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简单合同
加工简单合同篇1
甲方(订作方)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_____ 职务:_______
乙方(承揽方)公司地址:
电话传真国内工厂:
电话:传真:
法定代表: _________职务: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项目:
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质量要求
制作的模具要能生产出符合甲方所供图纸要求的零件(即符合零件尺寸和零件所用材料), 且生产制程运作无异常, 塑胶模及五金模使用寿命均要达到25万啤以上。 乙方如隐瞒模具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模具寿命时,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模具或退款, 或视情形轻重按甲方的要求乙方作修改,修补等处理。
第二条 模具材料及产品零件材料的提供办法
模具材料由乙方包工包料, 模具完成后, 需提供试模的零件样板(不少于5件)送订做方作相关检验, 同时甲方也有权检验模具材料及模具生产使用性能。
第三条 技术数据、图纸提供办法
1.甲方提供产品零件的2D图纸和3D图, 乙方根据甲方的产品零件图及要求提供模具报价,模具图以及的相关技术说明等。
2.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如拖延了交货期,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减少价款。
3.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数据或复制品等。
第四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甲方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承揽并完成的项目, 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数据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模具,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模具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五条 交货的时间
1.交还模具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还模具,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还模具日期计算:按乙方在报价时的要求‘模具制造周期为28天(收到订金开始计算)’。 甲方将在给订金同时签订合同, 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但必须留给乙方以必要的往返的途中时间(1~2天)
第六条 模具所有权, 交货地点,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1. 所完成的模具所有权应属于甲方, 在乙方完成模具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乙方应将模具送到甲方指定的在长安范围内的某个地点, 超出长安范围外的可由甲方支付运输费用,
2. 如甲方继续委托乙方使用该模具进行生产运作, 模具将暂存到乙方公司, 如甲方不再继续委托乙方使用该模具进行生产, 乙方还将负送返模具的责任。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 未按甲方图纸规定的质量交付模具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二、 实行代运送的模具,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第八条 纠纷的处理
委托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 年__ 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含附本 ‘报价单’ 和 ‘零件2D图’ 共n页)一式二份,原件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委托代表人:盖公司章: 年 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盖公司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简单合同篇2
合同编号:______
定作人: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承揽人:______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 加工物、数量、报酬、交货期限
第二条 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材料、规格、计量数量、质量、提供日期、消耗定额等内容
第三条 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加工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承揽人对定作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加工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在____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____日内答复。
第九条 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
第十条 加工物的交付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加工物的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报酬的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定作人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定金(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加工物。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 作 人 承 揽 人
定作人(章): 承揽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加工简单合同篇3
定作方: 合同编号:
承揽方: 签订日期: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本着真诚合作特达成以下协议:
一、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二、质量标准:按定作方提供图纸及技术要求制作, 产品自交货之日起质保期壹年。交货时提供产品送货单、检验单等资料。
三、交货期:见备注。
四、交货:
1、 交货地点:
2、 运输费由承揽方承担。
3、 运输方式:承揽方自主选择。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费用:
包装标准为纸箱或者木箱、包装物由卖方供应不回收,包装费用由承揽方承担。
六、验收方式:货到定作方指定地点后,定作方按照送货单对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进行入厂验收,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质量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反馈给承揽方。
七、提出异议期限:
定作方若对产品有异议应在入场验收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承揽方提出,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验收合格;承揽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在7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八、质量责任:
承揽方承诺提供给定作方的产品是合格的,符合定作方图纸及技术要求的。定作方将根
