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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销售代理合同通用版范文

时间: 佳洁 报税代理合同

房屋销售代理合同通用版范文精选篇1

甲方: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及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将 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委托乙方进行销售代理及商业招商。合同具体内容及条款如下:

第一条: 本协议有关的重要概念定义

1. 甲方:系指 有限公司,甲方为本项目的合法开发商,具有组织项目开发及销售的全权。

2. 乙方:系指 有限公司,乙方在合同期间为本项目提供独家销售代理、商业招商服务。

3. 本项目系指位于 ,占地面积为 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以实际规划批准面积为准)的房地产项目。委托乙方销售代理的面积 平方米,委托乙方商业招商服务的面积 平方米。

4. 正式开盘日期:甲方取得项目预售许可证之后,由甲方书面确定并在第一张广告中公布的正式对外公开销售日期。

5. 预开盘日期:甲方对外接受预定、收取订金之日。

6. 宣传中对外称谓:

开发商: 有限公司

全程营销: 有限公司

第二条:合作原则

1. 平等、诚实、信用原则:

甲方对乙方专业知识及运作方式予以尊重,在甲乙双方互相信任、平等合作的原则下签定本合同,并在本项目合作中严格遵守合同各项条款。

2. 整合营销原则:

乙方发挥其自身公司多个专业部门整合优势,将对本项目的前期市场定位、功能规划、营销策划、独家销售代理、广告策划、公关活动与宣传策划顾问、商业部分招商等多板块服务加以整合,并贯穿本项目各期的全程,在前期阶段、预开盘阶段、开盘阶段、强销阶段、持续阶段进行销售代理、商业招商服务。

3. 捆绑合作原则: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销售代理服务费、招商代理服务费分为贰部分:(ⅰ)销售代理佣金;(ⅱ)招商代理佣金。

4. 书面作业原则:

甲乙双方的工作联系均通过书面形式呈交,并获得对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视为工作完成;本项目甲方固定的传真号码为 ,本项目乙方固定的传真号码为 ,合同期间如有约定号码发生变化的情况,号码修改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三条:委托内容

1. 项目销售代理(商业部分、酒店部分、公寓写字楼部分)

2. 项目招商代理(商业部分)

以上内容具体参见附件。

第四条:本项目的合同期限

甲方聘请乙方作为本项目独家销售代理、招商代理合作单位。本合同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或项目进度延期时,如有需要,双方可再次洽谈延长合作期限事宜,并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五条:甲方权责

1. 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项目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所需要的有关规划设计的图纸、资料等,以及项目运作的整体计划、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在本项目开盘日前,甲方提供本项目公开销售所需的各项文件资料(《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和补充协议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房屋总平面图及标准层平面图、房屋结构、房屋装修、建材配套、设备标准的说明书、所有绿化环境的设计施工、小区智能化设计施工标准的说明书、工程进度计划)、《楼盘销售百问》、对外《委托销售代理证明》以确保本项目策划和销售工作的顺利展开。甲方保证上述资料真实并承担上述资料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2. 甲方负责工程进度及施工质量。

3. 甲方提供本项目开发、建设、销售等合法证明(复印件)给乙方,并对所提供文件和证书的真实性及法律效力负责。

4. 甲方书面提供本项目开发的详细时间表以及房型、建筑面积、建筑标准等一系列本项目硬件设施及软件配套情况,并承担因工程逾期交房或因甲方其他原因而导致购房者退房或索赔所引起的乙方的相应损失。

5. 甲方负责办理按揭手续及审核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销(预)售合同、租赁合同等。

6. 本项目购房定金及房款由甲方收取,甲方开具正式收据或发票给购房者。

7. 甲方负责财务、出纳、合同登记、银行按揭送审等工作。

8. 本案销售现场甲方派出财务、出纳、合同登记、按揭送审及保安保洁等相应工作人员。

9. 甲方承担销售现场甲方人员的工资、奖金,承担现场售楼处及装修费、空调机、音响、电话机、传真机、复印机、饮水机、办公桌椅、合同文本等及样板房装修、装饰等一切硬件费用。

10. 甲方承担模型、效果图、家具配置图、三维动画等对外宣传所用的制作费用和各类宣传资料(包括项目vi应用、楼书、海报、单片、房型册等)的制作印刷等费用,承担礼品制作及各类公关活动、促销活动以及广告媒介宣传费用等相关费用。甲方承担本项目的整体营销宣传费用,费用预算控制在总销售金额的2%左右,根据项目的实际推进情况,双方可协商调整具体的广告宣传费用。乙方在

此费用范围内制定合理的广告计划并经甲方确认,在实施广告投放计划过程中,由甲方直接或委托乙方发布,费用由甲方确认同意并支付予第三方。

11. 甲方充分尊重乙方的专业性建议,并对销售提供切实的工程保证和后勤配合;甲方充分利用媒体等方面的资源,配合乙方开展广告发布及宣传推广活动。

12.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策划、创意、设计、制作等有关的一切项目材料,并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组织乙方与甲方的协作单位进行研讨,以便乙方充分了解本项目的实质内涵,有利于乙方更好地制定营销战略与策略。

13. 甲方应按双方商定的时间计划对乙方提交的报告、计划、设计方案等进行审核和认可,甲方应明确表述其对乙方提交营销活动计划的修改意见。

14. 在合同期内,甲方授权 负责本项目营销策划与乙方接口相关工作。由 代表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各工作方案进行审核和确认,其签字具有甲方公司法人代表同等法律效力。

15. 甲方按时向乙方支付报酬,包括销售代理服务费、奖金等相关费用。若逾期支付,则按拖欠金额每日1‰的标准追加滞纳金,甲方履行完付款义务后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

