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简单合同
股份转让简单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经公开转让,甲方同意将“ ”、“ ”船舶(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号分别为__、__)转让给乙方,现就有关转让事项协议如下:
一、转让价格。经公开转让,乙方愿意支付 元人民币购买甲方船舶。
二、支付时间。乙方必须在签订协议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购船款缴到射阳县信诚产权交易所公告上注明的银行帐号上。逾期作毁约论处,乙方竞价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甲方在收到《产权交割通知书》时,及时向乙方提供现有过户资料,但不负责船舶过户手续的办理。如发证机关要求,可以派人协助办理船舶过户手续。
2、乙方责任。转让船舶的基本状况乙方已熟知,相关证件资料情况均已知晓,成交后,乙方不得因船舶质量、证件资料问题向甲方提出任何异议,并限在合同签订后原则上两周内(不包括船舶需要维修及补办有关证照所需的合理时间)办妥船舶过户手续(具体过户时间要求按国家海事部门的要求规定执行),过户期间,双方不得借故拖延过户期限,须延期过户由双方协商解决。
3、船舶过户过程中,因年检、补办证书所发生的费用及缴纳的滞纳金、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4、船舶按现状予以出售,船舶过户费用、产权交易费、公证费、手续办理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国家税收按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5、甲、乙双方过户过程中产生纠纷的,须自行协调解决或向射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射阳县信诚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协助调解、解决瑕疵争议等义务和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国资办、交易所、港口管理局各执一份。
五、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船舶过户手续办妥后自然失效。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见证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见证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股份转让简单合同篇2
订方协议各方: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丁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
1、大连A有限公司系依照中国法律在大连登记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拾万元人民币。自然人股东 (即本协议甲方)和 (即本协议乙方)分别持有该公司的百分之五十五(55%)和百分之四十五(45%)的股权;
2、股东 (以下简称甲方)和股东 (以下简称乙方)愿意以下列第2.2条规定之对价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其他条件,分别将其持有的目标百分之五十五(55%)和百分之四十五(45%)股份转让予受让方 (以下简称丙方)和 (以下简称丁方);股权受让方愿意在本协议条款所规定的条件下受让上述转让之股份及权益。据此,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共同合作和互利互惠的原则,按照下列条款和条件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章 定义
1.1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含义:
(1)“股份”指现有股东在目标公司按其根据相关法律文件认缴和实际投入的注册资本数额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所享有的公司的股东权益。在本协议中,股份是以百分比来计算的。
(2)“转让股份”指股权出让方(即本协议中的甲方和乙方,为便于阐述,以下统称为股权出让方)根据本协议的条件及约定出让的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其中:甲方持有目标公司55%股权;乙方持有目标公司45%股权)。
(3)“受让股份”是指股权受让方(即本协议中的丙方和丁方,为便于阐述,以下统称为股权受让方)根据本协议的条件及约定分别受让的股权出让方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其中:其中丙方受让甲方所持目标公司55%股权;丁方受让乙方所持目标公司的45%的股权)。
(4)“转让价”是指第2.2及2.3所述之转让价。
(5)“转让完成日期”的定义详见第5.1条款;
(6)“现有股东”指在本协议签署生效之前,日期最近的有效合同与章程中载明的目标公司的股东,即出让股东和本协议的股权出让方。
1.2章、条、款、项及附件分别指本协议的章、条、款、项及附件。
1.3本协议中的标题为方便而设,不应影响对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
第二章 股权转让
2.1经各方议定: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第2.2条中所规定之现金金额作为对价,按照本协议第四章中的条件收购转让股份。
2.2股权受让方收购股权出让方“转让股份”的转让价合计为人民币 万元( 元)。
2.3转让价指转让股份的购买价,包括转让股份所包含的各种股东权益。该等股东股益指依附于转让股份的所有现时和潜在的权益,包括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全部动产和《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的宗地余期使用权。
2.4对于未披露的债务(现甲、乙双方承诺不存在,如果存在的话),股权出让方应按照该等未披露的债务数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股权转让后因未披露债务引发诉讼而致目标公司承担清偿责任,则因此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债务本息、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用等均由股权出让方承担连带清偿义务。
2.5本协议签署后 个工作日内,股权出让方应促使目标公司向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提交修改后的目标公司的章程及股权变更所需的各项文件,与股权受让方共同完成股权变更手续,使股权受让方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
第三章 付款
3.1股权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个工作日,向股权出让方支付部分转让价,计人民币 ,并在本协议第4.1条所述全部先决条件于所限期内得到满足后 个工作日,将转让价款余额支付给股权出让方。
3.2在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转让价款余额前,如发现未披露债务,股权受让方有权将该等未披露债务直接从股权受让方应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的转让价余额中扣除。在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转让价款余额后,如发现未披露债务,股权出让方应按照该等未披露债务将股权受让方已经支付的转让价返还给股权受让方。
第四章 股权转让之先决条件
4.1只有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日内下列先决条件全部完成之后,股权受让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第三章的相关约定履行全部转让价款支付义务。
(1)股权出让方已完成了将转让股权出让给股权受让方之全部工商手续;
(2)股权出让方已签署一份股权转让的声明和保证,承诺对股权转让完成日之前债务以及转让可能产生的税务承担责任;