1、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十五日内,定作方支付合同总价20%预付款;定作方在收到承揽方合同总金额17%增值税专用发票1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70%结算款。剩余10%作为质保金,合同执行完六个月内或后一笔合同执行完后支付。
2、支付方式:转账支票。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给定作方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十一、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共两页,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传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加工简单合同篇4
甲方:浠水县顺达石材加工厂
乙方:
经甲方全体合伙人同意,甲乙双方在公平、公正友好协商,将顺达石材加工厂的全部固定资产(20_年建设和添量的全部资产,共计人民币一百八十万元)使用经营权承包给乙方负责经营,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承包内容
甲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将顺达石材厂固定资产的使用权承包给乙方负责经营,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无权干涉。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三、承包金额和支付方式
1、承包金额:乙方每年按应支付给甲方承包款 元。乙方向甲方缴纳承包押金 万元。
2、支付方式:乙方于每季度前五天支付承包款。乙方未按时支付承包款。乙在未按时支付款项,没拖一天,甲方有权向乙方增收所欠款项1℅的滞纳金,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停止停止乙方的正常生产。
四、双方责任
1、乙方在承包期间负责管理好甲方的财产,及时对财产进行维护、维修,不得转移、变卖,不得将顺达石材厂资产作任何抵押。如有此行为,甲方有权予以制止,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2、承包期满乙方应保证甲方原有设备能正常运转。
3、如甲方原有旧机台老化乙方可以更换原机台,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允许乙方在承包期间有权添置新的生产设备,扩大生产力,在承包期满乙方所置的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不得折价抵冲抵承包款。
5、乙方包期间负责有关部门收缴的与生产量有关的各种税费。
6、石材厂手续方面未完成或有关部门收缴的不在生产范围内其它税项由双方调解负责。
7、承包期间如有发生重大事件甲方应出面调解。
8、在承包期间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享有、承担、与甲方无关。承包期间乙方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排除可能造成安全隐患,发生安全事故有乙方负全责,甲方不负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但甲方应协调处理。
9、承包期间如有关部门要求石材厂整改(如厂内场地硬化、车间噪音隔离、建设工人宿舍、办公楼和围墙等。)其投资应由甲方出资,所增加财产为甲方所有,投资金额按五年增加乙方承包金(如整改总投资一百万元,则乙方每年应增加上缴甲方承包金额二十万元)增加的资产经营权为乙方所有,整改期间如乙方不能生产,则按时间比例减交承包金。
五、其它
1、如国家政策调整、政府强制迁入工业园区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害,经合伙人商议可以解
除合同。2、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乙方承包经营,甲方不得干预,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甲方应按年承包款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如违约,应按年承包款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
4、同经甲乙双方代表及甲方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立即生效,甲乙双方及甲方合伙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乙 方:(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加工简单合同篇5
协议编号:
签定地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共同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加工的产品
本协议中所指产品为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__MP3播放器.
第二条 合作期限
本协议在双方签名及盖章后生效,至_年__月__日为止。
第三条 加工生产形式、加工生产的期限
3.1甲方以委托加工形式委托乙方生产上述产品,由甲方向乙方提供书面《授权书》。
3.2产品详细内容《产品详细清单确认单》。
3.3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乙方应在生产料件备齐后14天的时间内完成,具体交货时间见订单。
乙方应在确认的时间内准时交货。
第四条 甲乙双方交易的程序
1 甲乙双方指定以下人员负责处理双方有关业务往来:
甲方授权代表姓名: 乙方授权代表人:
电话: 电话:
4.2订货:甲方正式订货,应在乙方确认样机后,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下达《产品订货单》,
续订货需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下达订货单。甲方应填写由乙方提供的《产品订货单》,签名盖章传真至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订单的第二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答复。乙方应在书面答复之日起 天内交货。
4.3 乙方应按订单约定的时间交货。
第五条 产品的价格和货款的支付
5.1 货物的价格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以《产品订货单》中的价格为准。
5.2 甲方在得到乙方的书面确认后,甲方二个工作日内按照乙方书面指示支付订货约定的订金,乙方开始生产备货,发货前乙方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付款。(这次以现金付)
第六条 货物的交付和运输费用的承担
6.1 交货目的地:
6. 2 产品至甲方仓库的运杂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产品的检验,验收
7.1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将货物交到双方约定的地点,并在发货的同时提供该批次产品的出厂测试记录.甲方自收到货物后二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完成检验,如与订单数量、规格不符或包装严重损坏,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最迟在下批交货时解决问题。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2 如若不合格比例超过双方协议的比例而造成甲方无法使用,甲方在收货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通知乙方,由此造成甲方产销脱钩的现象,甲方保留由此造成的损失的索赔权力。
第八条 产品品质条款
8.1品质标准: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检测软件和规格书所承诺的标准进行本产品的生产和向甲方批量供货,甲方按此标准对订单产品进行验收。
8.2 乙方保证为甲方代购物料的品质达到规格书所承诺的标准. 如有问题乙方在5日之内替换每一个有障的材料。
8.3 乙方承诺所提供之产品的开箱合格率不得低于所订货物的98%.
