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代理合同
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代理合同篇1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国内或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代理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国内或国际航线的航空货物运输业务。
第二条甲方托运货物应当真实合法,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权拒绝受托代理危险品或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运输商品的'运输业务。
第三条甲方应当正确无误地、真实地制作航空货运单(附件),其内容包括收货人名称、发货人名称、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出运日期、货物品名、要求航班、出运价格、运费的支付方式等要素,并送交或传真给乙方。
第四条甲方交给乙方的运输标志(唛头)必须有以下内容:收货人名称、参考号码(如:合同号、发票号等)、目的地名称、件数。
第五条乙方对甲方送交货物的空运业务,应及时订舱、承办收货、制单、报检、装板、交接等整套手续。
第六条航空运输过程中,允许存在的货物数量、质量正负微差数值为: 。
第七条甲方保证航空货运单上所填写货物品名和货物的运输声明价值与实际交运货物品名和货物实际价值完全一致,并对所填航空货物运单及相关运输有关文件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
第八条甲方未办理货物申明价值或航空保险的,由于承运人及其乙方的原因造成货物灭损的,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但赔偿额最高为灭损货物毛重的每公斤人民币20元。
第九条甲方在货物出运中要求预付改为到付、到付改为预付的,应在航班到达目的港前 小时通知乙方。否则,如货物在目的港被提取,或因此增加相应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甲方在货物出运后因修改运单中有关项目或变更对货物的处置方式,要求乙方代发电报通知承运人的,甲方应向乙方提交正式书面委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运价的标准及支付方式:
第十二条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运费的,按 标准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航班/日期除有特别约定外,是由乙方代表承运人承诺的货物承运航班与日期,未能履行而导致甲方因此受损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损害赔偿的最高限额不应超过货物的运输费用的100%。
第十四条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承运人的原因造成的,由乙方协助甲方向承运人提出索赔。
第十五条货物在乙方掌管期间毁损、灭失的,但乙方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以及甲方、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因货物运输引起的任何索赔,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再给予乙方充分时间的基础上,在法定时效内向乙方书面报告(且提供相应的法律证据),由乙方代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向航空承运人提出索赔,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不得采取拖欠或暂扣运费的手段。
第十七条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的原因而使乙方提出上述索赔要求的时间超出法定时效的,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经双方协商,可自行决定该合同的延长或终止。
第二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二条其他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代理合同篇2
鉴于:甲方有意委托乙方为全国范围内的货运代理人,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作为甲方代理人,办理有关代理事项,提供货运代理服务。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签约方: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职务:_______地址:_______项目负责人:_______电话/传真: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受托人: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职务:_______地址:_______项目负责人:_______电话/传真: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
第二条委托运输货物的名称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到达地、收货人
以甲方每次委托代理货物运输时与乙方签订的一次性托运单核定的货物起运地、到达地、收货人为准。
第四条货物包装
包装方式:
1、包装分为外包装和内包装,甲方须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并以适宜保护货物原则的对其所托运的货物进行包装;特别是甲方托运易碎类、易污染类、易变质等货物时,应自行提供适合长途运输的包装。
2、甲方应根据货物性质和运输要求,按照国家规定,正确使用运输标志和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3、考虑到甲方货品包装的统一和完整,以及甲方托运时已包装完毕和封箱等情况,乙方仅负责检查外包装体外表面的完好性。包装材质、尺寸大小、牢固度、内部衬垫、空隙填充、防水、防倾斜、防震、防颠簸等,均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运输方式、运输期限
1、乙方有权完全独立地选择具体承运人完成对甲方交付货物的运输,并有权选择适合货物运输的运输工具及运输路径等。
2、乙方承诺在双方书面约定确认的时限内,确保运输供应商按时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目的地。
第六条货运代理各项收费
1、托运费:每次托运货物时签订的一次性托运单上核定的价格作为双方结算托运费的依据,托运单上约定的托运费包括网点揽货、线路规划、货物分拨、转运等操作以及支付给实际承运第三人的运费应收取的服务费。托运单所核定的价格以双方共同确认的托运费标准(详见附件1)为计算依据,合同有效期间,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认后可以对托运费价格进行调整,并签订新的补充条款或协议。合同期内,甲方单月托运费总额未达到人民币 元的,乙方拥有对托运费价格表(附件1)的随时调价权。
2、其他杂项费用:
(1)保价费:甲方自愿选择保价运输,并同意乙方按照货物保价金额的4‰收取保价费。对于价值较高的货物,保价费收取标准可以另行协商。
关于保价金额:甲方须按照货物实际价值如实声明保价金额(即声明价值),如托运的同一批货物每件之间价值不同,应分别保价并在合同上另行注明。不分别保价的,按保价总金额平均计算出每件货物的保价金额,其中每件货物内装有小件的,按单件货物保价金额和内装数量平均计算出每小件货物的保价金额。
(2)提货费收取标准为:
(3)送货费收取标准为:
(4)保管费及仓储费收取标准为:
(5)其他:
3、除前述收费项目外,乙方还可收取特服费、信息费、工本费、代收货款服务费(如有)等,具体金额以托运单标注为准。
第七条对账及账单确认
1、除即时结算外,每一费用结算周期为一个账单期,乙方在每一个费用结算期截止日后整理出一份对账单,并通过当面交付、或邮寄、或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交由甲方核对和确认。
2、甲方收到对账单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核实完毕并给乙方答复。甲方核实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发货日期、托运单号、起止地、货物名称、数量、重量、体积、保价金额、各项费用金额、收货人是否收到、货物有无毁损或灭失等。甲方如有任何疑问或异议,均应书面提出。
3、如甲方没有在五个工作日内答复或反馈意见,即视为甲方确认无误。该对账单即作为双方结算费用、乙方已完成约定义务的依据。
第八条费用结算
1、费用结算期限为下列第种方式:
(1)当月发生的费用当月结清;
(2)上月20日至本(当)月20日的费用本(当)月底前结清;
(3)当月发生的费用在次月的_______日之前结清;
(4)现金即时结算:当票发生费用由_______付清。
A、托运人
B、收货人
2、在约定的结算日期之前,如因甲方托运货量增长致使发生的服务费累计达到人民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约定的结算日期之前结算支付。
3、若甲方托运货量相应服务费金额连续三个月低于人民币3000元的,乙方有权单方取消甲方定期结算的权利,而改由甲方以现金方式即时结算。
4、甲方以支票、承兑汇票或者银行转账的形式向乙方结算支付服务费,但乙方不接受任何的“商业承兑汇票”、或带有“农村商业银行或信用社字样出票行”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远期支票”等。
5、为了保证付款的有效性和资金安全性,甲方必须将款项汇至乙方指定账户,或者将乙方认可的支票、银行承兑汇票交给乙方单位指定的财务人员(须持有加盖乙方单位财务专用章的委托书)。否则,视为甲方无效支付。
6、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甲方账户名称:_______,开户行:_______,账号:_______。
乙方账户名称:,开户行:_______,账号:_______
第九条禁止性约定
1、甲方有义务如实申报所托运货物的性质,不得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易污染等危险品。否则,所造成的一切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罚款和费用,甲方应当予以全额赔偿。
2、甲方不得托运需要保温、保湿、保持干燥的特殊货物,严禁在普通货物中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腐蚀性、易污染等危险品,不得托运或夹带货币、有价证券、金银、国家文物、古玩字画、假冒伪劣品以及其他禁运或限运货物。若因此被国家相关部门查扣、处罚或造成其他财产损失、人身伤害,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赔偿。
3、甲方要求乙方上门提货或给收货人送货上门的,应分别由甲方和收货人负责货物的装卸,乙方不负责货物的装卸,在装卸过程中造成任何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运输供应商的选择
乙方作为受托方,应合理、谨慎选择运输供应商,并对全程运输服务质量向甲方负责。
第十一条货物的提取
1、收货人有领取货物的义务。收货人在受领货物时,有义务在乙方的《提货检验签收凭证》或签收单据上签字,如货物有异常,收货人必须在乙方的《提货检验签收凭证》或签收单据中做异常签收记录并如实备注,此《提货检验签收凭证》或签收单据将作为收货人(发货人)索赔的依据。如收货人未在乙方的《提货检验签收凭证》或签收单据上做异常签收,则乙方有权拒绝收货人(发货人)提出的任何索赔。
2、货物运抵目的地后,收货人填写不明或乙方联系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明确表示拒收货物,且也联系不到甲方,或甲方在乙方发出提货通知30日仍拒不领取货物,则视为放弃货物的所有权和对货物的处置权,乙方有权自行处理。
3、若收货人在乙方发出提货通知后明确表示拒收货物,或仍不领取货物超过30日,乙方有权将货物退回到甲方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货物签收凭证,以证明收货人已收取货物的,必须在自交运货物之日起60日内书面提出请求,否则,乙方不再承担签收凭证的保管和出示义务。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有义务在约定的期限内结算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不得以货物索赔及其他任何理由单方扣除、抵消或延期支付。如逾期支付,则每日按应支付费用总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有义务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抵目的地,如因乙方过错逾期到达的,则每逾期一日,乙方按该票托运费金额的5‰赔偿甲方,最高赔偿限额为该票货物的托运费。
3、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标准为:
(1)若甲方选择保价运输,如货物实际损失金额高于保价金额的,乙方按保价金额赔偿;如货物实际损失低于保价金额,乙方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甲方应提供真实的货物价值发票,以便准确核定货物实际损失,否则乙方有权拒绝赔偿。
(2)若甲方没有对货物保价,则乙方最高赔偿限额为该票毁损、灭失货物部分托运费的两倍。
4、乙方的赔偿范围仅限于货物本身的损失,乙方对于甲方(或收货人)遭受或者可能遭受的其他损失和间接损失不予赔偿。
第十三条货物留置权的行使
1、如甲方拒绝、拖延、逾期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有权中止运输并留置甲方的所有货物,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2、对于约定服务费由收货人支付的,如果货物到达时收货人拒绝支付,则甲方应无条件地向乙方支付,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在甲方和收货人完全支付之前,乙方有权留置全部货物。
3、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失而拒绝赔偿时,乙方有权中止运输并留置甲方的所有货物,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代收货款业务
(□有;□无。若无本项业务,本条款项下内容不生效)
1、甲方委托代收货款的,应当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服务费的金额、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在托运单上直接约定。
2、原则上由收货人自提货物,如需乙方送货,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必须先检验签收并支付货款后,乙方才配送货物,否则乙方有权拒绝送货。
3、在货物交付给收货人之前,如甲方要求变更代收货款金额等事项的,甲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并盖章后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不接受临时性电话等口头变更要求。
4、如收货人拒绝支付货款或拒绝全额支付货款,乙方将情况通知甲方后,甲方须在一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书面通知乙方。如要求返回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仍按照约定收取代收货款手续费。
5、乙方不负责为甲方代开、代转货物增值税发票及其他发票。
