工,由于非法用工造成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8.2.19乙方施工队伍应组建相应的工会组织,进场后一个月内应明确项目工会负责人,并及时报甲方项目工会组织员,参加工地工会联席会议。8.2.20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须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线,并严格履行,每月定日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须定时上报工地工会联席会议。8.2.2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民工宿舍内应配备电扇等防暑降温设备、工人须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钢筋工手套、电焊工服装、电焊工眼镜、电工绝缘鞋等)。8.2.22乙方应按时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甲方代乙方交纳该费用的,乙方同意该费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8.2.23乙方在工程建设中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拉拢甲方人员,损害甲方利益,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扣除乙方单位合同总造价的1—5%直至终止本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8.2.24乙方在本工程中参与施工的所有工作人员和工人的人身意外保险、机械设备和财产保险全由乙方投保,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所发生的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抚恤费和法律责任均应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此等责任。8.2.25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8.2.26乙方对自身施工现场两瓶仓库、材料间、经理室等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技术防范设施,该设施必须由甲方认可的专业队伍负责安装、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8.2.27乙方对施工现场应配备足量的消防设施,制定消防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责任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第九条图纸9.1甲方在乙方分项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图套(已包括竣工图在内)。乙方如需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9.2乙方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图套。

第十条隐蔽工程和中间及分项验收10.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及分项验收条件,乙方自检互检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组织验收(在验收前48小时通知),验收合格,经各方代表在验收记录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与工期拖延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各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各方代表已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10.2若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顺。对事后无法判断质量的工序应作为特殊过程加强控制。

第十一条材料、设备的供应和管理11.1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原则上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但供应商必须在甲方的合格分包商名录内。选择的供应商,必须符合国家和政府的备案证和许可证制度,且应事先收集该供应商的相关资料(经营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备用证等),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国家和政府明确需进交易的材料还必须办理交易。甲方有权供应其中的部分材料。(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序号产品备案证明防伪复印件许可证复印件进场交易1商品混凝土★◆2混凝土砌块(含混凝土多孔砖)★◆3水泥★◆4管道(排水管、雨水管、给水管、电工套管等)★5防水涂料★6商品粉煤灰★◆7砂石料★◆8烧结砖★◆9内外墙涂料★10门窗★◆11防水卷材★12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13粒化高炉矿渣粉★14商品砂浆★15混凝土外加剂★16混凝土泵送剂★17预制混凝土构件☆18墙面板☆19夹层玻璃☆20钢化玻璃☆21建筑饰面石材★22复合地板★23人造板(饰面人造板)★24胶粘剂☆25门窗框用硬聚氯乙烯型材☆26铝合金建筑型材☆27建筑幕墙★28沥青混凝土★29三渣混合料★★表示已发证产品☆表示已列入计划目前尚未发证产品◆表示应进场进行交易的产品查询已办理《备案证明》的生产企业,可登录上海市建筑材料质量监督站网站。网址:www.shjczj.gov.cn

11.2工程所用材料、设备均须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的确认,乙方在正式采购前须将材料设备的样品提前送甲方和业主及监理,且需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方可开始采购。11.3一旦材料、设备的样品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未经甲方、业主及监理同意,不得作任何变更。11.4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必须符合图纸设计要求且和甲方、业主、监理、乙方共同确认的样品相一致,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质量标准,并必须向甲方提供出厂合格证明、产品防伪标志、质量保证书、以及有复验要求的试验资料等有关准用文件。并经甲方、业主、监理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11.5甲方有权于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出厂前进行测试检验。乙方须在各批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出厂前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甲方、业主和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甲方、业主和监理可拒绝验收,并由乙方按甲方和监理单位规定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若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未通过甲方、业主、监理单位的验收,以后发现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11.6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如发现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等有理由怀疑不符合规定,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必须封存不得使用,经核查如确实不符合规定要求,并由乙方按甲方和监理单位规定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且重新采购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设备,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工期不予顺延。11.7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和制品也应符合设计要求,并负责提供符合验收要求的有关资料。11.8乙方必须提供安全、可靠的施工机具以及合格的计量器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11.9凡材料的采购、复试、交易和办理合格证等,由于乙方自身的资质原因不能签约委托甲方签约的,乙方承诺向甲方出具该内容的履行担保书,该担保书中涉及的担保金额暂抵押于甲方,直至乙方向甲方出具该履行担保书中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的证明材料后返还乙方。

第十二条竣工验收和保修12.1本合同范围内施工部位在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包括机电设备的调试已按规定进行),乙方应尽快做好竣工验收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准备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一式份,其中原件份,复印件份,按本工程所在地、区域所管辖的质监站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并需符合当地、区域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编制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12.2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书面竣工验收请示报告后及时组织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进行验收,并给予乙方批复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工期不顺延。12.3竣工日期为乙方完成全部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验收通过签字的日期。需整改后才能达到要求的,应为乙方整改后再次提请甲方验收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签字验收通过的日期。承包内容中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未完工或经各方组织的验收评定为不合格,均视为工期延误。12.4乙方在验收通过之日14天内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全部竣工资料。12.5竣工验收通过后,乙方在现场的人员、物资、设备、设施等均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一周内全部撤离施工现场,如甲方有特定要求的,按甲方要求执行。12.6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项目在使用中对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均承担保修责任,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12.7保修期限及保修起始日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约定执行,具体约定保修期限为:。保修起始日为:。12.8在保修期间,如乙方保修不及时有损甲方声誉,甲方可代为修理,由此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第十三条工程索赔、签证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索赔、签证事件时,乙方应在事件将要发生和事件发生约定有效期限(根据甲方与业主约定的有效期限)内提出报告,及时向甲方报送发生索赔、签证的详细清单和计算依据,经甲方审核后报送业主确认。对业主不认可的索赔、签证,甲方对乙方也不予认可,且乙方放弃对甲方的追索权。若乙方逾时没有报送,无论索赔、签证事件发生与否,均不予考虑。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按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不可抗力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和费用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工程停建和缓建工程停建和缓建约定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工程停建和缓建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工程停建和缓建造成的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总承包合同终止16.1总承包合同终止:如总承包合同在分包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完全履行其义务之前以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则总承包方应在此后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方立即终止分包合同所规定的雇佣关系,分包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此时,分包方应尽快从工地搬走分包方的材料机械和设备财产并撤离其人员。16.2总承包合同因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引起分包方的雇佣关系一旦终止,本分包合同的其他条款也自行失效,但分包方有权获得按照分包合同内所列的费率或价格计算合同终止前已完成工程的款项(该价款或款项至今为止未得到总承包方任何事先支付)。总承包方根据本项规定向分包方支付该款项的义务仅在总承包方收到总承包合同项下有关所述分包合同工程款后生效。16.3如由于分包方违反分包合同而导致业主终止总承包合同,那么前述16.2条有关付款的规定不适用,且分包方须赔偿由于自身违反分包合同导致总承包合同终止而引起的总承包单位及其他所有分包单位的损失。

第十七条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17.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自工程竣工交付业主使用、结算完毕、甲方支付完毕(不包括保修金)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17.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属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①乙方擅自将本工程项目进行转包或将工程再肢解成若干部分再进行分包。②工期延误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③乙方由于非甲方或业主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全面履行合同的行为。④乙方没有健全的施工管理和组织体系,进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不足以承担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甲方的声誉面临严重威胁。⑤乙方已无法全面履行合同要约,尤其是甲方对业主的承诺面临不能兑现。⑥乙方有损害甲方声誉的严重行为,如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情形。⑦乙方工地代表及其管理人员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并严重危及甲方的品牌声誉。17.3发生上述17.2款情形时,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进入本工程的人员、物资、设备应在48小时内撤离施工现场,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追索违约赔偿的权利。

第十八条附则18.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并应形成书面补充合同,才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18.2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向合同签约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18.3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份,副本份。18.4以下文件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①《安全生产协议书》(附件一)②《治安防火协议书》(附件二)③《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附件三)

合同签订单位: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约地点:

劳务合同:劳务施工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__区(县)______路______弄(村)______号____楼__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_____房型________房______厅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___

管理费:___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_,税金(3.41%):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本文由第一·范文网WWW..Com整理,版权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额

对预算设计认可

签订合同之日

1000元,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二至五天

65%

施工过程中

工期进度过半

30%

竣工验收

当天

5%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项目变更表

100%

注:装饰工程有形市场另有规定的,亦可按市场规定办理。

2、工程结算:详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2)指派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上海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出)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十、其它约定:

1.

2.

3.

4.

5.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住址:地址: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有关施工分包合同有关施工分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1.3承包范围及内容:。

1.4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5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合同工期

2.1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合同工期:本工程于年月日开工,

至年月日竣工,共个日历天。

2.3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

天,按本工程总价的计算,按天累计。

2.4如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同意并报业主书面签字盖章认

可后,可考虑工期延长:

a.因不可抗力影响;(不可抗力的定义和范围按总承包合同)

b.重大的设计变更、修改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工程进度无法按原计划进行;

c.非乙方原因的停电、停水造成停工时间连续12小时以上;

d.因业主原因的工期调整;

e.因业主原因无法正常施工。

第三条质量

3.1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3.2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为。

3.3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

3.4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3.5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如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3.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甲方提出处理方案,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处理,处理结果由甲方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必须按政府规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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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对乙方的罚款通知,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第四条环境安全标化

4.1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达到标准要求,并承担安全贯标、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4.2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4.3乙方要严格执行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4.4乙方应编制乙方范围内的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5乙方必须根据施工规范搭设和配置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劳防用品,应在甲方允许的供应商中采购上述物资,且必须加强进场验收和搭设后的使用前验收。

4.6乙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人员及乙方的专业分包施工队伍进行分部分项和专项安全交底。

4.7发生安全或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监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排除事故或抢救人员提供帮助。

4.8甲方为保持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甲方将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将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罚款通知,甲方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4.9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安全标化标准,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全由乙方全额承担。且乙方愿意接受达不到安全标化标准的甲方罚款,罚款金额为总结算金额的%,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也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五条工程价款

5.1本工程价款暂定为人民币万元整。

5.2本工程计价方式为:。

5.3上述计价方式中包括(或不包括)工程税金。

5.4如本工程计价方式含税金,则由甲方实施代扣代缴。

5.5本工程所采购的建筑材料原则上由乙方自行采购,要满足图纸及政府有关规定的要求,甲方有权指定和供应其中的部分材料。

5.6本工程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周转设备材料、脚手架设施、工地用各类表箱,均由乙方提供,但要满足政府有关法规或规定的要求,满足甲方的管理要求。对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机械、设备、物资和设施,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更换直至清退指令,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上述指令。

