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区域代理合同简单
食品区域代理合同简单(篇1)
一、合同要约
1、代理产品
2、代理区域
3、代理期限为 年
3.1代理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代理期满,本合同终止。乙方享有优先签订下一年度代理合同的权利。
4、代理价格
二、商业机密
1、一切有关“碳晶板”的结构组成和制备生产原理属甲方商业机密。
2、甲方的生产成本、生产工艺和流程属甲方商业机密。
3、甲方的营销策略、产品价格体系以及客户网络属甲乙双方商业机密。
4、甲方“碳晶地暖系统”的设计、安装、验收等规范性文件属甲乙双方商业机密。
5、本合同所列的所有条款和内容属甲乙双方商业机密。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 出于对甲方自身产品的保护,甲方有权对属于甲方的商业机密对乙方进行保密。
(2) 甲方以 个月为经营期限考核乙方完成代理业绩的情况,乙方在一个经营期限内不能完成最低业绩目标(考核基数 万)的80%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 为保护甲方产品的市场形象,并结合碳晶地暖作为长期使用的隐蔽类工程产品的特点,甲方对乙方的设计、安装、施工规范进行严格的设计、安装培训和施工监理制度。重大工程项目甲方将派专人至施工现场,审核设计方案,监督、检查乙方的施工质量。此项费用由甲方承担。
(4) 乙方在代理甲方产品过程中,不断出现其客户质量投诉或乙方施工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的继续履行。
(5) 除因甲方产品质量原因以外,对于乙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乙方与客户自行解决,甲方不介入乙方与其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其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2、甲方的义务
(1) 甲方应对属甲乙双方的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2) 因甲方上游企业原材料或服务价格调整致使甲方必须相应调整其产品服务体系和价格体系的。甲方须提前 30天预告乙方,以备乙方相应地调整其相关的服务体系和价格体系。正式的调整信息以传真、网站公布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乙方。
(3) 甲方尽力向乙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销售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乙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4) 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非特殊情况下,甲方的售后服务只对乙方,不直接面向乙方的客户。
(5) 因甲方过错造成的损失,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6) 甲方积极配合乙方为宣传甲方产品所进行的商业推广活动,并为此类活动提供所需的必要产品资料和样品。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 乙方在获得甲方的“碳晶板”代理权后,同时获得甲方其它碳晶类产品的优先销售权。甲方其它碳晶类产品的销售管理不在本合同条款规定的范畴内,由甲乙双方另立销售合约规定。
(2) 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产品有质量问题出现,应及时摄像存档并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甲方。待甲方派人检验确认后,予以换货,期间产生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3) 因乙方原因造成产品损坏而不能销售的“碳晶板”,经甲方确认可予以修复的,乙方可将损坏的产品退至甲方修复。期间产生的修复费用和运费由乙方承担。
(4) 乙方向代理区域内客户提供所代理的产品和服务,积极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和声誉。
(5) 乙方按照甲方的规范要求完成二次验收并经客户签字验收后,甲方认定乙方责任完成;如发生质量纠纷,乙方需甲方派员与客户沟通的,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费用根据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的义务
(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或团体提交相应有效证件。
(2) 乙方不得经营或代理销售除甲方产品以外的电地暖产品或部件。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 在乙方代理区域,甲方设立服务中心的,则乙方所需产品服务可由甲方提供支持。
(4) 乙方不得跨区域销售甲方产品。在甲方未设区域代理商地区(以二级城市为最小区域单位),乙方有成熟销售渠道的,经甲方允许后,可以发展乙方下属经销商形式开展业务活动。
(5) 乙方在其代理区域内可参照甲方的销售价格体系制定销售策略。乙方所制定的销售策略须报备甲方,并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乙方销售甲方产品有牵涉工程项目的,需上报甲方并由甲方分配协调管理。
五、付款/结算方式
1、乙方成为甲方代理商的首批碳晶板订货量为人民币 万元,以后每次订货量不低于人民币 万元,用于满足其服务区域的直接用户需求;乙方没有设计、安装能力的,由甲方负责完成,费用另计。
2、甲方执行“款到发货”的财务政策。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 天内,组织安排并代办货运至乙方指定区域,运费由乙方支付。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中一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被损害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损害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甲乙双方各自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与义务”条款之一的,被违约方有权中止本合同的继续履行。违约行为造成被违约方名誉损害或经济损失的,被违约方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3、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双方正常的商务往来和技术支持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4、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八、附则