6、乙方收到收货人支付的货款后,在48小时内将货款汇入甲方的账户内,如遇星期六、星期日和其他节假日,汇款期限相应顺延。
7、无论收货人是否收货,收货人以货物品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重量不符、质量不合格等为由拒绝支付货款,甲方应自行向收货人收取货款,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免责条款
若货物的毁损、灭失或逾期到达是因不可抗力因素、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甲方或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或者包装体外表面完好而内装货物毁损、短少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保密责任
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及终止后两年内,甲、乙双方有责任对在合作中了解到的有关对方的各种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货物价格、库存、服务费标准、货运到达地点、收货人、货运方式等)进行保密;除非是为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需要或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所需或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均不得向公众或无关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否则,被披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相应损失。
第十七条通信联络的确认
1、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第一页所明示的各方联系地址、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均为真实有效的,并保证电话畅通、可随时收发传真和电子邮件。如任何一方的联系地址、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发生变更,变更方均有义务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2、乙方依据本合同所列明的联络方式向甲方邮寄信函、发送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自从乙方寄出,或发出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即视为已送达。
第十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积极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均可以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提前终止本合同。
第二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保证其各自每次托运货物时签订货运代理服务合同(托运单)的人员享有签订该货运代理服务合同(托运单)的权力。
2、本合同未约定事宜以双方每次签订的货运代理服务合同(托运单)为准;若本货运代理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事宜与托运单有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3、本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相互留存对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甲方: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盖章)
注册地址: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代理合同篇3
甲方:_______
乙方:
姓名_______,
性别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跟据《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原则经充分协商执行本合同
一、车辆及经营权
1、乙方自愿将其自购车辆申请注册登记为甲方公司,乙方经营自负亏盈,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车辆车牌号: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车架号_______车值_______万元、购于____年1月14日,主车吨位 _______吨。
3、乙方因发生交通事故,代理服务费不可减免,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完全由乙方负担。
二、合同期限及费用交纳:
1、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合同期间按照先交款后营运的原则,乙方必须按月按时上交,甲方代理服务费均由乙方负担,逾期不交按每日5%支付滞纳金。
3、本合同车辆每月缴纳管理费合计壹佰伍拾元,由甲方代办代理上交有关部门。
4、因乙方的停车、修车、事故原因不减免管理费。
三、车辆保险:
1、乙方(车主)对所营运车辆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办理强制险以及第三责任基本险为附加险,其投保费用完全由乙方(车主)负担,甲方同意办理保险,保险单由甲方保管。甲方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交通事故当事人与甲方无任何法律关系。
2、乙方投保车辆保险期届满7日前通知甲方,向甲方交足金额保险费续保险。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完全由乙方承担。
3、乙方货运车辆实行《合同运输》,合同中须载明承运人为乙方。如发生货损、货差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负担,与甲方无关。
4、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运输纠纷,甲方免费提供法律咨询。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法和合同约定对乙方的车辆营运行使监督权。
2、甲方有权对乙方车辆按规定强制保养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车辆挂牌、落户、报停等手续,协助乙方办理。
3、车辆驾驶员的年检、年审、协助乙方办理车辆的营运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按时代收代缴乙方应交的管理费、工商管理费、税金。甲方收取的代理服务费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收。
5、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运输票证、二级维护保养等,完全由乙方承担费用。
6、甲方组织乙方人员岗位培训,职业道德教育、安全学习、传达交通部门的公文通知。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依法经营,接受和服从甲方的服务和管理。
2、乙方车辆必须投强制保险,以及车险第三者责任险和附加险的全额保险。(三者责任险需20万元以上)
3、乙方第月29日前交足次月交通规费、税金和甲方代理服务费,逾期每日按5%收取滞纳金。
4、甲方不得无偿使用乙方车辆,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公务用车。
5、乙方违法营运,不履行合同,甲方有权暂扣乙方车辆及相关手续,期间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负担。