5.7本工程结算单由乙方在该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编制完毕,并递交甲方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由甲方提交业主单位,经业主及审价单位确认后形成正式的工程结算书作为价款结算的依据。

5.8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各种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5.9由于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业主、监理、甲方的各项规定,连带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包括内部罚款)乙方应给予赔偿,赔偿金额为甲方的实际损失另加20%的费用。

5.10其他约定事项:

第六条预付款担保及履约担保

6.1乙方同意以下列第种方式对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乙方履行合同进行担保,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供预付款银行担保、分包履约担保书。

6.1.1预付款银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前,乙方需出具

与预付款同等金额即万元的预付款银行保函给甲方,预付款银行保函的期限为从预付款支付前开始到预付款在每月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为止。

6.1.2履约保函: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并在第一笔工程款支

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额的%计万元的银行保函给甲方,履约保函期限从本合同内容开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规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

6.1.3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约后天内,乙方须提交合

同金额的%的履约保证金万元于甲方的指定银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返回保证金。

6.1.4分包工程款抵冲履约保证金:从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

开始,扣合同总价的%工程款万元作为履约保证,扣款期数从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开始到第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结束,共分期扣完,并必须在分包工作量达到50%合同总价前暂扣完毕,等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开始释放暂扣工程款部分。

6.1.5履约担保的其他约定方式:。

6.1.6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除保修义

务外)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损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质量、工期、安全标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罚款和承担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业主方)的罚款外,还同意将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及赔偿之费用。

第七条工程款的支付

7.1本工程工程款的支付按甲方与业主约定的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比例约定为:。当业主工程款暂不到位时,乙方不得因此延误工期,并应全力配合甲方共同向催讨工程款;同时,因业主不及时付款或拖欠工程款的行为造成甲方不能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承诺决不向甲方追究责任和提起诉讼。

7.2乙方工程款的收取条件:①乙方每月25日上报当月实际形象进度的月度工作量,该月度工作量经甲方审核后并报业主通过审定;②根据甲方与业主付款条款的约定,当甲方收到业主工程款后,在扣除约定的款项后,余款作为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并在个工作日内以支票形式支付乙方;③本工程约定的款项指甲方的项目总包管理费(按工程造价的%收取)、工程税金、履约保证金、政府规定的各类应缴费用(如质监安监费、定额编制管理费、上级行业管理费、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费等)、工程相关费用(指甲方代乙方先行开支的费用或工程罚款)。上述款项中工程税金及政府规定的各类应缴费用由甲方代扣代缴,项目总包管理费及工程相关费用由甲方直接收取。

7.3本合同预留工程保修金为合同总价(如已结算,按结算总价)的%。待工程保修期满及业主将保修金余额返还后一周内甲方与乙方结清保修金。在保修期内若甲方通知乙方的保修内容不能得到及时响应,则甲方有权使用工程保修金对本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如工程保修金尚不足于承担全部维修费用的,乙方承诺不足部分继续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及其职责

8.1甲方任命为甲方驻工地代表(以下简称“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8.1.1甲方代表发出指令,以《工程联系单》形式送达乙方,乙方应予以执行。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8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作出执行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以执行。

8.1.2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时对进场人员进行总交底,交底的内容为:

a)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其他创建目标;

b)涉及到甲方的现场施工的相关管理制度(如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等);

c)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d)本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

e)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总合同有关主要条款。

8.1.3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前,组织对乙方队伍人员资质、机械设备、周转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验证、验收,并做好相应台帐。

8.1.4开工(施工)前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8.1.5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经监理复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8.1.6甲方代表有权对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乙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但应出示书面通知,且具备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内替换人员要到岗就位。

8.1.7甲方代表可按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人应负的责任(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8.1.8甲方代表应负责施工现场内各分包作业单位之间的工程协调,便于乙方的正常施工。

8.1.9甲方代表应指导、督促乙方按甲方对现场管理的各项标准

组织施工,全面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执行甲方制定的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程序文件以及甲方规定的工程项目主要资料归档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要求、现场安全文明标化管理要求等管理标准。

8.1.10当乙方由于业主的原因其利益受到严重侵害时,甲方应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予以支持,并积极做好有关工作。

8.1.11甲方保安人员应严格按照甲方沪建股五司(2004)保字第005号文件《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等出门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8.2乙方任命为乙方驻工地代表(以下简称“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8.2.1乙方在本工程履约中对甲方负完全责任,同时对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一切要约负连带责任,在任何情况下,这种连带责任不会被免除。

8.2.2乙方对甲方发出的指令,凡涉及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指令,不论何种情形均必须立即执行。对不属于上述性质的指令,如乙方认为甲方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的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如甲方决定仍继续执行的,乙方应予以执行。若,事后甲方指令确属错误性的且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按以下约定处理:该错误指令被证实为甲方转发业主指令而发生的,除业主承担赔偿责任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该错误指令为甲方单方面发出的,则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8.2.3乙方的要求、请求或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盖章及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待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后生效。

8.2.4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并需得到甲方的认可方可执行,后任继续承担前人应负的责任(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8.2.5乙方以下人员,经监理或业主或甲方提出,经甲方代表确认同意,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用甲方代表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①甲方有证据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

②不能积极配合监理、业主及甲方正常工作者;

③违反甲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④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⑤与乙方进场人员花名册不符者;

⑥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

8.2.6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文明施工的交底会议。在阶段施工前十日内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专项施工方案,在满足规范标准和甲方要求的前提下,经甲方批准和业主认可后方可组织施工,对擅自改变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8.2.7乙方应按规定对水准点引测、轴线标高、预留洞、预埋件位置、沉降点观测、皮数杆设置等进行技术复核。

8.2.8乙方应按规定制作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正确养护,按时送试,对需送试验的过程产品(如钢筋焊接件等)应及时送试。

8.2.9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工程建设有关专业分包/材料采购必须进当地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应的费用。乙方须委托甲方与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办理交易凭证手续,以及乙方需直接委托甲方实施采购(如钢材、商品砼)和发包的,每委托甲方签订一份交易合同之前乙方必须先向甲方提交代扣代付的书面委托申请报告,经甲方批准后甲方直接与分包商/供应商签订交易合同并办理交易凭证。乙方承诺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①根据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由甲方代付的与该合同发生的相关

的一切费用(如交易费、印花税等)均由乙方承担;

②交易合同的另一方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工程款/材料款均由

甲方代付;并从最近一期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材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先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后,再由甲方支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

③每次专业分包商/供应商提出付款要求后,乙方须先认真复核应付金额数后再向甲方提出付款要求,经甲方复核后甲方给予支付。因乙方的疏忽造成甲方多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损失情况均由乙方承担。

④甲方与该交易合同所发生的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为乙方所有

的权利和义务,甲方与与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不能免除乙方对该合同的责任。

⑤该交易合同的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

⑥该交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甲方受到处罚以及甲方的声誉、品牌、形象受到损害的,所引起的一切有形和无形的损失全由乙方承担;

⑦该交易合同最终结算价由乙方与合同的另一方决算,甲方凭乙方提供的该合同的最终决算书原件按合同规定支付尾款;因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结算,或故意拖延结算时间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与该合同的另一方进行决算,乙方承诺承认该决算的结果。

8.2.10对乙方自行发生的各类专业、劳务、材料采购等合同,乙方签订后需将该类合同及时上报给甲方备案,该类合同的实际付款情况(付款情况需附上有效凭据复印件)、结算情况每月需定期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不得瞒报。

8.2.11乙方应全面贯彻执行8.1.9款的各项要求,遵守国家和

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并承担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8.2.12乙方负责各类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完整地将工程资料定期或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移交给甲方。

8.2.13乙方在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工程总进度网络计划、生产资源配置计划(人、机、物)报甲方审批;在收到施工图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预算书(可分阶段编制);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量月报及下月工程进度、材料及劳动力计划;必要时还要及时提供工程进度、材料及劳动力季、周计划,在施工过程中对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资料在24小时内提供给甲方。

8.2.14已完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予以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

8.2.15乙方应严格控制好施工队伍人数,杜绝私招乱用社会闲

散人员,禁止无证人员混入本队伍中进场施工。

8.2.16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先向甲方指派的现场专管

人员递交本施工队伍资质“三证”复印件及安排进场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上岗资格证、特殊工种(电工、机操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车司机、吊车指挥等)操作证等复印件,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健康证及队伍进场开工报告等手续。

8.2.17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变动生产人员,必须事先得到

甲方专管人员的同意,并补交变动人员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复印件。

8.2.18乙方用工必须遵守上海市政府有关规定,乙方的现场操

作人员不得使用不满18周岁未成年工及55周岁以上老年工,由于非法用工造成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

8.2.19乙方施工队伍应组建相应的工会组织,进场后一个月内

应明确项目工会负责人,并及时报甲方项目工会组织员,参加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8.2.20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须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线,并严格履行,每月定日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须定时上报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8.2.2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民工宿舍内应配备电扇等防暑降温设备、工人须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钢筋工手套、电焊工服装、电焊工眼镜、电工绝缘鞋等)。

8.2.22乙方应按时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甲方代乙方交纳该费用的,乙方同意该费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8.2.23乙方在工程建设中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拉拢甲方人员,损害甲方利益,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扣除乙方单位合同总造价的1—5%直至终止本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

8.2.24乙方在本工程中参与施工的所有工作人员和工人的人身意外保险、机械设备和财产保险全由乙方投保,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所发生的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抚恤费和法律责任均应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此等责任。

8.2.25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8.2.26乙方对自身施工现场两瓶仓库、材料间、经理室等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技术防范设施,该设施必须由甲方认可的专业队伍负责安装、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8.2.27乙方对施工现场应配备足量的消防设施,制定消防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责任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图纸

9.1甲方在乙方分项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图套(已包括竣工

图在内)。乙方如需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9.2乙方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图套。

第十条隐蔽工程和中间及分项验收

10.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及分项验收条件,乙

方自检互检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组织验收(在验收前48小时通知),验收合格,经各方代表在验收记录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与工期拖延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各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各方代表已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0.2若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顺。对事后无法判断质量的工序应作为特殊过程加强控制。

第十一条材料、设备的供应和管理

11.1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原则上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但供应商必须在甲方的合格分包商名录内。选择的供应商,必须符合国家和政府的备案证和许可证制度,且应事先收集该供应商的相关资料(经营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备用证等),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国家和政府明确需进交易的材料还必须办理交易。甲方有权供应其中的部分材料。(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