16.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不得自行招商、销售或委托第三方代理,否则甲方仍需按该部分之招商面积或金额支付乙方代理佣金。

17. 甲方有权对乙方派出的项目小组提出项目策划、销售的相关工作要求,并对乙方工作表现提出意见。甲方可要求乙方对销售人员的不当行为做出处罚并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销售及策划人员进行更换。

18. 甲方指定专门人员参与乙方策划专案小组,配合乙方工作。乙方提出的整体营销策略、房号销控方案建议、价格方案建议、各类促销方案等须经甲方同意双方会签后方可实施。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价格方案建议确定本项目最终价目表和营销方式。

19. 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工作人员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如遇突发事件,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内告知甲方。

20. 甲方对与购房客户签订的《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及相关文件的起草、变更、终止享有决定权。

21. 甲方有权对购房客户给予折扣优惠,甲方享有对违约客户的定金没收权。

2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

23. 因甲方原因导致客户终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甲方应按此套房屋的全额的 1%支付乙方销售代理费用。

24. 甲方以自己或朋友的名义购买房屋,计入乙方销售额,佣金按销售额的 1% 支付乙方。

第六条:乙方权责

1. 在合同期内,乙方成立专门的 项目组为甲方进行销售代理及招商代理服务。项目组由乙方公司北京总部和驻太谷相关人员组成,由 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由 为乙方常驻甲方代表。项目组成员如有变动,乙方及时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2. 项目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双方形成项目例会制度,乙方派项目专案小组相关成员参加例会,例会的召开原则上每两周一次。

3. 乙方在合同期间为甲方提供前述“第三条”所述的内容,实施完成甲方认可的工作内容。

4. 乙方代理本项目的销售代理及招商代理工作,乙方于销售各阶段工作前两周提交该部分推广方案给甲方;乙方负责组建、培训专业的项目招商、销售队伍;制定项目招商、销售方案;项目销售现场采用乙方业务模式,乙方负责项目的招商、销售进度和编制项目的销控表;乙方负责项目的客户资料统计工作,并负责项目的销(预)售合同、租赁合同的签订。

5. 乙方每阶段工作的报告、计划、设计方案、销售计划内容须经甲方审核,并按双方认同的审核意见进行修改,最终以甲方签字认可后付诸实施。

6. 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所提供的有关项目的准确的销售额数据及其他相关资料和文件保守秘密。

7. 乙方应根据甲方宣传、销售、工程进度及宣传进度的实际情况,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策划方案,否则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改进服务或更换人员,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8. 乙方应每周定期向甲方通报现场招商、销售状况,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与甲方沟通。

9. 乙方承担乙方现场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及现场销售的办公文具耗材、现场水电费、电话费以及甲方提供的销售现场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全费用。

10. 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做好本项目的广告创意、设计、宣传资料的制作工作。

11. 乙方积极加入到甲方产品规划设计工作过程中,力求产品设计方案的创新性和市场结合性。

12. 在合同期内,乙方委派专案经理 负责本项目营销代理与甲方接口相关工作。

13. 在各期招商、销售过程中,乙方须在提交签约客户合同同时提交签约客户的基本资料给甲方。

14. 本合同签订后,在甲方初步确定项目的设计规划方案的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关于本项目策划宣传包装方案。

15. 向甲方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及房地产经

纪机构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保证上述资料真实有效。

16. 乙方须按照与甲方所确认的售楼方案进行销售,不得擅自改变计划,任意放盘,不得对甲方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任何修改。

17. 乙方不得以低于甲方认可的价格销售本项目,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不得向客户收取未经甲方同意的任何费用。

18. 乙方需委派经验丰富、并具有相应资历的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的销售执行工作,若因工作需要更换项目经理,乙方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员工辞职情形除外)。若乙方委派的项目经理不能胜任项目的销售工作或产生重大工作失误,甲方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乙方应予以满足。

19. 乙方须根据甲方提供的文件进行如实的宣传和销售。售楼过程中如有因乙方对客户的误导、欺骗等行为引起的法律诉讼或索赔要求时,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负责处理有关的纠纷或诉讼。

20. 乙方承接甲方项目销售代理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乙方的营销策划权及代理权不得转让。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时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可中止合同。

21.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及双方确认的推广销售资料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项目资料提供给本项目合作单位以外的第三方。

22. 乙方负责本公司工作人员的工资、佣金、社会保险及相应的福利(重要活动期间,临时招募的支援人员的每日报酬除外);负责本项目销售现场的乙方人员个人销售通讯费用;负责承担乙方工作使用文化用品的费用;负责除签约电脑以外的工作电脑、除打印合同以外的打印机、传真机、碎纸机的购置及维护费用。

23. 乙方对每个销售单位以客户缴付首期购房款并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作为结算代理费的依据。若因甲方保留房号、工程进度变化、推迟入伙、面积超标、工程质量等其它原因,导致客户不能交首期房款或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则乙方之代理责任于客户签订认购书时结束,乙方正常收取该部分代理费。

第七条:营销代理费结算及支付

合作期间,乙方提供上述服务,获取相应的营销代理费,双方确定乙方营销代理费(r),分为贰部分:销售代理佣金(a)及招商代理佣金(b)。收取的费用和方式如下:r = a + b

销售代理佣金(a)

1. 乙方销售代理佣金费用的提取与销售业绩直接挂钩,按照双方约定的佣金提成比例进行销售提成。甲乙双方共同确定:销售代理佣金于本项目正式开盘销售当月起每月结算和提取。

