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销售代理合同协议书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独家销售代理合同协议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独家销售代理合同协议书(篇1)
甲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住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住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结合现在的市场需求的特殊情况,成功地开发了既科学,又适应市场的_________产品。现甲乙双方在平等、互惠、合作、友好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地区的专业的_________公司的_________产品代理机构,甲方为授权方,乙方为独立的经营机构和代理机构。
二、本合同从_________起至_________止。乙方只能在甲方指定区域内开展工作,不得做有损甲方形象的行为。
三、本合同在签定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代理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元,不论出现任何情况,此费用甲方均不退还乙方。同时为了保证乙方的行为不损害甲方的利益和企业形象,乙方需向甲方缴纳保证金_________元(保证金不计利息)。在双方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由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
四、在本合同签定之后,甲方须对乙方进行运营工作和管理工作方面的培训,乙方应认真学习,以便尽快在乙方代理地区开展工作。甲方对乙方的第一次系统完善的培训,甲方不收培训费。如以后乙方要求甲方对乙方进行的提升培训,甲方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收费。
五、乙方应根据具体工作的需要,随时与甲方保持联系,特别是对信息的处理,不得有严重滞后的情况出现,如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名誉损失,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如由甲方的不负责对乙方造成损失,乙方也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六、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经营资料为甲方的知识产权,甲方是为了帮助乙方经营而借与乙方使用,甲乙双方合同期满后,乙方应退还给甲方。乙方不得作翻印、复制、模仿或向第三者提供模仿甲方的经营资料。不管合同期限内或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有此行为产生,乙方同意甲方以侵害甲方知识产权对乙方进行处理。
七、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他处置。
八、乙方认为已不能再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乙方的运营,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将乙方转让给第三者,此时甲方有优先接受的权利。
九、乙方使用甲方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甲方不承担名义责任。
十、甲方因乙方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甲方被追索的赔偿金必需由乙方承担。
十一、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因罢工等其他劳资纠纷和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损失的负担。
十二、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害时,不论本合同存在与否,须向乙方赔偿损失。
十三、乙方违约,甲方因此而解除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代理费金额两倍的损失赔偿金。
十四、乙方违反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害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场合,乙方亦须向甲方赔偿损失。
十五、经双方当事者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十六、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要向乙方详细说明乙方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要获得乙方的充分理解。
十七、乙方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甲方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乙方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十八、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严守本合同条款之内容是双方的责任;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合同之内容,均属于违约行为。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程序执行,仲裁和诉讼地点为甲方所在地法院。
二十、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二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独家销售代理合同协议书(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担任甲方的产品销售代理商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代理产品
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生产的?________及_______产品(以下简称为“合约产品”)以及今后甲方授权销售的其它产品。
二、授权经销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区域销售代理商,负责在________地区开拓市场和销售上述代理产品。
三、订货数量和订货额度
双方协商同意:
1。乙方首批订货数量不少于_______套。
2。双方合作的最初_______个月为乙方市场开拓期。在此期间,乙方“合约产品”的累计订货数量不应少于_______套。
3。市场开拓期之后,乙方月订货数量不少于_______套。
4。乙方每一订单的订货金额不应少于_______万元人民币。
四、分销渠道
