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个人租车协议
租赁是日常生活中非常常见的一项法律活动,为了尽可能避免在租用过程中产生不必要争议,所以在签订合同或协议时一定要注意相关事项。今天小编整理了简单的个人租车协议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简单的个人租车协议(篇1)
出租房(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用车型:
颜色: 牌照号码: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二、乙方自年月日时分起租至年月日时分终止租赁,计天。
三、乙方在有限租赁期内,应向甲方付租金元/24小时。
四、自发车之日起至还车之日,期间该车所发生任何单方、双方事故、车辆刮蹭损耗皆由乙方负责。
五、甲乙双方均对以上合同无异议,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时起生效至承租车辆完好归还并结清费用之时终止。
甲方: 乙方:
年月日时
简单的个人租车协议(篇2)
租赁企业: (以下简称甲方)
闲置车辆所有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快__市汽车租赁行业的发展,加强租赁汽车业的管理保护合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浙江省汽车租赁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自愿互利的原则下,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协议。
1、为便于管理与经营,乙方购置的车辆挂靠甲方进行租赁业务,车辆所有权属乙方所有。
2、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汽车租赁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并全面履行本协议。
3、乙方自愿将一辆车型为 车牌号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码 )的自备车委托甲方代管代租。在代管代租期间,车辆产权归乙方所有。
4、合同期间内,甲方必须每天将乙方车辆的出车情况,收费标准详细的做记录,每次还车后核算租金付清。
5、乙方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有双方协商统一安排维修,自然故障甲方配合乙方处理,费用由乙方承租,承租人操作不当引起的故障,由承租人承担维修费用。交通事故引起的损失、除保险公司理赔后的不足部分由租车人承担,具体事项按租车合同条款执行。
6、甲方按 20%收取管理,如经营过程中因种种原因出现无法收回的租金、修理费、保险费、违章罚款等,甲方也只承担20%的损失,其余80%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在营运过程中出现车辆被骗,经公安机关查处而无法追回车辆的,甲方只承担赔偿车辆估价的20%。
7、如由于乙未交保险而无保险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将全部有乙方承担。
简单的个人租车协议(篇3)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就婚车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租赁婚车具体情况
1.品牌:________________。
2.型号:________________。
3.颜色;________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________。
5.新旧程度:____________。
6.数量:________________。
7.婚车装饰物:____________。
8.乙方为婚车配备合格的驾驶人员_____名。
第二条租赁价格
租金为每台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共计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
第二条其它费用
1.租金中限公里数为_____公里,时间为_____小时;超过部分另行计算,每超1小时加收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每超1公里加收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
第三条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当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作为订金,乙方需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
2.剩余款项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在用完车辆后的当天,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在收取全额费用后应开具统一发票交于甲方。
第四条用车时间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共计_____小时。
第五条用车地点
用车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准时到达上述地点,并开始计时。
第六条行程安排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路线行驶,行驶路线为:____________________。
2.以上行程安排若有变动,甲方应提前_____天告知乙方。
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的路线行驶,若未经过甲方同意擅自改变行车路线的,造成里程超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无权要求甲方增加任何费用。
第七条其他约定
1.租用超长型车辆一律不进限制路段,乘客需在约定的路口上车。
2.路幅宽在5米以下的道路,超长车无法进入或是调头的情况下,乘客需在就近路口上下车。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果因甲方原因退车的,自用车当日起计算,_____天以内退车扣除预付租金的_____%作为违约金;在_____天以内退车,扣除甲方所付预付租金作为违约金。
2.婚车在合同约定时间后_____小时内到达合同规定地点,由乙方负责赔偿租金的_____作为违约金;超过_____小时到达则甲方可免付本次租金。
3.凡乙方车辆因故障或特殊原因不能按原约定发车,需提前_____天通知甲方换车,乙方将及时提供同级或同级别以上的车辆代替,如甲方要求退车,则全额退款;未能提前_____天通知的,而婚车在婚庆活动当日未能到合同规定地点,乙方负责赔偿,赔偿方式为_____,即返还业已向甲方收取的全部费用,并一次性赔偿本合同约定车价的_____倍。
4.租赁车辆在行驶期间发生故障不能继续使用的,乙方用同等级别(或高于该车级别)的车辆替代,由此而延误的时间自故障开始起_____小时内退赔当天租费总额的_____%,_____小时后仍未换车的退赔全部租金,并保证替代车辆供客户继续使用。
第九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保密
一方对因婚车租赁而获知的另一方的有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但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
3.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生效条件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单的个人租车协议(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旅游车辆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内容
1.甲方租赁乙方台旅游客车。
2.甲方所组团队编号,游客____人,工作人员____人。
3.行程为: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安全运送行程共天。
6.接团时间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___,甲方联系人_________,乙方联系人__________。
第二条 费用
1.租车费用:
(1)每台单价_____元(全包价),此价格含路桥费及停车费等;
(2)每台单价_____元,此价格不含路桥费及停车费等;