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

序号产品备案证明防伪复印件许可证复印件进场交易

1商品混凝土★◆

2混凝土砌块

(含混凝土多孔砖)★◆

3水泥★◆

4管道(排水管、雨水管、给水管、电工套管等)★

5防水涂料★

6商品粉煤灰★◆

7砂石料★◆

8烧结砖★◆

9内外墙涂料★

10门窗★◆

11防水卷材★

12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13粒化高炉矿渣粉★

14商品砂浆★

15混凝土外加剂★

16混凝土泵送剂★

17预制混凝土构件☆

18墙面板☆

19夹层玻璃☆

20钢化玻璃☆

21建筑饰面石材★

22复合地板★

23人造板(饰面人造板)★

24胶粘剂☆

25门窗框用硬聚氯乙烯型材☆

26铝合金建筑型材☆

27建筑幕墙★

28沥青混凝土★

29三渣混合料★

★表示已发证产品☆表示已列入计划目前尚未发证产品◆表示应进场进行交易的产品

查询已办理《备案证明》的生产企业,可登录上海市建筑材料质量监督站网站。

网址:www.shjczj.gov.cn

11.2工程所用材料、设备均须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的确认,

乙方在正式采购前须将材料设备的样品提前送甲方和业主及监理,且需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方可开始采购。

11.3一旦材料、设备的样品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

存样品后,未经甲方、业主及监理同意,不得作任何变更。

11.4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必须符合图

纸设计要求且和甲方、业主、监理、乙方共同确认的样品相一致,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质量标准,并必须向甲方提供出厂合格证明、产品防伪标志、质量保证书、以及有复验要求的试验资料等有关准用文件。并经甲方、业主、监理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

11.5甲方有权于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出厂前进行测试检验。乙方须在各批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出厂前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甲方、业主和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甲方、业主和监理可拒绝验收,并由乙方按甲方和监理单位规定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若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未通过甲方、业主、监理单位的验收,以后发现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1.6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如发现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等有理由怀疑不符合规定,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必须封存不得使用,经核查如确实不符合规定要求,并由乙方按甲方和监理单位规定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且重新采购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设备,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1.7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和制品也应符合设计要求,并负责提供符合验收要求的有关资料。

11.8乙方必须提供安全、可靠的施工机具以及合格的计量器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11.9凡材料的采购、复试、交易和办理合格证等,由于乙方自身的资质原因不能签约委托甲方签约的,乙方承诺向甲方出具该内容的履行担保书,该担保书中涉及的担保金额暂抵押于甲方,直至乙方向甲方出具该履行担保书中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的证明材料后返还乙方。

第十二条竣工验收和保修

12.1本合同范围内施工部位在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包括机电设备的调试已按规定进行),乙方应尽快做好竣工验收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准备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一式份,其中原件份,复印件份,按本工程所在地、区域所管辖的质监站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并需符合当地、区域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编制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12.2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书面竣工验收请示报告后及时组织业

主、监理等核验各方进行验收,并给予乙方批复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工期不顺延。

12.3竣工日期为乙方完成全部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验收通过签字的日期。需整改后才能达到要求的,应为乙方整改后再次提请甲方验收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签字验收通过的日期。承包内容中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未完工或经各方组织的验收评定为不合格,均视为工期延误。

12.4乙方在验收通过之日14天内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全部竣工资料。

12.5竣工验收通过后,乙方在现场的人员、物资、设备、设施等均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一周内全部撤离施工现场,如甲方有特定要求的,按甲方要求执行。

12.6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项目在使用中对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均承担保修责任,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2.7保修期限及保修起始日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约定执行,具体约定保修期限为:。

保修起始日为:。

12.8在保修期间,如乙方保修不及时有损甲方声誉,甲方可代为修理,由此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十三条工程索赔、签证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索赔、签证事件时,乙方应在事件将要发生和事件发生约定有效期限(根据甲方与业主约定的有效期限)内提出报告,及时向甲方报送发生索赔、签证的详细清单和计算依据,经甲方审核后报送业主确认。对业主不认可的索赔、签证,甲方对乙方也不予认可,且乙方放弃对甲方的追索权。若乙方逾时没有报送,无论索赔、签证事件发生与否,均不予考虑。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按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不可抗力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和费用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工程停建和缓建

工程停建和缓建约定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工程停建和缓建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工程停建和缓建造成的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总承包合同终止

16.1总承包合同终止:如总承包合同在分包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完全履行其义务之前以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则总承包方应在此后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方立即终止分包合同所规定的雇佣关系,分包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此时,分包方应尽快从工地搬走分包方的材料机械和设备财产并撤离其人员。

16.2总承包合同因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引起分包方的雇佣关系一旦终止,本分包合同的其他条款也自行失效,但分包方有权获得按照分包合同内所列的费率或价格计算合同终止前已完成工程的款项(该价款或款项至今为止未得到总承包方任何事先支付)。总承包方根据本项规定向分包方支付该款项的义务仅在总承包方收到总承包合同项下有关所述分包合同工程款后生效。

16.3如由于分包方违反分包合同而导致业主终止总承包合同,那么前述16.2条有关付款的规定不适用,且分包方须赔偿由于自身违反分包合同导致总承包合同终止而引起的总承包单位及其他所有分包单位的损失。

第十七条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

17.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自工程竣工交付业主使用、结算完毕、甲方支付完毕(不包括保修金)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7.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属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①乙方擅自将本工程项目进行转包或将工程再肢解成若干部分再进行分包。

②工期延误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

③乙方由于非甲方或业主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全面履行合同的行为。

④乙方没有健全的施工管理和组织体系,进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不足以承担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甲方的声誉面临严重威胁。

⑤乙方已无法全面履行合同要约,尤其是甲方对业主的承诺面临不能兑现。

⑥乙方有损害甲方声誉的严重行为,如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情形。

⑦乙方工地代表及其管理人员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并严重危及甲方的品牌声誉。

17.3发生上述17.2款情形时,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进入本工程的人员、物资、设备应在48小时内撤离施工现场,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追索违约赔偿的权利。

第十八条附则

18.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并应形成书面补充合同,才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18.2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

能达成一致的,向合同签约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8.3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份,副本份。

18.4以下文件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

①《安全生产协议书》(附件一)

②《治安防火协议书》(附件二)

③《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附件三)

合同签订单位: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劳务施工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__区(县)______路______弄(村)______号____楼__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_____房型________房______厅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___

管理费:___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_,税金(3.41%):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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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额

对预算设计认可

签订合同之日

1000元,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二至五天

65%

施工过程中

工期进度过半

30%

竣工验收

当天

5%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项目变更表

100%

注:装饰工程有形市场另有规定的,亦可按市场规定办理。

2、工程结算:详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六、其它事项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上海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出)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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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它约定:

1.

2.

3.

4.

5.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住址:地址: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共2页,当前第2页12

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篇3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美林湖水镇G区

工程地点:美林湖国际社区

二、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辅材、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操作面文明施工、包治安、包风险、包验收、包缺陷修复、包限额领用料、包设计变更(因设计变更引起的返工除外)、包与其他承包单位的配合。负责组织人员施工。

三、承包价格

以实际施工图为准,(正负零以下和正负零以上)所有模板工程按展开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元包干,大写:每平方米()元包干.其中:文明施工、安全、质量各1元/㎡,(若乙方达不到甲方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则按上述标准从合同总价中扣除,因乙方原因中途退场按合同价的70%办理结算)。

以上价格已包括人工费、辅材及机械费、成品保护费、材料二次转运费、赶工费、劳动保护费、(工人工伤保险由甲方统一办理)、安全措施费、文明施工费、管理费及利润、(不含税费、乙方只提供工人工资发放表)。

四、承包范围

所有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支模架搭(含构造柱、圈梁、压顶、线条、窗台,施工缝及小型构件、板缝吊模等一切模板工程)、现场运输、自用材料上、下车,止水镙杆切割、爆模砼剃打、漏浆砼清理、天棚模板拼缝、阴角打磨、拆除模板时楼层卫生及材料清理、工程完工材料的清理、堆码、所有模板工程的文明施工、并提供以下辅材及机具、园盘锯、锯片、刨木机、手提锯、电钻、钻头、铁丝、钉子、封口胶布、丝杆、套管、蝴蝶扣、步步紧、(止水螺杆和混凝土内撑由甲方提供)电缆线、加班灯、线及所有小型用具。

五、劳务报酬支付方式、

1、第一次支付地下室顶板面混凝土完毕

2、第二次支付12层顶板混凝土完毕

3、第三次支付屋面封顶

4、支付比例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

5、二次结构完毕主体封顶验收后20个工作日内付至90%,余款竣工验收20个工作日内支付100%

六、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责任

A、甲方委派现场负责人。

B、负责将所需水电接至乙方指定位置。

C、及时提供乙方所需材料。

D、负责协调机械设备。

E、负责分线(乙方派人协助)。

F、负责购买统一工作服、安全帽,费用由乙方支付(工作服两套、安全帽一顶)。

G、负责工人的住宿及水电费用。

2、乙方责任

A、乙方委派现场负责人。

B、进场时向甲方提供班组所有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明书。

C、每日加班乙方必须指派现场负责人,负责施工安全,进度及质量管理。

D、浇注砼时乙方必须指派专人值班,负责模板的质量处理,如发现乙方值班人员脱离岗位,罚款500—20__元。

E、及时提供材料计划表。

F、甲方指定的工作乙方不及时完成,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工人完成,所产生的工程费用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注:技工按800元/天,付工按300元/天扣除)。

G、乙方进入施工现场机械必须符合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规定,所有设备电缆均采用五芯电缆,辅材质量达到国家规范要求。如因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总承包对甲方罚款由乙方承担。

七、工程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厉行总工期共天(其中阵雨、停料、停水、停电、机电设备检修以小时以上工期顺延,并办理签证)、若因乙方原因超过进度计划和合同工期时、每延误一天、除扣工期价1元/㎡外并处罚违约金5000元/天。

八、劳动纪律

1、甲方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本项目规章制度和纪律,并通过进场三级教育、技术交底等方式明示乙方。

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和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具体内容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纪律;

3)、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按规范作业;

4)、服从甲方安排、管理和教育;

5)、文明作业、保护环境;

九、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保健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1、提供必要的劳动场所和设备;

2、完善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3、不违章指挥;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按规定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注意保护生产、安全设备设施和生产环境卫生。乙方对危及人生安全的违章指挥可予拒绝。

十、工程质量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验收规范及标准进行施工,、指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查、并上报甲方技术人复查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因乙方原因在施工中造成的返工,其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并罚款500—20__元作为处罚)