2. 关于退房/退定:在发生购房者退房/退定的情况下,乙方只收取退房/退定违约金收入的50%作为销售佣金的补偿,不再收取其它费用;如果未执行到违约金的,乙方不能得到任何补偿。

3. 甲方达成团购客户的结算处理:

1)甲方达成关系客户或团购客户界定:指通过甲方关系确定的客户以及确定的一次性团体销售、租赁等,套数在1套以上及其他一次性成交额在1000万以上。

2)甲方达成团购客户的结算:团购部分的业绩计入乙方的当期考核目标,销售提成则按销售额1.5%结算给乙方。

4. 甲方保留物业:甲方保留单位不超过本项目可销售建筑面积的 %(或 套单位),保留单位用于关系客户或自用,甲方出具书面的《保留单位房号表》。甲方保留单位计入/不计入乙方委托面积,计入/不计入乙方销售业绩,乙方不收取保留单位的代理费,乙方只收取保留单位销售总金额0.1%(或者每套单位收取人民币 元)的服务费,如因实际情况保留单位的售出部分超过可销售总建筑面积的 %( 套单位),超出部分按本合同约定计付代理费。该保留单位不列入/列入《委托代理房号明细表》。

5. 甲方关系客户:未经乙方接待登记,直接与甲方洽谈,或甲方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人员协助介绍的客户,若乙方接待后才提出是甲方关系客户的,仍视作乙方客户。甲方关系客户须经甲方总经理( )签字确认,甲方在对外发布的市场价格基础上额外给予其折扣优惠,该部分售出单位计入乙方委托面积并按对外发布的市场价格计入乙方销售业绩。

6. 在代理销售期限内,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的成交物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终止或解除,该套成交物业计入乙方销售成交面积,乙方已收取的代理佣金不再返还甲方,该套物业由乙方再行销售,成交物业不再计入乙方销售面积和结算代理佣金;

7. 由于客户原因导致的成交物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终止或解除,甲方已收取客户违约金的,乙方已收取的代理佣金不再返还甲方(若已计入销售成交面积的,则做相应扣减),该套物业由乙方再行销售并结算代理费,重新成交物业计入乙方销售成交面积。

8. 如乙方的原因导致的成交物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终止或解除,该套成交物业不计入乙方销售成交面积(若已计入销售成交面积的,则做相应扣减),且从退房当月代理服务费结算中扣除该套房已结的代理服务费。该套物业由乙方

再行销售并结算代理费,重新成交物业计入乙方销售成交面积。

招商代理佣金(b)

1. 乙方招商代理佣金费用的提取与招商业绩直接挂钩,按照双方约定的佣金提成比例进行提成。甲乙双方共同确定:招商代理佣金于本项目正式招商当月起每月结算和提取。

营销代理服务费用结算及支付

1. 本项目乙方完成销售,获得销售代理服务费的界定条件为:购房者签署预售合同并支付首期房价款,且预售合同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后,即可视为乙方成功销售。

2. 本项目销售代理佣金自本项目正式开盘销售当月起每月按月结算。每月月底乙方向甲方提交该月的成交明细表及销售代理服务费请款单,在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并一次性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支付给乙方,由乙方出具相应发票。

3. 销售代理的考核约定:

(1)佣金标准

代理费率(固定费率):本项目乙方的代理费率固定为:____ %,

即代理费=售出单位累计合同总金额×固定代理费率。

4. 销售代理奖励佣金:在销售物业的销售价格超过双方约定的售价时,甲方应将超额部分的50%作为奖励佣金支付给乙方;

5. 本项目乙方完成销售招商,获得销售招商代理服务费的界定条件为:租赁者签署租赁合同并支付全额租赁款后,即可视为乙方成功销售招商。

6. 本项目销售招商代理佣金自本项目正式招商当月起每月按月结算。每月月底乙方向甲方提交该月的成交明细表及招商代理服务费请款单,在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并一次性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支付给乙方,由乙方出具相应发票。

7. 乙方计划的销售招商进度计算(招商进度以实际成功招商的面积计算为准)

8. 招商代理的考核约定:

(1)佣金标准

以正式招商日起的五个月为时限,乙方实际完成计划招商率达到或超过80%的,佣金标准按照一年招商租金的____天计算提取;乙方完成计划招商率达不到80%的,佣金标准按上述完成标准之80%提取;

(2)佣金支付

正式招商后,时间未达到三个月的,甲方每月以实际招商部分一年租金的60天的80%的比例向乙方预结代理佣金;时间达到三个月时,按上述佣金标准确定的比例,甲乙双方进行补足清结;三个月以后,甲方每月以实际收款按上述佣金标准确定的比例向乙方支付佣金。

(3)招商进度

乙方应在该项目结构封顶之日起每个_____月完成总招商面积的____%,自结构封顶之日起 ____个月内完成的总招商建筑面积不低于总招商建筑面积的____%。总体招商时间初步确定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计_____个月。

9. 招商奖励佣金

如果通过乙方的工作,项目首年实收租金超过预定的首年总体租金,甲方将首年超出部分租金的50%作为招商奖励佣金奖励给乙方。

计算公式如下:

(甲方与商家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首年的总年租金(元/年)-预定首年年租金(元/年)__50%

支付方式:招商奖励佣金在乙方完成预定招商目标时支付。

10.如甲方项目于 年 月开盘,在乙方如约代理销售本项目的前提下,乙方免除全部上述营销顾问服务费,甲方已经支付的营销顾问服务费,乙方同意甲方每月从应结算的代理费中扣除,扣除比例不超过当月支付代理费总额的10% ;

11、如甲方不能于_____年_____月开盘,延期开盘在_____个月以内的,在乙方如约代理销售本项目的前提下,乙方将已收取的总营销顾问费用的一半返还甲方;延期开盘超过_____个月的,乙方不再返还甲方已收取的营销顾问费用。