乙方有权独立在代理区域内发展自己的分销渠道,并可根据具体情况规定分销商的销售区域和市场销售价格,但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上述市场情况。
五、商情沟通
为使甲方合理安排生产和发货周期,乙方应于每个月的_______日前,填写《代理商月度沟通表及滚动订货计划表》(具体内容参见附件一)。
六、订货及合同签署
乙方向甲方订货时,首先应与甲方签订订货确认单(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该确认单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后生效。收到此确认单后,甲方即通知工厂开始出货准备工作。之后,乙方还应与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订正式《购销合同》(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该合同须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乙方公章。
七、交货期
正常情况下,少于_______套设备的`合同交货期为签订(以全款或预付款到帐为准)后_______周内;少于_______套设备的合同交货期为签订(以全款或预付款到帐为准)后_______周内。如数量超过_______套,具体交货期由双方具体协商而定。
八、市场推广及广告宣传
1。乙方应积极配合“合约产品”在乙方授权代理区域内的行业主管部门的选型工作,努力开拓市场;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在其授权区域内的市场推广工作,并提供技术服务、产品资料、商务配合等方面的支持;
3。甲方有责任在其相关市场宣传材料中,明确说明乙方的授权代理身份。
4。双方应积极配合进行“合约产品”的市场推广工作,如举行展览会、研讨会、交流会等活动,以加强“合约产品”在甲方销售区域内的影响。
5。原则上,本区域内的广告宣传,市场推广费用由乙方承担;全国性的广告宣传,市场推广费用由甲方承担。同时,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分担宣传推广费用。甲方还应向乙方提供产品彩页、产品手册等用品,作为乙方开拓市场的宣传材料。、
九、技术支持及产品资料
在销售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详细的产品介绍资料以及相关产品测试报告;在销售后,甲方工程师应配合乙方人员解决相关技术问题,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如乙方申请,甲方可根据情况对乙方人员进行相关技术培训。甲方应随乙方订货的产品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如产品使用手册等。这些技术资料应能保证乙方及最终用户可按照其文字说明正确地安装、调试、初始运行和一般系统维护。
十、质量保证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设备,必须符合有关行业技术标准。甲方应保证,本方产品在出厂时经过完整、严格的品质保证测试,且符合规定成品合格标准。
十一、产品保修
甲方向乙方提供自发货之日起_______个月的产品保修期。在此保修期内,由于本身品质问题而发生故障的产品,由乙方负责将整机或配件发给甲方。甲方负责产品维修工作,修好后应尽快寄还给乙方或在下次发货时如数补足给乙方。双方分别负担各自的货运费用。有关详细内容,请参考另附之《售后服务条例》(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四)。
十二、运输交货
甲方在接到乙方的订货合同后,应按照双方商定的内容向乙方供货。交货地点、交货人、交货期和运输费用双方协商确定,这些事项应在购销合同注明。如乙方委托甲方发货,双方默认的货运方式为公路快运或铁路快运。
十三、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按照如下方式付款结算:
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正式《购销合同》时,付合同全款,同时甲方开始供货。
十四、货物包装
采用甲方产品出厂时的标准包装,该包装应能经受长途运输过程中的摔打、碰撞和装卸,交货时包装箱必须完好、整洁,不得因运输而破损、压扁、严重问题受潮,如果因包装不当造成问题产品性能的下降或损坏,由甲方负责更换。
十五、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签署的代理协议书、订货单、交货单、付款凭证、发票等等,以及甲乙双方与用户签署的各种商业文件和往来信函,均属于双方共同持有的商业秘密,双方承诺不以任何理由和目的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这些秘密。
十六、协议签署
本协议书正本壹式两份(无副本),协议双方各执壹份,由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字并加盖双方公司的印章之日起生效,双方通过传真签署的协议书,亦视为协议书正本。
十七、未尽事宜及纠纷处理
甲、乙双方应本着互利互惠、真诚合作的意愿,切实履行本协议中的每一条款。如有不同意见或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庆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八、有效期限
本协议的有效期限为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署之日起的_______年时间,如双方在本协议期满前_______个月未提出任何异议,并认为合作满意,则本协议自动延长_______年。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独家销售代理合同协议书(篇3)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本协议约定项目位于武汉市江汉区大智路号(以下简称本物业),项目性质为住宅及商业,建筑用地面积约为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__万平方米(其中公寓及商业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最终规划设计为准)。本项目由武汉绿地新龙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为进一步发挥各自的优势,本着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署本“房地产项目销售代理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同意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起正式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独家全权销售代理单位,委托期限一年。代理期从本项目满足销售条件(见本协议第二条第一款)并且甲方取得预售许可证及开盘广告刊登之日起计,开盘广告刊登之日不得迟于取得预售许可证5日之内,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须经甲方书面认可)。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及权利
1、负责保证本项目销售的合法性,申办有关租售之法律程序,同时向乙方提供有关本项目销售之法律批文副本资料,包括:
A.武汉市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B.发展商营业执照;
C.小区总平面图、各楼层平面图、房屋立面图、鸟瞰图、室内厨卫设施表、装修装配标准(含家具配置图及效果图)。
D.武汉市楼盘销售窗口表;
E.商品房预/销售合同、房屋订购书;
F.与银行签订的按揭协议。
G.上述证照、资料须经乙方确认无误并加注“销售专用”字样后盖章。
02、全权委托乙方安排本项目销售的广告宣传推广工作,负责本项目销售过程中的有关成本费用,其中包括:
(1)各种广告、宣传及有关销售资料之设计、编辑、制作、派发及发布费用;
(2)与本项目销售直接相关的市场调研、客户座谈等费用;
(3)售楼处、展销会场地及有关设备的设计、建设、装修、租用、布置等一切费用;
(4)提供电话、空调、复印、传真、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5)有关销售促销活动费用。
上述费用乙方均需事先提出预算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发生。
2、根据乙方的建议负责确定本项目销售进度、销售报价、付款方式、按揭办理、物业管理内容及收费标准等。
3、甲方选派工作人员负责与认购者签定《商品房销售合同》,并负责接受客户各类房款、契约盖章、客户催款、银行按揭、产权办理等工作。所有房款及定金须由甲方专门负责收取,甲方人员必须配合乙方销售工作,且必须与乙方在售楼处的员工上下班时间一致。
4、提供租售所需契约空白文本等,配合乙方租售,并在乙方工作人员陪同客户看房时提供帮助。
5、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的溢价分成、佣金。
第三条:乙方责任
1、在本项目的销售代理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及武汉市的有关法规,不损害甲方品牌形象。
2、负责对本项目的销售工作进行总体策划,包括销售价格定位、付款方式设计、销售对象、时间、付款方式及各种租售渠道等。
3、负责在现场组建售楼班子,负责本案的现场销控,本部设立项目专案组负责市场信息分析、销售跟踪、巡视及督导。
4、负责计划、监督制作与销售有关的售楼书、推广宣传单、展览板、认购书、认购须知及其它一切有关销售之资料,以及有关的报刊、电视及电台等媒体广告的设计及制作工作。
5、各种销售宣传推广的计划及费用均需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6、承担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及交通等费用。
7、代表甲方以甲方名义签本项目之销售认购书,协助甲方统一收取认购者临时定金。
8、安排有关之售后跟进,如协助甲方客户催款、提交详细之租售报告、客户统计分析、媒介分析、策划及销售方面之检讨分析报告。
第四条:销售价格及佣金事宜
1、项目销售价格
双方约定本项目销售均价为元/平米,以此基准价格为基础,经甲、乙双方确认,根据幢差、楼层、朝向等做成一房一价表,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销售底价必须达到此价格表标准。
2、销售完成时间
双方约定本项目的销售完成时间为____个月,乙方须在此时间段内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销售。
3、固定代理佣金
甲方同意在委托期内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的本项目在达到上一条规定的销售价格实现销售时,甲方按实际销售回款额的百分之一点五(1.5%)给予乙方作为销售代理佣金。
4、溢价提成
以一房一价价表为基础,实际成交价超出价格表以上的部分视做溢价,溢价部分甲、乙双方各得50%(百分之伍拾)。
5、结算方式
租售佣金结算方式为月结,结付标准以客户正式签定购房合同并已支付首期款,其中首付款的金额不得低于该房总房款的20%,每月最后一天为结算日,每月成交单位有关之代理佣金、溢价提成款甲方须于次月10日前付清予乙方,收到款项后乙方应开具有效发票。
6、若甲方于委托期内自行销售给买家,则该甲方自行租售之单位计算在乙方之租售业绩之内,该部分之租售额按上述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之佣金计算方法支付佣金予乙方。
6、如遇认购者签署认购书后违约,认购者所付定金归乙方所有。
第五条、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1、委托期的延续或终止须于委托期限完结前30天内由甲、乙双方代表书面决定。
2、如由甲方工程进度、销售手续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时完成各项销售工作,则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应按已实际达成的销售无条件结付全部乙方应得的佣金(含广告费)、溢价提成,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客户退房,该套房屋仍视为乙方的代理业绩。
3、在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期内,乙方完成本合同所指的销售代理工作且甲、乙双方之间结清一切代理费用后,本合同终止。
4、若于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全程策划代理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计人民币拾万元整,并由违约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5、若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并导致诉讼,则由本项目所在地法院解决有关司法管辖之问题。
第六条、其它
1、本协议所涉及的项目案名及开发商名称(甲方)以最终正式文件为准
2、本协议所涉及的项目数据,以项目-最终的测估为准并相应调整。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4、所有由乙方事先提出并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各项费用预算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合同内容如有修改,经双方同意后,可另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即刻生效。
附件一:本项目可售房源表
附件二:本项目销售计划
附件三:项目房产销售价格表
附件四:本项目宣传推广费用预算表(分阶段提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签署本合同时间:_____________
独家销售代理合同协议书(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乙方审核,批准授权,甲方一次性交纳加盟费_________元,成为_________软件产品_________区域加盟经销商。
二、在联盟期内加盟经销商可以根据当地情况在指定地区自由决定产品价格,充分发挥该公司优势不限产品数量开发当地市场,无限量增加该公司经济效益。
三、合同生效后,乙方7个工作日内派资深工程师进行_________软件技术及其市场培训,甲方负责乙方工程师差旅食宿费用。或甲方派技术人员到乙方进行技术培训,乙方不收任何培训费用。
