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卸货合同2023
码头卸货合同2023精选篇1
委托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码头装卸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认真磋商,达成共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与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市区港口安全、文明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
2、 告知乙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协助乙方处理货物装卸作业和其他港区作业过程中碰到的各种涉及安全的问题。
2、甲方有权委派相关人员在工作区域进行安全质量检督。
3、甲方不定期检查乙方工作现场,对乙方人员在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对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4、 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生产规定的行为,甲方依据相关规定,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5、乙方在工作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事故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向当地政府、安监和公安部门报告,要求派人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及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处理意见。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及要求。由于未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作业前必须提供进港作业人员名单和过驳车辆车号,过驳车辆司机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3、乙方过驳车辆应按甲方指定线路行驶,司机必须遵守港内交通规则,严禁超载、超速(码头限速10公里/小时,道路上限速30公里/小时),交叉路口减速慢行,如甲方发现乙方车辆超载超速行驶,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4、乙方必须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禁止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乙方作业人员进入甲方码头区域必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穿越甲方区域必须遵守港内道路交通规则,注意观察、避让车辆和机械。严禁在码头门机装卸作业半径和场地作业点内行走站立和蹲坐,严禁触碰甲方机械和电器设备。乙方作业人员在甲方区域发生偷盗行为,按甲方规定处罚(以一罚十),作业过程中乙方应及时清除洒落在码头、道路上的货物,保证甲方区域干净整洁。
6、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必须为工作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工作前应对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要求并保证其使用安全。
7、乙方在工作中要有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在重要地点、重点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8、工作期间,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对所在的工作区域、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9、乙方在甲方区域内作业中发生伤亡事故的,由乙方负责向本单位隶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甲方报告,按“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事故,并负责伤亡人员的善后事宜。
三、违约责任:
因乙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合同条款或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发生人身伤亡等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四、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地方法院判决。
五、乙方排出的务工人员必须是已同乙方签订劳务合同或临时劳务协议的工作人员。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由甲、乙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年 月 日
码头卸货合同2023精选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需要对外实行装卸货物承包的劳务事项,乙方愿意承包。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凡是甲方公司决定照常营业,乙方必须在仓库区等候装卸货物。为了确保甲方日常营运不受乙方影响,乙方需交纳1000元作为保证金。
二、装卸工应按公司规定时间上下班,在本人不缺席的情况下,乙方全年收入低于肆万捌仟元由甲方补足。
三、如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正常工作者,由乙方自己喊人顶替,产生的装卸费由乙方支付。不与甲方发生业务往来。
四、如乙方不能及时来装卸货物,又未安排好接替人员代班,乙方应提前口头或电话告知甲方安排他人完成当天任务,甲方付给第三方的费用要记入乙方的年收入中。
五、装卸操作超过15件,由乙方对车装货。
六、水库如出现货位需要整库挪位置,原则上不计费,超过50件以上给予相应的报酬。
七、本承包期从20__年3月1日至20__年2月29日,在正常情况下,甲乙双方都不能单方面终止承包协议。如甲方有不可抗拒情况发生,甲方需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双方协商解除此承包协议。
八、20__年3月1日起,养老保险费由甲方从乙方收入中扣交(代扣代交)。
九、乙方在甲方承包期间,必须遵纪守法,遵守甲方制订的规章制度,按GSP受理程序进行装卸作业。如发现乙方有违法和盗偷(卖)公司货物者,轻者除按金额赔偿外,加2-3倍罚款,如触犯刑法,则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十、乙方所发生的意外事故、病痛、工伤等由乙方自负。
十一、在装卸过程中,乙方不小心造成甲方货物破损的,由乙方照价赔偿。 十二、本协议书签订后,20__年以前的协议自然终止。
十三、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想续签,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同乙方续签合同。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0__年 月日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码头卸货合同2023精选篇3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乙方在甲方码头装卸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认真磋商,达成共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靖江市港口安全、文明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
