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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塘合同租赁

时间: 新华 租赁合同范本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写好鱼塘合同租赁有什么技巧?这里给大家整理鱼塘合同租赁,方便大家学习。

鱼塘合同租赁篇1

发包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承包鱼塘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承包项目

甲方将承包本村(查干土莫村)的部分鱼塘,转包给乙方进行承包。鱼塘范围:东起,西至,南到,北临。(详见图纸)。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3年。从年3月1日起至年2月28日止。

三、承包费用及交付期限

承包费用为3年5万元整。乙方向甲方交付承包费用:第一年:年3月15日前交付2万元整;第二年:年3月15日前交付1.5万元;第三年:年3月15日前交付1.5万元。

四、承包具体问题

1.承包期内,甲方负责协调保证鱼塘每年春季5月1日前供水至塘内平均深度0.5米以上;合理的供水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遇供水紧张情况,甲乙双方可在鱼塘附近打水井一口,打井费用由乙方承担,水井抽水用电事宜由甲方协调解决。

3.承包期内,鱼塘四周土坝由乙方自行维修,如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4.承包期内,鱼塘内芦苇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销售收入归乙方所有。

5.承包期满后,甲方继续发包时在同等条件的情况下乙方优先承包。

五、特殊情况的处理

1.承包期间,如甲方法人更换,不得影响此协议的有效性、连续性;如发生土地使用权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乙方不享受政府给予甲方的一切经济政策补助。

2.承包期内,如乙方因重大特殊原因长期不能管理鱼塘,乙方有权委托直系亲属管理,或按本合同条款转包他人,甲方不得阻止干预。

3.承包期间,如果国家或油田占用鱼塘(如油田打油井用地及油田地调放炮等)造成鱼塘经济损失,乙方应得承包期内的鱼塘损失政策补助款,其他款项归甲方所得。

六、解决争议的办法

发生争议,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按诉讼程序办理。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鱼塘合同租赁篇2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租赁标的物

鱼塘一处约5亩水面,四周有围墙,内有房屋______间,亭子______座,及园内道路和场地。位于南村民组。

二、于本合同签订之日

甲方将合同标的物交与乙方租赁使用,租期____年,自_____年_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合同价款

每年______元整,需于次年____月____日前交清上一年度的租赁费。

四、合同期间为租赁经营所发生的水、电、税费和其他行政或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

合同期间发生的租赁前或租赁经营行为以外的税、费和其他行政或民事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第三人为租赁标的物权属或合同效力与乙方纠纷所产生的处理费用或损失由甲方承担并负责解决。

第三人为不属于租赁标的物权属或合同效力原因的其他租赁经营行为与乙方纠纷所产生的处理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解决。

六、乙方的租赁经营活动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当的经营活动。

为正常经营所产生的相邻关系和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费用;为租赁标的物权属或合同效力所产生的相邻纠纷和与相关部门的交涉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七、乙方对租赁标的物有管理和使用权,但不得自行处分;将全部合同义务转与第三人前需经甲方同意;对租赁标的物作添加或改造前需经甲方书面认可。

租赁标的物中固定资产的修缮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八、重大违约情形

甲方:

1、不及时履行应尽的纠纷或问题的处理义务。

2、不及时履行修缮义务致乙方的经营活动受到障碍或损失。

3、不及时交接租赁标的物或答复乙方的请求。

乙方:

1、不及时交清租赁费。

2、破坏性使用租赁标的物或违法经营。

3、对租赁标的物擅自添加改造或转让第三人。

九、主要违约责任

1、解除合同。

2、支付价款、支付垫付的价款或费用、赔偿损失,具体的损失数额按票据、费用清单或收据、鉴定书确定。

3、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按当年欠缴租赁费或甲方按当年已接收租赁费的___%计算。

