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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特许加盟合同

时间: 佳洁 加盟代理合同


公司特许加盟合同(精选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和平、自愿和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在规定区域内销售甲方提供的产品、配件以及就为用户提供售后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授权与认可

1.1 甲方授权乙方为起授权区内经销商,负责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____热泵各型号产品在___________经销,如乙方要求新增辖区,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新增辖区内经销。

1.2 甲方负责提供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及合法的销售合同书及授权书给一方,乙方在所下去内积极开拓销售网点,努力促销,完成双方认可的销售计划。

第二条 经销条款

2.1、甲方严格执行授权,对乙方获得的甲方授权销售的康特姆热泵系列产品,在完成合同规定的销售量并无违规的前提下,甲方无权在乙方经销区就此系列产品另行设定其他经销商。

2.2、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认可乙方经销区域内销售量为每年___________,销售量为各型号销售量累计之和。

以上销售量为甲方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且得到乙方认同的最底销售量。

因此乙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_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日为止的销售量为___________台。

2.3、乙方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订购首批产品。

首批进货量为合同规定年销售量的 ___________% 。

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2.4、在本合同签订的前_____个月,为甲方对乙方的考察期。

在此期间,前_____个月即______年____月-____月乙方定货需达到_______台,后_____个月即_____年____月-______月乙方定货量累计需达到_______台。

考察期届满时,乙方达到上述定货量,为考察合格,方可执行本合同以下条款,否则甲方有权重新选择经销商。

2.5、如果在合同的任何阶段里,乙方向甲方提出足够达到适用阶段订货量的定单并且甲方收到相应的货款,但因甲方的原因未接受或未完成这些订单而没有满足乙方定货量,则甲方不得行使2.3 ,2.4 条的权利。

第三条 预约订货和退货

3.1、订货时,乙方应提前向甲方下书面订货单(以传真件为准),订货单应有乙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每份订货单均构成一份独立的购销合同,该订单自甲方收到乙方货款时生效,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为该订单的当然条款。

3.2、合同期内,如乙方未能销售全部的订货产品并对未实现销售的部分要求退货,或乙方未达到销售目标被取消经商资格而要求退货。

乙方应保证所退货物包装完好、附件齐全且无任何损坏。

3.3、货物抵达地为销售地物流仓库,从仓库到安装地的短程路费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 价格和价格保护

4.1 甲方产品价格的制定权和发布权均在甲方,甲方实行全国统一批发价格。

4.2、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上报的库存清单和年近期订单通知后,必须在7 日内以传真方式向甲方汇报库存和近期订单,以报表的形式提供库存产品的总数量和每台产品的序数号,并保证其报表的真实性。否则,乙方将失去根据 4.3 条可以要求的任何权利。

4.3、如果甲方在发出产品之日_______天内,甲方降低了产品的进货价格,甲方将对降价之日前_______天内的订货给予价格保护,甲方按_______天内核定的订货数量补偿乙方老价格与新价格之间的差价。

第五条 履行保证金和加盟金

5.1、为了更好的规范市场,保护经销商的利益,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_______周内交纳保证金。

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现金或承兑汇票)。

保证金按各经销商合同销售额(按批发价核算)的_______%交纳,加盟金为保证金的_______%(不包含在保证金内),乙方不按时交纳保证金视同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利另外选择经销商。

5.2、经销商在合同期内如无违约行为,合同履行期终止时,甲方归还保证金(不含加盟金和罚金)的3/4,一年后交付剩余的1/4保证金(不含加盟金和罚金),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当年年利率退还当年利息。

5.3 加盟金为保证金的_______%(不包含在保证金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不再退回。

第六条 市场推广和市场保护

6.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制定的价格体系进行销售,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低价抛售或抬高售价均属违约行为。

一旦违约,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决定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6.2、甲方实行区域经销规定。

乙方只能在授权区域内销售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禁止跨区销售。

乙方直接或通过辖区内第三方将其订购的产品在其授权的区域之外销售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及时通知货物售出地区域经销商,违反前述规定擅自销售的,需以双倍的零售价格回购违规销售的产品,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视轻重进行惩罚性罚款直至终止本合同。

6.3、乙方应积极有效的开拓市场,并监控其被授权销售区域内的违规销售行为,一经发现,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义务对举报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在_______个工作日完成调查并出具书面处理意见。

