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承包合同样本
出租车承包合同样本篇1
发包方:建始县安捷出租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聂传维
单位地址:建始县业州镇广润路2号 联系电话:3230882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从业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驾驶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初次领证日期:____________联系电话:1、___________2、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省、州、县有关客运出租汽车管理规定和政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承包客运出租汽车营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承包经营方式
甲方提供一辆具备经营资格、营运证照齐全、设备完好的客运出租车给乙方承包(见附件一)。 乙方承包甲方车辆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营运活动,
接受甲方管理,安全行驶,文明服务。
第二条 承包经营车辆
车型__________ 车号_____________颜色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车辆行驶证号 车辆登记日期____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年__月;自_____年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 收费项目和标准
(一)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安全(服务)保证金人民币40000.00元, 大写人民币肆万元整。合同终止,乙方未违反合同约定,甲方将本金和合同终止时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二)甲方向乙方按月收取承包费,承包费项目包括:税(费)、经营权有偿出让金、车辆折旧、车辆保险费、社会保险(其中:基本养老保险20%、医疗保险6.5%、失业保险0.5%、工伤保险1%)、养路费、车费发票、甲方管理和投资收益等。20_年度月承包费标准暂定为3500元,以后年度月承包费标准按实际营运收入状况经与员工代表协商后予以调整。
(三)乙方应在每月1至7日内向甲方一次性交清月承包费。
(四)本合同期内,如遇税(费)、车辆保险费、社会保险费调整,承包费按上述费用调整的幅度相应调整,具体标准在补充协议中明确。
第五条 车辆的油料和维修
本合同有效期内,车辆燃油、润滑油和车辆维修保养费由乙方承担。车辆维修、保养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甲方修理厂维修和保养;
2、取得合法资格的社会修理厂维修和保养。
第六条 车辆保险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车辆的投保手续,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责任险。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拥有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和车辆产权。
(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省、州、县有关政策和行业管理规定,制定人员、车辆、服务质量等管理制度,组织并督促乙方认真执行。
(三)及时办理相关营运手续、车辆和营运证的年审,提供营运所需的车费发票。
(四)组织乙方积极参加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对乙方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等突出事迹的,按照事迹大小予以表彰或奖励。
(五)负责行车、消防、治安等应急事件的处理,在乙方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办理出险、索赔及善后处理事宜。
(六)乙方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甲方垫付有关费用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造成甲方车辆和其它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七)督促乙方爱护车辆,并根据车辆使用状况督促乙方进行维修保养。
(八)遇抢险救灾、突发事件等情况时,有权调度乙方承包的车辆,并按国家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偿。
(九)受理乘客的投诉,对有责任的乙方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从事客运出租车营运,并享有交纳承包费后的收益权。
(二)遵守行业管理规定和甲方的管理制度,做到车容整洁,证照齐全,标识清晰,规范文明服务,设备完好,行车安全,按时交费。
(三)拒付甲方收取本合同约定以外或甲方未能出具财务签章收据的费用,并有权向有关管理部门投诉。
(四)要求甲方提供营运所需的车费发票。
(五)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通知、协助甲方做好出险、索赔及善后处理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爱护、妥善保管甲方的营运车辆,不得将营运车辆交给他人或无从业资格的人员营运,执行甲方提出的车辆保养和更新计划。
(七)配合甲方完成行业管理部门开展的质量信誉考核和乘客满意测评活动。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但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省、州、县有关政策和行业管理的规定。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 乙方逾期15天未交纳月承包费的。
2、 乙方严重违反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津法规和行业管理制度的。
3、 乙方发生行业管理部门认定的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4、 乙方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从业资格证”的。
