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买卖合同2000字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品种、数量及价格(可另附表)
品种
规格
产地
商标
交货期限
数量
(公斤)
单价
(元/公斤)
金额(元)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计金额(大写):
第二条 质量要求
蔬菜的产品质量按下列第 项标准执行:
(一)有机食品标准。
(二)绿色食品标准。
(三)吉林省安全卫生优质农产品地方标准。
(四)无公害食品标准。
(五)约定标准 。
第三条 包装要求
(一)包装方式及要求 。
(二)包装物由 方提供,费用由 方承担。
第四条 交付和货款支付
(一)交付的方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实行送货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段送至 。
2.实行提货的,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段至 提货。
(二)货款的支付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即时结清。
2.乙方应于蔬菜交付之日起 日内支付货款。
3.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 元;甲方交付蔬菜后,乙方应于蔬菜交付之日起 日内支付货款,定金抵作货款或返还。
4.其他方式 。
第五条 验收
(一)乙方应在蔬菜交付当日对蔬菜进行验收(农药残留的检测除外)并将验收结果书面通知甲方。
(二)乙方对蔬菜农药残留进行抽检,检测结果不合格,且甲方无异议的,乙方可予以销毁。甲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以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为准。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
(一)当市场价格高于或低于合同约定价格的 %时,双方可对蔬菜价格进行重新协商。
(二)因气候等因素造成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的,双方可另行协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交付的蔬菜品种、规格、产地、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调换,交付蔬菜的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齐,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二)甲方迟延交货的,每迟延一日,应支付乙方约定批次价款额 %的违约金;乙方逾期提货的,每迟延一日,应支付甲方约定批次价款额 %的违约金。
(三)乙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每迟延一日,应支付甲方迟延货款额 %的违约金。
(四)因包装物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损失的,由包装物提供方承担相应损失。
(五)其他 。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工商部门调解,也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交工商部门备案一份)。
甲 方 乙 方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蔬菜买卖合同2000字篇2
_____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___区蔬菜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市(县)_______乡_______村_______蔬菜户,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蔬菜交售品种、数量、质量及办法
1.根据蔬菜供应计划,乙方必须向甲方交售蔬菜__________斤,交售蔬菜的品种、数量、日期详见后表。
2.蔬菜品种的等级规格,按规定执行。乙方应分等级交售,甲方抽样验级。
3.价格:日常收购按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4.蔬菜每月交售时间为_____天以上。日常由甲方联络员与乙方负责人协商,衔接次日应交售的品种、数量,开出蔬菜预约通知单,乙方凭条办菜交售。其交售与预约量允许上下浮动20%左右。
第二条本合同内的品种、数量要求
在正常情况下,按分月所订品种、数量交售、收购,所订品种完成90%以上者,均按执行了合同对待。
第三条奖励措施
乙方按季(月)完成蔬菜交售任务后,粮食局根据菜农的人数、口粮标准供应其平价粮。乙方每交售一万斤蔬菜,甲方提供____斤化肥指标。
第四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一年,即从__________年元月一日起至__________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交售的蔬菜必须及时验收,通过银行账户(或现金)及时承付菜款,最迟不超过_____天。
2.甲方评定蔬菜等级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不得任意压级压价。
3.甲方应按季(月)按乙方交售蔬菜任务拨付给乙方化肥供应指标。
4.甲方对乙方交售的不合规格的蔬菜,有权拒收,但必须对乙方认真说明理由。
5.乙方如未完成交售蔬菜任务,甲方有权通知粮食局根据其欠交数量按比例扣售平价粮。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完成交售任务前,不得私自出售蔬菜。
2.为确保人民身体健康,乙方必须按照蔬菜用药规定施用农药,严禁在蔬菜地使用剧毒农药。对药性、肥气未脱的蔬菜严禁出土上市。
3.乙方交售给甲方的蔬菜,要求一级菜达到_____%,二级莱达到_____%,三级菜不多于_____%,不得交售等外菜。
4.乙方必须保证按合同规定的面积和品种.种植蔬菜,未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前不得种植其他农作物。
5.乙方的蔬菜生产如受气候条件的影响,允许在减产_____%的幅度内不以违约论。
6.乙方完成向甲方交售蔬菜的任务后,有权自行销售。
第七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在正常或预约的临时收购时间内,甲方无故不收购,造成蔬.菜变质和运输等损失,或故意压级压价,除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外,应向乙方偿付该批蔬菜总金额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如拖延支付乙方菜款的时间,应按银行关于拖延付款的罚款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3.甲方如不按乙方交售蔬菜的比例向乙方提供化肥供应指标,每百斤化肥指标拖延一天,应向乙方偿付__________元违约金。
第八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非因自然灾害未完成当月合同总数量的90%者,除应按比例扣出平价粮指标外,应根据所欠蔬菜价款,比照银行拖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在未完成交售任务前擅自出售蔬菜,每出售一百斤,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3.乙方如交售使用剧毒农药喷洒以及药性、肥气未脱的蔬菜,应按每百斤_____元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如果因此造成人身伤亡,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第九条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蔬菜生产的损失,不以乙方违约论,甲方应据实减少乙方所承担的交售任务。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如双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合同。本合同内如有未尽事宜,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可根据对下一年蔬菜供求的预测重新签订蔬菜订购合同。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份,交县粮食局、银行、乡政府(如经公证签证,则应交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章)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订
附_____年乙方交蔬菜品种、数量及日期表(略
蔬菜买卖合同2000字篇3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买受人(简称甲方):_________
出卖人(简称乙方):_________
为进一步推进和深化 “肉菜粮放心工程”,加快农业标准化和无公害蔬菜生产的产业化进程,大力推广无公害蔬菜经营,实现无公害蔬菜的定点销售,确保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商定,特签订无公害蔬菜买卖合同。
第一条 乙方供应的蔬菜名称、品种、总数量、及分批交(提)货的数量、时间:
蔬菜
名称 品种 产地 商标 计量
单位 总数量 第一批 第二批 第三批 第四批
月 日 数量 月 日 数量 月 日 数量 月 日 数量
(如此表空格不够,可另附纸)
1、乙方供应的蔬菜应符合无公害蔬菜的国家标准或江苏省地方标准;
2、价格按交(提)货日同品种蔬菜市场价格上浮______%执行。
第二条 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_________ 。
第三条 检验方式及标准:按照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委托甲方所在市场开办单位或法定检测机构现场取样,依照_________标准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第四条 结算方式(在下列方式后的括号内打√)
1、以交(提)货日市场提供的该蔬菜品种单价上浮后,每批交(提)货后的当日或 ______日内结算并支付菜款( )。
2、以交(提)货日市场提供的该蔬菜品种单价上浮后,在最后一批交(提)货后的当日或______日内进行各批累计结算并支付菜款( )。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在市场内设立的无公害蔬菜销售区销售,并设立和标明无公害蔬菜产品标志(产品注明产地或生产菜农姓名),以方便消费者识别和购买;