四、合同生效后,乙方对每套产品只收_________元加密硬件费用。联盟期内如甲方需要技术支持,甲方需要负责乙方差旅食宿费用。
五、在联盟期间乙方在全国主要教育媒体作宣传配合市场推动。在时机成熟时乙方配合甲方在当地开产品推荐会。
六、在大型招标活动中合作伙伴没有资质或没把握时,乙方出面支持。
七、甲方不得在指定地区以外销售,如非指定地区内销售须向甲方提交申请另行协商。
八、甲方交纳加盟费用后合同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即联盟期为一年。逾期重新签订合同。
九、违约责任
1、双方签订合同后,如甲方不能如期付款给乙方,责任完全由甲方负责。
2、服务过程中如甲方没有交付服务费用,乙方将不负责日后技术服务工作及维护工作,所涉及责任由甲方自付。
3、甲方擅自在合同指定地区以外销售本合同指定_________软件,乙方将无条件取消联盟资格。
十、纠纷处理
如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可通过以下机关解决:有关仲裁机构、人民法院。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二、补充说明:_________。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正式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独家销售代理合同协议书(篇5)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全程策划、独家代理销售甲方产权所属的“____”项目(下简称项目),该项目位于__市___路__号,可售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左右;该项目的商业和写字楼单位均为乙方独家销售代理销售范围,所有可销售物业均视为乙方业绩并可按本合同约定标准收取佣金。
二、销售任务
1、甲乙双方约定,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并正式开盘后_个月内乙方应完成项目推盘量(推盘量指项目具备销售条件并实际公开销售的物业面积)的__%,项目正式开盘后12个月内乙方应完成项目推盘量的__%,乙方销售业绩以《房屋买卖合同》和《认购书》的销售面积为标准统计。
2、甲乙双方约定,项目在__年_月_日前取得预售许可证,如项目在正式开盘前未完全具备销售条件(指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其他销售手续不齐全),甲方对乙方的销售任务指标和完成时间随之顺延或不再生效。
3、如在约定时间内乙方未完成销售任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要求乙方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支付乙方已经实现销售业绩对应的代理费。如甲方与乙方解约,甲方应支付乙方已经实现销售业绩(以购房合同和购房认购书的总金额为统计基数)对应的代理费。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完成本项目可销售面积的__%时,在乙方完成项目__%销售率后,双方可协商终止本合同。
四、策划、设计、代理费的相关约定
1、策划、设计、推广及销售人员基本费用;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后每月五号支付当月基本费用_万元,至项目销售完毕的当月终止支付。
2、项目商业部分(包括酒店、写字楼、车库)销售代理费:
甲乙双方约定,本项目商业部分销售,乙方代理费标准为销售总额的2%,即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当月商业销售总额的2%作为乙方代理费。
五、销售代理费的结算约定:
1、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甲方同意在每月_日前支付乙方上月的代理费。
2、客户交付部分首期款并签定购房认购书后的当月,甲方即应以实收购房款总额为计算基数,按约定代理费比例支付乙方代理费。
3、客户交付首期款并签定购房合同后的当月,甲方即应以购房合同的总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约定代理费比例支付乙方代理费。
4、如由于获取预售许可证的时间超出上述约定时间__个工作日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签定影响乙方结算的,甲方须按照购房认购书的总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约定代理费比例支付乙方代理费。
5、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自行销售,所有销售成绩(包括项目团购部分及关系户购买)均计入乙方销售业绩,甲方均须按约定比例支付乙方代理费。
6、甲方支付代理费前,乙方可提供收据,甲方支付代理费后,乙方须开具正式发票。
7、甲方支付策划代理费只以对公转账进行:
帐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户号码:
六、关于溢价代理费的约定
1、甲乙双方确定项目销售平均底价,如乙方实现的销售价格超过销售底价,价格超出部分对应的销售额部分,甲乙双方约定双方按_:_分配,即甲方分配__%,乙方分配__%,乙方分配的__%即为乙方溢价代理费。
2、结算时根据每套实际成交价格与项目底价价格的差额,进行溢价代理费的结算,即乙方溢价代理费计算公式为:(实际销售价×已销售面积—销售底价×已销售面积)×分配比例,乙方溢价代理费以客户签定的购房合同或认购书为计算依据。
3、甲乙双方确定项目销售平均底价为:本项目酒店销售平均底价为____元每平方米、写字楼销售平均底价为____元每平方米、项目商业部分销售平均底价为____元每平方米。
4、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溢价代理费每季度结算一次,甲方同意在每季度末按约定溢价代理费比例支付乙方上季度的溢价代理费。
5、甲方不得对项目价格任意打折,如甲方对关系户打折成交价格低于甲乙双方约定的项目销售平均底价,则该部分的销售不计入双方计算溢价代理费的基数。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对委托项目的开发销售拥有合法手续,并负责履行购房合同中的卖方职责;项目相关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
2、甲方负责销售所需宣传广告推广费用,包括户外广告、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的宣传广告费用;项目广告推广费用投入控制在项目总值的2%以内。
3、甲方负责提供售楼处的装修、办公家具、投影机等销售硬件设施及负责售楼处的电话、水电费用。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项目所需的所有策划工作:包括项目市场调研、项目定位、项目规划设计建议、项目商业策划报告、项目营销执行报告、项目推广宣传、项目销售计划等。
2、乙方负责项目销售执行工作、售楼处置业顾问的培训和销售管理工作;乙方负责置业顾问工装(秋冬装、春夏装)和销售文具并承担费用,如甲方对置业顾问工装有特殊要求的则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3、乙方负责项目所需要的设计工作,包括《项目品牌系统设计》、《项目现场包装设计》《项目销售物料系统设计》《项目广告推广系统设计》等设计工作。