第八条:招商、销售及《预售(买卖)合同》界定

1. 约定的招商销售期内甲乙双方现场销售人员的所有成功招商、销售,甲方均应向乙方支付招商、销售代理佣金。

2. 甲方提供乙方本项目预售(买卖)用《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及租赁合同的标准文本及修改文本。

3. 乙方在实际操作中遇到超出甲方所提供的《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及租赁合同的标准文本及修改文本的状况,则必须书面知会甲方,甲方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乙方以明确的书面答复,否则视为甲方认可。

第九条:知识产权

1. 本合同项下乙方完成的、以任何载体所体现的工作报告、方案及/或其他建议、图表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甲方对此知识成果享有永久使用权。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向其它任何机构和个人传阅、引用、复制和发布报告中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否则,甲方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 乙方应向甲方单独进行工作汇报,任何工作汇报均谢绝以下第三方在场:房地产销售代理公司、房地产顾问公司、房地产策划公司等其它同行业、同性质公司。

第十条:保密义务

1.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有效期届满或终止之日起的5年内应严格保守对

方商业秘密。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保密信息对外发布或披露、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2. 本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仍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回避原则

1.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同意遵守行业内竞争项目回避原则,不能接受本合同代理项目规定范围四至内的定位相近及形成竞争关系的楼盘(已推出或即将推出市场)的任何形式合作或代理委托。规定范围四至: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 合同期内,甲乙双方未按上述条款执行各项事项均视为违约。若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在结清所发生的款项外,违约方须支付守约方人民币 ____万元,作为违约金。

2. 本合同签定后,如发生争议,双方可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区的法院提请诉讼。

3. 不论何种情况下,若乙方未能代理销售本项目,甲方应足额支付全部策划顾问咨询服务费,并向支付人民币100万元的违约金。

4、在乙方代理销售的过程中,因为乙方原因(如未经甲方同意对客户作不实承诺,夸大事实等行为)导致客户与甲方发生纠纷,产生经济赔偿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影响有关条款之执行的,受影响一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因不可抗力而影响有关条款履行的不视为违约。

6. 因股东变更、产权交易或其他原因导致本项目产权方变更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甲方应向新委托方说明本合同的有效性,三方应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转移和债权债务关系等事宜另行签订协议,甲方不构成根本违约。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 如果一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直接受到某一不可抗力事实的影响、迟延或阻碍,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关的详细信息。

2. 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未履行或延迟履行义务,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责任。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尽快恢复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

3.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指无法克服、无法预见并无法避免的超出一方或双方合理控制范围且妨碍双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自然灾害、战争、内乱、爆炸、火灾、洪水。

第十四条:合同终止

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合同;

2. 自合同生效以后,乙方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策划及销售代理工作且甲、乙双方之间结清一切费用后,本合同终止。

3. 在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完成其应尽义务或无能力继续履约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而令任何一方遭受损失的,对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任何一方按本合同规定提出解除合同时,需提前15日或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双方派人于通知发出之日起15日内完成办理相关结清款项、解除合同等手续。

5. 乙方如欲终止合同,需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除法定的及本合同约定的终止事由外,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不得终止合同。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1. 如果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有效性、终止或执行方面有任何问题,应尽最大的努力协商解决有关问题。

2. 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与本合同有关的或由本合同引致的任何问题,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相关仲裁委员会予以裁决。

3. 在发生任何争议和在任何争议正在进行仲裁时,除了所争议的事宜外,双方应继续完成其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

1. 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和执行受中国公布的有关法律法规管辖。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

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约日期: ` 签约日期

房屋销售代理合同通用版范文精选篇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本合同销售代理、市场推广之有关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与甲方一起完成甲方所开发的_____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销售策划、市场推广与物业销售执行工作。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并保证与甲方按甲方的要求完成上述工作。

第二条合作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之销售完毕之日止。

第三条合作方式

3.1甲乙双方共同组建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合同执行的人员由甲、乙双方分别派出。

3.2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内容为:

a审核销售价格和付款方式。

b审核批准销售控制方案。

c审核批准计划外的费用支出。

d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e本合同双方另行委托的其他工作。

3.3当工作小组与乙方就上述问题产生异议时,应以工作小组意见为最终处理意见。

3.4为有利于本项目的对外推广,对外宣传标准为:

投资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展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案企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外名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费用计取及付款方式

4.1销售代理费

4.1.1甲方按照本项目房屋成交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费。该费用包括:

a乙方对本项目整体的销售组织、销售配合、销售管理等工作的执行费用。

b乙方承担其编制内人员(包括甲乙双方共同组建的工作小组中乙方委派人员)的工资、奖金、保险福利费、公关费用、交通费、服装费用、培训费用、办公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家具、办公设施如打印机、电脑等)、售楼处水、电费、保安保洁等人工日常性支出及花木租摆等所有费用。

