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机械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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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机械租赁合同篇1
承租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工程机械租赁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机械名称及型号:
名称:
型号:
二、租赁用途及使用地点:
租赁用途:
使用地点:
三、租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甲方通知终止租赁之日结束。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撤走机械或驾驶人员,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全部租金。
四、租金计算方法
1、计费时间:按机械机械进场实际使用之日计算租金,月租金元(大写: )。不满壹个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 元/天。
2、机械进出场时发生的运输、装卸等调遣费用,使用时间在三个月内的由甲乙双方各付一半,使用时间超过三个月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进出场发生的费用。进场时由甲方垫付进场拖车费用。若因乙方机械设备故障耽误甲方正常施工时,甲方有权扣除当日租金。
五、付款方式
甲方每月给乙方结算一次,按当月结算费用的 %支付给乙方。合同终止后,剩余租赁款一次性结清。
六、机械维修、保养及费用
1、乙方必须保证机械技术状况良好,运转可靠,常用配件齐全,机械发生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机械不能满足甲方施工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设备或终止合同。
2、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机械的正常检查及保养维修,保证机械每月28天的正常运转,不足28天的按照月租金折算费用从当月租金中扣除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七、驾驶人员责任
1、乙方每台机械配备一名技术娴熟的专职驾驶员,其工资及保险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驾驶员必须绝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并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保证每天24小时都能够上班。如果乙方驾驶员不服从甲方管理或技术水平不能满足甲方施工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驾驶员或终止合同。
2、乙方操作工人必须按甲方要求填写机械运转记录,如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将给予50元/次的处罚,罚金在租赁费用中扣除。
八、施工质量与安全
1、乙方应对设备、人员的安全负责,服从甲方的安排,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驾驶人员严禁酒后上岗操作,若因乙方失保、失修或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害,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2、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因操作人员操作不当或机械故障发生的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附则
1、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一份,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法典机械租赁合同篇2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以下条款:
一、租赁内容:
1、设备名称:
2、数量:
3、租赁期限:
4、作业地点及内容:
5、进场时间:
6、赁台班单价:
7、进出场费用:
8、结算方式:每月25日~30日办理结算一次,次月5日之前根据项目部实际资金状况支付费用。
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根据交通部、公安部及有关部门对机动车辆使用管理法规、使用好车辆。
2、甲方不得强迫乙方人员违章使用车辆作业。
3、车辆到达作业场地后,甲方应提供安全生产条件,以利车辆正常作业和运行;甲方负责机械的安全生产和调度工作,若应甲方违章指挥或调度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乙方自行提供驾驶员在工地的吃住费用,甲方不承担。甲方提供吊车的停车场地。
三、出租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提供证照齐全的完好车辆供甲方使用。
2、派出车辆的驾驶人员和操作手应持证上岗,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安全管理。
3、乙方驾驶员和操作手如不服从甲方管理和正确指挥,影响工作,甲方应立即与乙方代表联系并协商处理,如乙方原因导致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法律效力,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乙方不按合同执行,违约方应承担另一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互守信用,共同遵守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向当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当地法院诉讼。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法典机械租赁合同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设备达成协议:
一、设备的使用地点及工程情况:
二、租赁设备概况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台)
三、设备的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受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设备的转租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四、甲方的基本责任:
1、 提供技术型良好的设备。
2、 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甲方机手服从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 甲方机手应该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五、乙方的基本职责:
1、 为甲方机手无偿提供食宿。
2、 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人员的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 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机手违章作业或超负荷工作。
4、 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机械租赁收据交给甲方
5、 乙方对甲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手要进行安全培训。
六、结算方式及相关事宜:
1、租赁期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开始计算租金。如乙方提前使用,则从使用日期开始计算租金。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后,办理退场手续。如乙方继续租用需签订续租合同,续租不足一个月时,租赁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2、结算方式:设备租赁费按包月计算, 元/月,乙方在甲方确认设备后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 万元,并且完全支付进场费和反程运费押金5000 元后办理起运手续。反程运费押金在租赁期满四个月时从当月租金中扣除。乙方应在每月提前五日向甲方交付下月租金。如到期未付租金,甲方有权停机或将设备撤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本设备按月结算。如使用不足一个月,按整月结算。超过一个月以上,超出部分按天计算( 元/天)。
3、运费的承担:设备的进场费用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租期不足四月,则退场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五日内通知甲方。
4、工作时间:每月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00小时,超出部分按10小时折合一天计算机械租金和机手加班费。
5、油料提供:乙方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油料,否则造成的停机损失由乙方承担。
6、设备维修:乙方应协助甲方机手作好设备的维修工作,所付的维修费用以甲方机手签字为准。
7、设备因故障造成的停工每月累计超过3天(维修时累计12小时折合一天),若超出三天,则超出的天数不计租赁费。
8、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转移工地施工,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保证甲方设备在该协议结束后返回。
七、本合同的附件时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租赁合同附表及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做出的补充规定。
八、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十、如本合同未加盖甲方合同章,则视为无效合同。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
民法典机械租赁合同篇4
出租单位(甲方):
承租单位(乙方):
签订地点:
在平等、自愿前提下,本着配合、协作、互利的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二、租赁设备状况:
三、租赁时间:
自 年 月 日(该时间为预计开始时间,实际开始时间以安装完毕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日为准)至所使用工程封顶。塔吊在上述工地使用不足4个月按4个月计算,超出以工程结束时项目部的报停日为准结算租赁费用。
四、租金内容:
1、租金收取:在塔机起租日起的每月对应日起三日内,乙方现金交足对应月份的月
2、租金内容:
(1)每台塔机配备1名持有合格上岗证的塔吊司机,工地如需加班超出正常工作时
(2)塔机使用费(不含电费)、塔机的维修保养费(包含配件)。
3、租金计算:
塔机安装、调试合格可交付乙方使用日起计算租期(开具塔机开工报告单日起始)。在上述工程结束时,乙方项目部报停日为止,按实际使用天数乘以月租金除以30天计算。
五、租赁机械塔吊进出场费:
1、塔吊进出场费由乙方按每台 元在塔吊安装完毕,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
2、塔吊进出场费内容:
(1)塔机进退施工现场的运费、装卸费;(2)塔机的安装、拆卸及塔机的加高顶升费;
(3)塔机的验收检测费。
六、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根据双方确定的租赁塔吊的进退场时间,及时组织塔吊的进退场、安装、拆除。
2、派出的塔吊司机应具有有效塔吊操作证,职业技能满足要求,职业道德良好。如果派来的司机不能满足乙方的工作时间和要求,乙方有权提出调换人员。
3、塔吊司机应服从乙方工作安排及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违反乙方的各种管理制度的人员,乙方有权清退,甲方另派司机。
4、塔吊司机应严格按塔机安全规范操作,发现违章指挥必须拒绝执行。乙方对坚持安全规范操作的司机不能找借口报复或要求清退。
5、在塔吊使用前,应对其工作性能、安全进行全面检查,以保证满足工程安全使用要求;在塔吊安装、拆卸、工作运行、维修等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章操作。