4、乙方负责项目推广所需的文案撰写工作,包括报纸广告、新闻宣传、网络推广、销售物料的文案工作。
5、乙方负责项目营销活动的策划工作,包括参加房交会、开盘活动、促销活动等策划工作。
6、乙方须参加与其他专业公司(规划设计院、景观设计公司、广告公司)的沟通会议。
7、项目销售价格由甲方确定,乙方须制作价格方案送审。乙方严格遵照甲方所确定之价格、装修标准、付款方式、入伙时间等销售条件进行销售,在销售过程中乙方须严守代理中介职业规范,维护甲方形象及声誉。
8、针对甲方项目,乙方须成立专业策划销售团队组成的项目部;乙方承担项目部所有人员和置业顾问的奖金、提成等费用。
九、关于双方工作分工对接的约定:
1、乙方负责客户接待、谈判并签定购房认购书,甲乙双方共同与客户签订购房《买卖合同》,甲方负责《买卖合同》的审核并盖章。
2、甲方须派相关人员驻留售楼处现场,负责收款(定金和房款)及银行按揭办理;
3、乙方所有的策划方案、销售方案、广告计划等均需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乙方须通过周报月报等形式向甲方及时汇报销售进度。甲方须指派专人审核确定乙方提交的各种方案,并予以签字或盖章确认。
4、针对甲乙双方会议纪要、来往文件、销售统计等文件,甲乙双方指派专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即为有效。
十、违约责任
1、由于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条款的规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过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乙双方约定,如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则视作违约并必须赔偿对方的损失及承担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3、如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相关费用,应按照每日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滞纳金;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相关费用超过3个月,视为甲方单方面中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一、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2、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独家销售代理合同协议书(篇6)
开发商(甲方):
地址:
电话:0371--55179999
代理商(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依法注册并致力于房地产、商业运营等领域投资的公司法人,并拥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及商业运营能力;
2、乙方是一家依法注册从事房地产营销策划及代理销售等业务领域的公司法人,并在商业地产代理销售及策划方面拥有较成熟的楼盘操作经验,并能满足甲方项目代理销售工作要求;基于以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开发建设的“”项目一期委托乙方代理销售事宜签署本合同,并同意项目两家代理公司联合代理,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项目
1、项目名称:“”项目一期
2、项目位置:
第二条代理销售范围
代理范围:“总体可售建筑面积约188645.22平方米。(代理面积以最终实际开发面积为准)
2、如实际交付乙方的销售面积不足本合同所约定的年度销售考核面积,则按原约定年度考核面积与年实际交付销售面积的比例,结合原考核标准确定实际销售任务及考核标准。
3、委托内容:营销策划、代理销售(详见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委托权限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项目一期的营销策划及项目中本合同约定部分面积的代理销售。
2、在乙方代理期间内,如甲方需对乙方代理销售的物业销售范围进行调整,甲方应提前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后再行调整,并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3、在乙方代理期间内,乙方对合同约定代理范围内的物业享有代理销售权,根据市场情况,向甲方提供对外销售的信息依据。
4、乙方同时作为“”项目一期营销策划机构,全程负责该项目营销策划工作。
(1)服务内容包括:“”项目委托销售部分的年度、月度营销策划方案、活动策划方案、广告方案建议(平面广告、电视广告脚本建议、电台广告脚本建议)、宣传资料(软
文策略与框架等)、产品定位策划,网站建设建议及宣传推广(含主体推广系统建议、阶段性主体推广建议)、SP及公关活动策划方案等乙方受甲方委托所应完成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所列内容)
(2)以上服务内容,甲方每月向乙方下达月度工作任务或专项工作任务,乙方需在甲方要求时限内完成,并保证服务质量。如乙方未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或未能达到质量要求,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备注:
1、以上工作内容涉及建议书、策划书等均提供电子文档、书面形式,以上工作内容涉及的设计专案,均提供电子文档及彩色样稿;(由推广代理公司等第三方提供设计方案并打样稿,乙方提出相关建议);
2、如涉及样本调查及相关统计数据分析,乙方应将调查样本资料原件及统计数据资料连同相关文件资料,一并交付甲方,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四条委托期限及销售考核标准
1、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即自20_年1月1日起至20_年12月31日止。
2、销售定义:
客户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足额交纳购房款(含以银行按揭方式放款)的房屋销售面积;
3、销售任务:
双方约定:乙方应在进场之后完成每月甲方下达的销售任务。详见附件《20_年销售任务书》。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制订出完成《20_年销售任务书》的《营销方案》;
并制订出各月、季度的《销售计划表》,报甲方审核,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销售计划及市场情况、自身商业运营需求,向乙方下达月度及季度销售任务,并作为甲方督促考核乙方完成销售工作的依据,乙方《销售计划表》及甲方月度、季度销售任务、每月营销方案及费用表为本合同附件。
如遇甲方工程进度或《预售(销售)许可证》的影响,此项工作时间做相应调整。
第五条乙方佣金费用标准
一、乙方代理佣金:
销售代理费:按总销售额的1% —2%收取。
二、佣金结算条件:
1、该项目“最低佣金”为已售房屋成交全额回款总价的1%,“最高佣金”不高于已售房屋成交全额回款总价的2%(含),以甲方实际到帐金额为结佣条件。