十一、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确保施工工期内无任何重大安全事故,并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随时接受行业安全人员的监督检查。1万元以下含一万元工伤自行负责,保险公司赔付后所差费用,甲方70%乙方30%。

十二、文明施工

乙方必须按照平方的整体规划搞好现场文明施工、接甲方要求每天下班前材料堆码规范、将作业层的垃圾运至工地指定地点、做到工完场清、否则甲方将对乙方进行200元/次一500元/次的处罚。

十三、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害和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甲乙双方因履约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递请国家劳动仲裁机构仲裁。

十四、履约保证

乙方签订合同前须缴纳(无)元每平方米的履约保证金.主体封顶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若施工过程中、乙方达不到甲方要求的进度、安全、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处罚和一切经济损失。

十五、其他

(一)、乙方因下列行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乙方此前所施工的项目甲方暂不予结算及付款,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管理人员迟迟不能到位,或未经甲方许可中途自行离场的;

2、乙方将工程转让他人承包,甲方除有权终止合同外,并给予乙方合同价1%的处罚。

3、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开工、复工,或开工、复工后进行迟缓,或工人不足,甲方认为不能按期完工的。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或乙方违背合同,或有偷工浪费材料的事实,经甲方书面通知改善,仍然未改善的。

5、乙方工人技能低劣,共夺懈怠或工地负责人不听甲方、监理人员指挥的。

6、乙方不得以市场价格变动或工作内容变更为由要求甲方调整单价。

(二)、甲方承诺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务报酬,乙方保证及时支付工人工资,并将所有工人工资表报送甲方,在甲方应支付款范围内,委托甲方代为转账至每个工人,余额及时支付给乙方。如发生下列事件甲方可以处罚款:

1、乙方发生民工就劳务报酬上访事件的,按上访人数按每人10000元处罚。

2、乙方未支付材料款项,供应商就款项问题反映到甲方时,甲方将对乙方处以所欠款额的罚款并要求乙方及时支付所欠款项。

3、工程款按时支付的情况下,乙方必须管理好其各班组工人,若出现堵路、堵桥、上街游行等事件的,乙方每发生一次承担违约金50万元。

十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工程款付清后自然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篇4

发包人:承包人:经双方协商甲方将工程部分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订立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执行。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三、分包内容:主体承建(从基础到屋面封顶)。四、工程施工单价:元/㎡(按图纸确定的总平方)。五、工程款的支付:主体封顶付40%,余款工程验收交给镇政府时结清。六、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规范标准及地方有关规定标准。七、工程安全:施工过程中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如因乙方自身操作不当、不按安全的规范要求执行等自身原因所造成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八、在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乙方没有做到位,并经甲方多次督促后还没做到位,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无需乙方签字确认。双方责任甲方责任:1、负责提供施工所需图纸、标高等各项手续。(做好放线和交底工作)。2、及时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各种材料。(钢材、水泥、红砖、砂石等)。3、及时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以确保不影响乙方下道工序的施工。4、及时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责任:1、严把质量关,由于质量问题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材料浪费等损失由乙方承担。2、按时发放工人工资,不得因发放不及时而造成停工损失,其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3、认真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乙方自带安全帽,在施工中若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及不文明施工现象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补充条款:1、如果因乙方的原因,不能按进度计划完成,甲方有权找别的工人做点工,并按100元/人每天计;或者分包部分工程给别的工程队做,其所付出的费用和工程款由乙方付。2、乙方不得在工地打架闹事,如果发生一次罚5000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3、乙方交保证金伍仟元整,基础上来后返还。本合同一式贰份,签字生效。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年月日

施工合同:施工分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承包范围及内容:。1.4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1.5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合同工期2.1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2.2合同工期:本工程于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共个日历天。2.3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工程总价的计算,按天累计。2.4如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同意并报业主书面签字盖章认可后,可考虑工期延长:a.因不可抗力影响;(不可抗力的定义和范围按总承包合同)b.重大的设计变更、修改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工程进度无法按原计划进行;c.非乙方原因的停电、停水造成停工时间连续12小时以上;d.因业主原因的工期调整;e.因业主原因无法正常施工。

第三条质量3.1本工程质量等级为。3.2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3.3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3.4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3.5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如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全由乙方全额承担。3.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甲方提出处理方案,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处理,处理结果由甲方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必须按政府规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您正浏览的文章由第一'版权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3.7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对乙方的罚款通知,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第四条环境安全标化4.1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达到标准要求,并承担安全贯标、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4.2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4.3乙方要严格执行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4.4乙方应编制乙方范围内的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4.5乙方必须根据施工规范搭设和配置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劳防用品,应在甲方允许的供应商中采购上述物资,且必须加强进场验收和搭设后的使用前验收。4.6乙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人员及乙方的专业分包施工队伍进行分部分项和专项安全交底。4.7发生安全或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监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排除事故或抢救人员提供帮助。4.8甲方为保持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甲方将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将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罚款通知,甲方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4.9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安全标化标准,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全由乙方全额承担。且乙方愿意接受达不到安全标化标准的甲方罚款,罚款金额为总结算金额的%,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也由乙方全额承担。

相关的合同范本·弱电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绿化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装修施工协议书第五条工程价款5.1本工程价款暂定为人民币万元整。5.2本工程计价方式为:。5.3上述计价方式中包括(或不包括)工程税金。5.4如本工程计价方式含税金,则由甲方实施代扣代缴。5.5本工程所采购的建筑材料原则上由乙方自行采购,要满足图纸及政府有关规定的要求,甲方有权指定和供应其中的部分材料。5.6本工程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周转设备材料、脚手架设施、工地用各类表箱,均由乙方提供,但要满足政府有关法规或规定的要求,满足甲方的管理要求。对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机械、设备、物资和设施,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更换直至清退指令,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上述指令。5.7本工程结算单由乙方在该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编制完毕,并递交甲方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由甲方提交业主单位,经业主及审价单位确认后形成正式的工程结算书作为价款结算的依据。5.8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各种罚款)均由乙方承担。5.9由于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业主、监理、甲方的各项规定,连带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包括内部罚款)乙方应给予赔偿,赔偿金额为甲方的实际损失另加20%的费用。5.10其他约定事项:第六条预付款担保及履约担保6.1乙方同意以下列第种方式对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乙方履行合同进行担保,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供预付款银行担保、分包履约担保书。6.1.1预付款银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前,乙方需出具与预付款同等金额即万元的预付款银行保函给甲方,预付款银行保函的期限为从预付款支付前开始到预付款在每月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为止。6.1.2履约保函: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并在第一笔工程款支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额的%计万元的银行保函给甲方,履约保函期限从本合同内容开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规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6.1.3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约后天内,乙方须提交合同金额的%的履约保证金万元于甲方的指定银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返回保证金。6.1.4分包工程款抵冲履约保证金:从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开始,扣合同总价的%工程款万元作为履约保证,扣款期数从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开始到第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结束,共分期扣完,并必须在分包工作量达到50%合同总价前暂扣完毕,等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开始释放暂扣工程款部分。6.1.5履约担保的其他约定方式:。6.1.6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损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质量、工期、安全标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罚款和承担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业主方)的罚款外,还同意将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及赔偿之费用。