6.4、为确保区域化销售、一体化价格的顺利实施,甲方在产品出厂之前对产品编列产品序号,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必须全程对产品实施监控,且在开具销售发票时,必须将产品的序号标列在产品的销售发票上,并且每 3月向甲方汇报一次。

第七条 店面陈列及广告投放

7.1、甲方要求乙方在主要城市区内不小于_______的店面,至少陈列两种类型产品,并在显要位置张贴由甲方提供的统一的宣传条幅和海报。

7.2、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的广告及宣传资料,甲方负责全国性的广告和宣传展示,乙方负责经销区域内的广告宣传,宣传内容必须符合甲方整体企业形象,并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

第八条 安装培训

8.1、甲方负责各经销商的安装培训工作及工程设计的培训工作,由各经销商申报培训人员人数,人员组成情况,由甲方视总体情况统一安排培训时间、地点,并及时通知乙方。

8.2、方负责所经销区域的产品安装工作,如有技术难题,可向甲方请求支持,甲方有义务协助解决。

8.3、乙方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暖通工程设计和安装人员,上岗人员应经培训并持有甲方授予的上岗合格证。

第九条 维修和售后服务

9.1、甲方承诺康特姆产品终身维修,售后2年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可免费维修,无法维修可申请退货保修期到期后8年维修只收工本费,乙方应当协助甲方搞好当地的售后服务工作,对确属甲方产品质量问题,依据保修卡内容的有关规定实行保修,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处理简单维修的相关事务;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用户机器损坏等后果并给甲方带来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9.2、甲方定期向乙方提供有关产品的技术信息、技术支持和人员培训,并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系统,以便为用户更好地服务。

第十条 责任赔偿条款

10.1、工程设计由甲方负责的,因设计不合理而造成用户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赔偿责任由甲方负责;工程设计由乙方负责的,因设计不合理而造成用户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工程设计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的,因设计不合理造成用户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由甲、乙两方负连带责任。

10.2、在安装和售后服务过程中,由于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用户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乙方负赔偿责任;由于甲方违规操作造成用户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甲方负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知识产权

11.1、乙方应保证:明确知道“_______”为甲方商标,乙方仅为销售、推广和宣传甲方产品,并以甲方认可的方式使用该商标。

11.2、乙方向甲方声明并保证:乙方尊重甲方的知识产权,对有关“康特姆”相关的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权利,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指导加以使用。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甲方产品及其包装进行修改,不得随意加贴其他商标。

11.3、对于乙方的错用和侵权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

11.4、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有权利、有义务在其经销区域内积极维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对发现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通报甲方。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乙方不得违反甲方的价格政策,低价倾销或抬高价格销售甲方产品(附价格体系表)。

12.2、乙方不得跨越本合同规定的经销范围,向辖区外第三方销售甲方产品。

12.3、经销商授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发展经销商。

12.4、乙方不得与其他经销商串通做出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12.5、如甲方发现乙方有上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予以惩罚性罚款直至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 保密条款

13.1、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各项技术保密。

13.2、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经销制度、合同及往来的合同、商业信函保密。

13.3、乙方有义务对甲方制定的价格体系保密。

13.4、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整体营销战略和具体的营销战术部署保密。

第十四条 期限和终止

14.1、本合同由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期限_______年,从_______至 _______年。

如果乙方能够完成双方签订的合同销售额并无严重违约行为,甲、乙双方可以续签合同,但双方须根据当地、当时的市场情况另行签订销售合同。

14.2、当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后,任何一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另一方。

1、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

2、任何一方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

3、因任何一方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第十五条 争议和解决的方法

15.1、如果因为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宜引起的争议,任何一方均可书面通知另一方本着友好、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

15.2、如果双方在一定的期限内,彼此无法达成双方均可接受的解决争议的方法,则甲乙双方均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15.3、双方协商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第十六条 其他

16.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2、经甲方和乙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将甲方授权的经销权转移给其他方,但受让方必须和甲方重新签订经销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特许加盟合同(精选篇2)

委托方:(简称甲方)

受托方:(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租赁乙方所有的摊位甲方不能亲自参与经营,现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经营,双方就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经营摊位位于 市场第 号摊位,其所有权为乙方所有。

二、甲方委托乙方经营后,乙方有权对外出租、承包经营。

三、委托经营期限:本合同与摊位租赁合同同期执行,若该摊位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一并解除或终止。