2、乙方应按照甲方确定的《20_年销售任务书》制定销售计划、按甲方确定考核指标执行。每阶段的佣金支付比例根据乙方该阶段已售物业销售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在“最低佣金”与“最高佣金”之间按下列约定计算:
若乙方月销售考核指标完成率<60%,乙方销售并成功到达甲方帐户中可计入佣金提取范围的总金额的1%支付乙方该阶段佣金。
若60%≤乙方月销售考核指标完成率<80%,乙方销售并成功到达甲方帐户中可计入佣金提取范围的总金额的总金额的1.2%支付乙方该阶段佣金。
若80%≤乙方月销售考核指标完成率<100%,乙方销售并成功到达甲方帐户中可计入佣金提取范围的总金额的总金额的1.5%支付乙方该阶段佣金。
若100%≤乙方月销售考核指标完成率<120%,乙方销售并成功到达甲方帐户中可计入佣金提取范围的总金额的总金额的1.8%支付乙方该阶段佣金。
若120%≤乙方月销售考核指标完成率,乙方销售并成功到达甲方帐户中可计入佣金提取范围的总金额的总金额的2%支付乙方该阶段佣金。
3、为鼓励乙方实现更高的销售业绩,双方约定将最终合同金额中超出销售底价部分的10%作为乙方奖励。奖励部分每三个月结算一次。
4、结佣条件:
4.1一次性客户指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付所购买房源全款到达甲方指定帐户,乙方即具备领取代理佣金的条件;
4.2商业贷款或公积金客户指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已缴纳首付款而且银行按揭或公积金贷款资料交付齐全,乙方即具备领取首付款的代理佣金的条件;剩余佣金应在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到达甲方帐户时,乙方具备领取代理佣金的条件;如因甲方或银行原因,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不能如期(手续齐全银行受理后三个月内)到达甲方账户,在银行按揭或公积金贷款资料交付齐全且银行受理三个月后,乙方具备领取代理佣金的条件。
4.3分期付款的客户指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一年内缴纳完该套房源的全部款项,(分期付款客户以客户实际到达甲方帐户金额为乙方领取代理佣金的条件如超过一年,将在客户缴纳首付款之日起的一年内计算全部剩余佣金);
4.4首付分期付款的客户首付分期按揭贷款的客户,当客户首付款到达甲方帐户时,即具备结佣之完全条件,剩余佣金应在银行贷款到达甲方之日完全具备结佣之完全条件。
4.5在代理期内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屋,在代理期届满后房款全款到账的,甲方应在该部分房屋全款到账后次月佣金结算日,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该部分房屋的全部销售代理佣金,需乙方按甲方要求配合甲方办理签约、按揭、交房、资料整理等工作为前提、否则无权获取该部分佣金。
5、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
(1)每批推售物业的月度及阶段性销售考核指标(每一个月为一考核阶段),由乙方提请任务书,由甲方修改并签章后生效。如乙方连续2个考核阶段未能完成50%的销售考核指标完成率或未完成甲方设定的关键节点考核指标,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连续2个月销售低于月度销售计划的50 %(含50 %)时;
(3)乙方连续3月销售低于月度销售计划的(含%)时;
(4)乙方连续两个季度低于季度销售计划的70 %(含70 %)时。
在代理销售活动中甲方书面同意打折销售或低于均价销售的部分,按实际销售价格计算佣金。有关价格折扣具体事宜双方另行确定。
6、在本合同期限内,如提前解除代理合同的,甲方应准时结清销售佣金。具体约定如下:
6.1核对乙方销售的已认购已签约未结款明细,及已认购未签约明细。以上两个明细双方负责人应签字盖章,双方确认完以上明细,乙方应移交客户资料给甲方。
6.2已认购已签约的:在解除合同签定当日,乙方销售房源认购已签约的客户,按照双方约定条款,按月以到帐回款额给乙方结佣;
6.3已认购未签约的:在解除代理合同签定当日,乙方销售房源已认购未签约的,甲方应给乙方30天签约期(在甲方房源具备签约条件的情况下),由乙方履行完签约手续后,按照双方约定条款,按月到账回款额结算;
第六条销售完成确认标准
1、银行按揭: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交纳首期款,乙方负责协助办理银行按揭并至银行放款,客户的贷款全额到甲方账户后,视作销售完成,乙方结算佣金的标准参
照本合同第五条。
2、一次性付款:购房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一次性支付购房款,其购房资金全额到甲方账户后,视作销售完成,方可进行佣金结算。
第七条费用结算说明
1、双方按月结算销售佣金。
2、每月28日前(遇节假日顺延),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的约定支付上一个月的费用给乙方,乙方开具发票给甲方,双方各自的税费自理。
3、甲方支付乙方每月佣金的80%,剩余20%留存于甲方,每季度初甲方支付上季度乙方应得佣金的`10%;剩余10%作为交房保证金,待交房手续完成后,甲方全额支付剩余10%佣金。
4、甲方支付佣金时,乙方需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佣金。
5、其他条款:
(1)如因非甲方原因导致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又退房,乙方不得提取佣金,如乙方已提取应退还甲方或在乙方佣金中扣除。
(2)合同期间,在房源可签约的情况下已签订认购协议但未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未付齐房款的合同,不计入当月销售完成任务,在付清房款完善手续后,计入乙方销售业绩。
6、甲方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如非甲方原因造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终止或客户退房时,甲方从次月应支付的代理费内扣除该部分已结代理费。由甲方造成退房的,算入乙方任务点数,不计提佣金。
第八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保证委托给乙方代理销售项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2、甲方保证按照本合同规定与乙方及时结算并向乙方支付有关款项。
3、甲方向乙方提供房屋销售必须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红线图、规划图、户型平面展示图、鸟瞰图、效果图等资料。
4、甲方向乙方提供项目装修标准、配套设施、物业管理协议等资料(甲方盖章),并按承诺的内容提供真实的设施和服务,负责交房等事宜。
5、甲方有检查、监督、建议乙方代理工作的权力,但不干涉乙方正常工作。
6、甲方承担该项目销售的广告推广费用。乙方可建议推广方案预算,甲方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投放计划。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7、甲方安排财务人员在销售现场组织收取购房款,乙方应积极配合。