1、本合同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本合同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3、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4、本合同不能预见双方在市场运作和商务活动中将要面临的所有状况,若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出现与本合同规定条款相悖的情况,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协商解决。
5、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甲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
6、本合同未尽事宜,以附件形式约定。
7、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效力。
8、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区人民法院起诉。
甲 方:
乙 方:
年月日
食品区域代理合同简单(篇2)
卖方:__X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经销甲方产品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方式
第一条经销级别:省级、;地、市级;县市级总经销商。
第二条经销区域:经甲方考察合格,授权乙方为省市(地区)县(县级市)总经销商。
第三条付款方式:
(1)乙方需付合同履约保证金万元。(县级:5万;地、市级:10万;省、直辖市:100-300万)
(2)履约保证金到帐发货:首批根据乙方工作计划数量或履约金额数发货;以后送二接一。
第四条乙方必须完成的月平均销量:省级件/月,地市级件/月,县(市)级件/月。
第五条乙方首次提货量及价格:(以单价为准)
品种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零售价
胃痛安合剂100ml/瓶×96瓶/箱瓶35.00
丹蓝益气养阴口服液10ml×9支×48盒/件盒39.8
巴参胶囊60粒/瓶×96瓶/箱瓶96.00
圣安垫(薄型)40cm×40cm×3cm×20个/件个168.00
圣安垫(厚型)40cm×40cm×6cm×10个/件个168.00
合计金额: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以上内容更改无效
二、市场扶持
第六条甲方可免费提供营销企划方案,电视专题片广告带,报媒广告样稿、终端宣传品样稿。
第七条甲方可代为培训市场人员(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广告由甲方决策及发布,乙方需提供发布计划,此计划若达不到市场发展标准或双方共识,甲方无须通知乙方而对其进行否定。
三、奖励
第九条乙方根据销售回款总额,可享受如下比例的返利:
四、甲方责权及权利
第十条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及相关资料文件。
第十一条甲方承担50件以上(含50件)的长途运输费用,其他运费由乙方自理。
第十二条甲方不得在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在授权区域对授权产品另设代理商(甲方自己建立的连锁店除外)。
第十三条甲方为乙方调换在有效期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有关质量问题的产品。
第十四条甲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半年内,因乙方无法经营下去,可办理完好包装产品及质量的退货手续;超过半年,甲方不受理。
第十五条甲方有权建立比乙方级别更高的代理商;
第十六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市场经营行为进行督查,督查包括产品疗效界定甲方形象维护,销售区域限制,价格体系维护等。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督查员的管理。
第十七条甲方有权调整对乙方出售的价格和零售价格;在甲方向乙方市场或中央、全国级媒体投入广告时,亦随时通知乙方调整价格(书面传真通知有效)。
五、乙方责权及权利
第十八条乙方必须遵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进行市场营销工作。
第十九条乙方有义务和责任维护甲方产品的形象。
第二十条乙方必须在授权区域内销售,不得跨区域销售,否则视为窜货、冲货;
第二十一条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价格体系,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销售,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代理权,并按双方成交总额的10%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前三个月内,必须完成月平均最低销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乙方代理权。
第二十三条为便于甲方有计划组织生产,乙方若需要产品时,必须提前20天通知甲方。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广告需求计划;同时,有责任监督甲方在乙方所在地发布广告的情况,并将监督情况向甲方总部企划部反映。
第二十五条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获得甲方授权区域及产品的代理权;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权优先取得甲方系列产品的代理权;