6、乙方车辆转让时,提前5日告知甲方,并办理转户手续,重新签订合同,否则,乙方承担永久性责任。
7、乙方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会议,按时参加车辆一切证件手续的年检、年审工作,否则后果自负。
8、车辆事故报废和车辆使用年限到期报废,乙方必须将报废车辆及一切行车营运手续、牌照交给甲方,并将车辆到指定拆解单位报废,车管部门注销,乙方不得擅自解体和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完全由乙方承担。
六、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与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不得单方擅自变更、终止与解除合同。
2、违约一方,除承担法律责任外,承担对方的全额损失,并按损失额的20%支付违约金。
3、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和国家政策调整情势变动及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终止和解除之日起,乙方不准使用甲方公司冠名全称、证件、标志等,否则,由乙方完全承担侵权法律责任。
七、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律管辖。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车号:_______
车型:_______
载重: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代理合同篇4
甲方:
乙方:
丙方:由乙方代理甲方招聘的暑假实习学生(不参与此协议书的签定,仅作协议内容之用,以下简称丙方)
为满足甲方联系的企业的用工需求,同时也为丙方提供实习和勤工俭学机会,经乙方申请,由甲方组织丙方于暑假期间赴甲方联系的用人企业实习。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组织丙方暑假实习的相关事宜,经友好沟通与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费用支付:
(一)乙方向丙方收取工作预约金按150元/人(含车费),如若中途退出或者未曾参加工作将不会返还。乙方每周定期向甲方提供招聘的数据和工作预定金,具体详细资料详谈。
(二)乙方在招聘丙方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仅提供宣传材料和措施。乙方不得私自向丙方收取额外佣金,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将由支付乙方的佣金里扣除乙方所私自收取金额的`50%~~80%,并扣除乙方额外的奖金。甲方承诺也不额外收取丙方其他服务类费用。
(三)甲方保证丙方能获得工作并保证其在有效离职情况下的工资不会受到损失,受到损失的金额有甲方承担。
(四)丙方在没有通过有效离职或者擅自脱岗弃业,其本人的经济损失由本人负责,甲方不负责任。若其无法正常离职,将由甲方解决。
(五)丙方在公司就业时将会由公司积压 10% 薪资,在丙方通过有效途径辞职之后将会在下月工资中回放,若丙方违反第四小点时,此积压薪水不再发放,将作为补偿公司损失,回归公司。
(六)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经乙方代表与甲方签定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章) :
代理人签字(盖章):
电话:
电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代理合同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本着诚信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合作,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甲方)将"网络电话"在 区域内的网上经销权授予 (简称乙方)。
一、甲方责任及义务
乙方享有在代理区域内网上独家销售权,甲方保证不向乙方代理区域内以任何形式发放网上经销权。
甲方保证网电的性能以及质量,达到网电说明书上提供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甲方有义务按时,按量提供网电给乙方,甲方在网电短缺的情况下优先保证乙方的'供货。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其网上代理区域内直接同甲方联系的用户信息资料。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网上经销所在地为 ,加盟等级 ,购入价为 ,长途时段首次购买额为 。
2,乙方首次必须购买 分钟,以后每月购买 分钟。如果某一个月不购买或未达到标准购买量,本合同自动失效。
3,乙方有义务进行网电咨询,介绍等服务,为用户提供一定的售后服务。
4,乙方不得销售其他品牌的网络电话。
5,乙方若违反以上任何一项,甲方有权撤消网上总代理资格。
三,公司给予总经销的权利
在该区域的网上独家销售权。
强势的网络广告支持。
免费提供三套群发的软件(邮件群发,qq群发,ip群发),按级别配送测试卡(开户卡)。
四,违约责任:总体按经济合同法处理
1,双方发生经济纠纷,甲方,乙方必须在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不属违约,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五,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的有效期为两年,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贰日内汇款生效。
六,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代理合同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总代理权转让给乙方一事签订如下合同条款,并共同遵守:
1.转让项目
甲方将x有限公司总代理权转让给乙方。
2.转让事项
2.1转让后,甲方不再享有“总代理”的代理权利、不再承担代理义务,以后也不可以任何理由收回代理权,甲方不能私自以自己名义与总公司联系订货以及所有有损乙方经济利益的一切活动。
2.2转让后,甲方将其代理所有权,客户名单及相关资料等交付给乙方。甲方承诺在经营期间所获得以其相关的任何咨询(包括财务状况,客户及业务资源等等)严格的保密,不会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占有或使用。
2.3乙方受让后,乙方在享受代理权利的同时承担相应代理义务。
2.4合同生效后,乙方即是总代理商。关于价格和市场运作等策略,乙方和厂方相商。共同保护本产品在其江南区的`合法,公平,良性运作。
2.5乙方支付转让费后,甲方配合乙方完成在x有限公司的代理权变更手续。
3.其它
3.1本合同正式签订后,甲乙双方不能私自变更合同所有内容,若其中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的经济损失。
3.2凡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3.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方:受让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代理合同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因与一案,委托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代理人,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参与上述案件。
