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库出租合同简单范本
车库是我们放车的地方,当我们不需要车库的时候我们可以出租给需要的人,出租之前需要签订出租合同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车库出租合同简单范本,欢迎大家参考。
车库出租合同简单1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并依法执行。
甲方:(出租方)___
乙方:(承租方)___
一、租赁起止时间:___-___
二、甲乙双方约定履行下列协议内容:
1、甲方在车库中向乙方提供一个指定车位。乙方不得损坏车库内的暖气等设施。
2、乙方不得改变库内设施,乙方在此车库内只能停放车辆,不得它用。
3、每月租金___元,一次付清一年租金,共计:____元整。
4、乙方续约与否要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乙方有优先续约权,甲方不准随意提高租金。
5、甲方保证存放的车辆安全。如果所保管车辆丢失,甲方则按乙方购车费用赔偿损失。汽车在库内存放期间,所保管的车辆如有损坏,甲方则按市价向乙方赔偿一切损失。在车库管辖范围以外撞坏,不在此协议之中。
6、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不履行上述协议内容,则按年租金总额的20%向对方赔付违约金。同时追究甲方或乙方的法律责任。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
乙方签字: ___
20__ 年 12 月 23 日
车库出租合同简单2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地下停车库,车位号码是号。乙方已经对车库进行现场查看及向相关人员进行了解,认可车库现状,自愿承租该车库。
二、租期期限及车库租金: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合计人民币元(大写:)租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内的车库管理费由甲方承担,甲方除承担管理费外,不再另行承担任何相关费用。
三、双方只构成车库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有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甲方协助,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在租赁期内,该车库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库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对该车库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到甲方对车库的所有权。
六、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库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置;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租赁关系解除后,车库按现在状况归还,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到甲方日后对车库使用权的.行使。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车库现状。
七、乙方承诺并遵守该停车地点管理办公室制定的停车管理规定,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八、乙方进出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以及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
九、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提出解除本协议,已收取的租金不予退还,并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车库出租合同简单3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__家园_号地下车库__#车位一个,租赁给乙方使用。
2、 该车库租赁期年,即20__年5月16日至20__年5月15日。该合同到期时,乙方如需续约,需提前三十天告知甲方,并按市场价重新商定租金。
3、 该车库租金共计: 元(租金 元+物管费 元);大写:乙方应于20__年5月16日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乙方付完租金后,甲方提供给乙方车库门磁卡壹张、通行证壹张,合同终止归还甲方,如出现丢失、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和赔偿。
4、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期间不对车库进行任何改建、改造,租赁期间该车库只用于存放车辆,不转租第三方;车库及车库门、车库门开关遥控装置等附属设施如在租赁期内收到非自然灾害损毁或被乙方改建、改造,乙方应负责完全修复或按甲方修复价格赔偿;乙方承担租赁期内车库使用的电费、水费、取暖费。
5、 租赁期间甲方不承担乙方车辆停放在车位内的一切自然(地震、水涝等)及非自然(战争、火灾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
6、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