4.1.2销售代理费每月底由甲方根据实际收到上月之房款(即客户交纳的房款,包括银行按揭部分到达甲方账户)后与乙方结算,其结算方法为:

a当甲方实际收到客户应交纳房款的________%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结算相应销售代理费的________%。

b当甲方收到客户应交纳房款的______%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结算相应销售代理费的______%。

c当甲方实际收到客户应交纳房款的______%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结算相应销售代理费的______%。

d当客户办理入住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结算剩余销售代理费的______%。

4.2市场推广费及品牌推广费

4.2.1甲方按照本项目房屋成交合同总价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市场推广及品牌推广费。该费用包括:

a市场推广过程中发生的宣传推广费用,甲方按计划书面审批后支付给乙方,该项费用包括:所有报章广告、电台、电视台、网络、户外媒体、营销活动等广告宣传费用及广告制作资料费等。

b项目现场售楼处、样板间的费用:包括现场售楼处装修及布置费、样板间设计费、样板间装修装饰费用、样板间家具费等日常性支出费用。

c品牌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形象的建立和传播、公司品牌活动、事件的开展和传播、公共关系建设和维护、公司网站建设与维护、公司获奖费用、公司宣传资料、________________等费用。

d客户资源库(crm)的建立与维护费用。

4.2.2关于市场推广费用及品牌推广费的支付

a乙方根据甲方年初核定的市场推广及品牌推广费用计划,在其规定的范围内代理甲方具体执行,并根据计划代理甲方与有关合作单位签署合作合同并支付相应费用。乙方应逐月向甲方申报费用执行情况,在甲方审核通过后,按审核批准的计划拨入乙方帐户。乙方代理甲方与有关合作单位签署合作合同时,应书面告之甲方,并应就合同的有关内容取得甲方书面认可。

b品牌推广费用是由乙方根据甲方制定的品牌推广费用计划,与有关合作单位签署合作合同并支付相应费用。乙方与有关合作单位签署的合同应书面告之甲方,并应就合同执行结果通报甲方。

c如遇特殊情况,费用支出超过该月度计划时,经乙方书面申请,甲方批准同意后,可提前支付下月度费用,并将相应费用列入下月度计划。

d甲、乙双方以年度为单位进行市场推广及品牌推广费阶段结算。其中:

i甲方有权对本项目房屋成交合同总价款________%的市场推广及品牌推广费用总额进行控制。

ii在进行本项目各年度的分阶段结算时,当年________%的市场推广及品牌推广费用若有余额,甲方应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iii若当年的市场推广及品牌推广费用已超过当年房屋成交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甲乙双方以实际发生为准。

iv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所述,在项目结束时进行最终结算,若整体市场推广及品牌推广费用超过总销售额________%的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应得的销售代理费中扣减。

v除本协议规定的________%市场推广费用外,甲方无须承担其他任何市场推广费用。

4.3在达到合同约定甲方付款进度时,乙方应提前____日向甲方发出提示付款的书面通知。

4.3.1若甲方对乙方提出的付款通知有异议的,甲方将在收到该付款通知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出异议通知且暂时停止支付。经甲方同意确认后,甲方再行支付该笔费用。

4.3.2若乙方未及时发出书面通知导致甲方未支付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3.3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款项的同时,必须提供正式的广告制作费用发票。若乙方不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乙方不得因此而停止工作。

第五条甲方责任

5.1向乙方提供本合同所约定之物业的市场推广所需的有关物业资料和文件并按计划完备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及合法性。

5.2审定和签署有关销售控制、价格方案、广告策划方案等销售过程中的各项决定。

5.3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5.4负责甲方投资开发的物业的施工质量和销售的售后服务工作。

5.5当乙方的工作损害其利益或乙方的工作不能满足其要求时,可以要求乙方终止正在进行的工作并予以改正。如乙方改正后仍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并索赔损失。

5.6负责因提供的资科不真实、施工质量不达标和交屋时间延误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六条乙方责任

6.1全面负责本项目市场推广和与之有关工作的执行工作,包括负责本项目市场的整体包装、广告宣传策划和销售策划、销售实施等具体执行工作,并有义务从市场及销售的角度对项目开发的各个环节向甲方提出建设性意见。

6.2负责进行市场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究工作,并根据市场变化和销售情况,及时对销售工作的各项计划提出调整意见。

6.3做到全力投入、全力以赴,经常、主动、及时地与甲方沟通,向甲方通报项目销售情况、销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案,销售计划、广告安排及相关其它信息。

6.4协助项目编写销售管理文件,并负责培训业务人员。

6.5乙方有责任安排具体人员提醒客户付款并有责任配合甲方向发生欠款的客户催款,有责任协助甲方进行售后服务工作。

6.6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者作出任何承诺(包括擅自承诺的有关物业管理费、车位费及其它费用的减免),负责在市场推广过程中因处理不当、错误引导或工作疏忽及虚假承诺而引起法律纠纷,并承担由此给甲方或其他有关各方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6.7乙方及其员工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资料和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上述资料和信息或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上述资料或信息,违者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终止后,乙方仍然负有保密义务。

6.8根据甲方的计划,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分阶段完成销售任务。

6.9未征得甲方实现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根据本合同其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6.10乙方收到甲方向其支付的当期相应款项后三个工作日内应向甲方开具发票。

6.11乙方对其根据本合同进行的一切与远洋新干线项目有关的工作对甲方负责,并应在有关工作开展前,将工作的具体内容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以取得甲方认可。

第七条其它约定

7.1本项目的销售价格、付款方式和打折权限由乙方提出建议,甲方审批,乙方无权擅自决定。若遇需特殊优惠的客户,其成交价低于批准的优惠价格时,需经甲方书面批准。

7.2本合同项下履行过程中产生的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归甲方单独排他所有,乙方有责任对此给予保护。乙方所提交的与完成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有关的文件及资料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由于乙方的成果中包含甲方的思想以及本项目的特殊性,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与本项目有关的文件向第三方泄漏。否则,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7.3其他