5、 乙方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 乙方丧失劳动能力的。
2、 乙方因户籍迁移不在本县居住的。
3、 甲方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的。
(三) 乙方或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
(一) 甲方或乙方按第十条可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合同终止。
(二) 本合同期满,合同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可协商是否续签承包合同。乙方遵守城市出租汽车管理法律、行业管理制度、无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服务质量事故的,有优先续签权。
(三)本合同终止之日起3天内,甲乙双方根据车辆验收标准(附件二)办理车辆交接手续,乙方交回营运证照、车辆及附属设备,甲方对其进行验收。达到验收标准的,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一)项的约定向乙方退还安全(服务)保证金;未达到验收标准的,乙方在15天内修复合格,乙方不愿修复或修复仍达不到验收标准的,由甲方按附件二的标准修复合格,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从安全(服务)保证金中扣除。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除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否则解除合同的一方,必须向另一方支付车辆年承包费20%的违约金。造成损失超过此限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不按约定向甲方交纳月承包费用的,从交费截止之日起,每天收取乙方拖欠费用总额2‰的滞纳金;逾期15天未交纳承包费的,甲方可按照合同第十条第(一)项的约定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附件三),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
合同签定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租车承包合同样本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有出租车一辆,车号为豫,车架号,发动机号,挂靠郑州市出租车公司,现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承包合同如下:
一、乙方承包甲方的出租车,应向甲方交纳租车押金元整,小写元整,合同期满后,甲方应如数退还乙方。甲方可另押元月后无电子警察等违章,如数退还乙方。
二、租金:乙方每月应向甲方交纳月租金元整,交纳时间为每月日。每超过一天,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滞纳金元整。乙方超期天不交费用和租金甲方有权收车,押金不退。
三、费用:乙方负责加油及修车费用,保险金、车船税。审车及其他一切费用和公司费用由方负责。
四、车况:本车电台,计价器台,备胎只,随车工具套,钥匙套,本车承包前全部零件齐全、完整,车况良好,合同期满后,乙方应交给甲方一辆车况如初的车,自然磨损除外。
五、赔偿:本车如遇到车祸、碰撞、失窃、盗抢、自燃等人为及自然灾害损失时,应由乙方负全部责任。本车双方估价为元人民币(不含手续费),如遇险,除保险公司赔偿外,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补齐。
六、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从业人员手续。手续费及从业人员应缴纳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七、该车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和管理、维修、保养义务,没有转让、变卖抵押权。在承包期间,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法令,遵守客运管理处和出租汽车公司的规章制度,依法经营,严禁运输赃物和参与违法活动,否则,一切后果乙方自负,其他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在承包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等对乙方本人或第三者造成人身伤害、死亡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九、本车随车带有关证件:
(1)机动车行驶证
(2)营运证
(3)营业执照
(4)计价器周检证
(5)污染物排放检测证
(6)附加费本
(7)车船使用税完税凭证
(8)服务监督卡
(9)保险单
(10)加气卡个
(11)气瓶使用合格证
本车实际带有种,合同期满时乙方应齐备、完整地将以上种证件交全甲方。如有丢失、损坏乙方负责补办,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十、此合同不做收款收据,不作押金凭证,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合同,如一方违反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
十一、合同期内乙方必须购买交强险、乘客险和贰拾万商业三责保险。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查看保险的权利。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信息部对甲乙双方均不了解,对双方不负任何责任,只起提供信息作用,签订合同服务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车承包合同样本篇3
甲方:出租车__
车主—__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出租车__经营出租业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提供出租车__保证证件齐全,正常营运中。
(二)乙方在营运中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如有违章、停运、罚款等违反规定的行为,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罚款;如有吊销经营手续,乙方按照市场价赔偿甲方。
