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甲供材料合同
建筑甲供材料合同精选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建筑材料公益事宜达成以下合理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地点:
第二条:材料名称及指标
第三条:计价方式
1、市场价格是指当前时期,当地建筑市场询价,公认的市场合理价格。如市场价格有变动,乙方应提前5天与甲方协调,如因价格方面未能达成统一协议,甲方在10内将乙方货款结清,甲方有权选择另一供货商,乙方不得干涉。
2、最终结算按甲方实际验收合格的签收票据数量为依据。
第四条:付款方式
1、主体完工后的15日内支付总材料款的70%。
2、主体全总封顶后支付材料款的剩余部分。
3、工程内外装饰完工后的15日内,乙方剩余的材料款一次性全部结清。
4、而上述材料乙方一律不承担发票、税金,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交货方式
1、由甲方通知乙方供货时间,品种数量由现场实收数量为准,运至甲方施工指定的地点,并卸放整齐,并保证材料数量、质量。
2、如甲方施工现场道路的问题让乙方运输车辆未能按时间地点到达,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3、如因乙方资金不足或其它原因,材料不按时到达,导致甲方工地因材料停工误工,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材料款中扣除此费用。
第六条:质量标准和验收方式
1、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甲方要求的标准和质量,文明供货。
2、乙方所送的材料甲方抽样送实验室复试,如发现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让乙方更换合格的产品,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付款,乙方可以停止供货,甲方需付乙方每日5%的违约金,甲方无权选择其它的材料供应商
2、乙方交货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甲供材料合同精选篇2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向乙方采购项目的施工涂饰材料,为确保双方的利益和职责,确保工程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特签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实行。
一、材料总类、质量、价格及金额、品牌。
二、 送货时间及地点
合同至签订之日起7日内,乙方将货送到甲方指定的区域 ,甲方在乙方货到之日,须当场签收,由甲方自行保管,与乙方无关。
三、 颜色与包装
颜色为甲方与建设方所定,其色号为,如有变更其后果由甲方负责。
四、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先付给乙方 元作为定金,乙方将货生产好时,通知甲方将余款 元付清后,乙方将货送到甲方指定区域。
五、 责任
乙方保证货物能通过相关部门检验,(检验费用由甲方负责)。并提供相关资料,材料施涂后,如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失,则由乙方负责。
六、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法≥来处理。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建筑甲供材料合同精选篇3
买方合同号:HNCJH060__ 卖方合同号:
华润水泥(南宁)有限公司技改项目(4000t/d)
采购合同
材料名称:
买方:华润水泥(南宁)有限公司 卖方:
签约地点:广西南宁市 签约日期:
第一条 材料名称、数量、金额、供货时间等
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总值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 整)的材料,其产品名称、规格、单价、总价等如下表所列。该合同价格为货交目的地价格, 该价格包括了材料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费、保险费、税金、技术服务的价格和费用,本合同分项单价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固定不变,不受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各种因素影响。
第二条 货款支付
1、支付方式: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价款均按下列批次和比例并在卖方提交下列单据后以电汇/转帐方式进行支付。
2、预付款: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并经审核无误后7个工作日之内,将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即¥×万元整(大写:×整)支付给卖方;
3、交货付款
在合同货物交付完毕且买方收到下列文件经审核无误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即¥×万元整(大写:×整)支付给卖方:
A. 买方签字的收货收据一份。
B. 装箱单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C. 制造厂商出具的出厂质量证书并加盖卖方公章,原件十份;工厂的质检记录原件一份,复印件五份;
D. 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一份。
4.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百分之 (%),即¥万元整(大写: ),应当在质量保证期满且买方在收到下列文件经审核无误后10日内支付给卖方:
A. 双方现场代表签署的货物质量保证验收证书一份;
B. 双方签署的相关索赔协议一份(存在索赔情况时);
C. 争议仲裁书或裁决书(存在争议并提出仲裁或提起诉讼时);
第三条履约保证金
1、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后10个工作日内,卖方应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10%),即¥ 万元整(大写: )。 履约保证金应为以下任何一种形式:
A.由卖方银行,按附件1格式出具的银行不可撤消的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 B.银行本票、或保兑支票、或现金。