十、合同清算

1、本合同订立之日鱼塘内已存的鱼类按双方共同认可的价格计算,由乙方于合同生效日向甲方付款。

2、乙方对租赁标的物的任何添加改造均需事前以书面列清项目费用或价值的形式征得甲方的同意,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由甲方按照月均2%的折旧率向甲方付款,否则由乙方自行处置。

3、合同终止或解除时鱼塘内的存鱼由甲方按照双方认可的价格向乙方付款。

4、不可抗力情形下的财产或可得利益损失由各方自行承担。

十一、合同终止时的___日之前,双方如均无明确的意思表示,则合同效力顺延___年;解除合同需提前___日通知对方。

十二、任何对本合同的补充或修改均需共同以书面形式认可;未尽事宜依据法律认定或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鱼塘合同租赁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地方农业产业,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乙方拟租用甲方池塘用于____灌溉。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租用池塘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池塘名称:,面积约亩。

二、租期:47年。即__年__月X日起至__X年__月__日止。租期满后乙方若需继续租用,双方另行协商。

三、租金:乙方每年支付给甲方租金肆佰元整。第一次付款在签订协议后付,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

四、交池塘时间:甲方在__年__月__日前移交给乙方。池塘内原养殖的鱼类等水产物在交池塘前甲方自行处置,否则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乙方不负责。

五、租期内若遇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无法履行协议,即终止租赁协议,双方均不属违约,其池塘经营权归还甲方。

六、乙方可根据自己生产的需要,有权对池塘进行维修、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

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池塘取水、放养水产、家禽等行为。

八、如遇国家征地,乙方在该池塘范围内修建的基础设施和水产物赔偿费用归还乙方享有,征地补偿由甲方享有。乙方已多支付的承

包金根据乙方实际使用期限由甲方据实退还。

九、违约责任: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均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应付给守约方违约金贰仟元,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应共同守约。

十二、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鱼塘合同租赁篇4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租赁给乙方,现就转让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在租赁前甲方因此鱼池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自行处理,与乙方无关。

二、转让时间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从本日起,乙方按协商价一次性支给甲方,结算方式:现金结算,乙方以收条为凭。

四、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具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所有权利,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同时,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____元。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年___月___日

鱼塘合同租赁篇5

出租方:仙桃市五湖渔场分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同意将总场授权其管理和出租的鱼池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向甲方缴纳租金并承担相应的其他任务,为确保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形式: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各项费用自理。租赁费一年一议,定额上缴。

第二条:

租赁地点及面积:五湖渔场第排号鱼池,占地面积亩,其中水面亩。

第三条:

租赁费和其他任务指标:

1、乙方年向甲方上缴租金共计元。

2、上级分配给甲方的水利任务、抗洪抢险、共同生产费用及场内公路护坡、沟渠疏洗等各项义务工,甲方按有关政策和规定分摊给乙方。

第四条:

鱼池租赁承包期:从年2月1日起至年元月31日止。

第五条:

其他约定

1、乙方上缴租金时间为本年的4月1日之前,对无能力年初上缴资金的承包户,也可常年分期上缴,但不得超过次年元月1日,超过日期的欠款部分按同期农业银行最高贷款利率的150%计息。历年欠缴的利息从上期的结算截止日起到本年还清之日止,按以上标准计息,当年欠款和历年欠款的本、息应于当年农历十二月二十四日前交清。

2、甲方向乙方收取款项,必须向乙方出具盖有甲方单位印章的收据,否则乙方有权拒交。乙方未取得盖有甲方单位印章的收据交款,视为乙方未向甲方交款。

3、乙方对本人承包辖区周围的沟渠、道路、电线、树木等公共财物负有保管责任,不得蓄意损坏。对以上设备及财产人为造成损坏所发生的’维修费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场与承包户合资兴建的石子公路,其段面维修费场与承包户各承担50%。乙方所受益排灌沟渠,由乙方自觉投劳,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未缴清甲方租金和历年欠款本、息之前,乙方对租赁鱼池所产生的收益不得自行处置,所有产品如需出售,必须通知甲方派员到场,由甲方收取产品销售款,冲抵乙方应缴甲方当年租金和历年欠款的本、息,否则,乙方应向甲方结付销售款20%的违约金。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租赁鱼池转包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6、合同期满或者乙方提前终止合同时,甲方对乙方租赁鱼池期间投入的鱼池改造资金、房屋等资产和租赁鱼池内剩余的产品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产品或财产没有处理,影响下轮承包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总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五湖渔场规章制度协商解决。