(3)股权出让方、受让各方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且业已将目标公司的股东变更为股权受让方;
(4)股权出让方已将包括但不限于证照、材料(详见附件)全部移交给股权受让方;
4.2股权受让方有权自行决定放弃第4.1条中所提及的一切或任何先决条件,该等放弃的决定应以书面形式完成。
4.3倘若第4.1条中有任何先决条件未能于本协议第4.1条所述限期内实现而股权受让方又不愿意放弃该等先决条件,本协议即告终止,各方于本协议项下之权利、义务及责任即时失效,对各方不再具有拘束力,届时股权出让方不得依据本协议要求股权受让方支付转让价,并且股权出让方应当于本协议终止后,但不应迟于终止后 个工作日内向股权受让方全额退还股权受让方按照3.1条已经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的转让价,并返还该笔款项同期产生的银行利息。
如因上述情形至本协议自动终止,各方同意届时将相互合作办理各项必要手续转让股权再由股权受让方得新转回股权出让方所有。
4.4各方同意,在股权出让方已进行了合理的努力后,第4.1条先决条件仍然不能实现进而导致本协议自动终止的,不得视为股权受让方违约。在此情况下,各方均不得/或不会相互追讨损失赔偿责任。
第五章 股权转让完成日期
5.1本协议经签署即生效,在股权转让所要求的各种变更和登记等工商手续完成时,股权受让方即取得转让股份的所有权,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但在第四章所规定的先决条件于本协议第4.1条所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得以满足,及股权受让方将转让价实际支付给股权出让方之日,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义务始最终完成。
第六章 陈述和保证
6.1本协议一方现向对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每一方陈述和保证的事项均真实、完整和准确;
(2)到本协议生效日止,不存在可能会构成违反有关法律或可能会妨碍其履行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情况;
(3)据其所知,不存在与本协议规定事项有关或者可能对其签署本协议或者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产生不利影响的悬而未决或者威胁要提起的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或者其他程序或政府调查。
6.2股权出让方向股权受让方作出如下进一步的保证和承诺:
(1)于本协议签署前,目标公司没有的任何重大诉讼、仲裁或者行政程序正在进行、尚未了结或有其他人威胁进行;
(2)于本协议签署前,目标公司及其股权并未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担保、抵押、质押、保证,且股权出让方为该股权的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人;
(3)目标公司于本协议签署日及股权转让完成日,均不欠付股权出让方任何债务、利润或其他任何名义之金额。
6.3股权出让方就目标公司的行为作出的承诺与保证(详见附件2:股权出让方的声明与保证)真实、准确,并且不存在足以误导股权受让方的重大遗漏。
6.4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本协议第6.1条及第6.2条的各项保证及第七章在完成股份转让后仍然有法律效力。
6.5倘若在第四章所述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前有任何保证和承诺被确认为不真实、误导或不正确,或尚未完成,则股权受让方可在收到前述通知或知道有关事件后 日内给予股权出让方书面通知,撤销购买“转让股份”而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6.6股权出让方承诺在第四章所述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前如出现任何严重违反保证或与保证严重相悖的事项,均应及时书面通知股权受让方。
第七章 违约责任
7.1如发生以下任何一事件则构成该方在本协议项下之违约: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
(2)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或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中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被认定为不真实、不正确或有误导成份;
7.2如任何一方违约,对方有权要求即时终止本协议及/或要求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八章 通知
8.1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由协议各方发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送达至下述地址或者书面通知的其他地址。
股权出让方:
甲方:
乙方:
传真:
股权受让方:
丙方:
丁方:
年月日:
股份转让简单合同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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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股东股份转让协议书,以资遵守:
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的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3、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公司章如果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7、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需要追及股东承担赔偿责任谨连带责任的,新股东按持股比例承担相应责任。转让方的个人债权债务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8、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9、违约责任:如因乙方不按期、依约支付股权对价,导致股权转让不能实现或迟延变更的,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因甲方不配合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导致无法使新股东享受股东权益,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本协议变更或解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争议的解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股权转让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局备案登记一份。
13、本股东股份转让协议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4、其他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转让方:受让方: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份转让简单合同篇4
转让方: (甲方)
受让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股份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1万元股份转让给乙方。
2、乙方付给甲方人民币元以购买甲方在 公司的 万元股份。
3、甲方从其股份转让之日起,不再享有公司万元股份的权利,亦不承担其义务,由乙方享有其股份的权利,并承担义务。
4、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甲方)签名:
受让方(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注:1、转让双方是自然人的签名,是单位的盖公章;
2、该协议书范本仅作参考,股东应根据实际情况签订协议。