二、乙方律师应依法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如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资料。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代理,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委托,已收取律师费不予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六、甲方应向乙方缴纳律师费元,律师费及工作费用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给付,至迟不超过本协议签订的次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时,可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天)。如乙方律师因办理甲方委托事务前往广州市区以外工作,其差旅费则甲方承担。
乙方户名:_________事务所
开户银行:_________
乙方账号:__。
律师代理费以到达上述账号后由乙方开出发票为收讫,如以现金支付,必须由乙方的财务部门收取,委托人不得向代理律师或辅助人员支付代理费,任何私人间的支付乙方均不予承认。
七、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为止。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年 月 日
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代理合同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货物运输期限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月___日为止。
二、货物运输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____________运输,具体货物收货人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须按照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
四、乙方须按照运单的要求,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五.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运输费用为:____________元,乙方将货物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及开具全额运输费用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全部运输费用。
六、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同时应协助收货人亲笔签收货物以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如乙方联系不上收货人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职责协助乙方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暴晒、雨淋,确保包装及资料物均完好按期运达指定地。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确认数量并按照甲方购进或卖出时价格全额赔偿。
八、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景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时到达,乙方须在最短时间内运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交给收货人,且赔偿逾期承运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代理合同篇9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水路货物运输细则》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运_________货物_________吨。
二、装货地点:_________,卸货地点:_________。
三、每吨运价为_________。
四、乙方船舶在规定_________天内到达指定装货码头。
五、装卸货物时间按国家规定为二十四小时,但考虑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装卸货物时间(其中:装货_________天,卸货_________天,最多不超过_________天,如超过时间由甲方另行承担延搁费(雨天、机械故障、停电除外),每天每吨_________。
六、甲方要保证航道水深、装卸码头无故障,桥梁高度及其它故障设施,由于航道、桥梁障碍等,所运货物不能运到指定地点时,由甲方负责处理。
七、如因运输人为造成产品质量潮湿、霉变等由乙方负责。
八、交货方式:装货码头定吨位,损耗_________%。
九、运费结算方式:卸完后_________;_________卸一半。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向托运方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代理合同篇10
甲方:
乙方:
第一条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重__________公斤,价值:人民币__________元。
第二条货物起运地点:_____市_____街_____号,货物到达地点:_____市_____街_____号
第三条货物承运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货物运到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
第四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承运人必须保证货物无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
第五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货物起运及到达后的装卸均承运人负责,承运人应在托运人指定的地点完成货物装卸。
第六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货物运达后承运人应立即通知收货人,收货人指定卸货地点,在卸货地当场进行验收,并对货物是否完好等情况开具验收单(一式两份,一份交承运人,一份交托运人存底)。
第七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本次运输运费元,本合同签订后托运人预付定金元,货物到达卸货并收货人确认货物完好无损后7日内支付剩余的费用。
第八条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人所需费用。承运人应在货物到达以后,收货人未验收前妥善保管货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_______%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并且不能超过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货物运到期限。如造成货物逾期到达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元。
3、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任何情况,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并向托运人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条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