9、自本合同生效起,甲乙双方以前就本合同约定鱼池所签订的租赁合同自行失效。

10、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持一份,经合同双方签章后生效。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年月日

鱼塘合同租赁篇6

甲方:清城区长埔象牙、象东、象西、象星村民小组乙方:

为了壮大集体经济,增加效益,经甲方召开家长会议讨论决定,甲方将原南丫塘(土名):口鱼塘,面积亩出租给中标者(乙方)经营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有关事项。双方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鱼塘面积及各要占有数量:

象牙村占亩;象东村占亩;象西村占亩;象星村占亩。

二、租赁期限: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一定为壹拾伍年(小写20年)。即第一个五年为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每五年递增500元。

第一个五年: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人民币元(元)。

第二个五年: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人民币元(元)。

第三个五年: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人民币元(元)。

三、租金及上交时间:在租赁期内,乙方上交甲方鱼塘租金每年每亩元,合计元整(¥元)其中:象东村占亩。

第一个五年:20年日至20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人民币元(¥。

第二个五年:202年月日至20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人民币元(¥。

第三个五年:20年日至20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人民币元(¥。象牙村占亩。

第一个五年:20年日至20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人民币元(¥元)。

第二个五年:202年月20年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人民币元(¥元)。

第三个五年: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人民币元(¥。象西村占亩。

第一个五年:20年日至20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人民币元(¥元)。

第二个五年:202年月20年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人民币元(¥。

第三个五年: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人民币元(¥。象星村占亩。

第一个五年: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人民币元(¥。

第二个五年:202年月20年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人民币元(¥元)。

第三个五年:20年日至20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人民币元(¥元)。

乙方除上交甲方租金外,还上交甲方押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元)。合同期满退回押金给乙方,如中途征收押金同样退回押金给乙方。双方签订合同起乙方交清当年的租金,即以先交租后经营的原则。上述土地中途国家征用,当年租金不退回。

四、双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乙方处理在承包期内不受本村民阻挠和干扰乙方正常生产和经营。

2、负责处理该鱼塘因权属问题而发生争议和纠纷。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按本合同的规定交清每年的承包款。

2、负责交纳上级有关部门按规定收取的管理费及各项税收。

3、负责承包期内的一切经营费用。

4、在租赁期间内一切违法行为由乙方负责。

五、其他条款:

1、关于乙方改变鱼塘使用时,如填鱼塘改变使用用途。(填土款归乙方所有,填土面积亩,填土高度米高平公路,填土款元/m)。

2、在本合同期内因国家或村镇建设需要征收该鱼塘时,双方无条件服从,我村同征地单位签订合同即日起该土地归四象集体所有。在甲方收回此地时并不补偿填土款给乙方。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征地单位按国家的有关征用土地的`政策给予补偿。土地征地款属甲方集体所有,承包鱼塘范围内的填土款补偿及该土地附作物乙方所有。

3、合同期满,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国家发展需要,乙方所建的工棚和架设电线电路归甲方集体所有,乙方不能拆除和毁坏。

4、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中途转包(转让),或终止合同,确因特殊情况需转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办好转包合同方可转让,否则视作违约,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要负责赔偿损失。

5、在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的规定时间交清每年的承包款,逾期不交的按拖欠总额每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逾期超过一个月不交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鱼塘,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负责赔偿。

6、本合同签订后,受法律保护,如有违约,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损失赔偿,双方调解不能解决的,可上诉法院,法院根据国家的法律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裁决,并由法院按裁决书的执行处理。

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存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定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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