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承包经营合同样本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已经多月向老挝三江大酒店餐厅提供厨师服务,对老挝三江大酒店有充分了解和熟悉,为更好地经营该餐厅,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方式
1.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全资拥有的老挝三江大酒店之餐厅,餐厅的经营范围须符合营业执照之规定。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主用工。
2.在承包期间内,若甲方需要使用属乙方承包范围内的酒店宴会大厅时,乙方应免费提供。
3.在承包期内,乙方应努力配合三江大酒店的经营战略和措施,并落实与餐厅有关的各类配套服务。收到酒店管理层的会议通知时,应及时派代表参加,并在被要求解释某种经营行为和政策时,须详加解释和沟通,不得抵制三江酒店正常的管理行为。
第二条 酒店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情况
1.甲方承包给乙方的餐厅位于老挝首都万象市三江商贸城三江大酒店内,包括一楼用餐大厅及______个包房,二楼______个包房及其它相应营业场地以及酒店宴会大厅。
2.该餐厅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承包期满交还还给甲方时的验收依据。
3.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对移交给乙方的三江大酒店餐厅的财产进行清点、确认。
第三条 承包期限
1.该酒店首期承包期限共3年。自20__年10月_____日至20__年10月______日止,共计36个月。
2.承包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餐厅,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承包,则必须在承包期满3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承包合同。
3.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第四条 承包金用支付方式
1.该餐厅承包金约定如下:承包期的头6个月为每月5万人民币;第7个月到第12个月为每月10万人民币;第13个月到第24个月为每月12万人民币;第25个月到第36个月为每月15万人民币。
2.承包金支付方式如下:
按月付款,自本同生效后于每个自然月月末付清当月承包金;
第五条 承包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在承包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建筑税、土地租金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2)在承包期间,甲方根据乙方收取并提供的早餐券,按4美元一券的标准,于每月末向乙方结算并支付早餐费。乙方提供的早餐及服务水平,须符合酒店管理层与乙方协商一致定立的标准。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于每月末向甲方及时缴纳水电费、垃圾清理费等费用,水电费为按独立水表、电表计量数额计算的费用以及按公摊面积分摊的水电费用;
(2)乙方应按时交纳税收及相关的费用,如不按时交纳费用引起的后果则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由甲方以三江大酒店名义统一缴纳的且因经营行为被征缴的各项税收及相关费用,乙方须承担三分之一。
(3)签订合同后的3天内,甲、乙方应对酒店现存的各类食品、配料、调味品、低值易耗品等存货进行盘点,并在协商的基础上统一作价,乙方在承包的第一个月内向甲方支付该类物资费用。
第六条 酒店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承包期限内,甲方保证该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其它所属硬件设施的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A.甲方提出进行大项维修须提前3日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B.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包的房屋及其附属硬件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者经济赔偿。
3.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臵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七条 对酒店的装修部分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因乙方过错导致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酒店的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酒店的转让与转租
1.在承包期间,甲方有权依法定程序出卖乙方所承包餐厅所在的酒店。出卖后,本合同对新的酒店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转租及转让,转借该餐厅。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提供不符合约定条件的餐厅设施,干扰餐厅正常经营。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缮义务,严重影响经营。
3.在承包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给乙方的餐厅: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让该酒店。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迁变动酒店结构。
(3)损坏承包的餐厅设施以及三江大酒店的设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应用于餐厅以外的用途。
(5)利用所承包的酒店进行非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7)拖欠承包金累计10万元人民币。
4.承包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条 餐厅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承包期间餐厅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设施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的,应于3日内向对方提出异议。
3.乙方应于承包期满后,将承包餐厅及附属设备、设施如数交还给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的酒店及附属设施应保持完好的状态,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响餐厅的正常经营。对未经同意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权处臵。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2.在承包期间,乙方有第九条第三款的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餐厅的经营权,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万人民币整。
