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货物运输租船合同通用版
签订合同对我们来说十分的重要。那么你知道该怎么去拟定海上货物运输租船合同吗?以下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一些海上货物运输租船合同,欢迎大家的借阅与参考,谢谢!
海上货物运输租船合同通用版(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派船从 港装载铁矿砂运往 港一事,签定本合同如下:
一、 运输事项:
1、 货物名称、数量、规格:
铁矿石 吨 散装
2、 承运船舶规范:
船名: 航次: 总 长: / M
型宽: 满载吃水: / M 总舱容: / CBM
3、承运日期:
根据甲方要求,在 港同意装货, 港同意卸货的前提下,乙方派适载海轮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抵 港分批承运(受不可抗力影响除外)。
二、 装卸事宜:
1、乙方应按约定的或习惯的或地理上的航线将货物运送到约定的到达港,并在货物装妥后发出抵卸港通知。
2、乙方只负责装卸港各一个安全泊位的船舶港使费。若需移泊,须经承运人同意,且移泊所产生费用由甲方负责,否则承运人有权拒绝移泊,并视为甲方违约。
3、乙方不负责两港装卸及有关堆舱费、绑扎费、装卸费、货港费、平舱费、船舶速遣费、货物代理费及港口建设费等其他应由托运人承担的费用。甲方应在装毕、卸空前付清装、卸港港口建设费,若未及时支付,由此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由托运人承担,并且承运人有权保留货物留置权。
4、甲乙双方以水尺计量进行交接,数量以装货港港航水尺交接数为准。当收货数量与运单数量差异大于-5‰时,以实际收货数量做为运费结算数量,而且乙方需按照货款贸易价格向甲方赔偿超过5‰的那部分货损。
三、运费及费用结算:
1、运价: 港至 港 人民币 元/吨(人民币 元/吨);
2、船舶每航次运费以实际受载数结算。运费在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于十个工作日内以现汇形式一次付清。
3、乙方船舶在港口发生的港使费均按交通部规定执行,并由港口向乙方结算。
四、船舶停港时间及滞期:
航次装、卸港留港时间各 小时,滞期费率 。装卸港留港时间自船抵装卸港指泊锚地起至装卸完毕办妥交接手续止,一旦滞期永远滞期,时间以航海日志记载为准。
五、特约事项:
双方共同保证船舶的周转周期,做好船舶航行、靠泊装卸工作。甲方负责疏装、卸港,应提前办好货物在港口的相关手续及卸货港码头的接卸工作,保证乙方船舶及时装卸。
六、违约条款:
1、合同签订后若出现船、货落空,违约方需支付守约方总运费30%的违约金。
2、如甲方运费不到位,乙方有权行使货物留置权,并由甲方每日按照运费的仟分之伍支付给乙方滞纳金。货物留置期间产生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七、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尽可能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立由原告住所地海事法院判决。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八、本合同正本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年 月 日
海上货物运输租船合同通用版(篇2)
使用单位: 简称甲方
船舶单位: 简称乙方
1.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同意将 船 马力 吨租给甲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2.甲方租用乙方船舶只限于 工作,甲方只有调度权,航行安全、技术操作由乙方船长负责。如甲方需要在船上另增设备等工作,必须经船方同意方可施行。对船体及船上设备损坏,退租时由甲方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驾驶造成损失乙方自理,特殊情况造成损失,按海事章程办理。
3.船在租期内,因气候(大气、雨、雾)等原因滞船均包括在租期内,但机器发生故障或者船上责任在24小时内照收租费,超过24小时由甲方通知船管处按乙收租费退给甲方。
4.无论航行或停泊,倘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政府法令和军事行动等情况,甲乙双方受损,呈请上级按海事处理。
5.租用期定为 年,自19 年 月 日起至19 年 月 日止,甲方如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五日前向船管处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船调回,另行安排任务。
6.租金每月为 元,合同生效日起船管处即进行结算,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超期部份按日计收。
7.燃润料由 方负责,但 方需协助,其费用由 方承担。
8.装运乱石石子等特殊物资的船舶由甲方负责配备铺垫船板等,以保护船体。
9.双方接交船舶地点 港。
10.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和船管处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 份,乙方 份,船管处 份,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分行各一份,以便执行。
11.本合同于19 年 月 日起生效。
12.未尽事宜,发生后按照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方可执行。
甲方签章: 年 月 日
负责人:
帐号: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负责人:
帐号:
鉴证机关: 负责人:
年 月 日
海上货物运输租船合同通用版(篇3)
使用单位: 简称甲方
船舶单位: 简称乙方