第七条工程款的支付7.1本工程工程款的支付按甲方与业主约定的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比例约定为:。当业主工程款暂不到位时,乙方不得因此延误工期,并应全力配合甲方共同向催讨工程款;同时,因业主不及时付款或拖欠工程款的行为造成甲方不能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承诺决不向甲方追究责任和提起诉讼。7.2乙方工程款的收取条件:①乙方每月25日上报当月实际形象进度的月度工作量,该月度工作量经甲方审核后并报业主通过审定;②根据甲方与业主付款条款的约定,当甲方收到业主工程款后,在扣除约定的款项后,余款作为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并在个工作日内以支票形式支付乙方;③本工程约定的款项指甲方的项目总包管理费(按工程造价的%收取)、工程税金、履约保证金、政府规定的各类应缴费用(如质监安监费、定额编制管理费、上级行业管理费、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费等)、工程相关费用(指甲方代乙方先行开支的费用或工程罚款)。上述款项中工程税金及政府规定的各类应缴费用由甲方代扣代缴,项目总包管理费及工程相关费用由甲方直接收取。7.3本合同预留工程保修金为合同总价(如已结算,按结算总价)的%。待工程保修期满及业主将保修金余额返还后一周内甲方与乙方结清保修金。在保修期内若甲方通知乙方的保修内容不能得到及时响应,则甲方有权使用工程保修金对本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如工程保修金尚不足于承担全部维修费用的,乙方承诺不足部分继续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及其职责8.1甲方任命为甲方驻工地代表(以下简称“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8.1.1甲方代表发出指令,以《工程联系单》形式送达乙方,乙方应予以执行。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8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作出执行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以执行。8.1.2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时对进场人员进行总交底,交底的内容为:a)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其他创建目标;b)涉及到甲方的现场施工的相关管理制度(如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等);c)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d)本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e)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总合同有关主要条款。8.1.3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前,组织对乙方队伍人员资质、机械设备、周转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验证、验收,并做好相应台帐。8.1.4开工(施工)前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8.1.5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经监理复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8.1.6甲方代表有权对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乙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但应出示书面通知,且具备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内替换人员要到岗就位。8.1.7甲方代表可按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人应负的责任(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8.1.8甲方代表应负责施工现场内各分包作业单位之间的工程协调,便于乙方的正常施工。8.1.9甲方代表应指导、督促乙方按甲方对现场管理的各项标准组织施工,全面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执行甲方制定的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程序文件以及甲方规定的工程项目主要资料归档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要求、现场安全文明标化管理要求等管理标准。8.1.10当乙方由于业主的原因其利益受到严重侵害时,甲方应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予以支持,并积极做好有关工作。8.1.11甲方保安人员应严格按照甲方沪建股五司(2004)保字第005号文件《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等出门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8.2乙方任命为乙方驻工地代表(以下简称“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8.2.1乙方在本工程履约中对甲方负完全责任,同时对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一切要约负连带责任,在任何情况下,这种连带责任不会被免除。8.2.2乙方对甲方发出的指令,凡涉及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指令,不论何种情形均必须立即执行。对不属于上述性质的指令,如乙方认为甲方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的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如甲方决定仍继续执行的,乙方应予以执行。若,事后甲方指令确属错误性的且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按以下约定处理:该错误指令被证实为甲方转发业主指令而发生的,除业主承担赔偿责任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该错误指令为甲方单方面发出的,则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8.2.3乙方的要求、请求或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盖章及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待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后生效。8.2.4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并需得到甲方的认可方可执行,后任继续承担前人应负的责任(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8.2.5乙方以下人员,经监理或业主或甲方提出,经甲方代表确认同意,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用甲方代表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①甲方有证据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②不能积极配合监理、业主及甲方正常工作者;③违反甲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④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⑤与乙方进场人员花名册不符者;⑥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8.2.6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文明施工的交底会议。在阶段施工前十日内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专项施工方案,在满足规范标准和甲方要求的前提下,经甲方批准和业主认可后方可组织施工,对擅自改变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全由乙方全额承担。8.2.7乙方应按规定对水准点引测、轴线标高、预留洞、预埋件位置、沉降点观测、皮数杆设置等进行技术复核。8.2.8乙方应按规定制作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正确养护,按时送试,对需送试验的过程产品(如钢筋焊接件等)应及时送试。8.2.9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工程建设有关专业分包/材料采购必须进当地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应的费用。乙方须委托甲方与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办理交易凭证手续,以及乙方需直接委托甲方实施采购(如钢材、商品砼)和发包的,每委托甲方签订一份交易合同之前乙方必须先向甲方提交代扣代付的书面委托申请报告,经甲方批准后甲方直接与分包商/供应商签订交易合同并办理交易凭证。乙方承诺但不限于如下内容:①根据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由甲方代付的与该合同发生的相关的一切费用(如交易费、印花税等)均由乙方承担;②交易合同的另一方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工程款/材料款均由甲方代付;并从最近一期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材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先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后,再由甲方支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③每次专业分包商/供应商提出付款要求后,乙方须先认真复核应付金额数后再向甲方提出付款要求,经甲方复核后甲方给予支付。因乙方的疏忽造成甲方多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损失情况均由乙方承担。④甲方与该交易合同所发生的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为乙方所有的权利和义务,甲方与与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不能免除乙方对该合同的责任。⑤该交易合同的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⑥该交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甲方受到处罚以及甲方的声誉、品牌、形象受到损害的,所引起的一切有形和无形的损失全由乙方承担;⑦该交易合同最终结算价由乙方与合同的另一方决算,甲方凭乙方提供的该合同的最终决算书原件按合同规定支付尾款;因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结算,或故意拖延结算时间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与该合同的另一方进行决算,乙方承诺承认该决算的结果。8.2.10对乙方自行发生的各类专业、劳务、材料采购等合同,乙方签订后需将该类合同及时上报给甲方备案,该类合同的实际付款情况(付款情况需附上有效凭据复印件)、结算情况每月需定期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不得瞒报。8.2.11乙方应全面贯彻执行8.1.9款的各项要求,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并承担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8.2.12乙方负责各类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完整地将工程资料定期或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移交给甲方。8.2.13乙方在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工程总进度网络计划、生产资源配置计划(人、机、物)报甲方审批;在收到施工图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预算书(可分阶段编制);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量月报及下月工程进度、材料及劳动力计划;必要时还要及时提供工程进度、材料及劳动力季、周计划,在施工过程中对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资料在24小时内提供给甲方。8.2.14已完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予以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8.2.15乙方应严格控制好施工队伍人数,杜绝私招乱用社会闲散人员,禁止无证人员混入本队伍中进场施工。8.2.16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先向甲方指派的现场专管人员递交本施工队伍资质“三证”复印件及安排进场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上岗资格证、特殊工种(电工、机操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车司机、吊车指挥等)操作证等复印件,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健康证及队伍进场开工报告等手续。8.2.17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变动生产人员,必须事先得到甲方专管人员的同意,并补交变动人员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复印件。8.2.18乙方用工必须遵守上海市政府有关规定,乙方的现场操作人员不得使用不满18周岁未成年工及55周岁以上老年工,由于非法用工造成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8.2.19乙方施工队伍应组建相应的工会组织,进场后一个月内应明确项目工会负责人,并及时报甲方项目工会组织员,参加工地工会联席会议。8.2.20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须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线,并严格履行,每月定日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须定时上报工地工会联席会议。8.2.2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民工宿舍内应配备电扇等防暑降温设备、工人须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钢筋工手套、电焊工服装、电焊工眼镜、电工绝缘鞋等)。8.2.22乙方应按时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甲方代乙方交纳该费用的,乙方同意该费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8.2.23乙方在工程建设中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拉拢甲方人员,损害甲方利益,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扣除乙方单位合同总造价的1—5%直至终止本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8.2.24乙方在本工程中参与施工的所有工作人员和工人的人身意外保险、机械设备和财产保险全由乙方投保,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所发生的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抚恤费和法律责任均应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此等责任。8.2.25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8.2.26乙方对自身施工现场两瓶仓库、材料间、经理室等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技术防范设施,该设施必须由甲方认可的专业队伍负责安装、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8.2.27乙方对施工现场应配备足量的消防设施,制定消防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责任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第九条图纸9.1甲方在乙方分项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图套(已包括竣工图在内)。乙方如需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9.2乙方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图套。

第十条隐蔽工程和中间及分项验收10.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及分项验收条件,乙方自检互检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组织验收(在验收前48小时通知),验收合格,经各方代表在验收记录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与工期拖延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各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各方代表已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10.2若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顺。对事后无法判断质量的工序应作为特殊过程加强控制。

第十一条材料、设备的供应和管理11.1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原则上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但供应商必须在甲方的合格分包商名录内。选择的供应商,必须符合国家和政府的备案证和许可证制度,且应事先收集该供应商的相关资料(经营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备用证等),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国家和政府明确需进交易的材料还必须办理交易。甲方有权供应其中的部分材料。(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序号产品备案证明防伪复印件许可证复印件进场交易1商品混凝土★◆2混凝土砌块(含混凝土多孔砖)★◆3水泥★◆4管道(排水管、雨水管、给水管、电工套管等)★5防水涂料★6商品粉煤灰★◆7砂石料★◆8烧结砖★◆9内外墙涂料★10门窗★◆11防水卷材★12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13粒化高炉矿渣粉★14商品砂浆★15混凝土外加剂★16混凝土泵送剂★17预制混凝土构件☆18墙面板☆19夹层玻璃☆20钢化玻璃☆21建筑饰面石材★22复合地板★23人造板(饰面人造板)★24胶粘剂☆25门窗框用硬聚氯乙烯型材☆26铝合金建筑型材☆27建筑幕墙★28沥青混凝土★29三渣混合料★★表示已发证产品☆表示已列入计划目前尚未发证产品◆表示应进场进行交易的产品查询已办理《备案证明》的生产企业,可登录上海市建筑材料质量监督站网站。网址:

11.2工程所用材料、设备均须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的确认,乙方在正式采购前须将材料设备的样品提前送甲方和业主及监理,且需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方可开始采购。11.3一旦材料、设备的样品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未经甲方、业主及监理同意,不得作任何变更。11.4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必须符合图纸设计要求且和甲方、业主、监理、乙方共同确认的样品相一致,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质量标准,并必须向甲方提供出厂合格证明、产品防伪标志、质量保证书、以及有复验要求的试验资料等有关准用文件。并经甲方、业主、监理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11.5甲方有权于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出厂前进行测试检验。乙方须在各批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出厂前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甲方、业主和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甲方、业主和监理可拒绝验收,并由乙方按甲方和监理单位规定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若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未通过甲方、业主、监理单位的验收,以后发现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11.6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如发现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等有理由怀疑不符合规定,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必须封存不得使用,经核查如确实不符合规定要求,并由乙方按甲方和监理单位规定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且重新采购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设备,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工期不予顺延。11.7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和制品也应符合设计要求,并负责提供符合验收要求的有关资料。11.8乙方必须提供安全、可靠的施工机具以及合格的计量器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11.9凡材料的采购、复试、交易和办理合格证等,由于乙方自身的资质原因不能签约委托甲方签约的,乙方承诺向甲方出具该内容的履行担保书,该担保书中涉及的担保金额暂抵押于甲方,直至乙方向甲方出具该履行担保书中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的证明材料后返还乙方。

第十二条竣工验收和保修12.1本合同范围内施工部位在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包括机电设备的调试已按规定进行),乙方应尽快做好竣工验收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准备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一式份,其中原件份,复印件份,按本工程所在地、区域所管辖的质监站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并需符合当地、区域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编制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12.2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书面竣工验收请示报告后及时组织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进行验收,并给予乙方批复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工期不顺延。12.3竣工日期为乙方完成全部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验收通过签字的日期。需整改后才能达到要求的,应为乙方整改后再次提请甲方验收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签字验收通过的日期。承包内容中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未完工或经各方组织的验收评定为不合格,均视为工期延误。12.4乙方在验收通过之日14天内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全部竣工资料。12.5竣工验收通过后,乙方在现场的人员、物资、设备、设施等均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一周内全部撤离施工现场,如甲方有特定要求的,按甲方要求执行。12.6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项目在使用中对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均承担保修责任,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12.7保修期限及保修起始日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约定执行,具体约定保修期限为:。保修起始日为:。12.8在保修期间,如乙方保修不及时有损甲方声誉,甲方可代为修理,由此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第十三条工程索赔、签证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索赔、签证事件时,乙方应在事件将要发生和事件发生约定有效期限(根据甲方与业主约定的有效期限)内提出报告,及时向甲方报送发生索赔、签证的详细清单和计算依据,经甲方审核后报送业主确认。对业主不认可的索赔、签证,甲方对乙方也不予认可,且乙方放弃对甲方的追索权。若乙方逾时没有报送,无论索赔、签证事件发生与否,均不予考虑。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按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不可抗力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和费用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工程停建和缓建工程停建和缓建约定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工程停建和缓建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工程停建和缓建造成的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总承包合同终止16.1总承包合同终止:如总承包合同在分包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完全履行其义务之前以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则总承包方应在此后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方立即终止分包合同所规定的雇佣关系,分包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此时,分包方应尽快从工地搬走分包方的材料机械和设备财产并撤离其人员。16.2总承包合同因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引起分包方的雇佣关系一旦终止,本分包合同的其他条款也自行失效,但分包方有权获得按照分包合同内所列的费率或价格计算合同终止前已完成工程的款项(该价款或款项至今为止未得到总承包方任何事先支付)。总承包方根据本项规定向分包方支付该款项的义务仅在总承包方收到总承包合同项下有关所述分包合同工程款后生效。16.3如由于分包方违反分包合同而导致业主终止总承包合同,那么前述16.2条有关付款的规定不适用,且分包方须赔偿由于自身违反分包合同导致总承包合同终止而引起的总承包单位及其他所有分包单位的损失。

第十七条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17.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自工程竣工交付业主使用、结算完毕、甲方支付完毕(不包括保修金)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17.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属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①乙方擅自将本工程项目进行转包或将工程再肢解成若干部分再进行分包。②工期延误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③乙方由于非甲方或业主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全面履行合同的行为。④乙方没有健全的施工管理和组织体系,进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不足以承担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甲方的声誉面临严重威胁。⑤乙方已无法全面履行合同要约,尤其是甲方对业主的承诺面临不能兑现。⑥乙方有损害甲方声誉的严重行为,如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情形。⑦乙方工地代表及其管理人员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并严重危及甲方的品牌声誉。17.3发生上述17.2款情形时,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进入本工程的人员、物资、设备应在48小时内撤离施工现场,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追索违约赔偿的权利。

第十八条附则18.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并应形成书面补充合同,才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18.2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向合同签约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18.3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份,副本份。18.4以下文件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①《安全生产协议书》(附件一)②《治安防火协议书》(附件二)③《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附件三)

合同签订单位: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约地点:

劳务合同:劳务施工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__区(县)______路______弄(村)______号____楼__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_____房型________房______厅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___

管理费:___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_,税金(3.41%):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额

对预算设计认可

签订合同之日

1000元,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二至五天

65%

施工过程中

工期进度过半

30%

竣工验收

当天

5%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项目变更表

100%

注:装饰工程有形市场另有规定的,亦可按市场规定办理。

2、工程结算:详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2)指派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上海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出)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十、其它约定:

1.

