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吧 > 购房合同 > 民屋买卖合同 >

最新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最新范文

时间: 佳洁 民屋买卖合同

最新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最新范文(篇1)

卖方:_______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______市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概况

甲方自愿将座落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街道________小区________栋________号,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平方米,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的房产售卖给乙方。

第二条房屋价款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出售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的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2、上述房产价款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给甲方:

(1)甲、乙双方共同到____________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办理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转移登记,并经交易中心受理,甲方消户当日(指甲方消户前),乙方一次性付清房产价款于甲方。

(2)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甲方付清房产价款。

(3)乙方于______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剩余房产价款人民币______元(大写人民币),均由乙方______前支付给甲方。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向甲方支付房产价款,甲方应向乙方出具票据。

第三条房产过户

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共同到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转移登记。如因一方原因,致影响产权过户转移登记,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由造成损失的一方负赔偿责任。

第四条税费分担

1、本合同签订之前,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如有应交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责交纳。

2、本合同签订之后,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所发生的转移过户登记费、契税、印花税、估价费、服务费等费用,经双方协商由_______________负担。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甲方应于______前,将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房管部门确认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不能办理出售、过户手续,甲方应在当日内向乙方退还所收的全部款项,本合同解除。

2、甲方如不按合同约定的日期交付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每逾期一日按房价款总额的______计算违约金给付乙方。逾期超过______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应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支付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给付乙方。

3、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乙方应按房价款总额的______计算违约金给付于甲方。逾期超过______日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乙方应支付______元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4、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产,产权清楚,无其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乙方买受后,如因买受前该房产产权有纠葛,致使影响乙方权利行使,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5、甲方因个人原因不再出售此房,应在三日内向乙方退还所收的款项,并付违约金___________人民币给乙方。

第七条其他

1、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向乙方退还所收的全部款项,本合同解除。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交______房屋土地管理局_______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最新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最新范文(篇2)

合同编号:

房屋买卖合同

出售方:___

购买方:___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州房地产买卖合同中房置业有限公司制定

出卖人(甲方):身份证号:买受人(乙方):身份证号:居间方(丙方):贵州中房置业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

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通过贵州中房置业有限公司居间介绍,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产权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

(二)房地产座落:

(三)房地产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四)随该房地产同时转让的设备及装饰情况见本合同附件一。

(五)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交房、租赁、户口等其他关系)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二条甲方保证该房地产权属无争议,在将房地产出售前,已经与其配偶及房地产权证内的权利人协商一致,若出售后配偶再提出异议的,由权利人承担法律责任,并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三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小写:。(若与到

产权处和地税局申报的过户价格有冲突的,以本合同协定的价格为实际成交价格)。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给乙方。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交房方式和交房时间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四中约定明确,甲方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

本合同附件一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双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甲、乙双方确认,在______年___月___日之前,甲乙双方共同委托贵州中房置业有限公司向小河区房屋管理局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若遇特殊原因延长5个工作日),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若到期未前来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按定金协议上的违约条款处理。

第八条上述房地产交易产生的相关税费、中介服务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与该房地产交易相关的其他费用的承担和支付方式,按本合同附件三约定支付。

第九条若乙方采取贷款方式购买该房地产,甲乙双方有义务配合丙方为乙方办理贷款手续,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和银行征信符合贷款条件,如因乙方资料不属实或银行征信不符合贷款条件造成的贷款未果,乙方应使用现金补齐所差房款,继续履行该合同。

第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附件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本合同附件条款为准。

第十一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签字):___电话:___

乙方(签字):___电话:___

丙方(签章):贵州中房置业有限公司

置业顾问:___电话: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一

随房地产同时转让的设备及装饰情况

1,甲方所售房价含:房屋维修基金、配套设施费、固定设施及装修。

2,以上所列设备和装修费用包含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房地产转让价款内,

乙方不需另外支付费用,甲方不得拆除并应随房屋交付乙方。

设备:

装饰:

附件二

付款协议

1,乙方已于20__年1月28日支付购房定金壹万元整给甲方。

产权过户之日,甲乙丙三方先到银行验资,查证乙方购房全款是否到位,产权过户后,乙方见过户收件收据三方立即到银行,乙方将购房全款含定金在内共计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