(三)乙方必须在每年1月1日前购买全车保险,如:交强险、商业险(现阶段商业险不能低于30万元,以后根据公司要求递增)。甲方每年检查保险购买情况,禁止无保险营运。车辆到期乙方交甲方车时,乙方商业保险退回标准以保险公司退回标准为准,强险不退。如在营运中,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车勋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如有一方造成伤残,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在营运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修车、车体保养、年审、季审、气瓶审验、计价器、税收、公司费用等。乙方必须对随车证件按时审验,不能拖审。
(五)出租车__年租金根据市场价格,每一年浮动一次,以市场中间价为准,具体价格协商确定后,在该协议上签字认可。年月日开始,年租金x万x仟x佰元整,乙方每月一号交甲方x仟x百元整,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六)包车押金x万元整,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甲方出具押金条为证。如有国家下发燃油补贴,归甲方所有(包括推迟下发的补贴),__年开始,在出租车承包期间燃油补贴按实发金额,甲方三分之一、乙方三分之二。
(七)双方签订协议起,甲方将__出租车及随车证件交给乙方保管(证件包括:行驶证、营运证、二级维护卡、道路运输许可证副本、附加费证、计价器证卡、气瓶使用许可证、加气卡),如有丢失,由乙方负责补办并承担相关费用。
(八)乙方在包车期间,如果经常出现不利于出租车营运的情况(违反法律法规、交通法规、出现等),所产生的结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包车协议并收回出租车及全部证件。
(九)租车时间__年x月×日至__年x月x日(本车强制报废时间)。需要提前更新车辆时提前四个月结束该协议。在营运中如有变动,甲方提出卖车,乙方主动交出车辆及随车证件,甲方退回押金,终止协议。如乙方违约,提前结束包车协议,甲方不退押金。
(十)以上条款甲乙双方信守协议,如有违背,甲方有权收回车辆,乙方有权不交租金。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家庭成员一份。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担保人:身份证号:
乙方家庭成员
身份证号:
20__年x月x日
出租车承包合同样本篇4
甲方(发包方):姓名: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 号出租汽车车主。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
乙方(承包方):姓名: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攀枝花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之规定,结合出租汽车公司经营管理实际,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出租汽车驾驶经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其所有自己出资购买挂靠于 出租公司 车一辆,号牌: 发动机号: 车架号: ,颜色 包括车的设备(顶灯、计价器GDPS、LED等)承包给乙方驾驶经营。
第二条:因甲方有事不能从事出租驾驶,由乙方承租,承租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特别注明:如果政府有燃油补贴归: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约定的承包费。白班元,夜班元
2、甲方拥有承包出租车的所有权,有权督促乙方守法、守约经营。
3、甲方向乙方收取承包风险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元(大写:元整)人民币(不计息)。
4、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驾驶出租车的相关证件是否齐全有效,有权督促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必须按主管部门和甲方要求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府文件和出租汽车公司的管理制度。
(二)义务
1、及时为乙方提供交通事故理赔所需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二级保养卡、相关证件和税费缴仡凭证、保险卡。该保险以甲方在出租汽车公司办理的有效、规范的机动车辆保险单(含交强险、车身险、第三者险、不计免赔)的正本为准。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乙方自主合法经营、自负盈亏、除缴纳承包费外、盈利部分为乙方的承包利润。
2、合同签字生效接车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证件。
(二)义务
1、乙方在驾驶经营期间必须随身携带从事本市出租车驾驶的有效证件。
2、向甲方缴纳本合同约定的承包费,承包风险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如果未按时缴纳承包费超过五天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从乙方缴纳的承包风险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中加二倍扣除相应承包费,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3、乙方应当随时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刹车油等,保证车辆正常运行。
4、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如因缺油、水、电、刹车油等引起的交通事故和车辆非正常磨损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乙方必须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必须严格遵守道路运输操作规程和出租汽车驾驶员管理制度,做到合法经营,优质服务,不得违章作业。
6、乙方必须每月参加出租汽车公司组织的安全学习次以上,每缺席全年超过次以上不参加安全学习的,公司不予协助办理服务证和资格证年审,乙方应配合接受出租汽车公司管理人员的相关检查。