股份转让简单合同篇5
转让方(个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个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系成都和丽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占公司总股份的 %,甲方自愿将其经营的成都和丽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的转让
甲方同意将成都和丽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股份。经甲、乙双方协商,现甲方将其占成都和丽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二、交割期及变更登记
甲、乙双确定,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日内为交割期。在交割期内,乙方依据本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权办理股份过户手续,乙方应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工商登记变更。若在交割期限内,乙方未实施变更手续,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三、有关合营盈亏(含债券债务)的分担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和亏损,甲方不承担成都和丽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经营前后的所有债权、债务及一切经济损失。
四、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五、其他事项
经双方协商,本协议须有第三方(自然人)见证,签字后有效。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方各执一份。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第三方(自然人):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份转让简单合同篇6
甲方:(出让人)_______(姓名),_______(性别),_____(年龄),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人)_______(姓名),_______(性别),_____(年龄),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系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出资额为_____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____%(下称“合同股份”);
2、乙方愿受让有述股份;
经友好协商,双方立约如下:
一、合同股份的转让及价格 甲方同意将合同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承诺以现金受让合同股份。经双方协商,合同股份定价为___元/股,股份收购总价款为______元。
二、付款期限 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转让款。
三、交割期 双方确定,本合同自签署后之日起______日内为交割期。在交割日内,双方依据本合同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合同股份过户手续。
四、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五、税费 合同股份转让中所涉及的各种税项由双方依照有关法律承担。
六、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不存在限制合同股份转移的任何判决、裁决。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文件及所作出的一切声明及保证都是完全真实、完整、准确的,没有任何虚假成份。
3、甲方保证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保证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应当由乙方履行的其他义务。
2、乙方保证完整、准确、及时地向甲方以及相关机构提供其主体资格、业务范围以及其他为核实公司受让合同股份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
八、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
九、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__×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甲方: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________ 年 月 日
乙方: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_________年 月 日
股份转让简单合同篇7
个人股份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个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转让方(个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姓名:
受让方(个人)(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码:
姓名:
甲方系九瑞大道大润发广场蓝钻中心四楼正砭堂美容养生馆股东,占养生馆总股份的45%(以下简称合同股份),甲方自愿将其经营的正砭堂美容养生馆10%的股权转让给丙方,丙方愿意受让。
乙方系九瑞大道大润发广场蓝钻中心四楼正砭堂美容养生馆股东,占养生馆总股份的35%(以下简称合同股份),甲方自愿将其经营的正砭堂美容养生馆10%的股权转让给丙方,丙方愿意受让。
现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股份的转让及价格
甲方乙方同意将合同股份转让给丙方。丙方承诺以现金受让合同股份。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现甲方将其占正砭堂美容养生馆10%的股权以叁万四千元3.4万元)转让丙方。乙方将其占正砭堂美容养生馆10%的股权以叁万四千元3.4万元)转让丙方。
二、付款期限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于 年 月 日之前,丙方向甲,乙方一次性支付股份转让款。
三、有关合营盈亏(含债券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和亏损。
2、如因甲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丙方在成为合营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丙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3、丙方只享受公司对应股份的分红,不参与经营管理。
四、生效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
五、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10% 的违约金。
六、争议的解决
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时,提交正砭堂美容养生馆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七、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八、股权转让
①丙方 年之内未经甲方和乙方允许,不得辞去本店的职务,否则股份将无偿收回。 ②丙方未经甲方和乙方允许,不允许转让股份。
九、备注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转让方(甲方):
转让方(乙方):
受让方(乙方):
年 月 日