2、如果卖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卖方的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追索。
3、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为合同货物全部到达交货地点且经买卖双方验收合格后60日。
第四条 质量要求(略)
第五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1、产品包装要求:
A、包装标准应满足JB/ZQ4286《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
B、未包装或包装不当,造成产品损坏、缺件、质量下降等其它产品质量事故,卖方应承担责任并在24小时内明确答复及时给予解决,如果卖方24小时内不响应,则买方有权自行处理,并且因此造成的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
C、卖方在包装箱或裸件上必须醒目地标明下列内容:产品名称、型号、规格、重量(净重/毛重)、外形尺寸(长×宽×高)、起吊部位标志和运输途中的注意事项及有关安全图形标识(如向上、防水等标识)等;
D、产品包装必须有防锈蚀、防潮措施,大型裸体件和易变形产品应按规定装箱或装车并应有相应的防变形垫板、支撑及拉筋;
E、如果因卖方在包装和唛头标记方面发生的错误或混淆不清事宜造成合同货物的误运,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
2、包装费用:包装物由卖方负责供应,不回收,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
第六条 交货
1.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2.交货地点: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买方工厂 。
3.交货日期:卖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合同货物交付完毕。
4.运输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不再另行收费。
5.卖方应在不迟于每批货物备妥待运前5日,将合同号、货物的名称、数量、金额、包装件数、毛重、尺寸、运输方式、发运时间及预计到货时间以传真方式通知买方。
6. 在合同货物装运后,卖方应立即向买方特快专递或随车携带出厂质量检验证书、进口件的原产地证明,以及装箱单各一份副本。
第七条 验收
1、验收标准:按下列先后顺序选择
A、国家现行标准;
B、行业现行标准;
C、买方认为合适的其它标准;
D、卖方产品设计及制度标准。
2、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3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应对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重量、及外观质量进行开箱检验;
3、如果在开箱检验中发现交付的货物有短少、缺陷、损坏或其它与合同规定不符合的情形,双方签署开箱检验备忘录,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果合同货物到达交货地点3日内,卖方代表未到买方现场,视同卖方同意买方自行开箱检验,买方签署的开箱检验备忘录,仍应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
4、如果在保证期满前发现合同设备存在缺陷,不论该缺陷归咎于卖方的何种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隐蔽性缺陷或使用不适当的原材料引起的,买方均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
5、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的期限:外在质量在产品到货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内在质量在投入使用后一年内提出异议。
第八条 技术资料提交
1.卖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提交所供应的货物技术资料,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外形尺寸、材质、机械性能、化学成分、使用的标准、使用手册、必要的图纸等,一式四份。
2.交货时提供:
A.制造厂商出具的出厂质量证书并加盖卖方公章,原件十份;
B.制造工厂的尺寸、材质、机械性能、化学成分质检记录原件一份,复印件五份;
C.注明货物名称、装运重量、数量、日期的装箱明细单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D.进口件的原产地证明;
E.买方认为必要的图纸(如有);
F.卖方认为应该提供的其它资料。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卖方违约的责任:
(1)卖方提供的货物规格、型号、质量等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并寻求如下规定的任意或全部救济方式:
A.买方同意利用者,按质量低劣的程度、买方受损害的程度及损失的数额对货物进行降价。
B. 拒收货物,并由卖方退还买方合同货物总价款和损失,这些损失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全部保管和维护被拒收货物必需的其它费用。
C.卖方应包退、包换,用全新的、质量符合要求的货物替换,且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2).卖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货物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买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买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如买方需要而卖方不能交货,则卖方应付给买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卖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每逾期一周卖方应按逾期货物金额百分之一 ( 1%)向买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5%)。违约金可以从任何一笔应付款中扣除,逾期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货物的义务。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其它无论何种原因引起延迟交货均按此条款处罚。