第二十七条乙方有权建立下级代理商网络,享受其中的差价,甲方发展乙方的下级代理网络,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其差价;
六、违约
第二十八条在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若在同一地区重复授权代理商,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提出索赔。
第二十九条乙方不得在授权范围以外从事销售活动,也不得从事任何有损甲方形象的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乙方第一次窜货、冲货,甲方对乙方进行按窜货、冲货量两倍的金额罚款;第二次窜货、冲货,甲方除按前一次方法罚款外,有权取消其代理权,并没收其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必须在终止合同时或收到守约方发出的《终止合同决定》之日起,双方在十五日内结清全部款项,否则,违约方每天向守约方交纳应付款总额1%的滞纳金。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或法院管辖。
七、其它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有限期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在合同期满3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出续约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查合格后,方予续签。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提供乙方的一切法律文件,协议及约定同时终止,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也同时作废。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和乙方将首批货款汇到甲方指定帐户之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X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签字(盖章):代表签字(盖章):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年月日
食品区域代理合同简单(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_________系列_________产品的_________地区代理销售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产品,区域,期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_________系列_________产品_________地区代理,并保障乙方在销售区域内的长期利益。
2.代理期限为_________年,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结束后,双方可续约。双方保留自签约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前终止本协议的权利,因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二、双方责任,权利:
甲方:
1.甲方保证乙方所需产品货源的供应。
2.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相关的产品证书文件及产品宣传资料。
3.甲方负责技术支持,免费对乙方进行技术咨询,培训,指导。
乙方:
1.乙方保证按时支付货款,按期完成销售额。
2.乙方销售_________产品,不销售其它同类产品。
3.乙方保证不向代理区域外销售。若需销售需得到甲方书面同意。
4.乙方必须拥有一定的销售及技术人员,以做好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作。
双方负责为对方保守商业和技术机密;使用于或包含于产品中的任何专利商标,版权或其他工业产权均为甲方独家拥有。一旦发现侵权,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措施保护甲方权益。
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协议一方无法预见,控制,避免和克服的其他事件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该方不负责任。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尽快将发生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15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
三、经销条件:
1.乙方在本协议签字之日起_________日内,首批进货_________元以上。
2.协议签定3个月内为产品推广期,不计销售任务;之后每个月需完成_________元以上销售额。若是乙方未完成规定销售额,甲方有权变更合同条件或解除代理合同。
四、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
1.甲方保证产品及配件的质量,对直接用户产品及配件三个月保换,一年保修。
2.甲方的产品及配件的技术和售后服务标准以产品说明书和保修卡所列条款为准。
五、代理价格:
所有单价均为人民币不含税价格,若市场价格变化,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需要另行商定进行调整。
六、运输方式,交货地点,付款方式:
1.交货地点_________。货物数量规格由乙方提前两周书面向甲方下订单,该订单为乙方订货确认单,发货数量、金额已该确认单为准。
2.乙方将货款存入甲方帐户后甲方将货发送给乙方。如若出现乙方拖欠货款的情况,以乙方订货确认单时间为准,一个月内将该批货款打入甲方账户,逾期按天承担本货款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3.如果批量订货总金额小于_________元,甲方不承担运输费用。
七、违约责任:
若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实际交易金额的10%进行赔偿。