四、委托经营收入分配:乙方每年向甲方给付摊位经营收入贰万贰仟元,并于每年12月30日一次性支付。摊位经营其他收入与甲方无关。

五、委托经营期内,乙方所用的水、电税费等自理。

六、委托经营期内,乙方按照 市场管理规定进行经营。

七、委托经营期内,甲方不得随意提出委托经营收入分配要求,若甲方出现此种要求,本合同立即自动解除,甲方无权获得摊位经营收入。

八、本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特许加盟合同(精选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导言

甲方系从事中高档男装的设计、生产、销售的专业企业。“______”(_______)是其品牌。甲方作为 _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者,通过特许经营方式在中国大陆各地进行品牌推广和产品销售。乙方有意经销 “_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为甲乙双方合作顺利且顺利地在区域市场进行市场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二、经销区域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以下区域柯菲尔公司产品经销权:

三、经销时限

本合同规定的经销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经销权限

1.在合同期内,乙方拥有______________(地域)_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经销权,在该区域内甲方不得再指定其它经销商或将其商标交于第三方使用或自行经营有关“______________”的业务。

2.乙方所拥有的经销权,不得擅自转让给第三方;若违反,甲方不予承认,并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权。

3.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开展业务,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跨区域开展业务。对甲方尚未开发的市场,乙方可申请该区域经销权。若乙方未申请或未经甲方批准自行开展业务,甲方随时有权停止乙方在该区域的一切业务。乙方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停止该区域的业务,并将该区域的一切业务无条件移交给甲方处理。

4.乙方在授权区域内必须以专卖店或专柜的形式销售______________ 品牌系列产品;乙方也可以发展自己的经销商,但经销商的确认及与经销商之间的业务管理方式需报甲方批准备案。

5.乙方在合同第一年度须按甲方要求在其经销区域建立经销网点,具体如下:

a.签约后乙方给付甲方的首批进货额不得低于4万元,乙方在合同第一年度内向甲方进货额不少于_______万元;主加盟商方式的设立经销点总数_______个以上。

b.从合同第二年度开始,乙方的进货额每年递增_______%。如乙方要进行省级代理必须经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如达不到上述标准,甲方有权采取相关措施(如:撤回经销权等)。

五、供货方式及货款结算

1.现货供货:甲方按统一零售价的_______折向乙方及时、充足地供应适销、优质的产品。

2.订单供货:对乙方受理的订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要货申请,甲方负责于接单后二十二天内组织货源并安排发货。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

3.货款结算:甲方对乙方实行款到发货制。

4.对通过商场专柜经销的,若由甲方与商场直接结算的,甲方每月将收款总额扣除税费及甲、乙双方确定的相关费用后的余款于第一时间汇往乙方指定帐户。

5.货品调换:

a.凡属于质量问题的货品,甲方无条件实行换货(乙方须在换货清单上注明问题所在)。

b.调换货:对批发价卖断货品的,甲方不予调换。

对于选择专卖形式的货品,甲方可予15%的换货一次(一个月内,同类货品),乙方调换货品须书面申请,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调换。换货时须保持货品及包装完整无损,否则不予调换。

c.乙方的订单货品,除质量问题外,甲方不予调换、收回。

6.运输

加工厂到厦门及__市区内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__市外的托运费用由乙方负担。

7.乙方按月向甲方提供进、销、存报表,并配合甲方各种销售管理措施。

六、市场开拓、管理

1.乙方设立销售网点的地理位置及营业面积须征求甲方认可,经销网点必须位于繁华地段或业态良好的商场,且按甲方统一形象进行装潢布置、品牌推广及促销,不得有任何损害柯菲尔品牌形象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2.乙方自行办理当地经销机构或经销网点的一切手续,其经营独立自主,自负盈亏,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乙方所设立的经销机构、经销网点须冠以“______________”命名。

3.______所有卖场内只能经营甲方提供的产品,不得经营其它品牌产品,更不得仿冒______产品进行销售,否则,甲方有权给予相应处罚。

4.甲方保留对乙方的经销行为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的权利,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的市场管理行为。

5.甲方所颁发的所有文件、资料都属于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外泄或出卖。

七、广告宣传

1.乙方在其经销区域所进行的品牌广告宣传活动须事先书面上报甲方,获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以保持品牌形象的统一。