8. 4 原则上不合格产品的判定以双方共同确认《MP3成品检验规范》为准。如出现《MP3成品检验规范》之外的质量问题,双方应本着合作态度协商处理
第九条 售后服务条款
9.1 乙方承诺销售给甲方的产品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在交货后13个月内提供免费保修,并在十五个工
作日之内完成相应工作。因甲方供应的材料引起的质量因素和人为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
9.2 乙方需在收到维修的产品15个工作日内将其修复或更换合格部件返还甲方。
9.3 乙方提供的更换后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顺延。
9.4 甲方承担甲方售后服务部至乙方的维修部运费,乙方承担乙方的维修部至甲方售后服务部的运费。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相关的运输保险.
9.5 甲方应对不合格品标明详细故障现象,利于乙方顺利维修。为了了解产品的修复状况,乙方应向甲
方提交每一次由甲方返回不良品维修报告或故障分析报告,并详细说明故障原因,乙方在返还维修品时应随货将此报告提交给甲方;
9.6 乙方保证维修品性能达到新品出厂标准。
9.7 如果乙方合同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甲方技术部门不能解决的问题,甲方以书面形式将故障现象、
工作环境、发生的过程等资料等通知乙方,乙方技术工程师接到通知后须迅速反应,对一般性问题要求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
9.8 维修期限以本协议规定为准,不受本协议终止约束,在本协议终止后包括协议期满终止或执行中途因故终止,也无论是否续签订新协议,都不影响乙方对所销售的产品保修承诺;
9.9乙方负责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0.1 尊重本协议产品的知识产权,防止发生任何侵害乙方知识产权的行为。
10.2 在签订本协议前,乙方应对提供的样品进行兼容性测试,并提供测试报告。
10.3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对第三方侵犯乙方产品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阻止。
10. 4 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有商标产品,如有侵权问题,甲方负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1.1 保证本协议产品为质量合格品,如确系乙方产品本身质量发生问题,乙方有责任予以免费更换。
11.2 正常情况(质量无问题),乙方对甲方订购的产品不承担退货、调货、换版本升级的义务。
11.3 有义务保护甲方的商业与技术秘密,如乙方泄密,甲方有权追索经济赔偿。
11.4 尊重本协议产品的知识产权,防止发生任何侵害甲方商标权的行为。
11.5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委托加工的产品与甲方测试的产品内容完全一致。
第十二条 违约事项及违约责任
12.1违约:下述情况属违约行为
(1) 乙方直接或间接(在不通过甲方的情况下)向第三方销售甲方授权生产的产品。
(2) 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合格产品以及售后服务。
(3) 乙方在接到甲方《产品订货单》,同时乙方收到订货单总金额30%的货款后的二十一个工作日内不能正常交货,不可抗力除外。
(4)甲方超过约定时间取消订单。
(5)甲方超过约定时间支付相应的货款。
12.2 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有前项(3)款所规定的违约的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违约金。
(2)甲方如有前项(4)、(5)款所规定的违约行为,乙方有权没收订金。并且,甲方应承担违约金(每
天按乙方应收账款的0.05%计算)。
第十三条 责任和权利的转移
本协议只对甲、乙双方有效,对甲乙双方的合作单位、子公司等无效。本合同的责任、权利不可转移。任何一方的关联单位,都不能成为本合同的自然承接者。
第十四条 知识产权
甲方保证授权予乙方生产的商标为甲方合法取得,并有权授予乙方制造产品(注MP3系列)之用,绝无侵犯他人商标权。如因侵犯他人商标权而发生的纠纷甲方应负责解决,乙方因此受到损害的,甲方应赔偿一切损失(含律师费)。
第十五条 保密条款
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的内容及在合作期所获得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
第十六条 协议的终止
协议一方如违反本协议任一条之规定或有其它违法行为时,经对方限期催告而未改正。另一方可以终止本协议,并请求损害赔偿。
第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协议的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提请深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九条 本协议的附件是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全称:乙方全称: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加工简单合同篇6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备注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加工订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规格、数量和质量:
1、用乙方原料完成工作的,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订作物的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甲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甲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订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订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订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订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订作物日期的计算:乙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订作物的,以甲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订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订作物的,以乙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乙方在发出提取订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甲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其他: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可向乙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甲方可向乙方给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
第十二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订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交付订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订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订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订作物,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订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订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订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20%-60%幅度)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订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甲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订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订作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由乙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订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乙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乙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20%-60%的幅度)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订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订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订作物的,乙方有权将订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订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订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订作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订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订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加工简单合同篇7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_______,租赁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厂房类型为_______,_______结构。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_______个月,自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月_______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租赁期_______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年租金为_______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5%。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_______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