3,乙方已告知甲方购买该出售房需在银行贷款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

(¥110000、00),产权过户之日,乙方先将贷款部分房款垫付给甲方,甲方开具收到购房全款收条给乙方。乙方在银行贷款后,银行放款到甲方账户,甲方将该笔款项还给乙方,由于银行是放款到甲方账户,为保证乙方的资金安全,过户之日,甲方到银行重新开设一个单卡或单折账户,由乙方设定密码,乙方保存该账户,银行确定放款之日,乙方先到银行查证该账户无异常情况,则丙方通知银行放款。

4,卖售人或其共有人只要有一方收到售房款项则视为卖售方所有权利人收

到售房款项。

最新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最新范文(篇3)

出卖人:

买受人:

合同双方于 年 月 日签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编号: )。

买受人购买位于深圳市 房产 。原合同约定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现经深圳市地籍测绘大队测绘的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依据原合同第十七条之约定:房屋面积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现双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根据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双方同意按本协议第 条第 款规定予以解决。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根据原合同第十七条约定扣除房屋面积的0.6%误差后据实结算房价:

1、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房价款 元(大写: );

2、出卖人收取买受人房价款 元(大写: )。

三、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大于3%:

1、买受人退房:

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款 元,并支付利息 元,利率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执行。

2、买受人不退房:

(1)出卖人返还买受人房价款共计 元;

(2)出卖人收取买受人房价款共计 元。

四、双方按本条款的规定履行各自义务后,买受人不得依据双方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以仲裁、诉讼等方式向出卖人主张其它任何权利。

五、本协议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号: )的附件,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出卖人: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最新范文(篇4)

本协议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双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未尽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签订前,出卖人已向买受人明示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及《合同补充协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等文件;买受人已细读并完全理解上述文件的内容;并就本合同以及本补充协议与出卖人进行了充分的协商,双方对各条款的意思表示理解一致。

第二条、为了鼓励购买商铺业主自主经营,出卖人特施行优惠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1、购买本项目商铺的业主在使用所购商铺经营一年后(以业主办理营业执照时间为准)的第一个月15日获得开发商给予的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创业基金奖励。

2、《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的第三年后,业主可以将商铺返租给开发商使用1年,届时开发商将一次性支付买受人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租金。

第三条、买受人充分了解房地产市场潜在的风险,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未售房源进行价格调整,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向出卖人提出任何方式的索赔或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本补充协议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正文不一致之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出卖人: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最新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最新范文(篇5)

原告:付洋,女,1983年12月15日出生,汉族,住成都市高新区兰天路1号1栋25号。身份证号:5101075

被告:四川飞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成都高新区高朋东路倍特标准厂房。

法定代表人:周子飞

工商登记注册号:成工商(高新)字5101091001017

诉讼请求:

1. 请求判令被告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金17608.58元。

2. 请求判令被告承担逾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金11091.73元。

3. 请求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4. 请求判令由被告承担逾期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违约金。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先后于20__年5月5日和20__年10月28日分别 签订两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由原告购买被告位于双流县华阳镇华龙大桥侧的戛纳印象.欧洲商业公园A幢227号 和3幢223号商铺。在合同中约定逾期交房和逾期办理房产证 的应由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并约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一、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被告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金。

1、A幢227号的交房日期为20__年9月30日,被告交房日期为20__年6月30日,逾期273天,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应承担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2370.20元的违约责任。

2、3幢223号约定交房日期为20__年3月31日,被告交房日期为20__年6月30日,逾期91天,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应承担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238.38元。

二、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第三条的约定,被告还应承担逾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责任。双方约定办理房产证日期为原告交清全部资料、各项税费、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后365日内(20__年6月30日已交付资料、缴付各税费)。

1、A幢227号实际办理时间为20__年8月1日,逾期31天,被告应承担支付违约金人民币702.15元。

2、3幢223号实际办理时间为20__年6月26日,逾期361天,被告应支付违约金10389.58元。

综上所述,被告应支付原告违约金共计28700.31元。

三、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被告还应承担逾期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违约金。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五条约定的“权属登记”既包括房屋产权证登记,也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登记。被告至今尚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被告违约后,原告曾多次找被告协商未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现诉至人民法院,望法院查明事实,依法审理并判决如前诉请。

此致

成都市双流县人民法院

起诉人:付洋

20__年二月二十五日

32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