2.乙方在其经销区域所投放的广告费用每年为其年

进货额的_____%,在上述额度内,甲方给予报销乙方广告费用的_____%(凭正式有效的凭证);如乙方投放的广告费用超过年进货额的_____%,双方应协商解决。

3.以上所用广告,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使用。

八、奖、罚则

1.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乙方第一个销售点必须开始营业,否则,甲方可酌情给予处罚。

2.对乙方在正常销售时间内连续三个月无进货的,甲方有权酌情给予处罚。

3.对乙方超额完成进货指标的,甲方超额部份的按超额数的_____%奖励乙方。

4.在合同年度内,乙方未能完成合同约定销售额的,甲方将按未完成的_____%计扣保证金,直到保证金为零。

九、合同的到期

1.合同期满后,乙方可提前一个月申请续约,甲方根据乙方的营业业绩核定。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享有优先代理权。

2.乙方不再代理时,应拆除乙方卖场内所有与______有关的标识。

十、法律责任

1.在合同的履行中,甲方违约,将双倍返还乙方的保证金,乙方违约,甲方将不再返还乙方保证金,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在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提请仲裁或报请签约地有关部门裁决。

十一、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十二、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特许加盟合同(精选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促进双方共同发展,甲乙双方经认真协商,现就甲方“__连锁餐厅”特许经营权授权乙方一事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文本名词释义

1、 知识产权:特指“__”品牌、商标、标志、商号及“__”全套vi视觉系统、“__” 经 营 管理模式、方案等。上述知识产权乙方在签订合同且经许可有权全部使用;

2、 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3、 __餐厅产品:含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生产的“__”系列产品及甲方取得全国连锁销售代理的其它相关产品。

第二条:连锁专卖特许授权

2.1、 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县)区,开设“__”_______连锁餐厅。

2.2、 在合同执行期间,连锁加盟店经许可后可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达这些标志、记号、样式的标签和招牌,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遵循甲方统一的营销模式,服从甲方统一的规范管理。

2.3、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将甲方授予的连锁特许权以任何形式转让给第三方。

2.4、 本合同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员工由乙方自行招聘,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提任何民事法律责任。

第三条:连锁专卖经营方式

3.1、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当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合法的登记手续,开办独立的专卖店,或在商场、超市中以店中的形式经营。乙方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承担一切经营债务。

3.2、 连锁店应配备有相应的通讯联络设施,如电话、传真或计算机,以便快捷收发相应的商务文件资料。

3.3、 乙方连锁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销售非甲方的产品和更改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格。销售过程中,部分产品零售价根据当地市场状况需要下调的,可报甲方总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权利

①、甲方有权根据全国各地市场发展变化情况对乙方的货物品种配备方案提供建设性、参考性意见;

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货品销售、库存、执行价格等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核对;

③、乙方如果违反合同规定的自身权利与义务,造成甲方企业形象严重受损,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经济及名誉损失;

④、乙方不交纳后期服务、宣传、咨询等费用的,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且乙方需在30日内补交完毕,否则视同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在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特许专卖权。

4.2、 甲方的义务

①、严格执行“区域限制发展加盟店”的总原则。乙方加盟所在一定区域范围内,(2公里范围内,校区范围除外),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授权于第二者同样的经营权;甲方必须保证货源充足,提供乙方办店所需相应的文件、资料等;

②、负责随时提供系列产品供给乙方,并不断设计开发系列新产品;

③、全程向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专业培训,包括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④、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加盟店装修方案(以电子光盘和彩稿)形式,并在乙方加盟店开业前提统一宣传用品;

⑤、提供乙方《加盟培训手册》并指导协助乙方全方位开发和占领当地市场。

⑥、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新品促销海报、灯箱片。

⑦、甲方免费提供宣传单的制作和设计,印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的权利

①、有权依合同之规定经营专卖甲方__系列产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地开展系列经营业务;

②、有权拥有加盟店对外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合法权益;

③、负责加盟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促销等;

④、有权享有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培训、交流等活动,其车旅,住宿、就餐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⑤、有权依合同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2 、 乙方的义务

①、遵循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营运操作规程,努力做好加盟店销售与服务工作。

②、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甲方提供的培训手册及培训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③、按时向甲方提供营业报告书及财务、货品库存报表等,与甲方保持经常性的商务沟通联系;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权益。

④、乙方按“__餐厅”的统一形象要求,按甲方提供的统一装修设计方案施工,自行承担装修费用。

⑤、乙方自行办理相

关经营手续,合法经营,自主承担期间的一切民事法律责任;