2.

3.

4.

5.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住址:地址: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有关施工分包合同有关施工分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1.3承包范围及内容:。

1.4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5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合同工期

2.1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合同工期:本工程于年月日开工,

至年月日竣工,共个日历天。

2.3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

天,按本工程总价的计算,按天累计。

2.4如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同意并报业主书面签字盖章认

可后,可考虑工期延长:

a.因不可抗力影响;(不可抗力的定义和范围按总承包合同)

b.重大的设计变更、修改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工程进度无法按原计划进行;

c.非乙方原因的停电、停水造成停工时间连续12小时以上;

d.因业主原因的工期调整;

e.因业主原因无法正常施工。

第三条质量

3.1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3.2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为。

3.3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

3.4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3.5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如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3.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甲方提出处理方案,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处理,处理结果由甲方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必须按政府规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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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对乙方的罚款通知,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第四条环境安全标化

4.1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达到标准要求,并承担安全贯标、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4.2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4.3乙方要严格执行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4.4乙方应编制乙方范围内的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5乙方必须根据施工规范搭设和配置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劳防用品,应在甲方允许的供应商中采购上述物资,且必须加强进场验收和搭设后的使用前验收。

4.6乙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人员及乙方的专业分包施工队伍进行分部分项和专项安全交底。

4.7发生安全或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监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排除事故或抢救人员提供帮助。

4.8甲方为保持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甲方将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将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罚款通知,甲方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4.9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安全标化标准,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全由乙方全额承担。且乙方愿意接受达不到安全标化标准的甲方罚款,罚款金额为总结算金额的%,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也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五条工程价款

5.1本工程价款暂定为人民币万元整。

5.2本工程计价方式为:。

5.3上述计价方式中包括(或不包括)工程税金。

5.4如本工程计价方式含税金,则由甲方实施代扣代缴。

5.5本工程所采购的建筑材料原则上由乙方自行采购,要满足图纸及政府有关规定的要求,甲方有权指定和供应其中的部分材料。

5.6本工程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周转设备材料、脚手架设施、工地用各类表箱,均由乙方提供,但要满足政府有关法规或规定的要求,满足甲方的管理要求。对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机械、设备、物资和设施,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更换直至清退指令,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上述指令。

5.7本工程结算单由乙方在该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编制完毕,并递交甲方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由甲方提交业主单位,经业主及审价单位确认后形成正式的工程结算书作为价款结算的依据。

5.8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各种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5.9由于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业主、监理、甲方的各项规定,连带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包括内部罚款)乙方应给予赔偿,赔偿金额为甲方的实际损失另加20%的费用。

5.10其他约定事项:

第六条预付款担保及履约担保

6.1乙方同意以下列第种方式对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乙方履行合同进行担保,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供预付款银行担保、分包履约担保书。

6.1.1预付款银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前,乙方需出具

与预付款同等金额即万元的预付款银行保函给甲方,预付款银行保函的期限为从预付款支付前开始到预付款在每月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为止。

6.1.2履约保函: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并在第一笔工程款支

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额的%计万元的银行保函给甲方,履约保函期限从本合同内容开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规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

6.1.3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约后天内,乙方须提交合

同金额的%的履约保证金万元于甲方的指定银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返回保证金。

6.1.4分包工程款抵冲履约保证金:从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

开始,扣合同总价的%工程款万元作为履约保证,扣款期数从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开始到第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结束,共分期扣完,并必须在分包工作量达到50%合同总价前暂扣完毕,等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开始释放暂扣工程款部分。

6.1.5履约担保的其他约定方式:。

6.1.6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除保修义

务外)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损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质量、工期、安全标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罚款和承担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业主方)的罚款外,还同意将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及赔偿之费用。

第七条工程款的支付

7.1本工程工程款的支付按甲方与业主约定的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比例约定为:。当业主工程款暂不到位时,乙方不得因此延误工期,并应全力配合甲方共同向催讨工程款;同时,因业主不及时付款或拖欠工程款的行为造成甲方不能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承诺决不向甲方追究责任和提起诉讼。

7.2乙方工程款的收取条件:①乙方每月25日上报当月实际形象进度的月度工作量,该月度工作量经甲方审核后并报业主通过审定;②根据甲方与业主付款条款的约定,当甲方收到业主工程款后,在扣除约定的款项后,余款作为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并在个工作日内以支票形式支付乙方;③本工程约定的款项指甲方的项目总包管理费(按工程造价的%收取)、工程税金、履约保证金、政府规定的各类应缴费用(如质监安监费、定额编制管理费、上级行业管理费、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费等)、工程相关费用(指甲方代乙方先行开支的费用或工程罚款)。上述款项中工程税金及政府规定的各类应缴费用由甲方代扣代缴,项目总包管理费及工程相关费用由甲方直接收取。

7.3本合同预留工程保修金为合同总价(如已结算,按结算总价)的%。待工程保修期满及业主将保修金余额返还后一周内甲方与乙方结清保修金。在保修期内若甲方通知乙方的保修内容不能得到及时响应,则甲方有权使用工程保修金对本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如工程保修金尚不足于承担全部维修费用的,乙方承诺不足部分继续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及其职责

8.1甲方任命为甲方驻工地代表(以下简称“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8.1.1甲方代表发出指令,以《工程联系单》形式送达乙方,乙方应予以执行。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8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作出执行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以执行。

8.1.2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时对进场人员进行总交底,交底的内容为:

a)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其他创建目标;

b)涉及到甲方的现场施工的相关管理制度(如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等);

c)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d)本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

e)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总合同有关主要条款。

8.1.3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前,组织对乙方队伍人员资质、机械设备、周转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验证、验收,并做好相应台帐。

8.1.4开工(施工)前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8.1.5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经监理复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8.1.6甲方代表有权对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乙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但应出示书面通知,且具备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内替换人员要到岗就位。

8.1.7甲方代表可按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人应负的责任(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8.1.8甲方代表应负责施工现场内各分包作业单位之间的工程协调,便于乙方的正常施工。

8.1.9甲方代表应指导、督促乙方按甲方对现场管理的各项标准

组织施工,全面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执行甲方制定的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程序文件以及甲方规定的工程项目主要资料归档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要求、现场安全文明标化管理要求等管理标准。

8.1.10当乙方由于业主的原因其利益受到严重侵害时,甲方应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予以支持,并积极做好有关工作。

8.1.11甲方保安人员应严格按照甲方沪建股五司(2004)保字第005号文件《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等出门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8.2乙方任命为乙方驻工地代表(以下简称“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8.2.1乙方在本工程履约中对甲方负完全责任,同时对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一切要约负连带责任,在任何情况下,这种连带责任不会被免除。

8.2.2乙方对甲方发出的指令,凡涉及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指令,不论何种情形均必须立即执行。对不属于上述性质的指令,如乙方认为甲方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的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如甲方决定仍继续执行的,乙方应予以执行。若,事后甲方指令确属错误性的且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按以下约定处理:该错误指令被证实为甲方转发业主指令而发生的,除业主承担赔偿责任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该错误指令为甲方单方面发出的,则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8.2.3乙方的要求、请求或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盖章及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待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后生效。

8.2.4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并需得到甲方的认可方可执行,后任继续承担前人应负的责任(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8.2.5乙方以下人员,经监理或业主或甲方提出,经甲方代表确认同意,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用甲方代表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①甲方有证据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

②不能积极配合监理、业主及甲方正常工作者;

③违反甲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④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⑤与乙方进场人员花名册不符者;

⑥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

8.2.6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文明施工的交底会议。在阶段施工前十日内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专项施工方案,在满足规范标准和甲方要求的前提下,经甲方批准和业主认可后方可组织施工,对擅自改变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8.2.7乙方应按规定对水准点引测、轴线标高、预留洞、预埋件位置、沉降点观测、皮数杆设置等进行技术复核。

8.2.8乙方应按规定制作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正确养护,按时送试,对需送试验的过程产品(如钢筋焊接件等)应及时送试。

8.2.9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工程建设有关专业分包/材料采购必须进当地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应的费用。乙方须委托甲方与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办理交易凭证手续,以及乙方需直接委托甲方实施采购(如钢材、商品砼)和发包的,每委托甲方签订一份交易合同之前乙方必须先向甲方提交代扣代付的书面委托申请报告,经甲方批准后甲方直接与分包商/供应商签订交易合同并办理交易凭证。乙方承诺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①根据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由甲方代付的与该合同发生的相关

的一切费用(如交易费、印花税等)均由乙方承担;

②交易合同的另一方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工程款/材料款均由

甲方代付;并从最近一期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材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先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后,再由甲方支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

③每次专业分包商/供应商提出付款要求后,乙方须先认真复核应付金额数后再向甲方提出付款要求,经甲方复核后甲方给予支付。因乙方的疏忽造成甲方多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损失情况均由乙方承担。

④甲方与该交易合同所发生的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为乙方所有

的权利和义务,甲方与与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不能免除乙方对该合同的责任。

⑤该交易合同的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

⑥该交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甲方受到处罚以及甲方的声誉、品牌、形象受到损害的,所引起的一切有形和无形的损失全由乙方承担;