7.3.1工作小组负责整体项目包装、宣传、策划及推广活动的执行费用的审核工作。

7.3.2乙方负责整体项目的销售组织、销售配合、销售管理等工作的执行工作。

7.3.3乙方负责承担其编制内人员的工资、奖金、保险福利费、公关费用、交通费、服装费用、培训费用等费用的审核工作。

7.3.4当乙方执行本条所规定的工作时,应维护甲方的利益,并应在工作执行前就欲执行的工作的具体内容向甲方书面汇报。

第八条违约条款

8.1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由于任何一方的过错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迟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则根据各自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8.2如因甲方原因导致销售及推广工作须延期的,工期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8.3如因甲方原因导致销售及推广工作须终止的,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本合同自动解除。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停止工作。同时,甲方需对乙方按双方约定的工作进程所发生的实际而合理的费用予以补偿,并且乙方已经完成的工作应于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移交甲方。

8.4甲方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无故拖延付款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8.5乙方保证按双方的约定完成相应的销售任务(销售任务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予以确认)及项目的市场推广工作,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任务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向乙方就损失提出索赔。

8.6甲方保证认真、积极地配合乙方的各项工作,并保证工程各项手续合法,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划拨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若因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提出索赔;乙方应保证销售过程的各项程序,并按销售计划进行,反之,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提出索赔。

8.7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与第三人发生争议或引起仲裁,则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若因乙方原因所致与第三人发生争议或仲裁,则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九条不弃权

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表述均不得被视为对一方权利的放弃,任何违约行为亦不得被同意免除或放弃追究另一方在某方面的违约责任,并不意味着免除或放弃追究该另一方在其他方面或后续发生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通知与送达

10.1以本合同为目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通知均应以亲自递交、邮递、特快专递或传真发至文首列明的联系地址和/或联系方式,否则不发生效力。如果拟接受通知的合同一方的联系地址和/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则其应在发生变更情况之日起一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0.2通知被视为送达的日期应按如下方法决定:

a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递交之时视为有效送达;

b以(预付邮资)的挂号信件发出的通知,应在寄出日(以邮戳为准)后第七日视为有效送达;

c以快递发送的通知应于交予合法的快递服务发送后第三日视为有效送达;

d以图文传真发出的通知,在传送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一条联系人

11.1甲方指定,乙方指定,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代表其指定方并且其指定方仅通过该联系人负责与另一方的通知、提出询问、答复、提出意见、确认等本合同履行之相关事项,任何一方应对其指定的联系人职责范围内的行为负责。

11.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变更上述联系人,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对上述联系人的指定依然有效。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2.1在广告发布期间,如遇双方签订本合同时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意外事件(包括地震、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战争等),致使本广告不能正常发布的,乙方应在上述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及证明文件;因不可抗力导致乙方不能及时发出上述通知的,乙方应当在不可抗力对发出通知的影响结束后____日内向甲方发出上述通知及证明文件。本合同项下的双方义务自不能发布之日起暂时中止。甲方有权选择广告发布期限按照不可抗力事件持续的时间顺延或由乙方退还未发布期间的广告费。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减轻不可抗力造成的消极影响。

12.2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本合同终止;合同终止后,对乙方已经收取的广告费,应当扣除实际履行期间发生的实际费用,将余款退还给甲方。

12.3由于电信部门技术调整、政府行政管制行为、互联网通讯提供商原因、操作平台及应用软件原因、网站遭遇不法攻击等原因导致网站服务器不能正常运行,从而导致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有关规定履行义务的,乙方应在8小时内将事件情况通知甲方,并积极为甲方提供解决方案。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接受乙方的解决方案。若乙方未能在8小时内将事件情况通知甲方,乙方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完整合同

本合同构成各方对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完整合同,它取代了此前各方就该等事项作出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合同或许诺。

第十四条修改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本合同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才能生效,本合同中未经修改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五条附件

本合同所有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可分割性

本合同及其附件中所包含的任何条款在被认为无效或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情况下,该条款的无效性或不可执行性不得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七条继承

本合同生效后,无论甲方或乙方的名称、组织形式、企业性质、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投资者等发生任何变更,甲方或乙方应继续或要求其权利义务的继承人恪守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之相关义务。

第十八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8.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18.2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本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修改和终止)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赔均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标题

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作为参考,不影响本合同的含义及其解释。

第二十条生效及文本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销售代理合同通用版范文精选篇3

(卖方)甲方:_______性别: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住址: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性别: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住址:_______

(居间方)丙方:地址:经办人:_______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委托丙方为以下房屋提供居间服务,甲、乙、丙三方就该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同意并签订如下买卖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自己位于_______房屋出售给乙方(产权证号:_______,建筑面积,)乙方已对甲方的房屋进行充分了解,自愿购买;

第二条:房屋出售金额:

甲、乙、丙三方议定的上述房产成交价格为¥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以套计算,过户时若面积出现差异,三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备注:

第三条:定金支付: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交纳定金¥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元整,届时定金冲抵房款;

第四条:房款支付方式:以分期付示方式支付:

1、分期付款:即乙方应于¥_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交付到甲方账户,由甲方出具收条交给乙方;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第二期房款¥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万元整交付到甲方账户,由甲方出具收条交给乙方,甲乙双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房款剩余_______万元由乙方在过户之日交付甲方。

第五条: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六条:甲方同意于交纳二期款项后三日内将上述房屋正式移交给乙方,房屋移交时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乙方,房屋移交之日以前的债权债务如水、电、气、物管等使用费由甲方负责交清。若未能交清,则甲方同意丙方从应付房款中暂扣壹万元作为押金,在相关费用结清时退还给甲方。