(3)费用合计_____元。
2.选择以下第种结算方式:
(1)甲方出车前付清全部款项;
(2)甲方于合同签订后日内付_____元,合同履行完毕日付清余款______元;
(3)甲方以(现付、周结、月结、季结、半年结)的方式结算。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提前____日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乙方预定用车计划,包括所需车型、座位数、行驶路线、租车时间、接团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服务要求等,以双方书面形式确认为准。
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擅自变更行驶路线及目的地(除特殊情况外),如遇甲方行程应游客要求需发生变化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商确定变化后的租车费用。
3.在车辆使用过程中,甲方有义务和责任向游客宣传爱护车辆设施设备,如有人为因素损坏应照价赔偿。
4.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应尊重乙方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5.未经乙方授权签订租车协议,甲方向乙方单位的司机个人订车的,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6.驾驶员在执行甲方团队任务时,所产生的住宿、用餐或其他费用由双方协议规定(除特殊情况外)。
7.甲方应按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租车款。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车辆须符合国家车辆安全行驶技术标准并按期审验合格,是拥有交通运管部门核准发放的道路运输经营资格和交通部门认定的旅游目的地经营范围的旅游客车。该车应依法足额投全各类保险。
2.乙方必须安排拥有合法从业资格,经验丰富的驾驶员担任旅游接待任务,执行长途旅游用车时,应按国家公安部、交通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3.车辆运行过程中,乙方驾驶员应自觉守法遵规,不开违章车;驾驶时做到无不良嗜好,并严禁在驾驶过程中吸烟;要求每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并根据游客的合理要求提前使用空调;在旅游过程中配合导游的工作。
4.乙方应确保车辆及随车设施完好。
5.乙方不得私自改变行驶线路(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搭载无关人员,不得索要“小费”或提出无理要求,不得有违反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6.未经甲方授权签订租车协议,乙方将车租给甲方单位职工的,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租车费用由乙方派人员持有效结算单及正规发票到甲方结算。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约定时间内,乙方未能按计划派车,或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接团的,须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团队经济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款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车辆中途甩团或中途发生故障小时内无法修复,造成旅游行程无法执行,乙方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依照甲方与旅游者所签的合同及游客的合理要求,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3.因乙方车辆或驾驶员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致旅游者和甲方人员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应按现行法律法规由乙方承担赔付责任,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相关事宜。
4.因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致旅游者和双方人员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甲乙双方应积极采取救治措施,依事故责任认定书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负责向肇事者追索赔偿。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误行程,超出约定租车期限的,甲方应当支付超时部分的租车费用,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6.游客中途离开车辆时,甲方导游应当告知游客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因驾驶员过错造成车内物品丢失损坏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或租赁车辆确认单后,若一方无正当理由临时取消租车的,属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款____%的违约金。
8.合同一方违约的,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阻止损失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阻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六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生效条件
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合同—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单的个人租车协议(篇5)
甲方:
乙方:
经乙方委托,我(甲方)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婚礼用车服务,为了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服务项目如下:
租赁车型和价格:
头车:价格:
跟车:价格:
计费方式:
头车:公里内;后面每超出1公里,付费元
跟车:公里内;后面每超出1公里,付费元
头车:小时内;后面每超出1小时,付费元
跟车:小时内;后面每超出1小时,付费元
行驶区域:
费用合计大写:小写:¥
预收订金大写:小写:¥
1.甲方应完成乙方所签定的全部服务,甲方派往服务乙方的所有婚车,应按照确定的时间及时到位,不得延误。
2.婚庆车队应整洁漂亮,驾驶人员需精心操作,服务到位。
3.婚礼用车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乙方应付给甲方总费用的20%款项,做为预付订金。即可筹划操作,若乙方中途违约,此订金甲方有权不再退给乙方。
4.当天用车完毕后,余款现金结算。
5.从乙方领车起,车队归乙方安排使用,但必须在双方协商的行驶区域内,严禁违规指挥,违章停车,违章行驶,否则所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应互助互谅,密切配合,办好婚庆,若有不妥之处,应协商解决,车子当天如有问题,甲方应派后续车型(同等价位)代替。
7.此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共同按照签定协议内容严肃执行。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签定日期:签定日期: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简单的个人租车协议(篇6)
甲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叉车租赁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叉车信息
1、叉车信息
叉车名称__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_____租金标准(每天)__________备注_________