7、乙方应当爱护车辆,随时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美观,做到仪表端庄、服装整洁、讲究卫生、文明礼貌、热情周到、优质服务;每天更换座套,车内卫生干净,整洁无异味;随时清洗顶灯及后尾箱卫生;发现车辆有问题,应及时修理,严禁病车上路营运。
8、乙方应随车携带并保管各种证件、凭证,如因证件遗失给车主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给自身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
9、乙方不得将承包车辆用于运载赃物、毒品、违禁物品以及进行流氓、色情、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否则造成经济损失的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乙方应妥善保管承包车辆,如在承包期间车辆丢失,应当照价赔偿。不得将承包车辆用于抵押、变卖或用于偿还债务,否则应向甲方赔偿全部损失。
11、乙方拾到乘客遗失物、现金等,必须立即交出租汽车公司或者退还给失主,发扬拾金不昧和见义勇为精神。如违反交通管理规定和行业服务规范而受到服务质量投诉、造成车辆停、处罚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停运期间的承包费照常缴纳。乙方因交通违法或经营违法行为给公司服务质量信誉考核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司有权对驾驶给予相应 的经济处罚,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1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有关出租汽车的非法聚会、闹事、上访、罢运。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如果给甲方造成所属出租汽车公司和他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3、乙方不得转包或者聘临时驾驶员,也不能将车交与他人驾驶。如因临时有事不能出车应提前找好有齐全证照、符合公司规定的、并经公司同意批准的驾驶员驾驶,否则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和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
14、如乙方将车辆交与他人营运、驾驶、学车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不予退还承包风险金,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
15、乙方在承租经营期间必须在攀枝花内营运,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
16、乙方必须遵守服务质量承诺,攀枝花出租汽车的特种经营规定及攀枝花市运管条例。
第五条:甲乙双方均为合同平等主体,双方为平等主体的承包关系,乙方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甲乙双方约定其它事项:
1、因乙方原因致使车辆损毁、丢失等事故后,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指保险公司不予赔付或者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经济损失时),甲方有权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弥补损失部分,由乙方补足。
2、合同履行期满后,乙方无前项约定事故发生,全额退还乙方所交承包风险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如果发生前项约定事故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如除承包风险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用于弥补甲方损失后的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3、合同期满,乙方交回车辆时,随车工具,LED计价器、IC卡、该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驾驶员服务证,经甲方检查验收合格后,如有未处理的交通事故,交通违法。服务纠纷、拖欠费用、车辆损坏、证件不齐等问题,余款退还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本合同与补充协议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八条:合同解除
1、特殊说明,该出租车如果发生转让(即买卖),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不负违约金。
2、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中途不得反悔。否则违约方赔偿对方五千元整。在乙方承租期间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回车辆自己经营。如果国家对出租车政策性调整,双方再协商。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法
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平等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的丙方(见证方)为承包车辆所属的出租汽车公司,见证方只在本合同中起见证作用,不是合同的当事人,不享有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见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见证方一份。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彩色照片 张为本合同的附件。
补充协议:本车甲方全租给乙方经营,乙方在承租经营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只协助处理,不负连带责任。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肇事报保险三次以上,次年正常保险增加部分由驾驶员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车承包合同样本篇5