3.承包期间,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0.3%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承包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包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万人民币整。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承包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餐厅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3000元人民币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保险
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应以甲方的名义,向保险公司投保如下的保险,并在保单上注明甲方是第一收益人,乙方是附加受保人。
(1)财产险
(2)公众责任险
(3)劳工保险
第十三条 担保及保证金
1.承包期间,为了保证乙方能正常经营、按时支付所有工资、税费等经营开支以及为餐厅装修及设施提供担保,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需另行交纳保证金3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由乙方交给甲方;
2.乙方若发生违约行为,或者对餐厅的装修及装修造成毁损并未进行及时修缮的,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无发生该类事项的,甲方应在协议终止后三天内退还保证金给乙方。
3.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用保证金冲抵承包金、水电费、部门收费、员工工资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即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按合同承担相应义务。
4.乙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甲方保管期间,不计收利息。
第十四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厅承包经营合同样本篇2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承包的_________________(酒店名),位于______________( 地点),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甲方同意将______________的餐厅(深圳店铺转让)按现状承包给乙方经营,订立合同如下:
一、酒店餐厅内的所有设备物品详细数字以房东( )与甲方签字的清点表为准,承包期满,乙方按清点表向房东( )交回承包时所接收的所有设备物品。
承包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承包费为______元( ______元整),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先前缴纳______元(______元),余下______元(______元)以餐费抵扣。
早餐为每人最低8元,午餐及晚餐最低18元(司陪免费)分不同档次,每加5元档次,甲方可提成1元。等乙方欠甲方的承包费23000元抵扣完毕之后,甲方再向乙方订餐,需每月一次结清餐费!且乙方必须保证饭菜质量及餐厅声誉,不得损害酒店形象,如有客人对餐饮不满投诉或出现纠纷,则由乙方自行解决!同时酒店管理人员,共计5人免费在餐厅用餐。
乙方另外必须向甲方交纳财产保证金______元整(______元整)作为乙方对承包财产的保证,以上费用于签订合同后付清。合同期满后财产完好无损坏且无以次充好,甲方如数返还保证金。
三、乙方在承包期内,酒店餐厅所有税款和费用开支,全部由乙方承担。因酒店申请的是自抽水,在酒店申请的1200吨自抽水用完之前交水费200元,1200吨水用完之后,每吨水按水利局规定的超出申请水之外的价格(加倍)收取,甲乙双方按5比1共同分担。电费按国家工业用电收取,电表初始读数双方签字为准。
四、如乙方挂靠甲方营业执照经营,甲方予以协助,所有手续费用全部由乙方负担。如乙方另立营业执照,则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在承包期内要遵纪守法、依法经营,按照规定及时报表,参加各种会议,如有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在承包期内,认真管理使用甲方的设备设施,如有损坏,乙方及时修复,无法修复的乙方自己管理购买,修理购买的费用乙方自己负担。
七、承包期满,乙方将承包的酒店设备物品返还给甲方(深圳商铺出租),返还的设备物品必须完好且无以次充好,如有损坏,按进价从保证金中抵扣。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若甲方明年续包酒店,则乙方拥有餐厅的优先续约权,且房租涨幅不得高于20%.
任何一方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解决。
甲 方: 乙 方: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餐厅承包经营合同样本篇3
甲 方: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餐厅承包事宜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于 年 月 日将聊城职业技术学院餐厅东内场地及学校固定资产(注:固定资产清单另附 )提供给乙方使用。乙方监督餐厅东设备、设施的保管、使用工作,对丢失、损失的设备、设施要负赔偿责任。
2、经甲方批准,乙方可在保证学生正常生活和领导接待的情况下,适量进行副食品经营,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否则责任自负。
3、餐厅东的开业停业时间由甲方根据校历安排统一规定;
4、为保证甲方教学顺利进行,对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学生练习刀工时加工后的原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部处理。
5、乙方对餐厅东的水、电装修及房屋结构改造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归甲方后勤处集团的领导,全面负责餐厅东的工作,抓好安全生产,确保食品安全、卫生。建立健全餐厅岗位工作规范,明确岗位责任制,实行民主管理,确保文明服务。
2、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物资管理与成本核算。物资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制度健全,符合规范。
3、乙方对其承包的餐厅东享有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经营自主权。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及学校的相关规定。承包期内乙方不得随意中途停止营业或不正常营业,或转包他人经营。
4、乙方负责餐厅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餐厅人事、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服务等。
