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简单劳务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在地: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岗位
1、本合同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期限__年。
2、乙方工作岗位洗车美容。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鉴于工作的特殊性,本合同实行综合计时制,即双方约定每日工作时间为 小时(包两餐时间)。
三、工资待遇
乙方的工资:每月为人民币__元整。工资按月发放。
四、工资发放
1、甲方每月__日为发薪日,甲方须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乙方押金伍佰元整¥(500元),保证金贰佰元整¥(200元)合同期满后甲方全额退给乙方。
五、劳动纪律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当做到:
1、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3、按时按质量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
4、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重新订立和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依法变更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发现乙方不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2、乙方严重违反甲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利益重大损失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七、保密条款
1、乙方应立遵守本合同有关法律规定,向甲方履行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本合同所称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和经营信息,包括管理诀窍、客户名单、产销策略等;
2、乙方如违反合同约定或违反甲方保密要求,披露、使用或充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即对甲方构成违约,甲方有权采取法律行动,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索赔经济损失,直至追究乙方的行事责任。
八、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应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的部门申请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员工简单劳务合同篇2
在计划经济时代劳动体制的影响下,企业管理具有行政化特色。我国的劳动关系,经历了由国家统一分配向自主择业的转变,企业劳动规章制度也经历了一个由国家统一立法向企业自主制定的转变过程。本文通过结合相关学说、立法历史,试图对劳动规章与劳动合同进行比较,探索劳动规章制度由行政指示向劳动契约转变的路径,并提出完善建议,以达到保护劳动者,促进劳资关系和谐的目的。
进入二十一世纪的互联网时代,《劳动合同法》使劳动合同成为解决劳资纠纷最主要的依据,一方面规则设置上加重了用人单位的责任,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运用劳动规章制度约束职工的行为,维持管理秩序,甚至通过严苛的规章来变相改变劳动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分配,由此引发了新的矛盾。目前,中国的劳动法对劳动规章制度缺乏有效的监督,导致用人单位滥用权利。笔者希望从我国劳动立法历史出发,进行有益的探索,提出平衡二者的建议。
一、“身份”的时代——劳动规章制度的渊源
(一)我国劳动规章制度的发展历程
我国的劳动立法大致可以分成三个阶段:计划经济时期;1995年至20__年,即《劳动法》实施后《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计划时期主要包括1982年《企业职工奖惩条例》、1986年《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等。①劳动规章制度基本具有与法律法规同等的效力。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国家的一切资源都由政府统一调配,就业大多为国家分配,劳动者个人被极度弱化,劳动规章制度侧重调整的是职工整体,作为个体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地位悬殊,根据国营企业“指示命令权”制定,职工处于被动服从地位。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主要是劳动纪律,大多以行政奖惩的形式实现,是维持内部劳动秩序的重要手段。
(二)劳动规章制度的功能