8、甲方如发现乙方有收取客户购房款等款项的行为,或发生乙方以自身名义与客户签订购房协议的行为,视同乙方严重违约侵犯甲方利益,甲方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合同。
9、甲方有权根据乙方销售业绩完成情况调整乙方代理销售面积及其代理销售的期限。
10、甲方负责承担有关销售网点的设立、装修、店面展示及办公桌椅、办公设备、办公耗材、通讯、网络、水电等运营费用,并配备保洁、保安人员。确保各销售网点具备接待功能。
11、甲方负责承担项目地营销中心的设立、装修、店面展示及办公桌椅、办公设备、固定电话通讯、有线网络、水电等运营费用,并配备保洁、保安人员。
12、甲方负责承担项目地外有关销售网点的设立、装修、店面展示及办公桌椅、办公设备、固定电话通讯、有线网络等运营费用。确保各销售网点具备接待功能。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需由专业人员组成项目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流程,并保证项目小组成员稳定,如需更换需报甲方同意。乙方承担参加本项目销售工作的总监、策划、案场销售人员的工装费、工资、销售佣金,甲方免费给乙方工作人员提供班车;
2、乙方需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经常与甲方交流。合同履行期间每周乙方与甲方举行一次基本工作沟通会,如因专案特殊需求,乙方将视情增加工作沟通会。同时乙方需确保硬件及网络设备,以便与甲方顺利沟通。乙方应积极主动与第三方协作单位进行沟通与协调。
3、乙方负责草拟:(1)营销推广策略:入市前市场竞争分析;入市前营销推广总体思路;销售价格策略;分阶段销售计划;(2)乙方负责进行现场销售管理:销售组织与控制;销售培训;销售执行,追踪客户签约;销售控管;客户反应检讨;修正销售策略。
(3)乙方负责在项目宣传推广过程中监控相关的平面设计(户外广告、报纸广告、DM、车体广告等)、现场包装设计(围墙、展板、看楼通道、导视系统等)、销售物料设计(楼书、折页、户型单张、认购书等)等工作;
4、乙方所有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应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向甲方汇报,并向甲方提交相关资料,包括营销程序及营销人员配备、项目销售策划、宣传推广计划、及落实发布情况、不同楼栋楼层户型的房屋销售价格及优惠措施、乙方工作人员的作息时间表及加班计划。乙方根据市场情况,配合推广代理公司制定广告推广及执行计划,计划方案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乙方方可执行。
5、乙方在双方合作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手段贿赂甲方工作人员,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合同,并不支付佣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保证其提供给甲方的任何文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它权利;
如对第三方造成侵害的,乙方负责承担全部侵权责任,其侵权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如给甲方带来损害的(包括影响甲方楼盘销售工作等),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停止支付佣金,乙方还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7、承诺自身及派驻现场的销售人员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及专业素质,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本项目总负责人1名(不驻场),策划经理1名、销售经理1名、案场内勤1名以及销售人员10人,并根据项目销售进度及甲方要求及时增加销售人员。乙方应保持团队稳定,并将名单报甲方备案。
8、承担销售工作,并按合同约定完成销售任务,并负责协助办理已售物业的银行按揭,合同备案等手续。
9、乙方必须勤勉尽责的履行工作职责,如发生一房两卖或未详细向购房者介绍房屋情况等过错,导致甲方遭受损失及承担赔偿责任,则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甲方可在乙方为领取的佣金中予以直接扣除。
10、协助甲方同客户签订《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及时将合同等其他文件资料交付甲方,否则无权要求甲方结算佣金。
11、乙方提供销售报表给甲方,客户所缴定金和购房款全部由甲方收取。乙方负责客户按揭材料的催收、审核和收缴,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向一次性付款及分期付款的客户催收各期房款;负责通知按揭贷款客户按照贷款机构的要求提交申请贷款所需的有关资料;负责在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时,收齐客户办理按揭及产权等手续的所有资料;做好与相关部门(如按揭机构、律师事务所、保险公司等)的协调工作;负责与甲方配合,共同完成客户签约、结算等工作,协助办理交房手续等。
12、乙方不得以自己名义与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所有合同由甲方与客户签订,否则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对该部分乙方签订合同不计算乙方业绩,因此造成甲方及第三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1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书面授权委托内容进行销售工作,不得违背相关合同条款及乙方承诺,乙方不得从事侵犯甲方合法权益及有损甲方企业形象的活动,保护甲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客户资料,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14、乙方应遵守甲方售楼现场管理规定及公司的其他管理制度。
15、乙方不包含本项目所有广告设计及相关平面设计方面工作,仅对推广方面提出专业建议。
16、自乙方进场之日起3个月内,甲方不给乙方制定考核任务,3个月后经双方协商,制定符合市场客观现状,公平、合理可行的销售任务。此阶段销售的房源佣金结算点数按完成任务点数来结算。
三、补充说明:
1、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该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并可视情解除合同。
2、乙方应信守甲方所制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书面授权,不得低于销售单个物业底价销售,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与客户签订合同并协助甲方收款。
3、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理事项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所有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4、如甲方实际建筑完成面积与预售许可证等政府文件面积不符,以政府审批的面积为准。