2、 告知乙方了解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协助乙方处理大轮靠离甲方码头碰到的各种涉及安全的问题。
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刻撤走在甲方区域内不遵守、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操作规程、安全条例和安全指令的工作人员。
4、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大轮生产作业,待整改合格后方能继续作业。
5、 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生产规定的行为,甲方依据相关规定,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6、甲方提供乙方大轮停靠泊位,机械和工人视情况而定。
7、双方配合作业中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由双方组成联合调查组共同处理,按照事故责任(全责100%、主责70%、次责30%)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事宜由事故伤亡人员所属方负责处理(发生的费用:医疗费、护理费、赔偿费等由事故伤亡人员所属方先垫付,最后双方按责任一次性解决)。
8、安全责任人: 电话: 。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及要求。
2、乙方过驳车辆司机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3、乙方过驳车辆应按甲方指定线路行驶,司机必须遵守港内交通规则,严禁超载、超速(码头限速10公里/小时,道路上限速30公里/小时),交叉路口减速慢行,如甲方发现乙方车辆超载超速行驶,按甲方《江苏扬子江港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条例》处理。
4、乙方作业人员上下大轮必须在安全跳板上下,跳板上必须张挂好安全网,
严禁跨船帮,作业人员进入甲方码头区域必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穿越甲方区域必须遵守港内道路交通规则,注意观察、避让车辆和机械。严禁在码头门机装卸作业半径和场地作业点内行走站立和蹲坐,严禁触碰甲方机械和电器设备,严禁在码头区域内吸烟和随地大小便,遵守门卫制度。乙方作业人员在甲方区域发生偷盗行为,按甲方规定处罚(以一罚十),作业过程中乙方应及时清除洒落在码头、道路上的货物,保证甲方区域干净整洁。
5、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由于未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发生事故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同时组织抢险抢救工作,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甲方上级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乙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甲方区域内作业中发生伤亡事故的,由乙方负责向本单位隶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靖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甲方报告,按“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事故,并负责伤亡人员的善后事宜,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待事故调查清楚后由责任方支付。
8、双方配合作业中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由双方组成联合调查组共同处理,按照事故责任(全责100%、主责70%、次责30%)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事宜由事故伤亡人员所属方负责处理(发生的费用:医疗费、护理费、赔偿费等由事故伤亡人员所属方先垫付,最后双方按责任一次性解决)。
9、乙方作业前必须提供进港作业人员名单和过驳车辆车号。
10、乙方安全责任人: 电话: 。
三、本协议书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
甲方:
乙方: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码头卸货合同2023精选篇4
甲方:(外包方)
登记注册地 :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
联系方式及电话 :
乙方:(承包方)
登记注册地:
营业执照号:
联系方式及电话: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现就甲方的 货物装卸 劳务工作承包给乙方的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同意乙方承包各库区的货物装卸 服务工作。
第二条 乙方承包甲方劳务工作的具体内容为:
1、 甲方仓库的家用电器及物料配件出入库装卸工作。
2、 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装卸工作,确保货物装卸及时快捷。
3、 装卸过程发生货物损坏、破损必须无条件赔偿,赔款从装卸费用直接扣除。如有不足扣部分,需三天内补齐。
4、 乙方负责教导其所属工作人员必须采取正确的作业方式。
5、 乙方对所属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负有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三条 劳务承包期限为 壹年 ,自 20__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__ 年 3 月 31 日止。
第四条 劳务费用于劳务发生的次月计算上月实际装卸数量__单价,支付方式为 银行转帐 。
第五条 劳务人员由乙方招聘,经甲方考核合格后上岗工作。劳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六条 乙方应当与劳务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向劳务人员支付不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为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第七条 乙方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应当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妥善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第八条 甲方对于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者不胜任工作的乙方劳务人员,有权退回乙方。退回人员的安置及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调换合适劳务人员接替其工作岗位。
第九条 在保证甲方工作任务完成的情况下,乙方劳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和掌握。
第十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劳务人员的劳动过程实施监督和检查,劳务工作合格和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按照劳务费用年价款的二倍的标准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当事友好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则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月日
码头卸货合同2023精选篇5
甲方(承租方):
住所:
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乙方(出租方):
住所:
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甲方因实际需要,使用乙方码头、堆场及配套设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港口货物作业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供共同执行。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等
1.1具体装卸货物明细以实际为准。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重量 (吨) | 单价(元/吨) | ||
车船 直取 | 船库车 | 仓储费 (元/吨__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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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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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估总价合计(大写): |
1.2实际装卸吨位及使用时间以双方确认的结算单为准。
合同履行期间
本合同履行期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该期间内,甲方在乙方码头货物装卸作业量应达到或超过合同第1条中合计约定装卸总量的数额;合同期间内,乙方不得随意调整装卸作业费率价格标准。
合同履行地点
3.1地点:本装卸作业合同履行码头为 码头。
联络
4.1双方授权代表及联系方式、地址及工作内容
4.1.1甲方授权代表为:
联系电话:
邮箱: 通讯地址:
工作内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与乙方联系、沟通协调、装卸计划的签发、装卸交接手续的办理、工作联系函的收发处理、结算单的办理、对乙方异议的处理等。
4.1.2乙方授权代表为:
联系电话:
邮箱: 通讯地址:
工作内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与甲方联系、沟通协调、装卸计划的接收、组织装卸作业、交接手续的办理、工作联系函的收发处理、结算单的办理,对甲方异议的处理等。
4.2如有变更,需提前 天书面通知对方确认。
4.3通知、函件等送达的约定
4.3.1甲、乙双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函件等,均按照本协议第4.1条所列明的联系方式,以邮递、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专人送达等方式发送给对方(可采用一种或者多种方式发送)。
4.3.2甲、乙双方通过邮递方式发送的,以邮寄之日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日,无论邮件是否签收、拒收、代收或退回;甲、乙双方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等数据电文方式发送的,以该数据电文进入相关系统之日即视为送达日;甲、乙双方通过专人送达的,以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日(如拒收则以送达专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日)。
4.3.3对于双方发生的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同意争议解决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等)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向甲、乙双方送达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文书),争议解决机构向上述联系方式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甲、乙双方同意争议解决机构可采取以上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送达法律文书,争议解决机构采取多种方式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
4.3.4甲、乙双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新。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相关文件(或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甲、乙双方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货物堆存场地及收费标准
5.1合同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货物堆场,除另有约定外,该堆场为乙方港区内露天场地。
5.2货物免堆存费期限为30天,超过30天收取场地堆存费,堆存费按条款1约定单价执行。
结算及付款
6.1根据客户性质的不同,采取不同的结算付款方式。本合同选择下列第 种结算付款方式。
临时客户:根据装卸单价及货物吨位,甲方预付当次装卸总费用在货物装卸前以现款预付至乙方账户,待作业结束完成后,乙方凭甲方确认的作业委托单,出具对账单给甲方签章确认,乙方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给甲方后退还多余预付款给甲方指定账户:
收款人:
账号:
开户行:
(2)长期客户:每月10日,乙方凭甲方上月确认的作业委托单,出具对账单给甲方签章确认,乙方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给甲方,甲方应在同乙方办妥结算手续之日起20天内现款一次性向乙方付清所有费用。
6.2乙方收款账户
收款人:
账号:
开户行:
6.3甲乙双方税务信息
项目 | 甲方 | 乙方 |
全称 | (与合同签订单位一致) | (与合同签订单位一致) |
纳税人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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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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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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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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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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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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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的税务信息必须与上述甲乙双方的税务信息一致,税率 %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7.1在不迟于装卸作业开始前24小时,甲方应按乙方要求书面上报作业计划,告知乙方装卸货物的品种、数量(重量)、包装形式、化学属性、收货人、作业特殊要求等信息。乙方只提供码头、堆场装卸服务,不负责货物到、离港的运输安全。
7.2甲方将货物运输至乙方现场人员指定位置,指定一名起重工负责门机的指挥工作,安排一名现场安全员负责现场作业安全监管,有权阻止违章作业,甲方不得私自操作乙方门机;甲方应熟知乙方码头或堆场所配起重机规格型号及最大起重荷载,因甲方主观故意或无意,瞒报或错报单件货物重量,作业过程中造成的一切机损、货损及其他后果由甲方承担。