2、甲方对乙方供应的蔬菜必须按第三条的约定及时委托检验。验收合格后,不得任意压低价格或拒收;
3、甲方对乙方供应的蔬菜验收合格后,必须按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进行结算并支付菜款;
4、对乙方交售的不合格的蔬菜,有权拒收,但必须出具法定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农业标准化无公害蔬菜生产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出售合格的蔬菜;
2、生产过程中要接受市(县)农牧渔业行政管理机关农业标准化和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指导部门或蔬菜专业指导所的技术指导,推广优良品种,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不得使用甲胺磷、氧化乐果等高毒、高残留农药,生产出售的蔬菜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量控制在质量安全允许的范围内,符合国家标准或江苏省地方标准;
3、按照约定的品种、数量、时间、地点将无公害蔬菜供应给甲方;
4、乙方应对生产的无公害蔬菜的质量负全责,对经市场抽检不合格的蔬菜,要自行退出市场,予以销毁,不得再流入其它市场销售。
第七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收购或故意压低价格、造成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应向乙方偿付该批菜款______%的违约金。甲方不按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结算或不按约定支付菜款的,乙方有权拒卖,甲方应向乙方偿付该批菜款______%的违约金;
2、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约定向甲方交售或部分交售的,应向甲方偿付欠交蔬菜价款总额_____%的违约金。在未完成合同数量前,擅自出售的,每出售一百斤,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元;
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均不以违约论,双方都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同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方送交市场主办单位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各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摊位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人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蔬菜买卖合同2000字篇4
________县农产公司(或农副产品收购站),以下简称需方:
________县________乡___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简称供方: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供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以前(或________月________旬内)向需方交售________(农副产品)________斤(担), (有些农副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应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超欠幅度、合理损耗和正负尾差)。
2、需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议定),向供方计付货款。
3、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________(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1)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按地区标准执行;
(4)无上述标准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对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商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检验、检疫办法;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农副产品确定标准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供、需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2、包装
(1)________(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________项办理:
a、按国家或部规定的办法执行;
b、没有国家或部的包装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2)包装物由________(供/需)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略)。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验收和货款结算办法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项办理
(1)实行送货的,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_______(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提货的,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需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实行代运的,供方应按需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4)实行义运的,对超过国家规定的义运里程的运输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
2、验收
(1)验收地点: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实行供方送货或供方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需方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义运的,以________为验收地点。
(2)验收办法:
a、验收期限:________;
b、验收手段:________;
c、验收标准:________;
d、验收方:由________负责验收;
e、在验收中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3、货款结算办法
供方交售的________(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需方应在________天之内,通过银行转账(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供方支付货款。
第四条供方的违约责任
1、供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需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需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供方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供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 (1%~20%的幅度)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需方不再需要的,由供方自行处理,并向需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 (1%~20%的幅度)的违约金。
2、供方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需方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 (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供方违约自销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上交中央财政。
3、供方在交售(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同时应向需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________% (5%~25%的幅度)的违约金。供方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供方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供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需方按供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供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需方应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间,供方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需方根据供方的要求预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不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8、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供方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及其他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供方未征得需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运输路线或运输工具的,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费用。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由于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而造成损失,属于承运部门责任的,由供方按国家有关货物运输规定向承运部门要求赔偿损失。