⑦该交易合同最终结算价由乙方与合同的另一方决算,甲方凭乙方提供的该合同的最终决算书原件按合同规定支付尾款;因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结算,或故意拖延结算时间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与该合同的另一方进行决算,乙方承诺承认该决算的结果。

8.2.10对乙方自行发生的各类专业、劳务、材料采购等合同,乙方签订后需将该类合同及时上报给甲方备案,该类合同的实际付款情况(付款情况需附上有效凭据复印件)、结算情况每月需定期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不得瞒报。

8.2.11乙方应全面贯彻执行8.1.9款的各项要求,遵守国家和

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并承担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8.2.12乙方负责各类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完整地将工程资料定期或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移交给甲方。

8.2.13乙方在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工程总进度网络计划、生产资源配置计划(人、机、物)报甲方审批;在收到施工图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预算书(可分阶段编制);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量月报及下月工程进度、材料及劳动力计划;必要时还要及时提供工程进度、材料及劳动力季、周计划,在施工过程中对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资料在24小时内提供给甲方。

8.2.14已完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予以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

8.2.15乙方应严格控制好施工队伍人数,杜绝私招乱用社会闲

散人员,禁止无证人员混入本队伍中进场施工。

8.2.16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先向甲方指派的现场专管

人员递交本施工队伍资质“三证”复印件及安排进场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上岗资格证、特殊工种(电工、机操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车司机、吊车指挥等)操作证等复印件,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健康证及队伍进场开工报告等手续。

8.2.17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变动生产人员,必须事先得到

甲方专管人员的同意,并补交变动人员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复印件。

8.2.18乙方用工必须遵守上海市政府有关规定,乙方的现场操

作人员不得使用不满18周岁未成年工及55周岁以上老年工,由于非法用工造成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

8.2.19乙方施工队伍应组建相应的工会组织,进场后一个月内

应明确项目工会负责人,并及时报甲方项目工会组织员,参加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8.2.20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须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线,并严格履行,每月定日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须定时上报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8.2.2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民工宿舍内应配备电扇等防暑降温设备、工人须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钢筋工手套、电焊工服装、电焊工眼镜、电工绝缘鞋等)。

8.2.22乙方应按时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甲方代乙方交纳该费用的,乙方同意该费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8.2.23乙方在工程建设中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拉拢甲方人员,损害甲方利益,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扣除乙方单位合同总造价的1—5%直至终止本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

8.2.24乙方在本工程中参与施工的所有工作人员和工人的人身意外保险、机械设备和财产保险全由乙方投保,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所发生的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抚恤费和法律责任均应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此等责任。

8.2.25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8.2.26乙方对自身施工现场两瓶仓库、材料间、经理室等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技术防范设施,该设施必须由甲方认可的专业队伍负责安装、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8.2.27乙方对施工现场应配备足量的消防设施,制定消防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责任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图纸

9.1甲方在乙方分项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图套(已包括竣工

图在内)。乙方如需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9.2乙方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图套。

第十条隐蔽工程和中间及分项验收

10.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及分项验收条件,乙

方自检互检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组织验收(在验收前48小时通知),验收合格,经各方代表在验收记录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与工期拖延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各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各方代表已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0.2若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顺。对事后无法判断质量的工序应作为特殊过程加强控制。

第十一条材料、设备的供应和管理

11.1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原则上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但供应商必须在甲方的合格分包商名录内。选择的供应商,必须符合国家和政府的备案证和许可证制度,且应事先收集该供应商的相关资料(经营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备用证等),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国家和政府明确需进交易的材料还必须办理交易。甲方有权供应其中的部分材料。(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

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

序号产品备案证明防伪复印件许可证复印件进场交易

1商品混凝土★◆

2混凝土砌块

(含混凝土多孔砖)★◆

3水泥★◆

4管道(排水管、雨水管、给水管、电工套管等)★

5防水涂料★

6商品粉煤灰★◆

7砂石料★◆

8烧结砖★◆

9内外墙涂料★

10门窗★◆

11防水卷材★

12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13粒化高炉矿渣粉★

14商品砂浆★

15混凝土外加剂★

16混凝土泵送剂★

17预制混凝土构件☆

18墙面板☆

19夹层玻璃☆

20钢化玻璃☆

21建筑饰面石材★

22复合地板★

23人造板(饰面人造板)★

24胶粘剂☆

25门窗框用硬聚氯乙烯型材☆

26铝合金建筑型材☆

27建筑幕墙★

28沥青混凝土★

29三渣混合料★

★表示已发证产品☆表示已列入计划目前尚未发证产品◆表示应进场进行交易的产品

查询已办理《备案证明》的生产企业,可登录上海市建筑材料质量监督站网站。

网址:www.shjczj.gov.cn

11.2工程所用材料、设备均须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的确认,

乙方在正式采购前须将材料设备的样品提前送甲方和业主及监理,且需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方可开始采购。

11.3一旦材料、设备的样品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

存样品后,未经甲方、业主及监理同意,不得作任何变更。

11.4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必须符合图

纸设计要求且和甲方、业主、监理、乙方共同确认的样品相一致,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质量标准,并必须向甲方提供出厂合格证明、产品防伪标志、质量保证书、以及有复验要求的试验资料等有关准用文件。并经甲方、业主、监理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

11.5甲方有权于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出厂前进行测试检验。乙方须在各批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出厂前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甲方、业主和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甲方、业主和监理可拒绝验收,并由乙方按甲方和监理单位规定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若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未通过甲方、业主、监理单位的验收,以后发现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1.6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如发现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等有理由怀疑不符合规定,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必须封存不得使用,经核查如确实不符合规定要求,并由乙方按甲方和监理单位规定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且重新采购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设备,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1.7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和制品也应符合设计要求,并负责提供符合验收要求的有关资料。

11.8乙方必须提供安全、可靠的施工机具以及合格的计量器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11.9凡材料的采购、复试、交易和办理合格证等,由于乙方自身的资质原因不能签约委托甲方签约的,乙方承诺向甲方出具该内容的履行担保书,该担保书中涉及的担保金额暂抵押于甲方,直至乙方向甲方出具该履行担保书中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的证明材料后返还乙方。

第十二条竣工验收和保修

12.1本合同范围内施工部位在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包括机电设备的调试已按规定进行),乙方应尽快做好竣工验收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准备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一式份,其中原件份,复印件份,按本工程所在地、区域所管辖的质监站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并需符合当地、区域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编制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12.2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书面竣工验收请示报告后及时组织业

主、监理等核验各方进行验收,并给予乙方批复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工期不顺延。

12.3竣工日期为乙方完成全部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验收通过签字的日期。需整改后才能达到要求的,应为乙方整改后再次提请甲方验收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签字验收通过的日期。承包内容中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未完工或经各方组织的验收评定为不合格,均视为工期延误。

12.4乙方在验收通过之日14天内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全部竣工资料。

12.5竣工验收通过后,乙方在现场的人员、物资、设备、设施等均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一周内全部撤离施工现场,如甲方有特定要求的,按甲方要求执行。

12.6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项目在使用中对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均承担保修责任,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2.7保修期限及保修起始日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约定执行,具体约定保修期限为:。

保修起始日为:。

12.8在保修期间,如乙方保修不及时有损甲方声誉,甲方可代为修理,由此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十三条工程索赔、签证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索赔、签证事件时,乙方应在事件将要发生和事件发生约定有效期限(根据甲方与业主约定的有效期限)内提出报告,及时向甲方报送发生索赔、签证的详细清单和计算依据,经甲方审核后报送业主确认。对业主不认可的索赔、签证,甲方对乙方也不予认可,且乙方放弃对甲方的追索权。若乙方逾时没有报送,无论索赔、签证事件发生与否,均不予考虑。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按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不可抗力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和费用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工程停建和缓建

工程停建和缓建约定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工程停建和缓建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工程停建和缓建造成的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总承包合同终止

16.1总承包合同终止:如总承包合同在分包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完全履行其义务之前以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则总承包方应在此后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方立即终止分包合同所规定的雇佣关系,分包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此时,分包方应尽快从工地搬走分包方的材料机械和设备财产并撤离其人员。

16.2总承包合同因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引起分包方的雇佣关系一旦终止,本分包合同的其他条款也自行失效,但分包方有权获得按照分包合同内所列的费率或价格计算合同终止前已完成工程的款项(该价款或款项至今为止未得到总承包方任何事先支付)。总承包方根据本项规定向分包方支付该款项的义务仅在总承包方收到总承包合同项下有关所述分包合同工程款后生效。

16.3如由于分包方违反分包合同而导致业主终止总承包合同,那么前述16.2条有关付款的规定不适用,且分包方须赔偿由于自身违反分包合同导致总承包合同终止而引起的总承包单位及其他所有分包单位的损失。

第十七条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

17.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自工程竣工交付业主使用、结算完毕、甲方支付完毕(不包括保修金)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7.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属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①乙方擅自将本工程项目进行转包或将工程再肢解成若干部分再进行分包。

②工期延误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

③乙方由于非甲方或业主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全面履行合同的行为。

④乙方没有健全的施工管理和组织体系,进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不足以承担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甲方的声誉面临严重威胁。

⑤乙方已无法全面履行合同要约,尤其是甲方对业主的承诺面临不能兑现。

⑥乙方有损害甲方声誉的严重行为,如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情形。

⑦乙方工地代表及其管理人员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并严重危及甲方的品牌声誉。

17.3发生上述17.2款情形时,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进入本工程的人员、物资、设备应在48小时内撤离施工现场,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追索违约赔偿的权利。

第十八条附则

18.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并应形成书面补充合同,才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18.2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

能达成一致的,向合同签约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8.3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份,副本份。

18.4以下文件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

①《安全生产协议书》(附件一)

②《治安防火协议书》(附件二)

③《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附件三)

合同签订单位: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劳务施工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__区(县)______路______弄(村)______号____楼__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_____房型________房______厅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___

管理费:___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_,税金(3.41%):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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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额

对预算设计认可

签订合同之日

1000元,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二至五天

65%

施工过程中

工期进度过半

30%

竣工验收

当天

5%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项目变更表

100%

注:装饰工程有形市场另有规定的,亦可按市场规定办理。

2、工程结算:详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六、其它事项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上海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出)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共2页,当前第1页12

十、其它约定:

1.

2.

3.

4.