⑥、乙方对顾客的投诉应当正确和勤勉对待,对于全国连锁店所售出的商品,如有质量问题,但并非在乙方店内购买,乙方有义务做好解释及协调上报工作;

⑦、积极参与甲方安排的全国统一促销及其他活动。

⑧、为保证产品质量,乙方必须在公司统一采购原材料,甲方有权定期检查;对损害品牌形象、违反进货规定的行为,将扣除乙方合同保证金。

第六条:连锁加盟合作方式

6.1 、甲方实行低门槛加盟政策,加盟费 整 (¥ 元),及支付后期服务咨询与宣传费用每年(¥ 元),后期服务咨询与宣传费用每年需提前1个月交纳,如15天内未提前交纳后期服务咨询 与宣传费用,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区域限制发展加盟店”的原则取消区域保护。

6.2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同权益保证金(¥ 元)。此保证金主要是为了保护总部的知识产权不被滥用,同时避免加盟店之间产生恶性竞争,以规范完善整个连锁体系,达成全国所有加盟店共同发展之目的。保证金在乙方合同期满无息退还。

6.3、 零风险退出机制:甲方全程指导服务乙方的经营活动,对于确实难于改善经营的加盟店有确保加盟商切身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总部可根据乙方申请,制定完善的退出方案。或关闭或转让。其库存货品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可全部退还甲方货品在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货款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供货、换货、退货

7.1、 甲方保证提供货物的品质全部为合格品,甲方应收到乙方的1-2个工作日内负责将货发出。

7.2、 乙方每次进货必须以汇款形式汇入甲方财务部指定的帐户或以现金支付给甲方财务,款到甲方发货,运费乙方承付。

7.3、 为保证货物品种全面性,首批货物品种配备方案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定,后期购货由乙方自主选择。

7.4、 乙方经营期间在货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随时可等值调换其他品种,换货运输费由乙方自付;产品如因质量问题退换,其发生的费用全总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合同违约责任

8.1、 为维护“__”的全国统一形象,保证售出商品质量,乙方不得擅自销售其它产品;合同签订日起,乙方必须到甲方处进货(注:部分冷冻货除外),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许专卖权。解约后,甲方可在该区域重新设立加盟店。

8.2、 乙方店址及代表人变更须书面通知甲方,获准甲方同意;如私自出让经营权则视为乙方违约。

8.3、 合同执行期间,甲方须严格按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要求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8.4、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影响合同的执行,须在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的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无法履行的书面报告。此情形不视为违约,相关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第九条:合同期限、终止、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乙方在该区域拥有优先续签权。

9.2、 合同期满,如乙方不再继续经营,则应全部归还甲方各种操作手册及所有商务机密文件等资料,并负责销毁、归还所有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等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9.3、 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即可生效,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9.4、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补充协议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

乙 方: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公司地址: 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特许加盟合同(精选篇5)

甲方(特许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特许加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总则

1、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本着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根据加盟章程经友好协商后,签订本协议,并由双方共同信守。

2、甲方将拥有“anyway”商标及所代理品牌系列商品、经营模式、经营理念等以特许专营的加盟形式授予乙方使用。

二、协议宗旨

1、只有在签订本协议书后,乙方才能获得甲方授权许可,按协议规定的区域、期限使用“anyway”商标标识、文字、图案等,按甲方经营模式,经营理念开展经营活动。

2、本协议规定,甲乙双方存在受本协议书约束而形成的购销关系,乙方享有本协议经营“anyway”商标及所代理品牌系列商品带来的所有收益以及自行承担所有风险。

3、本协议明确规定,乙方不得以“anyway”及其相关的代理人、合伙人或受雇人的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4、乙方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审查,对于不利于甲方形象的广告宣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并且追究其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接受特许专营(加盟)需具备条件

1、乙方需在 市 县(区)的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2、乙方在 市 县(区) 按甲方的要求对加盟店以统一形象标准进行布置装修,共 平方米的经营场所,装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3、乙方必须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及地域销售由甲方提供的系列商品,不得销售任何非甲方系列产品,如发现一次,扣除保证金20%。

四、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在本协议生效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加盟店予以监督和指导,并对乙方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费由乙方自理。

2、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甲方确认的“anyway”商标标识、文字、图案,并允许用于本协议期限内,本区域加盟店的装修布置及广告宣传。