2、除非特别说明,出租方应配备提供具备国家规定的操作证书的司机,相应费用已经包含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费用之中。
3、叉车(连同司机)以下简称“叉车”。
4、如因故未提供上述全部设备,则费用相应扣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1、叉车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含当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含当日)。
2、租赁期限内工作时间为:
每日上午________时_______分至________时_______分;下午_______时_______分至______时_____分。
休息日为:_____无休息日。____
甲方要求超出上述工作时间工作的,应按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时额外支付延时租赁费用;但每天工作时间超出15个小时时,乙方有权拒绝。
工作时间内,叉车故障、加油、检修等导致每天超过半个小时不能正常工作的,租金应相应扣减。
发生上述延长工作时间情形时,乙方叉车司机(或其它人员)应提供工作单,经甲方现场代表签字后生效。
上述正常工作时间内,甲方未实际安排叉车工作的,不影响工作时间的计算。
3、租赁期限内需要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应提前至少7天告知对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时,双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结算支付费用,但不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4、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届满后,甲方继续使用该批叉车的,乙方没有提出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第三条、工作地点
1、叉车工作地点为下列范围内的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应负责在租赁期限开始前将叉车运送到工作地点。
3、甲方现场代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租赁费用
1、租赁费用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结算:
1)每月____日前,双方结算并支付上月费用。
2)租赁费用共计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即__________元;租赁期限结束后____日内付清余款(含延时租赁费用)。
2、乙方指定收款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发票:乙方应提供正规发票。
4、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以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它费用。
5、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下列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无需另行支付:
叉车保养/维修、燃油等费用;司机人工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乙方叉车司机工作期间的有关待遇:
用餐:叉车司机工作时间内的用餐,由甲方负责提供。
住宿:甲方不负责提供。
叉车停放地点:租赁期间,甲方免费提供叉车停放地点。
7、租赁期间,叉车及附属设备设施发生被盗、丢失等事故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故意造成的除外。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保证出租的叉车性能良好,能够保证安全使用。
2、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造成甲、乙双方或第三方人员人身或财产损伤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如造成甲方对甲方员工或第三方赔偿的(包括甲方为此支出的工伤待遇),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乙方不得以甲方人员的指挥等原因减轻乙方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3、甲方与乙方及叉车司机等人员不建立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劳务派遣关系或类似关系;乙方应自行与叉车司机签署相应协议,并按照法律规定为其提供工资、加班费、保险等待遇。
4、叉车司机及乙方其它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自身出现人身或财产操作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发生诉讼时由甲方/乙方/工作地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其它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的个人租车协议(篇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约定事项
1.租赁标的、租金。
乙方向甲方承租载客汽车 辆,具体情况约定如下:
车牌号 车辆品牌及型号 车身颜色 车架号 发动机号 租赁证号 里程数 计费方式
(1)或
(1)按时间计算:起租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终租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租期 日 时 分,租金 元。超过租期的,每日(时、分)租金 元。乙方现付押金 元。
(2)按里程计算:限时里程 公里,租金 元。超过限时里程的,每公里 元。乙方现付押金 元。
乙方共付甲方租金人民币 元,现付押金 元。
2.车辆用途: 。
3.租车及还车地址:租车地址 ;还车地址 。
(租赁壹辆以上车辆,有约定不同租车及还车地址的,可另行说明。)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乙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3.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活动的,甲方有权终止履行租赁合同。
4.甲方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向乙方交付安全技术检验合格、保险齐全、设备完善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等。
2.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乙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发现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5.对所获得的乙方信息保密。
6.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甲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4.乙方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单位租赁车辆的,向甲方提供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证明、拟驾车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等材料;个人租赁车辆的,向甲方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拟驾车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等材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随车携带《车辆行驶证》、《租赁汽车证》等相关证件。
4.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不得将租赁车辆转交给未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得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活动。