在计划经济的历史大背景下,劳动力市场尚未形成,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只存在单向分配关系。实质上,劳动者是作为一个整体被调整的,个人个性被压抑。故劳动规章不仅是管理职工的内部“法律”,更是维系社会稳定的行为规范。故法律法规的授权是劳动规章效力的本质来源。劳动规章制度是为了维护整个单位的经营管理秩序,其约束和保护的侧重于作为管理方的用人单位。工作规则涵盖范围相当广泛,涉及工作时间、着装,行为表现、出勤情况等各方面。②
二、“契约”的时代——劳动合同的突破
(一)市场经济下的劳动合同
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大量工人下岗,形成了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市场的形成意味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开始双向选择,双方签订劳动契约。1995年《劳动法》颁布实施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突出对职工权益的保护,彻底改造中国过去的就业制度,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劳动合同在调整劳动关系上的突破不言而喻。该时期企业活力增强,政企分离,企业获得较大的自主经营权。劳动合同符合民法上意思自治的要求,所有的条款原则上都可以自由协商。劳动合同制度的确立开始注重劳动者的意思表达,注重个人权利的保护,劳动者个性的表达。同时,劳动契约符合我国“从身份到契约”发展的国情,当劳动者从计划经济体制的枷锁中解放出来,劳动合同是一种进步,将是否接受用人单位所提劳动条件的选择权交给劳动者自己。其次,劳动合同也符合劳动法的精神。劳动法是社会法的代表,劳动法倾斜保护劳动者的原则要求控制企业行为,防止其单方制定劳动规章来侵害劳动者权益。
(二)《劳动合同法》下劳动规章的发展
劳动规章在《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之后得到了新的发展,劳动规章与劳动合同逐渐出现了分离。关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在《劳动合同法》第17条中相对于《劳动法》第19条,删去了“劳动纪律”。实践中劳动合同通过两种方式涉及劳动规章:一是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劳动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内容;二是在劳动合同中列明根据劳动规章处罚的条款。③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结果必然将劳动合同作为调整劳动关系的配套制度。但同时为了适应日益扩大的企业规模,节约成本,简化缔约程序,劳动规章制度作为一种“附随”的条款出现在劳动合同中。其次,劳动合同是一对一签订的,往往不适用于整个单位的劳动秩序,劳动规章制度恰好弥补了劳动合同无法兼顾的细节或者适用于整体的情形。
三、劳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关系的学理分析
(一)劳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劳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同时存在于劳动关系的存续期内,二者关系密切,存在交叉的情形,特别是将劳动规章制度的性质以契约说来解释时,与劳动合同的性质相似。二者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制定依据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工作规则需要经过法定的民主程序,并由用人单位最终决定和公布。虽然《劳动合同法》有规定,用人单位充分听取工会及职工代表意见自主制定劳动规章,但根据《公司法》中的企业“经营权”仍是制定效力的主要依据。劳动合同则是根据《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规定。2.约束力范围劳动规章制度具有普遍性,对用人单位的员工有普遍约束力。为了简化签约手续,一般大型企业往往采用格式合同,但劳动合同中的条款原则上都是可以由双方重新一对一协商的,劳动者有拒绝的权利,具有个体差异性。劳动合同只对特定的劳资双方有约束力。3.变更程序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变更是根据用人单位的自主管理权,通过严格的程序限制用人单位滥用权利,防止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或者重要事项,必须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劳动合同具有个体性,是双方的意思自治,所以并没有严格的程序性要求。劳动合同的变更也是经过双方合意即可。
(二)劳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的冲突