(4)如果卖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后35日内仍未能交付全部或部分材料,在不妨碍买方其他救济手段的情况下,买方可以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从而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合同。
2.买方违约的责任:
(1)买方如中途退货,卖方不退还买方已支付的货款。
(2)买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到货款,每逾期一周卖方应按逾期支付金额百分之一 ( 1%)向卖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总金额不超过延迟支付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5%)。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受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受影响的一方应将此类事件的发生以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日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
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同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责任。但该方应尽快以传真的方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
建筑甲供材料合同精选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供应材料/零件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协议。
1.供货:
1.1.甲方确立乙方为下列材料/零件的供应商(见附件)。乙方确认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供应附件上的材料/零件。双方均同意建立长期,稳定的供货协作关系。
1.2.供货期量:
1.2.1.为持续乙方对甲方稳定供货为目的,甲方应在当年10月前将第二年1月至12月的季度预测计划通知乙方,供乙方参考。
1.2.2.对于甲方的月要货量,甲方以月计划单形式向乙方订货,乙方对此予以回签的方式成立。对于突发要货,甲方以追加订单形式向乙方订货,乙方也对此予以回签的方式成立。
1.2.3.乙方不论由于何种主观原因或客观原因,不能满足甲方的要货计划,务必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如因突发事故不能向甲方按时交货,应在突发事故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事故的性质和可能延续的时间。一旦恢复生产应尽早向甲方交货。在此期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应由乙方承担(见本协议4.1索赔条款)。
1.3.出厂检验:
1.3.1.乙方在货物出厂前,应根据甲方书面认可的或甲方指定的检验标准,对货物进行质量检验。
1.3.2.乙方应发送经甲方认可并检验合格的货物。
1.4.包装
1.4.1.乙方使用甲方指定的或得到甲方认可的标准出厂包装(见包装确认书)。
1.4.2.因包装方法不贴合包装确认书确认的货物包装要求而导致货物损坏或发生其它不良影响时,由此造成货物的损坏应由乙方负责调换并赔偿。
1.5.发运:
1.5.1.乙方应具有100%的按时交货潜力。乙方应按本协议1.2.2条款,负责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仓库。
1.5.2.甲方有权把乙方超额装运计划单中约定数量的货物退回给乙方,由乙方承担所有包装、装卸运输的费用和风险。
1.5.3.如乙方未到达甲方计划单中装运要求,甲方能够要求乙方以更快捷的运输方式装运货物至甲方,并由乙方承担因这种运输产生的所有费用。
2.质量:
2.1.技术标准(见技术协议)
2.1.1.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带给的有关本协议书零件的技术资料,以及与之有关的协议和有关的安全规定。
2.1.2.技术资料或与之有关的协议中有个性要求的本协议书零件,例如:标有“D”的零件,乙方需做好专门记录;载明测试时间、方法、人员和结果;测试记录应存档十五年;必要时供甲方查询。
2.2.质量保证
2.2.1.乙方保证其出厂的每批货物均到达本协议2.1.条款约定的技术标准,并对其货物的质量负责。
2.2.2.乙方每批发货均应附有质保书。如有安全特性,乙方还需每批附安全特性质保书,或书面委托甲方测试。
2.2.3.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查清原因,采取整改措施,杜绝再次发生,并将整改状况通报给甲方。
2.2.4.甲方应从现状对乙方作出优秀、合格、不合格的评估,并对乙方质量、供货及时性、服务(含质量文件及成本降低几方面)进行测评。乙方的质保潜力应到达甲方的合格分承包方评定标准。
2.2.5.乙方应不断提高自己的质保潜力。
2.3.验收(见验收协议)
3.价格:
3.1.价格(价格见附件)
3.1.1.甲乙双方确定,自新产品批量供货一年后,乙方应以定价为基数,每年年底配合甲方主动作出成本下降。
3.1.2.甲乙双方商定,当甲方的客户提出下降价格的要求时,乙方应协同甲方作出相应的下降价格计划。
3.1.3.如乙方将甲方拥有的模具费用摊销在单价中,则甲方根据乙方发货累计的数量,到达约定的数量之后,己方应将该货物订单价格中减去摊销金额这一部分。分摊完毕后模具产权归甲方所有。
3.2.付款方式:
3.2.1.货到后,甲方经使用合格后,每月底对乙方本月所发货数量进行统计,统计表单经乙方签字确认后,乙方在本月23日之前将发票交与甲方,甲方在发票入帐后月结天内付款。
4.违约职责:
4.1.索赔条款:
4.1.1.如果甲方在其生产线上发现乙方货物有缺陷,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电话或书面)后的24小时内到达,为甲方进行返修或更换。期间停产和最终用户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按每停产一小时200~500元向乙方索赔;在生产急需时,甲方能够自行挑选或返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1.2.直接损失费用按损坏的甲方的外协件及相关产品的采购价进行索赔;
4.1.3.间接损失费用根据质量问题的具体状况,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30%计算;
4.1.4.重复发生的批量质量问题,其索赔额在总费用的基础上再增加50%.