3、乙方使用甲方商标名称,需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 元,以上费用由乙方在签约后7 日内一次性交付,保证金在本协议自然终止后一星期的工作日内,由甲方如数退还乙方。

4、甲方所拥有的“anyway”商标标识、文字、图案均受法律保护,乙方不得在特许经营区域外使用与甲方名称相似的店名、商标标识、文字、图案,加盟店不得擅自转让,抵押或变更地址。

5、乙方开业所需商品,在付清货款后,由甲方负责提供,配货清单经甲乙双方在交验后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

6、乙方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对所需商品,应提前 天向甲方提出订货计划书(调入单),甲方在收到货款后即按计划供货,订货金额¥: 以上当天配送。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货后,应书面通知甲方,

如发现货物与订货计划书(调入单)不符或有质量问题,可在收到货物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将视为乙方无条件接受该货物。

7、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市场零售价格,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涨价或降价,甲方提供的全部价格均当地配送价格且不含增值税。

8、甲方每个季度都会按乙方的经营业绩向乙方提供新系列产品让乙方根据经营场所的空间选择销售,由乙方选择的货物原则上不予调换,乙方认为确须调换,应书面申请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调换。

9、乙方有协助甲方打击假冒“anyway”商标及其代理品牌系列商品的义务。

10、合同签订后,乙方如逾期交纳保证金,本协议顺延生效。

五、协议期限、续签、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协议到期前30天内向任何一方提出延长协议的书面申请,经双方同意可续签协议。

3、本协议到期后,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再同意续签协议,本协议自然终止。

4、双方协议未终止前,甲方如中断供货或停止乙方所持有“anyway”特许专营权,乙方有权经法律途径追究甲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一切费用及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6、本协议自然终止或解除,乙方必须结清与甲方的财务往来,乙方不再拥有本协议授的任何权利,乙方必须无条件立即撤除并归还甲方的“anyway”商标标识、图案、授权资料等及其他用品,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7、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原有的甲方“anyway”及代理品牌系列商品限三个月时间自行处理,三个月后乙方不得再销售甲方商品。

六、其他

1、在乙方所在省、直辖市内,甲方有权按市场需求设立其他加盟商和总代理商(地区办事处),委托总代理商(地区办事处)的供货、调货、检查及服务行为视同为甲方行为。

2、甲方加盟章程中所展示的各种市场预测资料不能作为本合同的依据及相关事项或补充条款,仅仅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非对乙方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3、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代表: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公司特许加盟合同(精选篇6)

合同编号:

特许人(加盟授权方):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被特许人(加盟方):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特许人与被特许人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1.特许人(加盟授权方)具备的条件

1.1 特许人系依法设立、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有权在第3.1条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从事快递业务的的企业法人。

1.2 特许人拥有 快递特许经营权,包括注册商标 (名称及权属证书号)、企业标志 (名称、图形)、专利(专利号)、专有技术 (名称及权属证书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

1.3 特许人在中国境内拥有至少2家从事快递服务1年以上的直营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快递服务直营店。

2.被特许人(加盟方)具备的条件

2.1 被特许人系依法设立、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

2.2 被特许人具备从事快递服务的经营场所,该经营场所的地址 ,建筑面积 平方米,营业面积平方米。被特许人应当及时向特许人提供经营场所的权属证明。

2.3 被特许人至少拥有熟悉快递服务业务的员工 名。

2.4 被特许人至少配备供快递服务使用的电话部(号码附后);手机 部(号码附后);如遇号码变更,被特许人应及时通知特许人。

2.5 被特许人拥有不低于人民币 万元的注册资金。

2.6 被特许人拥有从事快递服务的机动车部(车牌号附后)。

2.7 被特许人拥有与特许人快递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接入的设施设备。

3.特许经营权的授予

3.1在(区域或四至)地域范围内,特许人将拥有的:

注册商标权;

企业标记权;

专利权;

其他权利

在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人独占性使用。被特许人可以在快件揽收与派送、员工制服、经营场所装潢装饰、广告宣传及推广、等方面使用特许人已授予的特许经营权。

3.2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得改变特许人所授予的特许经营权的相关内容,不得扩大特许人授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范围。

3.3 特许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有关特许经营权的权属证明及其他资料交付被特许人。

4.合同期限

4.1 本特许经营合同有效期自__年__月x日起至__年__月x日。

4.2 任何一方提出在合同期间解除合同的,应当至少提前 日用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终止。