5、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食品卫生的标准,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并对餐厅的饮食卫生与安全负全责,若出现类似事故,其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签订协议时应向甲方上交风险抵押金人民币 万元整。若乙方在协议期内无违反本协议规定,甲方在协议期满后应如数退还乙方;承包期内餐厅东内的甲方固定资产由乙方负责管理使用,维修年检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取得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个人健康证。
7、 所有餐厅工作员工工资和福利均由乙方负责。
8、售卡收入设立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由学院财务处统一管理,学院财务处派2名会计专门管理微机售饭系统。
9、除留足水电费等应上交学院的费用外,餐厅东会计根据经营情况每星期制表,经分管后勤的领导批准后向餐厅东返还一次资金,以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转。除招待餐厅外,其他部分餐厅不允许收取现金及开小票,一经发现按发生额的10倍对餐厅进行处罚。
10、为便于控制饭菜价格和确保原材料安全卫生,并根据“高校学生餐厅的饮食物资一律实行招标和集中定点采购制度”的要求,所需原材料由餐厅统一负责实施采购。乙方认真制订操作性强、客观公平的招标采购制度与细则,对集体招标采购的原则、纪律、范围、方法、采购程序、验收、结算、奖惩等进行规范。
粮、油、肉、蛋、奶等大宗原料,采取招标的方式,分别确定2-3家供货单位。蔬菜等鲜活原材料,在乙方的组织下有专人负责实施采购。每天将采购情况向乙方的会计报帐。
11、餐厅东内严禁使用一次性泡沫快餐盒。餐厅内娱乐设施不得播放内容反动或黄色音像制品。在晚自习及上课时间不得播放音像制品。
12、餐厅东安装智能水表、电表,先交纳水电费,再用水、用电。水电费按自来水公司和电业局的收费标准外加一定损耗收取。若使用暖气,取暖费按建筑面积交纳,交费标准以学院东院的平均数为准。要听从学院安排,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和国家法令法规,服从管理,按照学院统一安排按时、按点开饭。如遇停水、停电的情况由餐厅自行解决。
13、餐厅东经营期间需要报废、增添设备、进行房间装修改造等,需经学院领导批准,单件设备投资10000元以上的由学院支付,投资10000元以下的费用计入经营成本。不经学院同意,不准改变餐厅的建筑结构。
14、乙方要监督餐厅东,注意维护餐厅的整体环境,食品加工只能在操作间内进行,不准在就餐大厅内加工食品;不允许在餐厅内使用烧煤的炉子。
15、餐厅内粗加工间、更衣间、仓库、面点间等功能区区分应明确。餐厅采购应有厂家卫生许可证及每批产品检验合格证的复印件。餐具应严格洗、消、冲、保洁。应配备大型消毒柜两台并正常使用,对餐具进行严格消毒。应保证消毒柜正常运行和使用。餐厅员工衣帽应统一、穿戴整齐,保持整洁,每个员工应有冬、夏工作服各两套。餐厅内应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特别是分菜间、加工间、餐厅等场所的门窗)。乙方应认真搞好餐厅内外卫生,制订餐厅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餐厅卫生工作自查记录。餐厅内所有垃圾应倒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否则应另支付卫生管理费用每月 元。
16、乙方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及有关安全工作,若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承包期满协议终止后,除可拆除的如空调、消毒柜、电视、音响及不影响装修的设备外,其余改造设施归甲方所有。
17、乙方在承包期内对餐厅经营负全责,必须参与有效管理,不能转包,如发现转包,甲方有权收回,风险抵押金及承包金不予退还。乙方在承包期间,不得在校内饲养家禽家畜,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与甲方发生的一切经济往来,其手续必须由乙方亲自办理(不得委托办理)。
18、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由院方、学生代表和餐厅三方参加的伙委会,听取就餐学生对餐厅东的意见,对餐厅东各方面的质量进行测评,满意率不能低于 %,否则按月营业额的 %对餐厅给予经济处罚。如果一年后满意率仍达不到要求,随时与餐厅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责任。
19、乙方必须按时供应甲方工作日各餐,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好。
20、乙方不得干涉学生在校内外选择就餐的自由。
21、乙方必须保证满足甲方的日常教学,实训,教师业务实践,技能比赛,轮岗等各种需要,保证甲方教学顺利进行,并负责处理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学生练习刀工时加工后的全部原料。
22、乙方的经营场所以甲方提供的现有场所为限,乙方不得扩大经营场所,不得在现有场所范围外搭盖。
23、若工商、税务等校外行政部门需要收取有关费用(含税费)由乙方自负。
24、乙方应自觉接受学院后勤处监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承包金额:
1、承包金额每年为人民币: 元整。
2、承包金每年分两次交纳,乙方必须在每学期倒数第二周(以校历表为准)向甲方交清下学期承包费(即半年承包费)。本次交纳承包金时间为 年 月 日之前。
3、乙方逾期不交纳承包金,视为乙方自动放弃餐厅东承包经营权,以乙方中途停止论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餐厅东另行发包。
四、协议期限:
试用期为 个月,协议期一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满,若双方均无修改或终止要求,则直接进入正式协议期。协议期满,双方如无异议,自动续约。
五、协议终止条例:
若甲方有意终止合作关系,须提前 天通知乙方;乙方有意终止合作关系,须提前 天通知甲方;
六、违约责任及解决办法:
1、乙方若中途停止营业,所交纳承包费及风险抵押金作为乙方不正常营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补偿,不予退还。
2、乙方因违反《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及学校的相关规定,给学校及师生造成损失,乙方应负相关法律责任及全部经济责任。
3、协议期满后,甲方所有固定资产应完好交还学校,否则甲方将按实际收取修理费或赔偿费。
4、乙方逾期无法办理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因乙方不具备上述两证而被卫生防疫部门处罚,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甲方将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视情况直接从乙方所交的风险抵押金中每次抵扣 元直至全部,做为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补偿,若违约金使用超过 万元,超出的部分由乙方如数交纳。
6、在协议期内,若甲方需要收回餐厅东,则应赔偿乙方在餐厅东投入的经济损失。
7、若乙方将所承包的餐厅转包给他人经营,则甲方有权中止协议。乙方的风险抵押金及所交承包费不予退还。
8、甲方若违反本协议的有关约定,甲方应赔偿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9、甲方无故未按时结清乙方账款超过15日(以结算确认单日起)的,应承担违约金0.3%/天。
10、一方有意终止合作而没有提前通知对方,须赔偿对方最后一个月餐费的 % 。
七、若因国家发生重大政策性调整,或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协议,甲、乙双方均不负连带责任。