八、其它:
1.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2.本协议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食品区域代理合同简单(篇4)
甲方:河北施威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欢迎您成为SOW的区域独家代理商, 为支持中国节能减排事业,为企业节电做出贡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取得以下共识,特签署本协议。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乙方代理的产品、区域和代理期限、权限:
1. 乙方 年 月 日首批一次性进货万并交纳 万元信誉保证金方可取得该地区独家代理权。从合同签定年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2. 甲方正式授权乙方为及( 行业)区域施威节能系列节电产品指定合法区域独家总代理商,合同有效期间内的施威节能系列节电产品在当地的一切商务活动由乙方具体负责。
3. 乙方在授权期内有权使用上述名义从事销售施威节能系列节电产品的合法商业活动。
4. 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的产品:
施威节能节电系列产品表:
施威节能代理产品系列表:
5.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工作(销售、市场、商务、广告宣传、服务、质量等)作出评价和投诉。
6.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即成为甲方在上述区域(行业)的唯一独家总代理,甲方不再在上述区域(行业)设立第二家任何级别的经销商,只能帮助乙方在当地设立次级分销渠道(原由本区域经销商划归乙方管理)。
第二条: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 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企业以及产品的各种证书,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作为备份文件。
2. 甲方应保证其产品质量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努力增加产品种类并使之系列化,并尽量保证乙方订货需要。
3. 甲方应根据自身产品成本及市场情况及时提高产品质量及性价比,向乙方提供优质经济的产品。(乙方只要是甲方合格的区域独家总代理,全国统一调整价格时(只调低不调高),甲方需给乙方据实际库存按调价差额找差价。取得独家总代理资格时第一批进货款永远不在找差价范围内)。
4. 甲方应协助乙方推广市场,并根据当地市场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宣传支持。
5. 甲方应按照售后服务条款做好产品售后服务工作。
6. 甲方负责做好市场维护工作,及时处理代理商的各项投诉。
7. 在乙方成为甲方当地合格总代理后,在 以上区域 开行业大型展览会、推广会时,甲方免费为乙方及其代理区域内的次级经销商(此经销商由乙方指定)做全面的市场指导和培训。
8.甲方向乙方提供VI设计规范,成本价有偿提供展示柜、样品机、工具、宣传画册等必须装备。
9.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乙方销售区域内的终端意向客户咨询、询价等重要信息,保证不遗漏、不报价、并及时转告乙方。
10. 甲方严格控制跨区域窜货,严格维护代理商利益。
第三条:乙方义务和责任
1. 乙方须按实际情况填写《代理商注册登记表》,表中内容发生变更时须申请甲方备案,并配合甲方做好广告宣传工作。
2. 乙方应积极开拓市场,并逐步提高甲方产品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率。
3. 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保障双方的长期利益,不得有损甲方产品在当地的声誉。
4. 乙方应在购销合同期内同甲方结清货款。
5.乙方有义务对市场上SOW节电器需求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并可承接SOW节电器节能订单的开发业务项目,以项目达成的总价和回收款项按甲、乙双方协商原则进行分配。
6.乙方每月底必须将当月客户、经销商发展及维护情况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如果乙方连续三个月没有何销售业绩,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
第四条:经营指标、价格政策
1.自 年 月日起,即第四个月起,乙方每月进货不少于 万元,并保证完成全年销售任务不低于 500 万元。销售额是按双方签定的代理价格计算的,计算时,以甲方在相应考核时间段内实际收到的乙方款项累积总金额为唯一依据。特别说明,以上考核指标只限SOW牌的施威节能系列节电产品。
2.甲方产品的制定权、价格发布权在甲方,乙方有责任对价格保密。
3.乙方销售中的批发零售价要与甲方制定的价格政策基本平衡。
4. 代理价格详见价格约定文件。
第五条:付款及交货
1. 乙方在进货时,需先付货款,款到发货。
2. 货款由乙方直接汇到甲方指定账户,不得将现金或无公司名称的支票交给甲方业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发货。同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 货到乙方指定地点后,由乙方负责验收。乙方在指定地点提货时,须当场验收合格后再提。货物有损坏时,由甲方负责与运输公司交涉追讨相关损失。如果是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甲方负责保修,乙方对保修后的产品不满意可以换货。
4. 为保证乙方的利益,乙方在订购较多产品时应提前与甲方联系并预付定金。
第六条:市场支持及奖励
1. 如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最低购销业绩总指标500万元,即可享受返利,返利政策详见河北施威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每年出台的《代理商返利规定》。
2. 乙方在取得大型集团或者企业数量较大的订单时,甲方有义务按照终端客户要求提供、设计个性化服务、外型等。这笔额外费用乙方承担75%,甲方承担25%。