5.特许经营费

被特许人应当自合同生效后 日内,按以下第 种方式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特许人一次性支付特许经营费人民币元;

(2)被特许人按定期于每年 月分期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元。

(3)其他方式

6.履约保证金

双方就履约保证金的约定,具体内容见附件1。

7.特许人的义务

7.1 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以下 特许经营产品及服务,并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没有品质或权利上的瑕疵:

(1)完整的企业识别及管理系统(硬件及软件);

(2)统一的经营模式、快递网络使用指导及员工培训;

(3)充足、连续、保证质量的物料供应;

(4)统一的店面装潢、人员着装及设备采购;

(5)统一的广告宣传及促销支持;

(6)异地快件的运输、中转(含仓储)及派送服务;

(7)其他

7.2 特许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被特许人提供有关经营模式、管理制度、店面装潢形式、人员着装标准、网络接入方式等有关特许经营体系的书面资料(经营手册),该书面资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为特许人承诺的一部分。

7.3 本合同有效期内,特许人应当对被特许人或其指定的人员提供不少于次或 次/年的统一培训。

7.4 特许人在特许经营过程中,应当及时向被特许人披露有关特许经营权的重大变化、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可能对被特许人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7.5 特许人应当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被特许人的义务

8.1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订立的收费标准对外开展业务,不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8.2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订立的费用结算标准,按(日/月/年)与特许人以及特许人的其他被特许人进行费用结算。

8.3 被特许人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应当使用由特许人或特许人指定的供应商供应的详情单、封套等物料;未经特许人同意,不使用其他来源的物料。

8.4 被特许人遇股东、经营场所、注册资本等发生变更,遭遇重大债权债务纠纷,或发生与快递经营有关的其他事项的变更,应当及时告知特许人。

8.5 在合同期间以及合同终止后 (年/月)内,被特许人及其雇员应当保守其所掌握的特许人的商业秘密;未经特许人同意,不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

8.6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将特许人授予的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

8.7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使用自己的品牌从事快递服务,也不同时代理其他快递服务公司的快件派送业务,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8.8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订立的服务标准揽收和派送快件。被特许人应当接受特许人对其服务质量进行的检查,对违反特许人服务标准的行为,应当予以改正。

8.9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要求的时间、形式保存快递详情单等原始资料,并定期向特许人报送各种报表。

9.广告宣传

9.1 特许人对其品牌形象进行推广和宣传,可以向被特许人收取广告费,双方约定广告费的收取标准、数额及交付方式如下:

9.2 被特许人可以发布与其快递服务有关的宣传广告,可能涉及特许人的知识产权、经营理念、商业秘密等内容时,应当经过特许人审查同意后方可发布。

10.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0.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10.2 被特许人可以在本合同订立之日起日内向特许人提出无条件解除合同的请求。

10.3特许人未按照约定向被特许人交付特许经营的权属证明、特许经营体系资料等相关资料,经被特许人书面催告后,特许人仍未交付或提供,导致被特许人无法从事快递服务业务的,被特许人有权书面通知特许人解除合同。

10.4特许人的特许经营体系存在瑕疵,导致被特许人无法继续从事快递服务活动的,被特许人有权书面通知特许人解除合同。

10.5 被特许人无法达到特许人有关服务质量标准的要求,经督促后 日内仍无明显改善,已经或可能影响特许人的整体运营形象的,特许人有权书面通知被特许人解除合同。

10.6 被特许人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本合同项下的各种费用,经特许人书面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特许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1.违约责任

11.1 被特许人擅自超出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揽收快件,对特许人及特许人的其他直营店、被特许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2 被特许人未经特许人同意,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对特许人及特许人的其他直营店、被特许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3 被特许人未经特许人同意,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特许人的商业秘密,给特许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4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擅自将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应当向特许人支付违约金 元。

11.5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以自有品牌从事快递服务,或者代理其他同类公司快递业务的,应当向特许人支付违约金元。

11.6 特许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被特许人提供经营指导、业务培训与协助的,应当向被特许人支付违约金元。

11.7 特许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被特许人提供特许经营体系的书面资料,经被特许人书面催告后在日内仍未履行的,应当向被特许人支付违约金元。

11.8 特许人提供的知识产权、物料及其他特许经营产品存在瑕疵,对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9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对方进行信息披露,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对对方的损失予以赔偿。

12.争议解决方式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3.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许人: 被特许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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