劳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之间密切的关系使二者在适用的过程中产生效力上的冲突,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第一,劳动合同效力优于劳动规章。从制度程序上说,劳动规章制度民主性、强制性较弱,一般是用人单位的“单决”。《劳动合同法》中缺乏确认未经民主程序制定的劳动规章无效的条款,因此经过集体谈判协商的制定程序很容易流于形式。另一方面,劳动规章一般具有稳定性,制定完毕付诸实施后,新进劳动者无疑没有机会参与制定,只能被动地被告知并同意。虽然《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工会或职工代表有权提出修改,但是根据法条的表述,劳动规章修改程序的启动权并不在劳动者手中,劳资双方协商的主动权是由用人单位掌握,用人单位较之劳动者处于优势地位,这就使得劳动者在实质上没有同等的共决权④。后进员工对既成的劳动规章制度制定的权利义务分配格局实际无法改变。劳动合同毕竟是一对一协商的结果,虽然雇主仍然占主导地位,但职工有权利拒绝签署不公平的劳动合同,故劳动合同更能体现意思自治的原则以及劳动法中倾斜保护劳动者的原则。⑤第二,劳动规章效力高于劳动合同。首先,从适用范围来看,劳动规章制度一般针对整个单位,所有员工都必须遵守。劳动合同作为一种合同,当然具有合同“意思自治”的特点。合同约束合同双方,即职工和用人单位,适用范围小于劳动规章,自然其效力就要小于劳动规章。其次,用人单位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的具体情形,一般不会在劳动合同中一一列出,但在劳动规章制度中会列明违反相关具体情形可以辞退的条款,在这个层面上来看,在解除劳动关系上有效的劳动规章有更高的效力。第三,视具体情况决定二者效力。从劳动法作为社会法的思想出发,其核心是保护相对处于弱势的劳动者。在二者发生效力冲突时,考虑如何有利劳动者保护,有利的一方具有更高的效力。地方立法以及《解释(二)》第16条实际采用了根据劳动者的请求认定二者效力高低的规定。劳动者有选择权,理性劳动者会选择最有利于保护自己权利的规范,事实上是以有利劳动者原则决定二者效力。
四、平衡与控制的建议
基于“从身份到契约”的必然历史发展趋势以及劳动法立法思想,笔者认为“集体合意”是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的出路。集体合意说认为劳动规章制度是由劳资双方经过集体协商谈判,达成集体合意,由此制作或变更的劳动规章制度,才具有法规范之效力。“集体合意说”被学者诟病的在于缺乏性质沉淀,把劳动规章认定为集体合意后更容易造成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界限不明。⑥三者在内容上本身就存在交叉、排斥的复杂关系。而在立法方面上对于哪些事项属于劳动合同的范畴没有明确规定,这使得在实践中无法区分,也容易造成效力上的冲突。平衡二者关系首先要区分个人与集体的界限,个人劳动条件由劳资双方一一协商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劳动条件由工会发挥职能,由劳动规章制度和集体协约规定。其次,针对由于劳动规章和劳动合同重复规定造成的效力冲突,制定独立法规或出台司法解释的形式来统一,如日本明文规定“劳动规章优先”。笔者主张明确规定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符合劳动法的立法精神,同时为法院处理不同地区劳动规章制度效力问题提供统一的法律依据,也为劳动者保护自己合法权利提供法律上的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规章制度“平等协商确定”,明显地加大了职工大会和工会的权利。但该规定就我国现实来说,平等协商难以实现。首先,我国工会发展缓慢,一些小微企业甚至还没有建立工会或者工会成为管理层的传声筒,通过职工大会或工会制约企业沦为形式。其次,我国的用工制度经历了由计划到市场,由行政奖惩到契约的转变,企业在获得经营自主权的同时获得了制定劳动规章的权利。《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平等的劳资谈判对用工单位既得权利是一种挑战。此外,未经民主协商制定的工作规则的效力如何也属于立法空白。集体合意说在当前我国立法不完善、劳资谈判机制未成熟的背景下相对超前,但其本质仍是符合劳资关系向“契约”发展的方向。国家应该在立法上明确未经民主程序无效原则,同时应当强化工会赋予劳动者参与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权利达到防止用人单位滥用经营自主权。
员工简单劳务合同篇3
甲方:
乙方:劳务合同
一:经甲乙双方商议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在雇用乙方作为收银员制定以下制度,乙方必须遵守。
(1)乙方每月工资元。乙方在本建筑公司上班壹年。按常规压押金元。(乙方上班上满壹年,押金,在发最后一个月工资时一并发。)
(2)乙方必须上班上满整壹年,如果上班没上满整壹年或上了几个月有事不上了,要走,押金元就扣除了不给。作为损失弥补给甲方。(上班时间:每天早上7点上班到下午7点整下班。)
(3)乙方从第一天开始上班,必须遵守本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4)乙方每月奖金按月表现以及每月全勤+每月按时上下班+每天遵守员工管理制度的每一条,都做到了,每月发50元奖金,如果做不到,某月奖金就没了。
(5)乙方如果某一天违犯了制度某一条,就按员工管理制度规定的数额,从某月工资里扣除,乙方必须无条件认可。如某一天违犯了制度乙方必须签字认可,如果不配合签字,以默认认可。以某月发工资,从工资里扣除的依据。
二:以上事项甲乙双方同意达成一致,甲乙双方不得反悔,如有反悔者,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反悔者负责。本合同自签字之日期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拿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员工简单劳务合同篇4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务合同.