股份转让简单合同篇8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并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就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份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方将其在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_______%的股份(人民币_________元)依法转让给受让方。
二、受让方同意接受该转让的股份。
三、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受让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现金方式(或其它形式)支付给转让方。
四、若在店铺运营中,董事会决议认定并通过须股东追加投资,持股者应无条件追加,持股者不追加投资,以自动放弃持有股份处理。不再享受股东利益
五、本协议签订后,公司向受让方签发《出资证明书》,受让方成为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和相关民事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 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转让方(盖章):_______ 受让方(盖章):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股份转让简单合同篇9
甲方:(出让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署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系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出资额为_______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_____%,甲方愿出售其中_____万元(原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______%;(下称“合同股份”)
2.乙方愿受让有述股份
经友好协商,双方立约如下:
一、合同股份的转让及价格
甲方同意将合同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承诺以现金受让合同股份。经双方协商,合同股份定价为________元/股,股份收购总价款为___________元。
二、付款期限
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乙方向甲方______次性支付股份转让款。
三、交割期
双方确定,本合同自签署后之日起______日内为交割期。在交割日内,双方依据本合同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合同股份过户手续。
四、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五、税费
合同股份转让中所涉及的各种税项由双方依照有关法律承担。
六、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不存在限制合同股份转移的任何判决、裁决。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文件及所作出的一切声明及保证都是完全真实、完整、准确的,没有任何虚假成份。
3.甲方保证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双方系按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年月份审计报吿反应的财务数据商定的转让价格,如该财务数据与实际情况有不附,比如有审计报告中未反应的应付或担保等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原股份所有人按股份比例负担。
2.乙方保证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应当由乙方履行的其他义务。
3.乙方保证完整、准确、及时地向甲方以及相关机构提供其主体资格、业务范围以及其他为核实公司受让合同股份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
八、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
九、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_________________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股份转让简单合同篇10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甲方将位于六盘水市钟山区大湾镇安乐村的“六盘水源峰煤焦有限公司”的所有股份以人民币:贰佰万元(¥2000000.00)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为避免以后发生纠纷,甲、乙双方特签定如下协议:
一、甲方应负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
1、根据洗煤厂特殊情况,甲方将法人手续先变更给乙方,变更法人身份证放在甲方手中,如果乙方在一个月内未进行洗煤厂计改,就将属于乙方放弃。法人即将变更过甲方所有。在变更期间产生一切费用都由乙方负责。
2、乙方变更法人进厂后,甲方将生产一切移交给乙方,土地租用到期后,甲方帮助乙方协调办理土地续约手续。租赁费用全由乙方承担。
3、股份转让前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自行承担,股份转让后的即日起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
4、在乙方未支付完转让费中,乙方所有生产精煤,甲方每吨原煤享受15元/吨利润,乙方必须要确保每月不能少于5000吨/月产量,如果少于5000吨/月,甲方也按5000吨计算费用。
二、乙方应尽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
1、乙方以总价格人民币贰佰万元(¥2000000.00)受让甲方在钟山区大湾镇安乐村“六盘水源峰煤焦有限公司”的股份,付款方式三期进行支付,支付方式如下:
(1)乙方变更法人之前先支付伍万元整(¥50000.00)给甲方做为定金。
(2)乙方收到甲方洗煤厂计改政府批复即支付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
(3)乙方在次月将余款一次性付清,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
(4)乙方如果收到批复后,不计改洗煤厂,而造成洗煤厂被关闭。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购买股份款不再退还给乙方。
2、甲方要负责计改批复落实。如因技改批文不落实,责任由甲方承担。
3、此合同签订后,当乙方支付完第一期首付款后,洗煤厂的生产经营由乙方自行合法组织生产、管理,甲方不得干涉。如乙方在生产期间有违规行为造成洗煤厂被相关部门处罚,将视为乙方违约,甲方不退还乙方已付款。
4、乙方付款逾期一天,须支付逾期利息每天伍仟元整(¥5000.00),如超过15天未支付完当期付款,即视为乙方放弃受让股份。乙方所支付的金额,甲方概不退还,甲方有权选择收回或向乙方追付欠款。
三、甲、乙双方共同约定事项
1、甲方洗煤厂股份属乙方所有,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反悔,但在乙方的款项未付清之前,乙方自愿将其名下股份质押给甲方。
2、甲方在收到款项后,必须给乙方出具有效收据。
3、在乙方股份转让款未付清之前,乙方不得将股份再转让他人,否则视为违约。
4、任意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须承担10万元违约金,并承担对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包括双方因此寻求司法途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5、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到六盘水市钟山区法院诉讼解决。
四、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并进行公证,具务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