第七条:办理产权登记时,甲方应积极配合,如因甲方行为造成交易过户登记延误并使乙方或丙方遭受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并征得其共有人同意,不存在产权纠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属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若由此给乙方、丙方或其他人带来一切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后果,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以各种原因毁约不卖,甲方应在违约之日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甲方另支付人民币伍仟元作为丙方居间酬劳;已收房款的,甲方按已收房款的30%支付乙方违约金,甲方另支付人民币_______万元作为丙方居间酬劳。乙方违约不买的,则定金不退,乙方另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丙方居间酬劳。已付房款的,甲方退还乙方70%房款,乙方另支付人民币_______万元作为丙方居间酬劳。

2、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支付房款的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向守约方给付上述房价的0.1%作为违约金。

3、丙方在收齐双方相关资料及代收税费后,因丙方原因失误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办妥的,逾期按已收拥金的0.5%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中介费用

1、中介费先付_______元,余款_______元在过户当日支付(由乙方支付);

2、由于乙方坚持不由丙方收甲方产权证、土地证件,所以乙方支付甲方预付款,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风险责任。

3、乙方支付_______元中介费给丙方,作为丙方中介居间费。

4、税费:丙方在国家宏观政策不变的情况下不高于_______万元。据实交纳,超过则由丙方负责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三方应采取积极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在甲方收到全部房款,乙方领取到产权证和丙方收齐全部佣金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注:手工填写部分也生效。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代理人:_______经纪人: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

房屋销售代理合同通用版范文精选篇4

甲方(房屋所有权人):

身份证号代理人:

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号:

代理人:

身份证号:

丙方(居间人):

根据国家有关房地产交易法规,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及居间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权属情况:

甲方自愿将下列房屋(下称该房)出售给乙方,并承诺确保该房的权属明晰,无任何产权、债务纠纷及其他遗留问题,确保产权证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可售性,并已征得房屋共有权人一致同意出售该房,该房基本情况为:

1、房屋所有权人,产权证号。

2、房屋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年代,房屋用途,层次/层数,以上指标均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为准。

3、附属用房(车库、杂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仅有使用权□有权属证明。

4、配套设施、室内装修及家电家具清单:□水□电□气□闭路电视(含机顶盒)设施均已开户,并能正常使用;

5、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权属状况、配套设施、室内装修和其他相关内容,乙方对该房现状已进行了实地查验无异议,且对上述情况作了充分了解,自愿购买该房产。

第二条房屋价款:

甲乙双方约定房屋及其□附属用房、□附属装修、□配套设施、□家电家具的成交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三条购房定金:

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须支付购房定金¥ 元,大写(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该定金由x方代为保管,用于□冲抵房款、□冲抵过户等费用。

第四条付款方式:乙方选择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

⑴、签订本合同后甲方须将(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契证、土地使用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等交易资料原件交丙方保管。

⑵、甲乙双方约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随同丙方一起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户之前乙方须将成交总价款转入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待产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当日由丙方转付收到的房款¥ 元给甲方。

2、银行按揭贷款付款:

⑴、签订本合同后甲方须将(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契证、土地使用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等交易资料原件交付丙方保管。

⑵、甲、乙双方须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银行按揭所需资料(甲、乙方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复印件、乙方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原件、银行流水账单及其他相关证件)交至银行,并在银行通知的时间内配合银行办理贷款审批和产权过户手续。任何一方迟延交付材料、延迟办理过户时间超过10天,则视为其根本性违约,另外一方可主张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⑶、首付款由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划入银行指定的账户,按揭款由银行直接转至甲方帐户,按揭款金额以银行审批的额度为准,如实际审批数额不足乙方申请的额度,乙方应在房产交易过户之日前将差额补足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予配合过户。

3、公积金贷款付款:

⑴、签订本合同后甲方须将(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契证、土地使用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等)交易资料原件交付丙方保管。

⑵、甲乙双方约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办理该房产权过户手续,乙方须于过户之前将首付款¥ 元转入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产权过户手续完成,由丙方转付此首付款给甲方,剩余房款于乙方公积金贷款到账当天转至甲方。

⑶、乙方必须确保自己有公积金贷款的资格,公积金贷款金额以公积金中心审批额度为准,如实际审批数额不足乙方申请的额度,乙方应在公积金贷款到账当天将差额补足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交房。

第五条房产交易税费的负担:

1、房屋产权过户所产生的所有交易税、费由x方承担;若甲方原购房时未交房屋相关税、费,则由甲方负责补交;甲方不能提供原始购房发票须补交的税、费由方承担;

2、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证过户税、费由乙方承担;

3、有土地证但本次交易时甲方土地证尚未办妥,则办理甲方土地证所需税、费由x甲方承担,过户给乙方时税、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产权过户、贷款手续的办理及费用负担:

1、本次交易产权过户手续由x方负责办理;

2、若该房过户前需注销抵押、办理提前还贷手续,则还贷所需资金由x方支付,不足部分由x方支付。此款于银行审批通过后支付。

3、甲乙双方接到银行通知办理面谈、产权过户手续之日起天内甲、乙双方必须配合办理,否则视为其悔约。

4、产权证办理完后,乙方必须按银行通知的时间2天内及时到场办理抵押登记和贷款手续。否则,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责任。

5、抵押登记费、评估费及贷款所需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6、自甲、乙双方办理完产权过户签字手续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丙方必须协助办理好乙方的产权证书。若因甲、乙双方或任何一方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完成的,丙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交房约定

1、甲方承诺( )时交房给乙方,逾期按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0.1%/天支付违约金;逾期交房超过15天视为甲方根本性违约,乙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返还全部房款、过户费用及承担总房价20%的违约金。

2、甲方在收到第一笔款时须留存¥ 元作为水、电、气、闭路、房屋维修基金、物业管理等过户的押金,于甲方办理完交房手续及水、电、气、闭、卫生费、物管费清算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装修、设备及家具等交房给乙方,不得在交房前损坏、拆除及搬走相关装修、设施、家具,否则甲方须支付乙方等额赔偿金。