甲方(发包人):
营业地址:邮编:
电话:
乙方(承包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地址:邮编:
现住地址:邮编:
电话:手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出租车承包合同书。
第一条承包方式
本合同是承包经营合同。
甲方向乙方提供一辆各种证照手续齐全的可营运的客运出租汽车;乙方(需具有杭州出租车服务资格证)承包经营该出租汽车向甲方缴纳承包金,并在具体营运服务方面接受甲方相应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法律义务。
第二条承包车辆
承包车辆是车型:,车牌号牌:浙AT,发动机号:,车架号:出租汽车。
乙方在车辆交接单上签名后,即表示其确认甲方提供的上述车辆是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__)和《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__)(以下统称车辆技术规范),各项营运设施、经营证照齐全完整有效,并已接受该车从事营运。
乙方在取得上述出租车承包经营权后,不得从事将该出租汽车设置转包、质押、变卖或其他形式侵犯甲方所有权的行为。
第三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自20__年x月x日至20__年x月x日止,共五年。
第四条承包金
乙方向甲方缴纳承包金,普通出租车首年每月为捌仟伍佰元;无障碍出租车首年每月为捌仟元,以后每年递减壹佰元,具体约定:
20__年x月x日至20__年x月x日期间,每月缴纳8500元;
20__年x月x日至20__年x月x日期间,每月缴纳8400元;
20__年x月x日至20__年x月x日期间,每月缴纳8300元;
20__年x月x日至20__年x月x日期间,每月缴纳8200元;
20__年x月x日至20__年x月x日期间,每月缴纳8100元;
乙方于每月25日前缴纳次月的承包金(承包开始月一并缴纳当月和次月的承包金)。
第五条保证金
鉴于出租汽车的动产性质和营运安全风险瞬时性的特点,在财产使用权和经营安全风险均受控于承包人的情况下,且法律上的责任又往往会连及发包方,故极需设定保证金。
1、设定保证金为壹拾万元整,由乙方交付甲方保管。保证金不计息。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至合同终止时,始终保持此一足额,以备需用。
2、保证金的用途是:若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或在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发生违约、违章、交通事故等行为,导致经济责任后果而需由甲方从保证金中支付时,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先行支付,并于事后及时向乙方结算收取充填;乙方应在甲方先行支付后的3天内按实际支付额补足保证金缺额。
第六条相关约定
1、甲方在企业经营中,若遇国家调整企业营业税,其新增(减)部分,甲乙双方各享受或承担50%。
2、甲方承担的费用:车辆购置费、服务设施购置费(计价器、GPS设备、顶灯、防劫栏、座套)、座套清洁费、经营权证使用费、养路费、保险费(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自燃险、司乘人员意外伤害险、交强险)、税金(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水利基金、企业所得税)、GPS服务费、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3、乙方承担的费用:承担除第六条第2点以外的经营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燃油费(税)、修理、检测、设备设施维护、票证、GPS通讯、工资、医疗、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车辆统缴通行费、副班管理费、交通事故处理(如:医疗、护理、赔偿、抚恤、押金等支出)等。如因欠交或迟交而受到相应处罚,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负。
相关部门依有效文件,规定必须由甲方集中办理(交费)手续的事宜(乙方有知情权),甲、乙双方均得服从。否则,因此而引起的责任后果,既视为违反本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并由不服从规定方承担全部其他责任。
4、乙方负责聘用副(替)班驾驶员。乙方是副(替)班驾驶员的保证人,对副(替)班驾驶员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副(替)班驾驶员因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甲方、其他单位及个人损失,或违章经营应承担经济责任时,除副(替)班驾驶员即时履行赔偿义务外,否则,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副(替)班驾驶员的管理工作由乙方与甲方共同负责。
5、乙方从事经营的人员不是甲方企业的员工。乙方及乙方所聘用的副(替)班驾驶员一切待遇(包括且不限于工资、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均属于乙方的责任,与甲方无任何牵连。
受制于国家、政府政策法规,明确必须由甲方代为乙方或其副(替)班驾驶员办理前款所列待遇时,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其时,乙方应支付的承包金总额相应递增(即承包金总额=原定承包金甲方代办的费用)。
6、保险标准费用:
①车辆损失险按车辆购置价投保;
②第三者责任险按50万元投保;
③交强险按保监会规定投保;
④营运客车司乘人员意外保险按每人40万元投保;
⑤自燃险按保险公司规定投保。
乙方可要求增加投保项目或提高保险金额,并承担相应保险费。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产权】拥有企业经营管理权和出租汽车产权。
2、【传达政策、制定制度】宣传、贯彻出租汽车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落实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关于出租汽车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和要求;依法制定和落实出租汽车管理规章制度。
3、【职业培训】应以乘客满意为目标,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学习和培训,认真考核,不断提高乙方的职业素质和服务质量。