9、供方在接到需方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十五天内做出处理(供需双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供方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五条需方的违约责任
1、需方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供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 (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供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需方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供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________% (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供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4、需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供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5、需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供方交货日期得以顺延,需方并应向供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供方损失的,需方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6、需方如向供方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7、需方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8、需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
9、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他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需方应按期向供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则按延期付款处理(对被拒收的易腐烂变质的产品及鲜活产品,供方应允许需方在取得有关部门同意后,及时就地处理)。
第六条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供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________(农副产品)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或者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的情况,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第八条其他
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供、需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份,交银行、乡政府、________各留存一份。
需方(盖章):________供方(盖章):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账号: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蔬菜买卖合同2000字篇5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质量标准: 。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及费用负担:
第四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
第五条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 时起转移,但买方未履行支付款价义务的,标的物属于 所有。
第六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时间、数量:方式: 地点: 时间: 数量:
第七条 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和运输费用负担: 。
第八条 检验标准: 。
第九条 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和运输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
第十一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
第十二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买方: 。
卖方: 。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 生效。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买卖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交买卖方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分局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蔬菜买卖合同2000字篇6
甲乙(供方):
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购蔬菜的品种、等级、产地、商标、生产日期及数量如下:
第二条 订购蔬菜质量标准按以下第 项:
(一)有机食品标准;
(二)绿色食品标准;
(三)无公害食品标准;
(四)约定标准: 。
第三条 蔬菜由 方提供包装物并负责包装,包装标准为 。
第四条 交货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 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按下列第 项执行:
(一)送货。甲方将所订蔬菜送达 ,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二)提货。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到 提货,交货日期以书面通知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三)代办托运。甲方通过火车(汽车、轮船或 )将所订蔬菜托运到 ,交货日期以运输委托手续日期为准,托运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第六条 货物验收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验收地点:送货以货物到达地为验收地点,提货以提货地为验收地点,代办托运以 为验收地点。
(二)验收时间:乙方在收到货物之日起 日内验收完毕。乙方对蔬菜的质量、等级、数量、包装有异议的,应在验收之日起 日 内书面向甲方提出。
(三)验收标准 。
(四)自然损耗:蔬菜自然损耗应在订购蔬菜总数量的 %以内(含 %)
第七条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预付款 元。合同履行时,预付款冲抵甲方应收货款。
第八条 货款结算按下列第 项办理。
(一) 现金结算:乙方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二) 银行结算:乙方在验收合格后 日内,把货款汇入甲方开户银行 ,帐号 。
第九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按协议执行。未达成协议之前,仍按本合同执行。
第十条 违约责任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甲方拒绝交付所订蔬菜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
付违约金。甲方交付的蔬菜少于所订数量的,且少交蔬菜数量超出自然损耗范围的,按少交蔬菜数量扣除自然损害部分后的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所订蔬菜的,按逾期交付蔬菜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 日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因甲方拒交、少交、逾期交付蔬菜,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订蔬菜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赔偿乙方损失。乙方仍需要的,价格另行商议;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处理。
(三)乙方拒收蔬菜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少收所订蔬菜的,按少收蔬菜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收购所订蔬菜的,按逾期接收蔬菜计划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收购超过 日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因乙方拒收、少收、逾期收购所订蔬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四)乙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继续结清货款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的利息,并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 工商行政管理局调解;也可按照下列第 项方式办理: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电话: 邮编: 电话: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