八、 其它: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餐厅承包经营合同样本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本餐厅承包经营合同书由上述各方于__年__月__日在__市订立: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餐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1、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的餐厅位于__市__路__号,面积共__平方米。
2、餐厅附有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见清单)
第二条 承包期限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为: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三条 价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人民币__元,承包结束后双方交接结清有关物业、设备、用具及有关费用后__内退还。
2、承包费:乙方承包经营期内,应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费人民币__元,交纳的时间为:每月__日前交纳当月租金。
3、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缴纳。
4、押金和承包费用的支付方式:第1项和第2项约定的款项由乙方按照约定时间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纳。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约定提供餐厅给乙方经营餐饮,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经营。
2、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餐饮设施、设备、用具等。(另附清单)
3、负责对乙方经营活动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4、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特殊情况例外)。
5、负责餐厅屋面、室外水、电的维护、维修。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受处罚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负责经营过程中餐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餐厅所有资产完好和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按原价赔偿。
3、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
4、按合同规定如期交纳有关费用。
5、承担承包期内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6、承担所聘用人员的劳保、医疗、伤亡、用工、计生、治安及福利等费用和责任。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设施做任何改动。(包括在墙上打洞)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元,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迟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费的,每迟延一日,应按拖欠金额每日万分之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__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乙方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收缴不予返还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4、乙方不得中途无故中止合同,如确须中止合同,乙方应提前__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从停止经营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与__个月承包款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保密责任任何一方对因餐厅承包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 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餐厅承包经营合同样本篇5
甲方:
乙方:
一、承包项目:
因市场经济调节需要,甲方将温州国真眼镜有限公司给乙方承包。为了使承包方生产经营顺利进行,甲方将生产场地、厂房的现状、车间设施固定资产,部份流动资金、眼镜制品的各种产品类型,经营渠道供方便乙方自引、自产、自消、自负盈亏。
二、承包原则:
1、本协议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以承包的形式确定甲、乙双方的权、责、利的关系,并按协议约定进行利益分配和风险担当。
2、承包期间,甲方提供给乙方所有生产资源和资金投入(所有物料的应付款均由甲方代为支付,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支付现金),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和落实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
3、承包期间车间的所有权、行政隶属关系及税收、财政等渠道不变。
三、承包期限:
本协议的承包期限为1年,即从年2月22日至年2月21日止。
四、承包人员:
一车间:楚辛道、二车间:戴中秋
五、承包方式:
1、甲乙双方利润分配:甲方利润为80%,乙方利润为%。
2、乙方的利润报表每月结算一次,甲方每月预支乙方应发工资和奖金,利润分红剩余部分次年5月份一次性付清。
3、承包期间业绩年产值承包线定为万元(净利润额汇入户册为准)包括厂房设备折旧在内。按9个月平分,每月30日前上交万元整按时转入甲方帐户内,多余利润归乙方所有。承包费从承包的第4个月起每月30日之前上缴给甲方。
4、合同到期帐款还没有全部收清,甲方先付乙方的工资和奖金,剩下利润分红在合同结束后三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5、净利润高于万元的,超出部份甲方享有净利润的50%,另外50%归乙方支配。
6、以原材料仓库、模具材料仓库、半成品仓库、成品仓库(白铜、黄铜、磷铜、18NI、22NI、25NI、锰料、记忆、易耗品仓库材料等)各金额为资金保底周转资金(以各仓库、车间各类铜材盘点为准附清单;但铜材单价按照盘点当时年月单价为准,盘点的各类铜材重量不变)计人民币(万元整)。(按银行利息为准,每月30日之前转入甲方帐户)
7、原公司应收未收、应付未付的老帐资金一律由甲方自行负责理清,但需乙方帮助甲方负责收款。
8、税务费、地方管理费、水电费、通讯费、员工计件工资、行政人员工资和其它社会等费用由乙方支付
六、承包权责:
1、乙方(承包人)受权后,有权针对企业生产管理,经营管理、行政管理、技术开发、质量管理等方面提出治理方案;并负责确定协调各部门主管、各车间工作,正确掌握企业发展的经营决策,指挥职能部门和领导广大职工全面完成各项生产、经济技术质量指标。并按季度向甲方提交企业实际财务会计报表,供甲方核实。
2、乙方对主管级以下员工有人事任免权,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有建议权。有权自主调动和使用现有的`车间人员,在不违犯甲方制定的厂规厂纪的情况下,有权进行奖惩、辞退违纪员工。
3、全公司安全生产、人身安全、消防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由乙方负全责。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关心职工生活,督促好职工福利工作。正确处理企业内部的分配关系,督促好职工福利工作。