5.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住址:地址: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共2页,当前第2页12 

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篇5

劳务分包合同备案意见书

工程名称工程发包人劳务分包人存在的问题请在个工作日内修改修改情况备案部门经办人年月日签收工程发包人劳务分包人年月日备案部门(公章)经办人年月日提示请合同双方充分考虑合同履行期间的风险,明确约定风险范围及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注:本表一式三份,工程发包人、劳务分包人、备案部门各一份

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篇6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的劳务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建设地点:

3、工程面积:

第二条劳务工作内容的约定:

根据甲方与建设方所签订的工程施工图及相应的调整增减的绿化工程项目和甲方绿化施工员指定的工作项目。

第三条工作质量标准的约定:

按绿化植物栽种的相关要求为标准。(《绿化工程施工操作规程》为合同的附件1)。

第四条执行代表:

1、甲方指派绿化施工员为代表,协调本合同的履行。

2、乙方指派为代表,协调本合同的履行。

第五条劳务费的约定及支付办法:

1、按照双方确定的《绿化工程施工定额》为劳务费用的结算依据(《绿化工程施工定额》为本合同附件2)。

2、实作工程量单一式四份进行统计后双方签字确认。此工程量单作为月结劳务费依据。

第六条安全责任:

1、乙方按有关规定制定严格的安全防护管理办法,确保安全施工。如造成安全施工责任事故,其责任损失由乙方承担。

2、做好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管理。防止偷盗事故、火灾事故、酗酒滋事等不法行为。预防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噪音、粉尘污染,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第七条甲方对乙方人员违规行为处罚约定:

1、乙方代表无故脱岗半天以上罚款100元/次;拒不听从甲方绿化施工员的管理安排可以罚款200元/次。

2、乙方应节约现场用水、用电,保障现场安全生产。做到人走关水、关电。若乙方烧自制水乌龟发现一次罚款100元/次;对拒不听从劝告且连续被现场管理人员发现两次及以上者将加重处罚,处罚金额视情节的轻重而定。

3、乙方所有人员,在施工现场不得赤膊,穿拖鞋上班,违者罚款20元/人次。

4、乙方操作人员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违者罚款200元/人次。若甲方要求戴安全帽才能进入施工现场,乙方不戴安全帽进入现场罚款20元/人次。

5、乙方不得聘用三无人员、未成年人和盲流人员作业,违者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处罚款100元/人。

6、

乙方员工不得在项目实施的公共场地打架斗殴,无论任何原因,甲方将处罚乙方至少200元/次(最多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7、作业人员酒后上班将造成质量、人身安全隐患,如发现乙方作业人酒后上班,除加强安全教育外并可处罚50元/人次。

第八条其它:

1、甲方按劳务费总额的2%结算给乙方作工具配置费。施工所用一切工具乙方自备。

2、甲方提供相关用水、用电设施并承担费用。

3、乙方人员不得盗窃甲方和业主方的任何公、私财物。凡是被甲方或业主方人赃并获的,甲方将按该财物等值的3倍给予处罚乙方。同时对举报有功人员将给予等价赔偿以外的罚金的50%给予奖励,并对举报有功人员公司将给予严格的保密。

4、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因意外原因损坏了甲方或业主方的公、私财物,甲方将按该财物的等值价格要求乙方赔偿。

5、乙方承担相关人员的安全事故责任。

第九条特别约定:

一、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约定:乙方人员请甲方人员吃饭、娱乐、送钱送物等行为均视为商业贿赂。甲方可对其乙方的这类行为进行以下处罚:乙方人员请甲方人员吃饭、娱乐等行为,甲方将处罚乙方1000送钱、送物给甲方人员的行为,将按合同总额的510%处罚______元/次。

二、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凡是对举报有功的人员,公司除了重奖之外,还将给予严格的保密。

1、对以上第一条的举报者,公司将按处罚金额的50%给予奖励。

2、对以上第二条的举报者,公司将按处罚金额的30%给予奖励。

第十条乙方有教育和管理自已工人遵章守纪的义务。以上凡是对乙方人员违规行为的处罚,甲方均以乙方为主体,凭据处罚决定书在乙方劳务费结算时扣减。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不成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履约完毕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篇7

甲方(发包单位):_____

乙方(承包单位):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及项目:郑州至石人山高速公路标段路基土石方工程

二、工程地点:_____

三、工程内容及数量、单价:_________至_________段路基土石方施工作业,预计数量m3;单价:每立方元。

四、工程工期:

五、工程质量标准:施工总承包合同所确定的该单项工程质量标准

六、工程造价:

七、工程承包方式:甲方委派专业工程师负责技术管理,乙方负责提供该单项工程施工所需的机械和技术工人并组织生产。

八、工程价款的拨付及结算方式:按月结算,每月支付该单项工程当月完成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的80%的款项,余款待该单项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验收、考核后的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九、考核:本合同以四方面进行考核后方可结算。

1、安全生产: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工程质量:坚持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

3、工程工期:

4、文明施工: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十、甲方责任:

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治安等教育,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的施工技术措施交底。

3、对乙方施工的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进行指导监控并及时验收。

4、负责解决乙方进场人员的住宿、就餐、及时对其进行卫生方面的指导、监督。

5、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十一、乙方责任:

1、按甲方的各项交底,精心组织施工,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施工,符合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2、按甲方的工期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每月应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度计划。

3、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

4、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落实现场施工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5、按国家和合同履行地有关规定,做好进场前的规范用工手续。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

(2)乙方进入甲方施工区域的生产人员,应出具人员身份证、特殊工种操作证等有效证件。

3、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十二、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下列的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文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安全生产协议书;

2、治安、保卫、防火协议书。

十三、甲、乙双方就材料、设备、工具物品、工艺等有关事项,可另行约定。

十四、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乙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乙方支付每日的违约金;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甲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

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2)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乙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五、本工程甲方委派_________为现场技术负责人,乙方委派同志为现场负责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十六、争议: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本合同自签订后生效至全部工程内容竣工验收、工程价款结清后失效。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本合同正本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外一份交当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劳务作业分中心备案;本合同副本__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__份,乙方执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篇8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劳务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装修工程施工劳务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

一、承包方式:

包人工、包质量、包安全。

二、承包范围:

C、B栋1~3层的电路铺设各户至各楼层的主线、电箱内各器件组装、各通道照明、消防应急灯专线及插座、部份功能性专线及插座,室内开关插座、灯具、电器安装(不含空调),暗线、暗盒开槽装盒、线后水泥砂浆抹平(不能高出墙面),当班自产垃圾清扫至楼下统一放置

三、工程质量:

1、主线槽安装统一水平,吊钩设置均匀美观,电箱内按统一标准角度组装,电箱内线头留置长度约80厘米为宜不得浪费;

2、各室内线槽尽量顺阴角垂直走向,线槽用枪订固定时,槽内订必须付脚,不允许有垂直订头外露;

3、室内线盒严格按各标准统一各自高度,功能相同的必须同一高度,底盒安装必须牢固水平;

4、暗线预埋用pvC管套至与线盒连接位;

5、各开关插座底盒必须暗装;

5、各线头留置不得浪费,严禁工人私自将线头带走;

6、严格按色装线,黄红绿为火线、兰色为零线、黄绿相间为接地线。

四、结算方式:

按外墙内边丈量面积:30元/㎡;阁楼不另计面积。

五、付款方式:

本工程以实际发生工日数据为依据,按每日30元/人生活费,每10天支付一次,每月支付工程进度款至50%,工程完工质检合格,支付工程款的75%;工程竣工验收达到标准后,工程款付至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结算金额的90%。验收合格后100天后付清。付工程款时乙方提交每位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由工人按指模签名确认。

六、甲方责任:

1、提供所有民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必须自备施工工具,负责作业层面的卫生,施工中不得浪费和损失材料,保护好设备和制成品,如有损坏双倍赔偿。

3、教育民工遵守甲方和建设方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管理和指挥,不得打架、闹事,处理好建设方、甲方及其他施工队伍的关系。

4、乙方应按安全规范技术规范组织施工,确保施工安全,由于乙方施工安全措施不力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其责任及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乙方确保人身安全和饮食安全,发生责任事故,其责任及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七、工程质量的约定:

1、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工程未达到优良标准,未通过建设方、监理方、甲方的验收,乙方进行返工所发生的人工费及材料费由乙方承担。

2、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3、工地纪律约定:不得打架,上班时间不准喝酒,不得随地大小便。注意保护别人劳动成果。当班自产垃圾当班必须清理,当班领用材料(电线、开关、插座、灯具)下班必须交回,第二天上班重新领用,严格按色号装线,一经发现罚款500元每次。所有材料由包工头亲自领取,如在施工中所领用材料与实际使用的数量不符时,包工头必须赔偿损失开关插座按20元每个,漏电保护器按80元每个,单极开关按20元每个。所有罚款及赔偿款直接从工资内扣除。

4、文明施工约定;严格控制操音,早上8点半之前、中午12点至下午1点半不得使用电锤等操音大的设备。不得扰民,无关人员不得带入工地。设有内部食堂,由工头统一报歺,收费10元每歺,从工程款中扣除。也可选择叫外卖。

5、防火约定:烟头必须就地捏灭,不得动用明火。

6、防工伤事故约定:禁止违章操作,如工人自我感觉危险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向项目部汇报,否则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八、有关工期的约定:

1、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延误,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延期竣工,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支付甲方1000元的工期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结算价款的10%。合同生效后10天内暗装线盒及需走地的暗线安装完毕,走道布线、20天内安装完毕,其他60天内全面完工,如甲方原因,工期顺延。

九、其它条款:

1、承包人向发包方承诺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因乙方的施工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或不能如期完成工程施工则甲方随时有权调整其施工范围及减少其工作量,或者终止合同。

3、若发包方与承包方意见发生分歧,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通过仲裁解决。

4、乙方中途撤场负全部责任,包括退还已付所有工程款,合同双方签字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工程完成自行消除。

发包人:承包人:

日期:日期:

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篇9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分包工程地点: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三、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四、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元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1宽的规定一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1款的规定一致。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雨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篇10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分包工程范围及工程量(附预算书)

四、分包工程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第二条工程结算

第三条工程质量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第四条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具如绝缘手套、胶靴等由乙方自行解决。

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进场后,食宿问题由乙方自理。

第六条分包工程人工费单价

第七条材料管理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

第八条施工机具

一、大型工具由乙方负责。

二、手工操作工具,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现场管理

一、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

三、分包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二、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费____%的逾期违约金。

四、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解决不了的,可按以下第(___)项解决:

(1)向建筑物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报送____备案。

三、要求鉴证(公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或公证处公证。

甲方:

乙方:

70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