4、【服务质量管理】负责服务质量管理。对乙方在优质服务、好人好事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法律法规、经营服务规范和损害行业形象或企业形象等违法违章行为,给予通报批评、警告、停业整改,并可根据情节作出相应处分,合同范本《出租车承包合同书》。甲方行使职权,应依据《公司客运出租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及依法制定的其他管理制度。
5、【机务车容管理】负责机务管理,督促乙方做好车辆维护、检测和修理工作。对不符合车辆技术规范和车容车貌规范的车辆,经督促后未立即整改的,可以采取停业整顿措施,促使乙方整改,停业损失由乙方承担。
6、【安全管理】负责安全管理。制定和落实安全行车和治安防范制度;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协助乙方处理交通事故和保险索赔。
7、【业务管理】负责业务管理。办理各种营运证件、检测、车辆保险等手续,领发规费和发票等的票证,受理乘客投诉、失物查询、业务纠纷协调等事项;代收代缴GPS通讯费、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等。甲方收取承包金、保证金或有关费用,应出具有效凭据。因甲方原因未履行本款义务造成乙方停运,由甲方按实际停运日相应减除承包金。
8、【副班管理】与乙方共同管理副(替)班驾驶员。对乙方聘用的副(替)班驾驶员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办理上岗营运手续。对副(替)班驾驶员的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和管理。
为保证甲方车辆财产完好和副(替)班驾驶员及时履行事故责任,可酌情收取副(替)班驾驶员保证金(限额壹万元/人)和月管理费(限额壹佰伍拾元/车)。
9、【履行合同】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除本合同约定外,不得无故解除合同,终止乙方的承包经营权,否则负违约责任。
若乙方违约,甲方可以采取关闭计价器、车辆停运等措施督促乙方履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履约后甲方应及时撤销此类措施,否则由此造成的乙方停运,甲方应按日相应减除承包金。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遵章守法】遵守国家和政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规范和要求严格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遵守甲方《驾驶员必读》及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2、【培训活动】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类培训、例会和活动,不断提高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3、【优质服务】应努力做好优质服务。做到经营规范、车容整洁、仪表端庄、待客热情、语言文明;应积极配合甲方处理好乘客投诉、失物查询、办理营运手续等事项。
4、【机务要求】应根据车辆技术规范,做好车辆的保养、维护、检测和修理,使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确保安全营运。
5、【安全营运】应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谨慎驾驶,安全营运。若发生交通责任事故,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酒后驾车、交通事故逃逸、谎报或瞒报交通事故及其他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保险责任免除事项,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6、【车辆保管】负责车辆和附属设施(计价器、GPS设备、顶灯、防劫栏等)的使用、维护和保管,若因故发生车辆或设施损坏、报废或灭失,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不得擅自将出租汽车交给他人营运或使用;不得将出租汽车转包、抵(质)押、变卖或采取其他侵犯甲方所有权的行为;非甲方责任造成的停运损失,由乙方承担。
7、【缴费】按时足额缴费。每月25日前向甲方缴付次月的承包金以及甲方代收代缴的GPS通讯费、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等月度应缴纳的款项;一次性缴付的费用,在费用发生后5天内缴付。若逾期缴付,每日向甲方缴付欠款总额5‰的滞纳金。
8、【聘用副班】负责聘用副(替)班驾驶员并承担连带责任。乙方与副(替)班驾驶员发生经济关系并承担经济责任。遵守错时交接班制度,在副(替)班驾驶员承担单班燃油费的情况下,乙方可收取副(替)班驾驶员班包缴金的限额为:每天叁佰柒拾元。副(替)班驾驶员因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各方损失时,或违法违章经营应承担责任时,若副(替)班驾驶员未及时履行责任或赔偿的,乙方应承担责任或负责赔偿。待事件处理完毕后,乙方向副(替)班驾驶员进行追偿。
9、【履行合同】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除本合同约定外,不得无故解除与甲方的合同,否则负违约责任。
第九条运营服务管理
《管理规定》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方将按此实施管理职能。乙方确认:已经收到并完全了解《管理规定》的内容,表示认同,并服从甲方按《管理规定》的规定行使管理职能。
第十条合同解除
1、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⑴、合同生效后,在承包起始日,甲方未提供营运车辆,或未办妥各类营运证件,致使乙方无法营运的;
⑵、合同履行中,无故停止办理业务手续7个工作日,致使乙方无法营运的;
⑶、因甲方违法违规经营被吊销经营证照的。
2、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⑴、因违法犯罪受刑事处罚而不能从事出租车经营业务的;
⑵、扰乱行业稳定或营运秩序(包括以车辆停运为胁迫手段达7天的),造成企业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
⑶、被注(吊)销驾驶证或出租汽车服务资格证,或因乙方原因被吊销营运证的;
⑷、将营运车辆交给他人营运、使用或转包的;