5、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提交附件一所列的相关成果;在项目开工前及预
计发售前1个月提交附件二中所列与工地及售楼场所有关的相关成果;并按甲方项目推进要求提交附件三、附件四所列的相关成果;
6、若当地房地产市场出现不可抗拒的销售危机,导致本合同约定的销售基价和销售任务在实际销售过程中无法实现时,双方应当友好协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九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署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合作期间,任何一方如出现单方无告知情况下终止或解除本合同,严重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违约事项,须按人民币伍拾万元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守约方保留取得其依据本合同本应取得,但由于违约方违约而无法取得其相应收益的权利。
一、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期间,若甲方无故单方面终止或者变更本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损失。
2、如甲方逾期支付乙方销售佣金、销售溢价提成,自甲方超过本合同约定时间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甲方应按每日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滞纳金。
3、如甲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乙方有权解除《代理销售合同》,甲方在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按乙方实际完成的销售面积计算佣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1、若乙方单方面终止或变更本合同,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销售代理权.乙方已产生的销售佣金,甲方须据实结付。
2、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未按合同约定及甲乙双方会议或其它书面形式约定的时间完成工作内容、提交工作成果的,逾期超过三天,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形式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如乙方的营销策划方案或其他方案经反复调整3次后仍然得不到甲方的书面确认,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4、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
(1)隐瞒、夸大或者缩小代理项目销售情况,向甲方提供虚假的销售报表;
(2)利用委托代理工作便利,泄露甲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资料、销售底价等);
(3)不按合同约定配置相关销售人员或乙方相关工作人员严重懈怠,玩忽职守,严重影响甲方对外形象;发生上述行为,经甲方督促仍不改正,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追究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5、如乙方在销售期间,擅自调整价格,扰乱市场秩序,对甲方造成恶劣影响的,甲方可根据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在接甲方通知3日起退出销售场地,并交付全部相关资料,所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应得收益将不予支付。
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收取客户所缴定金、购房款或私自以自身名义与客户签订合同,或私自留存合同文件,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在接甲方通知3日内退出销售场地,并交付全部相关资料及钱款,乙方应得收益将不予支持。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本合同委托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所有附件,一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本合同与本合同之附件为不可分割的完整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委托人: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月日法定代表委托人: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
独家销售代理合同协议书(篇7)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马石油润滑油长期合作与品牌推广等事宜达成以下合作:
一、马石油润滑油,隶属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马石油润滑油产品质量优越、稳定,乙方在产品上成为甲方的签约客户。
二、乙方承诺合同期内从甲方按照协议每月使用马石油系列产品 箱(含附属油品),其中迈奇sm产品不低于5箱。
三、乙方必须将马石油润滑油作为润滑油的唯一选择。
四、根据双方协商结果,作为对协议客户乙方的大力支持,甲方在乙方严格履行协议的基础上,协议结束后一个月内甲方以现金方式( )返还乙方。
五、乙方作为签约客户,可以享受账务月结,每月25号之前必须将当月马石油润滑油油款结清。
六、马石油产品协议价格以总公司规定的统一售价为准,不排除受到原油价格变化而进行调整。
七、如果产品出现质量投诉,以润滑油权威监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报告作为处理依据,双方协议不成,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
八、如有以下情形之一出现,协议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结束对乙方的所有支持:
1、乙方在协议期间出现两次或以上未按时结账的情况。
2、乙方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月采购指标。
3、乙方在没有事先通知甲方的情况下,更换润滑油品牌。
4、甲方或乙方因为经营原因不得不终止合作。
5、不可抗力造成的协议不能继续。
十、签约期为一自然年份,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有未尽事宜,另行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