4、在生产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和因交期或品质等原因产生的客户投诉索赔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在元以下由乙方支付,元以上甲方负责40%;乙方自行负责60%。在生产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造成的补料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如因交期和品质等原因导致订单变更或取消的,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承担责任。
七、其它事项
1、厂房车间各建筑物不变,如需改变房间隔拆建构,需甲方同意,否则不能任意拆除、改变车间、隔拆及墙体的建筑建构。
2、扩大新设备或设备确作废需经甲方同意,否则乙方不能擅自改变
3、设备及低值易耗品,以清单进行交接;如在承包期间损失要按帐面折旧值赔偿。应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企业管理好资产,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4、乙方流动资金和成品材料及现金由甲方主管人员当月审批。
5、乙方在签订合同日开始,生产出的一切废铜材料只能换原材料,不得买卖;其它废材料如需买卖必须由甲方主管批准。
6、承包期间以厂房、设备,人员不变为基础,需人员技术人员由乙方负责。
八、协议变更
1、本协议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协议依然有效。
2、乙方因管理不善或决策严重失误,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不负违约责任。
3、甲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干扰乙方的生产管理活动,使乙方生产管理活动无法正常施行或使乙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协议规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直接损失,并从甲方利润中扣除%作为违约金。
2、乙方违反协议规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从乙的利润中扣除%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3、协议期满,乙方不能按质量交还甲方提供的设备等财产,乙方应赔偿缺少或损坏数量价值的损失,并从乙方利润中扣除%作为违约金。
十、附则
1、本协议期满后,如甲方仍须将承包时,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良好的情况下,甲方应优先考虑由乙方续约。
2、本协议期满后,甲、乙任何一方如需续约或终止协议,应于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协议期满后3个月内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期间应享有的利润。
3、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4、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或按手印):
年月日年月日
餐厅承包经营合同样本篇6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本餐厅承包经营合同书由上述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订立: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餐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1、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的餐厅位于市路号,面积共平方米。
2、餐厅附有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见清单)
第二条 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 价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人民币元,承包结束后双方交接结清有关物业、设备、用具及有关费用后内退还。
2、承包费:乙方承包经营期内,应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费人民币元,交纳的时间为:每月日前交纳当月租金。
3、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缴纳。
4、押金和承包费用的支付方式:第1项和第2项约定的款项由乙方按照约定时间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纳。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约定提供餐厅给乙方经营餐饮,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经营。
2、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餐饮设施、设备、用具等。(另附清单)
3、负责对乙方经营活动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4、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特殊情况例外)。
5、负责餐厅屋面、室外水、电的维护、维修。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受处罚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负责经营过程中餐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餐厅所有资产完好和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按原价赔偿。
3、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
4、按合同规定如期交纳有关费用。
5、承担承包期内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6、承担所聘用人员的劳保、医疗、伤亡、用工、计生、治安及福利等费用和责任。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设施做任何改动。(包括在墙上打洞)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迟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费的,每迟延一日,应按拖欠金额每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乙方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收缴不予返还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4、乙方不得中途无故中止合同,如确须中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从停止经营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与个月承包款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餐厅承包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