5.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非紧急或另有约定情况下,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协助甲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和维护。
6.保护甲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爱护车辆及其附属设备,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租、破坏租赁车辆及随车物品。
7.租赁车辆发生损毁、被盗抢或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8.在承租期间发生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到公安部门接受处理。
9.租赁期满,应按约定返还租赁车辆及有关证件等。
10.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能履行向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提供的租赁车辆安全技术检验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
2.逾期交付车辆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车辆租金 %的违约金。
3.未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车辆替换等服务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
4.甲方原因导致车辆技术故障的,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5.车辆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6.双方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 %交纳违约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租、破坏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
4.承担因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规程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甲方按时参加安全技术检测和维护而造成的损失。
7.乙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双方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第八条 担保条款
乙方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人等方式提供担保。采用保证金方式提供担保的,应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 元,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乙方;采用担保人方式提供担保的,担保人应约定就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担保责任。
第九条 特别约定
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减、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第十条 其他
1.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甲、乙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自愿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租赁行业组织或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甲方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签章):
乙方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担保人(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简单的个人租车协议(篇8)
出租方:
承租方:
担保人:
出租、承租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汽车租赁服务规范》(GB/T29911-20__)、《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就汽车租赁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标的及承租方信息
承租方因 需要,向出租方租赁
型号车辆 辆,(租赁多辆客车的,详细列表附合同后)颜色 为 色,座位数为 座,车架号为 ,车牌号为 ,行驶公里数至 ,行驶范围为 (未经出租方同意,严禁穿越沙漠、戈壁滩、无人区等地)。
承租方 ,证件号码 ,驾驶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驾驶证准驾车型 。(出租多车,人员基本情况列表附合同)
第二条 租赁期限、租金、保证金
(一)租赁时间为: 年 月 日 小时。
(二)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止。
(三)租金单价为: 元/(年/月/日/小时),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租金交付时间为 ,交付方式 。
(四)承租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出租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双方也可约定采取 方式担保。
(五)租车期间平均每天行驶里程不得超过400公里,超过里程部分按照___元/公里加收租费。
合同届满后,承租方按时交还车辆(包括双方确认的随车携带的车辆行驶所需证件及相关标志、标识、随车附件等),且结清承租车辆违章罚款及其他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责任和费用后,出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保证金。
第三条 租赁车辆保险
出租方确认交付给承租方的车辆在保险公司购置了 保险。
第四条 出租方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
1、依约定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车辆的权利。
2、向承租方收取租金、保证金、双方约定的其他相关费用。
3、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租赁车辆丢失、损坏的,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
4、租赁车辆须交付给经过身份查验的承租人,对不符合要求、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有权不提供汽车租赁服务。
(二)义务
1、严格落实承租人实名制身份查验登记制度。
2、向承租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机动车《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且年检合格、状况良好、设备齐全的车辆以及车辆行驶所需的齐全的有效证件。
3、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车辆行驶所需证件及随车附件,并办理相应确认手续。
4、承担本合同第三条约定险种的投保费用,并明确告知承租方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在保险理赔范围内承担责任,向保险公司提出和协助办理理赔事务。
5、承租方要求增加除本合同第三条约定险种以外的其他险种的,出租方可代办,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向承租人提供车辆故障救援、维修和车辆替换等服务。故障救援以及维修期间免收租金(因承租方责任造成的车辆损毁除外)。租赁车辆经维修、救援后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的,出租方应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7、承担租赁车辆的日常保养及车辆正常损耗发生的修理费用。
