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委托服务合同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甲乙双方各自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就承揽玉林市香料市场工程项目施工任务之事双方达成如下条款:
一、乙方受甲方的委托,到玉林市香料市场工程项目的中标方广东____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沟通谈判(所有内容条款须征得甲方应允方可与中标方谈定),最终让甲方与中标方签定施工分包合同。
二、委托服务的报酬:按中标公司分包给甲方的工程量约2.3亿元的1%计取,即230万元。
三、报酬的支付方法:内部分包合同签定后二天内甲方先支付60万给乙方,待甲方进场施工领到第一笔预付款后二天内支付剩余的170万元给乙方,如若甲方领到的预付款属于由中标方直接代付备料款的也算是甲方已经领取预付款。
四、所有酬金不含任何税费,如由此产生任何税费则由甲方支付(包括乙方的个人所得税),并转帐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五、委托服务时限:工程分包合同签定之日止。
六、违约责任:在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的服务任务并成功签下工程分包合同后甲方须按约定支付相应的服务费,如违约则按欠款的数额双倍支付并在一个月内支付完毕。
七、如果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双方未能解决的情况可提请南宁市西乡塘人民法院裁决。
八、本合同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至服务报酬支付完自动失效。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委托服务合同篇2
委托服务门市: (甲方)
受托服务单位: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根据甲方提供的资产租赁合同,向乙方提出装修管理使用申请,乙方根据甲方租赁合同和装管申请,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将位于 的门市,面积约 M²,进行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和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并提出合理建议,对乙方在市场范围内的停车服务和管理应予以支持协助,并服从管理。
2. 甲方不得有以下行为:
①擅自私搭乱建、私开后门、排放油烟、制造超标噪音等;
②擅自破坏房屋结构、私搭供水管路和供电线路;
③任意堆放建筑、生活、经营垃圾。
3. 配合乙方收费员收取水、电、气费,按时缴纳服务费及相关费用,执行本合同和服从服务管理;
4. 具备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的自防工作。
5. 门市营业至当天晚上零点以后,噪声应达到环保部门要求,确保小区业主休息环境的安静,遭遇投诉由甲方自行负责。
6. 空调:自行安装排水管,解决好排水,地面打孔必须注意负1层天棚上的消防设施,损坏设施照价赔偿。
7. 装修中隔墙请采用空心砖,厕所管孔地面请采用卷材做好防水处理,如产生渗水、漏水。公司有权停止供水。
8.甲方不得在门市内存放有毒有害以及易燃易爆物品,应经常检查门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以便及时消除隐患.
<二>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①代收代缴水电气费;
②门市内水管、电路上门维修服务(材料自备);
③定期疏通排泄系统(属正常堵塞),违规使用造成排泄系统堵塞的,疏通费用由甲方负责。
2、乙方有权对甲方装修、水电气使用予以监督并按时收取相关费用;
3、乙方与甲方在本物业内不存在人身、财产保管或保险关系(另有专门合同约定的除外);
4、水、电、气等配套设施属业主共用设施,需按时缴纳维修、更换后的共摊费用;
5、费用收取根据__市物价局政府指导价并结合市场价格调整执行。
三、服务费收取标准
1、物业服务费: 元/月·户 ;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缴交合同期限内日常维保金 元/年;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缴交水、电立户使用费 元(小写: 元);
4、本合同自签订时甲方需缴交水电保证金 元(小写: 元);
5、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需缴纳半年物业服务费,到期时续缴半年服务费。
四、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若甲方违约,乙方可停止向甲方供水、供电直至甲方缴清所欠费用。若本合同终止,甲方需完清所欠乙方一切费用。
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遇不可抗力或服务与被服务关系不成立时本协议终止。
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委托服务合同篇3
委托服务门市: (甲方)
受托服务单位: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根据甲方提供的资产租赁合同,向乙方提出装修管理使用申请,乙方根据甲方租赁合同和装管申请,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将位于 的门市,面积约 M²,进行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和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并提出合理建议,对乙方在市场范围内的停车服务和管理应予以支持协助,并服从管理。
2. 甲方不得有以下行为:
①擅自私搭乱建、私开后门、排放油烟、制造超标噪音等;
②擅自破坏房屋结构、私搭供水管路和供电线路;
③任意堆放建筑、生活、经营垃圾。
3. 配合乙方收费员收取水、电、气费,按时缴纳服务费及相关费用,执行本合同和服从服务管理;
4. 具备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的自防工作。
5. 门市营业至当天晚上零点以后,噪声应达到环保部门要求,确保小区业主休息环境的安静,遭遇投诉由甲方自行负责。
6. 空调:自行安装排水管,解决好排水,地面打孔必须注意负1层天棚上的消防设施,损坏设施照价赔偿。
7. 装修中隔墙请采用空心砖,厕所管孔地面请采用卷材做好防水处理,如产生渗水、漏水。公司有权停止供水。
8.甲方不得在门市内存放有毒有害以及易燃易爆物品,应经常检查门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以便及时消除隐患.