3. 在涉及到工程投标时,甲方为乙方免费制作所有意向工程的投标书。取得较大工程后,甲方派人到现场协助安装、培训、调试。大型工程甲方直接派人协助乙方投标。具体以双方对实际工程综合评估后达成的共识为准,并且依据该评估结论决定具体实施办法。
4.乙方在取得独家代理权资格后,甲方在7日内,发送完所有业务操作的培训文件和系统
的营销策划文件给乙方。
5. 其它有关市场支持及奖励的政策在实际操作中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售后服务内容
为取得当地市场的长期发展,对客户的服务工作是一个系统服务行为,为明确甲乙双方服务责任,制定了售后服务详细内容详见售后服务约定文件。
第八条:有偿技术服务
甲方节电产品的销售是工程性销售,甲方不仅要提供节电产品与终生有偿售后服务,而且要提供技术支持;乙方在开展节电工程业务拓展过程中,邀请甲方工程人员支持、配合和参与时,乙方承担甲方工程人员在当地的食宿费,食宿标准为每天不低于120元/人。
第九条:法律效力
1. 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的行为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商业道德和法律规范或损害对方利益时,可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的效力。
2. 甲方对乙方的代理授权期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但乙方享有本区域的优先续约权。
3.《代理商注册登记表》等有关业务联系的各种书信、传真件等文字材料,均为有效文件,发件方对其负法律责任。
第十条:其他约定
1. 关于售后服务问题:
甲方对产品实行保换、保修、终身维护(仅收材料费),不合格产品无条件更换政策。(保修期不包括:不正当的使用导致的'损坏或人为损坏,如因此情况需修理,则要收取适当修理费及零件费;产品主机底部“撕毁无效”标签被损坏)。
返修品的操作程序为:乙方集中将故障产品退回甲方,运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在接到乙方故障产品品种和数量电话后(5套以下),即安排立即发货(正品)给乙方,而不必等收到故障品。5套以上故障品处理程序根据:先解决用户的问题,我们内部再界定责任的原则,协商处理,但是无论数量多少,甲方收到退回的故障品后,三日内必须发出正品。
2. 操作方式:
签定协议,现款结算,强化培训。乙方将首批提货款 万元及2万元信誉保证金于20__年 月 日前打到甲方任意指定帐户,否则该合同自动作废。
3. 从发货之日算起,三个月内,客户可以要求更换一次首批采购的样品(甲方首次向乙方的供货)中的20%价值的货物(特别强调,只有按我公司根据长期市场销售统计做的标准配货,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更换20%,客户自选的产品完全是按照客户自己对当地市场的了解做的选择,我们只修不换),价格按照当时的总代理价格计算,运费保险由乙方自己承担。注意,不能跨系列换货,即,只能A系列换A系列,B系列换B系列.没有取得该系列产品独家总代理资格的,不能换货,只能换修。
4.所有与本合同内容不符合的其他相关文件(包括其它资料)的规定,以此合同内容为准。
5.甲方给乙方的各类授权文件的期限和权限,受限于该合同的有效性。如果该合同失效,则其他授权文件即时废止。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由甲乙双方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传真件有效,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原件随货通行。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河北施威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河北施威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代表: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__年 月 日__年月日
食品区域代理合同简单(篇5)
出卖人: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乙方自愿购买甲方位于榆林经济开发区的商品房。为明确双方责任,订立此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商品房位于榆林市经济开发区,榆林市昌泰房地产公司开发的综合楼单元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商品房的售价及支付办法
1、商品房售价:乙方确定所购买的商品房属住宅楼的第x层,每平方米售价元,房屋共计人民币(大写)
2、支付办法: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乙方首付商品房总价的30%,计人民币元;第二次交款期限六十日,即在6月1日前交房价的60%,余款在甲方为乙方办理完毕产权证时一次交清。每次付款时间不得超出合同规定时间的五天,如乙方超出时限,甲方需按日加收应交房款1%的滞纳金,若时间超过一个月,视为乙方违约,经甲方通知乙方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按售房款的10%作为对甲方的违约损失补偿。
第三条:产权证的办理
房屋产权证由甲方负责办理至乙方名下。土地使用权为共有,所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契税及相关费用按国家规定分别由甲、乙承担。
第四条:商品房的交产及物业管理
1、商品房交产:甲方于 年 月 日将商品房交会乙方使用,若乙方接到通知十日内不能接管时,按商品房售房价款的千分之三,按日计取管费;若甲方按时不能交房时,按商品房售价款的千分之三,按日计扣违约金。
2、管理费用:乙方所购商品房的水、暖、电、天然气、电话等一切设施的上户费及其他管理费用,均由乙方按各行业的管理规定及一时缴纳,并办理相关手续。确需甲方出面时,由乙方出资甲方统一办理或建设。
第五条:保修范围及期限
按建筑规范要求,建筑物各部位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维修并承担一切费用,保修期为一年。保修内容不包括乙方提出的改建部分或由于乙方装修不当、破坏结构所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七条: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形成书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