一、劳务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一)有固定期限:自___年月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二)无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岗位上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二)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三)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四)甲方因生产特点不能按照前款执行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
三、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一)甲方根据本工程队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执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乙方月(周,日,小时)工资为___元.试用期的工资为___元/月(周,日,小时)。(二)甲方提供食宿条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三)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___日前支付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劳动安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其他劳动条件.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劳务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二)甲方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在施工现场,甲方必须按照国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三)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必须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四)工程单位应当将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工程队内公示.工程单位和劳务工应当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劳务工发生工伤时,工程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劳务工得到及时救治.
五、劳动纪律(一)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劳动规章制度,应当在与乙方签订本劳动合同时告知乙方.(二)乙方自觉遵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乙方对甲方违章,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一)甲乙双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符合《劳动法》第25条,第26条,第27条,第31条和第32条的规定.乙方有《劳动法》第29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二)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三)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或者相关文件.
七、经济补偿与赔偿(一)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的,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根据《劳动法》第32条第(二),(三)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应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执行.(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依法支付赔偿金.
八、劳动争议处理(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或者施工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其他约定(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本劳动合同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相违背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本劳动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员工简单劳务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1、甲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录用乙方为员工,并依人事管理规章及甲方所订之规则办理。
2、甲、乙双方经共同协议并取得同意时,乙方须遵守上列第一项之规定。
3、雇用期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契约期满时,双方希望继续维持契约关系时,则须另行订立新契约。
5、勤务时间:上午时分至下午时分止
6、休息时间:自时分至时分止
7、薪资:时薪、日薪
8、奖金:采不定额(视工作绩效表现)发放。
9、异动:若因业务上执行之必要时,可予以调整。
10、年度有薪休假:服务年资满一年以上者为____日,每服务满一年时,则增加一日,但以增加至二十日为限。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员工简单劳务合同篇6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务报酬的;
2.甲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主要义务的;
(四)劳务合同期限未满,除法律规定的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五)甲、乙双方若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十天通知另一方。
(六)本合同依法或者依约定解除的,除本合同已做规定的外,双方无需向对方支付其他补偿。
(一)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真实的个人身份、学历、履历、资格、健康、有否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等必要的个人信息及相关证明,如实填写《劳务人员登记表》,如发现乙方提供虚假证明或有其他严重虚假陈述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可以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根据需要对乙方的劳务工作岗位和工作范围进行必要的调整。如属于因乙方工作能力突出或不足而被升级或降级的,同时相应对劳务报酬等相关事项进行升级或降级调整,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上述安排。
(三)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完成的劳务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如乙方完成劳务工作情况成绩显著,甲方予以奖励或升级。如发现乙方在履行本劳务工作未能达标者,甲方有权降级并调整乙方的劳务报酬,直至解除本合同。
(四)本合同因履行期限届满、依法或依合同规定解除等情形出现,且双方未延续订立劳务合同的,乙方应办理相关移交手续,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否则甲方有权扣发未发的劳务报酬。因乙方未办理相关手续而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一)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对于新旧附件规定不一致的,从新原则。
(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三)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四)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知识产权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解除合同。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六)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七)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日终止。
第四条乙方同意甲方工作需要,主要担任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乙方工作应达到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标准。
工作职责如下:
服从药店规章制度和药店领导的管理,工作上对经理负责。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度,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半。
第七条甲方每月30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元人民币。甲方有权按制度根据乙方的工作奖惩情况进行浮动。
第八条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九条甲方生产岗位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一条下列情况可双方变更和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和解除合同。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规定已经修改。
3、由于甲方严重亏损或关闭,停产,转产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
4、由于不可抗拒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履行。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二条在合同法没有变更的情况下,甲方一般不得安排乙方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况除外。
1、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
2、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临时调动。
3、发生不超过一个月时间的短期停产。
4、对与药店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员、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进行工种或岗位调换。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严格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经教育或处分仍然无效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发生劳资纠纷时,乙方不经合法程序,擅自采取不合理罢工、上访怠工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十四条乙方如需要单方解除合同,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甲方。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经劳动安全监察部门确认企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规定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侵害乙方合法权利的。
4、乙方本人有特殊情况,需要辞职并经甲方同意的。
第十六条甲乙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予以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报主管机关备案壹份。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甲方盖章并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