<二>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①代收代缴水电气费;
②门市内水管、电路上门维修服务(材料自备);
③定期疏通排泄系统(属正常堵塞),违规使用造成排泄系统堵塞的,疏通费用由甲方负责。
2、乙方有权对甲方装修、水电气使用予以监督并按时收取相关费用;
3、乙方与甲方在本物业内不存在人身、财产保管或保险关系(另有专门合同约定的除外);
4、水、电、气等配套设施属业主共用设施,需按时缴纳维修、更换后的共摊费用;
5、费用收取根据_市物价局政府指导价并结合市场价格调整执行。
三、服务费收取标准
1、物业服务费: 元/月·户 ;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缴交合同期限内日常维保金 元/年;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缴交水、电立户使用费 元(小写: 元);
4、本合同自签订时甲方需缴交水电保证金 元(小写: 元);
5、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需缴纳半年物业服务费,到期时续缴半年服务费。
四、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若甲方违约,乙方可停止向甲方供水、供电直至甲方缴清所欠费用。若本合同终止,甲方需完清所欠乙方一切费用。
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遇不可抗力或服务与被服务关系不成立时本协议终止。
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委托服务合同篇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武警医院住宅小区”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小区物业服务
座落位置: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武警总队医院
建筑面积:高层 平方米(含车库), ;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服务事项
第四条 物业服务内容
1、共用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管理、共用照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
2、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3、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管理;
4、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垃圾收集;
5、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
6、维护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收费管理;
7、房屋装修管理;
8、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9、其他委托事项。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小区有明显的层号、栋号、房号引路方面标记。
2、设备运行:良好,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保养、保修制度完善。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
4、公共环境:环卫设备完备,设专职保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实行标准化管理;
5、绿化:公共绿地定期浇水和养护。
6、交通秩序:道路通畅、路面平整,井盖无缺损、无丢失,机动车辆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责任明确,车辆进出有登记;
7、秩序维护:负责小区的安全秩序维护及消防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24小时服务热线,工作日上门服务;
第三章 委托服务期限
第六条 本合同委托服务期限为一年半。自 起至 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负责返修; 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7、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移交;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协助乙方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9、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20平方米,由乙方无偿使用。
10、向乙方提供售水、电卡设备及软件,由乙方无偿使用。
11、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水费:本合同生效之前费用由甲方负责清交。
(2)电费:本合同生效之前费用由甲方负责清交。
12、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3、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14、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每年年末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1.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五章 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第九条 物业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1、 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户)收取,即多层住宅按建筑面积0.40元/月/平方米;多层出租房屋、商铺按建筑面积0.40元/月/平方米。
2、 高层住宅按建筑面积1.50元/月/平方米;高层出租房屋、商铺按建筑面积1.50元/月/平方米收取。
3、物业服务费用构成: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公用部分、共用设施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10)税金(5.5%)。
(11)物业服务企业利润(2-5%)。
2、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按标准按季、年支付物业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
第十条 其它有偿服务费用
按乙方提供的有偿服务标准或政府指导价执行。
第十一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单位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收缴工作,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十二条 停车服务费
停车服务费执行乌发改房[20_]5号文件。
第十三条 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服务费用。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延期交纳应交的物业服务费及代收代缴的水电费,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物业服务费的3‰交纳滞纳金;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交的,物业公司可采取限水、限电等催缴措施。
第十五条 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资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七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七条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十八条 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者进行如下物业管理活动时,对业主造成的财产损失可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为救助人命而造成必要财产损失:
(1)比如有人在房间内企图自杀,为救助人命不得不破门、破窗而入;
(2)为避免业主或用户财产受损或可能受损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比如业主房间漏水、失火又无人在内,为不使其造成巨大损失,物业管理者强行入内处理);
(3)为抓捕违法犯罪分子,制止不法侵害行为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
(4)其它类似上述情况。
第二十一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二十三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服务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二十四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 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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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委托服务合同篇5
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鉴于:
甲方因资金周转需求特委托乙方办理银行贷款业务事宜。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利用自身资源,为甲方提供经济信息咨询业务、财务顾问及贷款方案策划等服务。为保障各方当事人的权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以下条款遵照执行。
一、甲方如实告知自身信用、有价资产、贷款用途等信息。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材料,并配合办理有关手续。否则,即使签订本协议,乙方仍有权拒绝受理。
二、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按下列条件、标准和方式支付给乙方服务费:甲方按实际到帐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公式:服务费=实际贷款额__费率)。本次协商的服务费率为 %,即按实际贷款额度的____%支付服务费。
三、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在此协议期内办理贷款相关手续,并承诺乙方作为本次贷款业务唯一委托授权办理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撤销委托,不得将委托事项另行委托除乙方以外任何第三方。甲方单方面暂停不配合乙方开展业务或撤销委托的贷款业务的,需全额支付乙方贷款服务费用。
四、本协议期限为三个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若三个月内甲方与乙方提供的银行未成功办理贷款,视为协议终止。
五、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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