4.1.5.如甲方没有根据本协议4.1.1.、4.1.2.、4.1.3.、4.1.4.条款向乙方索赔,并不等于甲方放弃对乙方的索赔权力。
4.1.6.当索赔发生时,甲方有权将货款顺延支付,并将索赔清单及计算依据提交乙方,若乙方在收到索赔清单之日起7天内无书面异议的,甲方财务部将索赔款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4.1.7.乙方每年累计被索赔满三次,甲方有权取消其配套资格,解除本协议。
4.2.修改:
4.2.1.乙方不得对货物的设计、材料、工艺及生产条件、包装、装运,交货日期或地点进行任何改动,除非是得到甲方的指示行事或经甲方书面认可。
4.2.2.乙方将按照甲方所提出的包装标准进行包装、打印标记和装运货物,如因乙方不当造成甲方的损失,其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4.2.3.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收回所有甲方发放的失效文件,如乙方提出需要保存这些文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3.所有权和专利:
4.3.1.甲方向乙方带给的所有货物设计(包括图纸、工艺、材料、技术性资料),其一切权利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对此予以保密和保存。除非得到甲方的明确书面授权,乙方应承诺不将所有这些设计向第三方透露,也不向第三方带给此设计的货物,或转包给第三方生产此货物。
4.3.2.在货物的订购单终止后二年内,除非甲方另有书面说明,乙方须保密并进行合理的保管,以防止将下述信息透露或带给给第三方:①甲方带给的,或乙方在订购单下进行工作过程中开发或获得的技术资料和数据;②乙方在订购单下进行活动过程中可能获得的与甲方业务的任何部分有关的资料。另外,乙方需保证向甲方自停产之日起十年内售后配件的订单要求。
4.4.审计:
4.4.1.甲方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委派其授权代表,检查乙方持有或掌握的与甲方在订购单下的任何义务或与甲方根据订购单要求的任何付款有关的文件和材料。乙方应在根据订购单完成服务或交付货物之后,将所有与订购单有关的账簿和记录保存二年。
4.5发生质量问题的解决办法:
4.5.1如产生索赔时,不得单方面执行,应双方协商认可确认,友好协商解决。
5.争议解决办法
5.1.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的、或者因违反本协议,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透过友好协商圆满解决。
5.2.虽经前款规定的友好协商,协商开始后60天以内仍不能圆满解决,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该争议任何一方能够提出诉讼,诉讼地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6.期限:…
6.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为止。
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
日期:乙方:代表:日期:
建筑甲供材料合同精选篇5
甲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材料商:(以下简称为乙方)
根据《合同法》有关条款,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原则,就甲方装饰所需材料(产品)与乙方建立供需合作关系。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责任与义务:
A、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指定乙方为材料的区指定供应商;甲方指定乙方材料的品种和种类;
2、根据公司整体工程材料计划,定期向乙方提供材料需求信息;
3、甲方负责安排采购人员在指定门店内选择乙方材料(产品);
4、负责协助乙方规范统一形象、统一服务,以达到甲方规定要求;
5、负责严格按照乙方所提供的材料施工工艺手册及使用说明进行施工;
6、负责向公司设计师、项目经理及客户推荐乙方材料(产品);
7、负责为乙方办理结算,协调乙方与客户、施工队之间的关系。
B、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不同规格材料,并且应按甲方要求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书,以保证该材料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乙方提供的此类材料,经有关部门认定确有质量问题,在厂家未提出赔偿,乙方将先行对甲方按配送价格进行同价赔偿或同价调换并赔偿现金一万元;
2、有关环保论证依据产品说明,乙方无检测权力,只保证使用原厂合格产品。如发生环保真实性方面的问题,乙方将负责甲方投诉或起诉;
3、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进料通知单24小时内,按时按量将其所需材料送到指定地点。交通管制、天气等不可抗力,向后顺延或另行约定(乙方负责人书面告知甲方,并由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认可);
4、所有材料价格均以乙方提供的报价单为准,如遇到材料行业价格调价,在配送材料价格变更前24小时内书面告知甲方,调整价格在双方后生效;
5、乙方应具备足够的营业场地及较强的资信实力;
6、保证甲方所需材料(产品)的存放量,满足甲方需要;
7、根据甲方要求,统一制挂材料标牌(注明:材料名称、产地、材质产品合格证书等);
8、乙方须对为甲方提供的材料做质量等各方面的保障,须无条件对有质量问题的材料退、换货;
9、负责场内甲方指定门店的日常管理,保持店内整洁、有序的卫生条款。
10、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及各项规章制度,材料的安全保障由乙方自行负责。
11、负责向甲方提供所供材料的详细施工工艺手册及使用说明,并定期对设计师及施工队进行相关培训。
二、乙方所供材料(产品)种类、价格:乙方所提供的材料价格必须符合施工队要求。
三、验收及质量保障:
1、乙方按照甲方统一制定的“材料计划单”及相关程序,安排所供材料;
2、乙方对所供材料必须提供下列质量保障:
a)甲方及施工队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当场退换;
b)施工时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调换,承担所发生相关费用;
c)工程交付使用后半年内,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调换,承担所需费用。
3、发生质量问题纠纷时,根据甲方材料质量手册及国家相关材料标准解决。
四、结算
1、材料商凭公司负责人签字的“材料计划单”到工程部审核,财务结算。
2、每周为一个结算周期(周一上午9:00—10:00),付款以现金形式支付。
3、协议存续期间,如甲乙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必须提前3天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赔偿对方相应赔偿金。
五、其他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双方随时根据市场情况,对材料价格进行信息交流协商调整,否则不予价格执行;
3、对指定材料商实行目标考核淘汰制。乙方必须保质、保量、保障供材料。延误一次扣除当周材料金的10%,延误三次扣除当周所有材料款项,并取消供应资格。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商定,并以附件形式纳入本协议;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备注:供货时为了不影响工程的延误,提货在一万元以上的材料单或者不通常用的规格、型号的产品,甲方必须应提前两到三天的时间向乙方订单。结算时甲方付款必须按照协议上的时间结算,不得拖欠,否则乙方将终止供货,一切损失由甲方来承担。乙方必须遵照协议执行,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