⑸、发生有责任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或重大服务质量事故,受到新闻媒体公开批评或行业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影响行业或企业声誉的;
⑹、不缴付承包金和其他应付费用达15天,或欠缴部分承包金和其他费用达30天,或连续12个月内三次未按约定缴付承包金或其他应付费用的;
⑺、连续12个月内,发生二次运管部门罚款300元以上或计分5分以上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生五次运管部门罚款100元以上或计分2分以上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生三次有责服务投诉,或发生有责交通事故3起,或发生交通违法行为7起;
⑻、连续6个月内,乙方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营运驾驶不足90个班次的;
⑼、收取副(替)班驾驶员班包缴金超过或变相超过本合同第八条第8点约定的限额。
3、乙方因重病或重伤,或孕期,经甲方指定医院诊断,证明不能继续从事出租汽车营运的,可以协议解除合同,但必须有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本合同终止。
2、合同终止,乙方应在终止日的次日将营运车辆、设施和所有经营证照返还甲方;若逾期返还,每迟延一天,赔偿甲方经济损失300元,逾期10天仍未全部返还,负违约责任;若证照缺失,每件赔偿补证损失费100元。
合同期满,乙方向甲方返还的车辆,应经车辆检测机构检测认定符合车辆技术规范要求。否则,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
3、乙方全面履约后,甲方可留置乙方保证金壹万元,其余保证金三日内返还乙方。留置的壹万元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后3个月内,经甲方查证后,确认乙方无未结违章、事故等责任事项,予以返还。
甲方若逾期返还保证金,每日按欠款额的5‰支付滞纳金,逾期10天仍未全部返还,负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即为违约。违约方按下列约定,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1、对违约行为的违约金在本合同各条文中有约定的,从约定。
2、本合同约定在保证金中列支的,其性质等同于违约金。
3、除本合同相关条文中已经约定的违约行为外,其他违约行为确定违约金为贰万元。
4、因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赔偿。
5、守约方为实现自身权益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若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在甲方住所地诉讼解决。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1、甲方有权依据政策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要求,制定、修改《管理规定》和其他规章制度,按新规定优于原规定的原则,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首页所列各方通讯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该地址,即视为送达。通讯地址如有变动,应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五条附则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关部门三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代表(签名)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20__年x月x日
出租车承包合同样本篇6
甲方(车主):
乙方(承包人):
甲方于年月包车时间为年月日起至甲方包车期满止,包车费用为每晚元整(¥),每天早上交给甲方。
一、乙方向甲方交风险抵押金),并向甲方提交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等合法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上交所在出租车公司存档,因证件问题造成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开车期间造成的一切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包括对方还有本车),与甲方无关。如因事故造成白班不能营运,乙方每天付甲方元损失费,到正常营运为止。
三、乙方一切交通违章由乙方自己负责,包括(闯红灯、逆向行驶、走单行道、违章停车等)一切罚款,如扣车每天付给甲方元损失费,甲方负责因本车证件不全的违章。
四、乙方包车期间不得驾驶本车做一切违法活动,车辆不允许转借及故意损坏车辆,擅自将车交他人驾驶而有损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五、包车期间甲方承担车辆的保险费、各类规费、车辆的正常损耗修理费,人为损坏机动车及在经营期间车辆晚间使用的大灯灯泡损坏由全部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包车期间一切人身安全、车辆丢失由乙方全部负责。乙方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款除保险公司赔付外的&39;部分按相关法律规定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乙方应严格遵守行业主管部门和出租车公司(车队)的各项管理制度,持有效证件上岗,恪守职业道德,维护行业效益,安全行车。
八、未遵守行业规定被乘客投诉(如乱涨价、拒载、服务质量等)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乙方保证车内、车外卫生干净。
九、三个月内如连续发生两次轻微交通事故或有五次交通违章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无需支付违约金。
十、乙方受聘期间如违反以上约定之内容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如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扣费用,由乙方及时补齐。待双方解除合同后,确认无任何责任纠纷的前提下,日后退回保证金。
十一、未尽事宜需双方共同协商决定,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