1.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同意将船马力吨租给甲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2.甲方租用乙方船舶只限于工作,甲方只有调度权,航行安全、技术操作由乙方船长负责。如甲方需要在船上另增设备等工作,必须经船方同意方可施行。对船体及船上设备损坏,退租时由甲方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驾驶造成损失乙方自理,特殊情况造成损失,按海事章程办理。
3.船在租期内,因气候(大气、雨、雾)等原因滞船均包括在租期内,但机器发生故障或者船上责任在24小时内照收租费,超过24小时由甲方通知船管处按乙收租费退给甲方。
4.无论航行或停泊,倘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政府法令和军事行动等情况,甲乙双方受损,呈请上级按海事处理。
5.租用期定为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甲方如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五日前向船管处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船调回,另行安排任务。
6.租金每月为元,合同生效日起船管处即进行结算,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超期部份按日计收。
7.燃润料由方负责,但方需协助,其费用由方承担。
8.装运乱石石子等特殊物资的船舶由甲方负责配备铺垫船板等,以保护船体。
9.双方接交船舶地点港。
10.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和船管处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份,乙方份,船管处份,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分行各一份,以便执行。
11.本合同于19年月日起生效。
12.未尽事宜,发生后按照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方可执行。
甲方签章: __年__月__日
负责人:
帐号:
乙方签章: __年__月__日
负责人:
帐号:
鉴证机关: 负责人:
__年__月__日
海上货物运输租船合同通用版(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派船从__________港装载铁矿砂运往__________港一事,签定本合同如下:
一、运输事项:
1、货物名称、数量、规格:
铁矿石_____吨,散装
2、承运船舶规范:
船名:
航次:
总长:/ M
型宽:
满载吃水:/ M
总舱容:/ CBM
3、承运日期:
根据甲方要求,在_____港同意装货,_____港同意卸货的前提下,乙方派适载海轮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抵_____港分批承运(受不可抗力影响除外)。
二、装卸事宜:
1、乙方应按约定的或习惯的或地理上的航线将货物运送到约定的到达港,并在货物装妥后发出抵卸港通知。
2、乙方只负责装卸港各一个安全泊位的船舶港使费。若需移泊,须经承运人同意,且移泊所产生费用由甲方负责,否则承运人有权拒绝移泊,并视为甲方违约。
3、乙方不负责两港装卸及有关堆舱费、绑扎费、装卸费、货港费、平舱费、船舶速遣费、货物代理费及港口建设费等其他应由托运人承担的费用。甲方应在装毕、卸空前付清装、卸港港口建设费,若未及时支付,由此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由托运人承担,并且承运人有权保留货物留置权。
4、甲乙双方以水尺计量进行交接,数量以装货港港航水尺交接数为准。当收货数量与运单数量差异大于—5时,以实际收货数量做为运费结算数量,而且乙方需按照货款贸易价格向甲方赔偿超过5的那部分货损。
三、运费及费用结算:
1、运价:_____港至_____港_____人民币_____元/吨(人民币_____元/吨);
2、船舶每航次运费以实际受载数结算。运费在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于十个工作日内以现汇形式一次付清。
3、乙方船舶在港口发生的港使费均按交通部规定执行,并由港口向乙方结算。
四、船舶停港时间及滞期:
航次装、卸港留港时间各__________小时,滞期费率__________ 。装卸港留港时间自船抵装卸港指泊锚地起至装卸完毕办妥交接手续止,一旦滞期永远滞期,时间以航海日志记载为准。
五、特约事项:
1、双方共同保证船舶的周转周期,做好船舶航行、靠泊装卸工作。甲方负责疏装、卸港,应提前办好货物在港口的相关手续及卸货港码头的接卸工作,保证乙方船舶及时装卸。
六、违约条款:
1、合同签订后若出现船、货落空,违约方需支付守约方总运费30%的.违约金。
2、如甲方运费不到位,乙方有权行使货物留置权,并由甲方每日按照运费的仟分之伍支付给乙方滞纳金。货物留置期间产生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七、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尽可能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立由原告住所地海事法院判决。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八、本合同正本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海上货物运输租船合同通用版(篇5)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20__年5月26日
合同签订订地:江苏省张家港市
就乙方租用甲方船舶一艘从事长江内河航线拖轮作业事宜,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订立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条款如下:
一、船舶说明
船名“张港8号”;船舶登记国:中国;船舶种类:全旋回拖船;船籍港:张家港;船长:30米;型宽:10米;型深:4.5米;功率:1764KW(2400HP);航区:沿海及长江A、B级。
