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合同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贷款抵押合同1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
2.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甲方以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有财产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并于本合同签订后,到________________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乙方将在他项权利办妥后三天内将全部资金付给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执行。
5.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否则乙方有权处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止。
7.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8.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9.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应向________________市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有关抵押的登记、公证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10.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贷款抵押合同2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为确保甲方与债务人()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抵押财产
1、乙方提供的抵押财产是:(以下称“抵押物”)。
共有人均同意以抵押物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提供抵押担保。
共有人:(签字)
2、抵押财产的详细情况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单”为准。
3、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二条担保的主债权及担保范围
1、担保的主债权为编号为的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元人民币(大写金额),利息计算方式为,借款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保险费及其它费用。
第三条抵押物的登记
如果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属于法律规定需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立即向登记机关办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在登记手续办妥后三日内将他项权利证明、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及抵押物权属证明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
第四条保险
1、乙方应为抵押物投保,保险金额不低于或抵押物的评估价值,保险期限不短于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并应指定甲方为保险权益的第一受益人。保险手续办妥后,乙方应将保单正本交甲方保管。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并履行维持保险的有效存续所必需的其他义务。
3、抵押人未能投保或续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自行投保、续保,代为缴付保费或采取其他保险维持措施。抵押人应提供必要协助,并承担抵押权人因此支出的保险费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2、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3、乙方对抵押物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若抵押物为共有的,其处分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4、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不存在争议、抵押、质押、诉讼(仲裁)、出租等情况。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1、抵押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提供新的担保。
2、乙方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公证、鉴定、保险、保管、维修及保养等费用。
3、乙方应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应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应定时维修保养以保证抵押物的完好,并按甲方的要求办理保险。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应有任何使抵押物价值减损或可能减损的行为;不应以转让、赠与、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5、乙方应配合甲方对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养状况及权属维持情况进行检查。
6、乙方应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日内,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1)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状态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2)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
(3)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
(4)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5)乙方的工作、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7、乙方应配合甲方实现抵押权并不会设置任何障碍。
8、主合同变更的,乙方仍愿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抵押权的实现
下列任一情况出现时,甲方有权依法拍卖、变卖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1)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2)乙方未按第六条第1项约定另行提供担保。
第八条保证条款
1、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权不成立或未生效的,乙方应对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抵押人未按第三条约定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2)抵押人在第五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3)因抵押人方面的其他原因。
2、甲方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3、本保证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其余条款,本保证条款的生效条件为:本合同项下抵押权因第八条1项所列原因未成立或不生效。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起诉,均需向本合同签订地民法院起诉。
贷款抵押合同3
甲方:身份正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机动车辆抵押借款的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抵押车辆品牌:型号:数量:台机动车牌照号码:车架号码:发动机号: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元整。抵押车辆评估价值:人民币元。
第三条、借款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约定,乙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抵押权。
第五条、抵押的范围包括:《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书》项下的借款本息与综合服务费;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抵押登记费、律师费、诉讼费、申请执行费、拍卖或变卖费等)、罚息、以及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第六条、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对抵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在抵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抵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2、抵押车辆在乙方封存。
3、抵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4、在抵押期间,乙方须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车辆。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5、机动车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乙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甲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乙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甲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随车手续:由乙方保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