8、公示车辆租金、相关收费项目及标准。
9、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有保密义务。
第五条 承租方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按合同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知晓保证安全驾驶所需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4、就租赁车辆的瑕疵从出租方获得救济的权利。
(二)义务
1、承租人应当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租赁小微型客车。
2、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租赁小微型客车,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物质,不得利用租赁小微型客车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保证金及其他费用。
4、随车携带车辆行驶证、租赁车辆备案卡及相关标识。
5、妥善保管租赁小微型客车,未经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同意,不得改动租赁小微型客车部件、设施和变更机动车使用性质,不得将租赁小微型客车抵押、变卖、转租。
6、协助出租方在规定期限或约定时间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7、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以及因不可抗力导致车辆损毁的,应立即向公安部门、保险等机构报案,并及时通知出租方,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依法承担交通事故以及车辆被盗的相应责任。
8、按照操作规范驾驶租赁小微型客车,如遇车辆故障报警,承租人应立即停驶,及时告知出租方,等待救援或到指定的地点维修,如因继续驾驶导致扩大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9、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经营活动。
10、承租期间,承租方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并承担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
第六条 意外风险
(一)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二)因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出租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一)提供未经年检或检测不合格的租赁车辆的,承租方有权
解除合同,出租方还应向承租方支付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
(二)逾期交付车辆的,每逾期一日向承租方支付车辆租金 %的违约金。
(三)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车辆替换等服务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 %的违约金。
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向出租方支付车辆租金 %的违约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按照逾期时间由出租方按日租金计收租金,并向出租方交纳逾期应付租金 %的违约金。
(二)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租金总额的 %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三)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超过 日的;
3、买卖、转让、抵押、质押、转租、转借、典当租赁车辆,涂改租赁车辆备案卡及相关标志、标识的。
(四)承担因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及使用范围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的停运损失;承担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修理费依照相关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计算,停运损失按本合同约定的日租金标准计算,不足一日的按照一日计算。
如果发生维修费用超过5000元的事故,由承租方按不超过维修费用30%的金额赔付加速折旧费,并承担维修期间车辆停驶费用。
(五)承担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
成的损失。
(六)承担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第九条 担保
承租方采用担保人提供担保方式租赁车辆的,担保人应在本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并约定承担下列第 种方式:
1、一般保证责任。
2、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或者申请有关机关调解,或者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合同履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承租方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二)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的,须在合同到期前 日内提出续租申请,在同等条件下出租方应优先为承租方续租。
(三)本合同经出租方、承租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若有担保人共同订立合同的,需担保人、出租方、承租方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持一份。合同约定有担保人的,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承租方、担保人各持一份。
出租方(签章):
证件号码:
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编号:
联系电话:
承租方(签章):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及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担保方(签章):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及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术语解释:
1、出租方:持有营业执照和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担保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方提供的安全技术性能、等级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规定且有齐全有效行驶证件的车辆。
5、租金: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相关服务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6、有效证件:能够证明租赁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道路上行驶的有关证件,如:车辆行驶证、租赁车辆备案卡、保险标识、环保标识、车船税标识、年检标识和租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等。
7、设备:保证车辆安全和按购车时出厂配置标准配备的设施。
8、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