二、船舶航行区域及用途
乙方租用甲方的船舶用于给靠离靖江港口的船舶提供常规拖轮辅助作业及船厂大轮进出坞等作业。
三、租期
租期为一年,自20__年5月26日起至2013年5月26日止,合同到期后,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本合同可续签,本合同所约定的条款继续有效。
四、租金
年租金双方约定人民币312万元整(大写为:叁佰壹拾贰万元整),每月租金为26万元人民币。
五、结算及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每季季末至7个银行工作日内,乙方凭甲方出具的发票及指定的银行帐户通过银行以支票或汇票形式支付租金。如乙方不能按时支付租金,超期日则按日1‰偿付滞纳金。
六、船舶维修保养
1、租期内,甲方负责船舶日常的维修保养,并负责船舶物料的供应,保持船舶适航。如船舶在正常使用中发生损坏,甲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在合理时间内进行修理,确保船舶正常营运。
2、租期内,应船舶主管部门的要求或者根据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需要对船舶的结构、设备进行改造、换新、添置等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租期内,甲方每月享有贰天的船舶停航维修保养时间,并可累计使用,船舶停航保养天数以甲、乙双方确认为准,每年的停修时间超过24天,超过部分按日扣除租金。
七、船舶的检查
租期内,甲方负责做好航行日志,并及时向乙方通报船舶使用情况及船舶的状态,按时接受艇检验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因甲方未及时向乙方通报船舶使用状况造成船舶停航,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八、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
1、负责提供合法、有效的船舶证书和有关文件资料,保证船舶适航。
2、负责办妥有关航运手续,在租期内,有关证件到期,甲方必须负责办妥,包括(年检、定检、坞检)检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租期内,如果由于合同一方或其他工作人同,雇佣人员违反合同,疏忽或其它过失造成双方合同另一方或第三方人员、财产损失或损害则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4、甲方负责为出租船舶配备持有效适任证书、船员服务簿的合格船员,并负责船员的日常管理。
5、甲方负责办理船舶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船舶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6、租期内,船员发生工伤事故,在保险范围内的,由甲方保险公司索赔。保险范围外的,双主应根据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7、租期内,乙方享有对甲方船舶的经营权和调度权,甲方船舶必须服从乙方的调度指挥,如甲方船舶不服从乙方调度指挥,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处理意见,如甲方不能满足乙方规定的要求,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
乙方:
1、合格营运,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租期内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甲方船舶损失或被查扣,责任由乙方承担。
2、租期内,船舶的燃油、淡水、岸电、港口使费、签证费等地方性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3、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款约定的船舶航行区域及用途使用船舶,如需变更船舶用途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
4、乙方负责为甲方的船舶提供安全可靠的停泊位置,并保证在适合船舶安全的条件下合理使用船舶。
5、租赁期满,乙方必须向甲方付清租金,如不按时付清租金,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九、免责条款
在合同租期内,因不可抗力或甲方责任发生的船舶灭失或失踪,租金自船舶灭失或者得知最后消失之日起,停止支付,免除乙方责任。
十、交还船
交还船地点为张家港港务集团船务分公司基地。交还船时,船存燃油差额部分由受益方,按市场价折算人民币付给双方。
十一、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
同,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应偿付给对方租期内未履行完毕期间的租金20%的违约金,如不足以弥补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合同的变更的解除
1、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如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2、租期内双方如变更合同的租赁形式,或签订补充协议就确定的租赁形式有关条款进行协商达成一致。
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被告所在地海事法院提请拆讼。
十四、本合同于20__年5月26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20__年5月26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20__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