4、交房前产生的与该房屋相关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交房后产生的与该房屋有关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丙方中介服务的内容及佣金标准

1、丙方向甲乙双方提供的中介服务内容:向甲乙双方提供订立《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的机会、协助成交。

2、丙方向甲乙双方提供中介服务向双方收取的中介佣金标准:甲方支付¥ 元,于收到第一笔房款时一次性支付;乙方支付¥ 元,于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如甲、乙双方或其中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丙方中介佣金按总房价的2%收取,由违约方全额支付。不管任何一方违约,丙方的佣金都可从定金中优先扣除。

第九条丙方代办服务的内容及代办费标准

乙方委托丙方代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过户手续、□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 ),丙方向乙方收取的代办费标准为¥ 元。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向银行提供真实的贷款人个人资料,并确保贷款人具备贷款的条件,如因贷款人不符合贷款条件或因银行政策变化而导致贷款不成,则⑴乙方应改贷款方式改为一次性付款,过户及付房款时间为:从乙方获知不具备贷款资格之日或银行政策变化之日起__天内付清全款,逾期按合同约定的总房价的0.1%/天收取违约金归甲方所

⑵ 。本合同采用第种方式。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房款,逾期由乙方按逾期支付金额的0.1%/天支付违约金归甲方所有,逾期超过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乙方已付定金。

3、甲方违约须双倍赔偿乙方购房定金并全额支付丙方中介佣金,乙方违约则定金不予归还,归甲方所有并全额支付丙方中介佣金。

4、本合同签订后,在甲乙双方及时配合及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齐备的情况下,丙方须按相关部门公示的办理时限及时完成相关手续。除不可抗力、政策性因素和其它不可预知的因素外,丙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办理完手续,乙方有权要求退还代办费。若因甲、乙双方或任何一方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完成的,丙方不承担责任。

5、甲乙双方未与丙方结清中介佣金及代办费用,双方同意丙方有权留置甲方的售房款或乙方购置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

第十条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时即提请仲裁机构或章贡区人民法院判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已由甲乙双方仔细阅读,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无异议。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壹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付款方式为公积金或银行按揭贷款支付的银行另行留存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代理人:

地址:

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乙方(签名):

代理人:

地址:

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丙方(盖章):

店长:

地址:

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房屋销售代理合同通用版范文精选篇5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基础上,就房地产交易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房地产基本情况及交易要求

所有权人________

共有人________

座落(区位)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

楼层________

户型________室________厅________卫________阳台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

套内面积________

房地产权证号________

土地性质________

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

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

房屋使用权租约号________

合同登记号_______

委托单价________

委托总价________

计价方式

按建筑面积

按套内建筑面积

按使用面积

室内设施或交易要求:

二、委托事项(选项打“√”,不选打“×”)

1、委托意向: 出售 出租 置换 求购 求租

2、委托方式(选项打“√”,不选打“×”) 独家委托非独家委托乙方可转他人服务委托

三、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办本合同第二条委托事项,乙方为甲方提供咨询、居间和劳务等方面的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签约的机会,协助甲方达成交易并签定合同。

四、限制交易的情况:

甲方不得将下列情况的房地产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及赔偿责任概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委托的下列服务或在履行中发现下列情况后随时终止合同。

1、被司法机关查封、罚没、财产保全等;

2、属公告拆迁范围,即将实施拆迁;

3、已作为抵押担保物,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或未告知受让人的;

4、共有人或同住家庭成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

5、其他法律、法规限制交易的情况。

五、甲方应遵守的约定

1、甲方提供交易的房地产必须真实、合法和无任何民事纠纷,并有明确、真实的告知责任,所提供的手续必须完备;

2、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佣金;

3、有责任协助乙方实地查勘房地产现场;

4、乙方提供的房源或顾客,甲方不得与此进行私下成交;

5、不得向乙方下属任何人员支付佣金以外的任何好处费;

6、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房源信息或顾客信息有保密的责任。

六、乙方应遵守的约定

1、负责委托房地产信息的传播、策划、促销;

2、有责任真实地告知甲方交易情况和市场供需情况;

3、陪同甲方或顾客实地看房,如实介绍情况。协助成交和签定交易合同,提供交易前后相关的各项咨询服务;

4、在履约过程中不得作虚假广告宣传或虚假承诺;

5、有责任保守交易秘密和个人隐私;

6、不得超越委托权限或范围开展工作;

7、乙方不得向甲方收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七、委托期限

此委托从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委托期到,若甲方未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要求,则本合同有效期顺延____个月。

八、此委托合同终止后三个月内,若甲方与乙方所提供的客户达成交易的,甲方仍需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九、甲方所付佣金以乙方加盖印章的财务专用章为收款凭据。

十、交易双方已签定交易合同,因甲方原因未最终实现成交,甲方仍需按合同约定金额支付佣金。

十一、佣金: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事项,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其金额为成交额的__________%,在交易双方签定交易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十二、委托底价承销,双方已约定超额收益为乙方佣金的除外,乙方隐瞒交易实情,而产生的差价收益无条件的属甲方所有。

十三、违约责任 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违约,其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为佣金总额的__________倍:

1、有虚假违法和纠纷的委托;

2、未按规定支付佣金的;

3、由乙方提供的房源客户,甲方及甲方直系亲属未告知乙方而私下成交的;

4、超越委托权限,未经甲方同意,并给甲方带来损失的;

5、甲方私下与乙方下属经办人员同谋达成成交的;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获取差价收益的。

十四、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选项打“√” ) :

1、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

2、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十五、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章即刻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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