7.3甲方应规范进入码头或堆场的运输车辆,超宽超长结构件必须用平板车或专用车辆运输,严禁使用叉车运送超长件,严禁运输车辆载人,做好结构件的装车检查及绑扎稳固,并悬挂符合标准的超限标志,过交叉路口、道口、码头必须鸣笛减速运行,防止擦碰港口设施,如若因甲方车辆导致园区设施破坏的,按照恢复相关设施原有功能或标准所支出的成本进行经济赔偿。
7.4 甲乙双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具有资格的培训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7.5甲乙双方应共同做好码头和堆场区域作业封闭管理,共同维护好码头及堆场设备设施,严禁非作业车辆及人员进入作业区域,设置警示标牌及风险告知。
7.6甲乙双方在作业期间,应共同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及时清理废渣废油;严格遵守码头、堆场劳动纪律,严禁吸烟,严禁酒后上班,码头前沿不准逗留或坐卧,上下船舶必须走专用通道。
7.7 贯彻谁作业谁负责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的原则。甲、乙方人员在装卸作业期间造成人员伤亡、火灾、机损、环境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家有关规定,在事故发生后规定时效内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安全、环保主管单位等有关机构。
7.8作业过程中,如甲方需安排船舶、运输工具或作业工具进场作业,需提前书面(含邮件)告知乙方,甲方安排的船舶、运输工具或作业工具须符合乙方作业区域的作业条件,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其进场。
违约责任
8.1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自逾期之日起,以逾期付款金额为基数,每逾期一天,按照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甲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费用之日为止。甲方逾期付款时间超过三个月,或逾期付款金额超过10万元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8.2在作业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货物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由于货物的自然属性和潜在缺陷,或货物的自然减量和合理损耗,或甲方及其委托的人员,或甲方安排的船舶、运输工具或作业工具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货物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节能环保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节能、环保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注意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若造成了环境污染,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所有费用。
安全生产、职业健康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和企业关于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管理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关于安全生产、消防、职业健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做好如下措施工作:
(1)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措施:做好预防作业人员宣传普及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所需要的措施。
(2)预防职业病和改善职业健康环境的必要措施:包括防尘、防毒、防噪音、通风、照明、取暖、降温等措施。
(3) 安全技术措施:做好预防在装卸、运输货物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的各项措施,包括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防爆炸设施等措施。
(4)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及其他相关规定,保证在货物装卸过程的安全作业并承担责任和义务。
不可抗力
11.1不可抗力事件系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诸如战争、骚乱、戒严、暴动、严重火灾、洪水、
台风、地震、海啸、瘟疫等。不可抗力以致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
11.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
11.3不可抗力后果承担
11.3.1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等后果,由甲方或乙方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11.3.2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11.4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合同的变更、解除
12.1合同的变更
12.1.1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条款进行变更,合同变更文件必须由双方授权签约代表签字、盖章确认,变更文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12.1.2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结算单为合同文件一部分,结算单必须以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如结算单中所载明内容对本合同条款进行实质性修改,以本合同条款所列明内容为准。
12.2合同解除
12.2.1 根据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的合同终止应按照本合同不可抗力条款规定办理。
12.2.2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必须经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和盖章进行确认,并明确合同解除时双方权利与义务。
争议的解决
14.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向乙方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4.2在提起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裁决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继续执行。
其他约定事项
15.1本合同履约过程中变更文件、补充协议均需要双方授权签约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15.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签约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的货物在码头装卸工作完成,且费用结清失效。
15.3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
15.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15.6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