6、分清事故责任,若因塔吊质量、安装或操作不当造成安全事故,其责任由甲方承担,其他责任根据事故原因,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7、必须保证塔吊安全正常运转,若发现故障应及时组织人员抢修;每月例行检修做好塔吊维修、保养及各种检查记录,检修及维修由甲方负责。
8、负责提供塔吊基础施工大样图(即标准塔吊设备基础图);负责根据塔机安装使用说明书及乙方提供的基础设计方案、附墙设计方案编制塔吊的《塔吊安拆方案》。
9、负责塔吊安装、拆卸、运输、加高顶升及检测工作,并负责其费用。
10、负责租赁塔吊的产权备案,配合乙方做好塔机使用登记等相关手续。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提前 7 天确定所租赁塔吊的进场时间,待基础预埋后,双方协商确定塔机的确切到场及安装时间。一旦确定具体到场及安装时间,乙方负责在该时间内保证安装现场达到塔机进场、安装条件,否则塔机到场无法正常进场、安装造成的吊车重复使用、货车待车、人工怠工等损失、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及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塔吊延迟交付使用时,甲方不承担责任;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甲方租赁塔吊的报停日及其拆除,双方以甲方实际收到报停通知日起的第十六日确定为实际报停日。
2、乙方保证塔吊安拆所用三相五线制380V(≥100KVA)的电源(25平方电缆以上)及25T以上吊车进出场路面的畅通,安拆、顶升塔吊所需工作面的安全、可用。若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无法正常安拆、顶升造成的吊车重复使用费用、安拆人员误工费等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提供电焊和氧气等辅助设备,以保证塔机附墙等相关设施的安装、拆卸;保证塔机为专用电箱和专用线,配电箱距离租赁设备中心距离不超过3米。塔机用电及配电箱以外的电缆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提供的《塔机基础选址及制作技术交底》及标准塔吊设备基础图设计、制作塔机基础,塔机基础必须符合塔吊使用要求,如因基础原因造成的塔吊安全事故,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基础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设计塔机基础位置时,乙方应考虑安装拆卸方便,如遇无法或难以安装拆除等异常安拆情况,所增加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乙方负责租赁塔吊基础的钢筋混凝土制作,负责预埋件的安装;负责将注明塔机安装方向的《塔机安装平面布置图》一式两份盖章确认后交甲方技术人员,甲方技术人员根据该平面布置图进行地脚螺杆的安装指导。乙方派员协作焊接、固定地脚螺栓。
(2)乙方如需增加预埋节由甲方提供,乙方支付费用 ,并在支付进出场费时一次结清。安装相应附墙时,乙方应按附墙设计方案及《塔机安拆方案》配合埋设附墙拉杆预埋件。甲方安排技术人员焊接附墙耳板座(耳板座由甲方提供)。 乙方应提前壹周书面通知甲方安装附墙及塔机的预升。
(3)基础制作完毕,乙方将所制作基础的隐蔽工程资料一式两份盖章确认后交甲方。
4、乙方负责按照甲方书面形式提供的附墙附着点的荷载设计附墙方案,该附墙方案在塔机基础预埋时交付甲方一份盖章件。附墙方案应采用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形式,满足附着高度、垂直间距、水平间距、自由端高度等的规定。
5、乙方负责审定甲方编制的《塔吊安拆方案》、《塔吊基础施工大样图(即标准塔吊设备基础图)》等有关涉及租赁塔吊安全、正常使用的有关技术资料、方案。一旦审定双方应严格执行。
6、乙方负责提供地面指挥人员及对讲机。指挥人员应持证上岗,其工资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指挥人员按安全规范指挥,如因指挥人员不按安全规范指挥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7、乙方应按时支付本合同规定的租金,若乙方不按时支付租金给甲方,甲方有权停机,停机租金照计;其它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机,租金不减。
8、乙方负责塔吊能按安全规范使用,保证塔机的设备安全。在乙方工地发生的非甲方原因引起的塔机及其配件毁损、被盗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本塔吊在工地使用时,如因不符合相关安全规范使用要求而乙方和班组要求强制吊物、使用,而甲方人员又无法制止,造成事故或塔机损伤由乙方负全责。
七、违约处理:
1、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可在当日停机,待乙方付款后继续租(使)用,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它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塔吊,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3、甲方应保证塔吊设备完好。如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4、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违反本条规定的一方,应在本合同履行时间过期一周内支付对方违约金¥20_0.00元/台(人民币:贰万元/台),同时支付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八、其他事项:
一、节假日计费约定:如乙方在春节期间继续使用塔吊,应按国家规定另行单独计付加班费给塔吊司机,如不使用塔吊,春节期间则按扣除 天租金计算。
二、设备进出场期间,乙方须提供良好的道路、场地、空间、电源等现场条件,为甲方设备安装、拆卸提供必要的配合与协助。工程完工后,确保设备及时顺利地退场,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不能及时退场造成的损失。若设备进出场安装、拆除时需占道、停电(高压线障碍)时,其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九、争议解决:
本租赁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在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塔吊租赁相关费用付清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