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代理协议合同
销售代理协议合同【篇1】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方向乙方提供乙方所销售的食品,双方在公正、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标的
1、本合同所确定的产品为甲方生产的__________,具体的名称、规格、价格、数量及金额以甲方的价格表或甲方发货清单为准。
2、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国家卫生检疫标准及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
3、产品的保质期为_______。在保质期内,产品出现非人为损害的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二、产品价格
1、甲方产品的价格以甲方的价格表或甲方发货清单为准。
2、甲方视成本及市场原材料变化有权更改供应价格,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三、货款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采用如下货款结算方式之一:
1、现款现货结算(□是;□不是);
3、批结(□是;□不是),甲方按每批______件为一送货单位向乙方供货,次批货到时乙方无条件向甲方支付前批货款;
4、期结(□是;□不是),甲乙双方按_____月为一货款结算期,乙方应于_____天无条件支付甲方当期所供产品全部价款。
乙方必须按时结算货款,不得延迟。本协议结束之日,乙方应结清所欠甲方所有货款。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应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中,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更换该账户或以现金等形式支付给任何个人,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四、交货方式与验收方式
1、乙方可选择自行从甲方指定地点提货(□是;□不是)或甲方送货(□是;□不是)。乙方自行提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费、保险费、卸货费等)由乙方承担。
2、乙方需提前_____天以________(书面或口头)方式向甲方订货,甲方应根据乙方订货单上的品种、规格、数量以及送货地点等约定事项送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费、保险费、卸货费等)由甲方承担。
3、乙方在收到甲方运送的货物后应立即对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等进行验收,若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和质量等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双方约定标准,应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异议,否则视为甲方已通过乙方对交付货物的验收。
五、双方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规格、数量、按时将产品送达乙方。
2、甲方应保证所供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本合同的要求,如在保质期内产品出现非人为损害的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3、如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给乙方及第三方造成人身损害、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4、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准时支付货款。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遇到不可抗力情况致合同不能履行,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的程度。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如期按约定时间交付货物,若逾期履行义务,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千分之______的违约金。若逾期超过十五日,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除应将已收款项返还乙方外,还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作为违约金;若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甲方应承担上述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2、产品质量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本合同的要求,否则,乙方可以要求甲方重新补发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要求退货的,甲方除应将已收款项返还乙方外,还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_%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甲方还应做相应赔偿。
3、甲方需按订货单上约定数量交货,少交的部分,乙方若需要,甲方应照数按时补交,若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________作为违约金。乙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若甲方无任何违约行为,乙方必须按第三条约定的结算方式向甲方支付相应款项,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千分之______的违约金。迟延超过三十日以上的,则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可向乙方索赔相应损失。同时,在乙方延迟支付货款期间,甲方有权暂时停止向乙方供货。
七、合同效力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由双方各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3、若甲乙双方中有一方需要终止合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甲乙双方中任一方在合同期内无故终止合同者,需承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因本合同的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代理协议合同【篇2】
开发商:
咨询公司: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开发商委托咨询公司独家策划、销售开发商开发经营的房地产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 代理事项
开发商委托咨询公司独家策划、销售开发商在 项目,规划许可证号为 号,总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以下简称本项目)。
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内,咨询公司为开发商在 (地区)委托的独家策划销售代理商,开发商不得在(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二. 代理权限
咨询公司代理开发商对本项目的宣传、策划、销售等一切对外活动,必须以开发商名义进行,并在本合同约定或开发商批准、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
三. 代理责任
咨询公司在开发商授权范围内的一切代理活动,由开发商承担民事责任。咨询公司未经开发商授权或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行为,由咨询公司自行承担民事责任。
四. 代理期限
自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全部经过工程质量验收并可交付使用后三个月止。
五.代理计划的实施
咨询公司对项目进行的宣传、策划、销售等活动的计划书及所需费用预算应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开发商,经开发商同意、批准后方可实施执行。
六.代理工作方式
1.咨询公司负责组织销售人员队伍,在开发商提供的销售中心完成前台现场销售工作(即所有需与客户联系沟通的工作)。前台现场销售工作包括现场接待客户、签署《商品房购房协议书》(又称《订购书》)、引导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按揭贷款申请表》及《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等。
咨询公司应委派不少于2名的项目管理人员到达现场办公,保证与开发商工作人员的沟通与协商,完善前台现场销售工作。
2.开发商应委派不少于3名的工作人员完成后台签约及办证工作。后台签约工作包括收取订金、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收取房款、协助银行签署《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屋产权证》等工作。
3.开发商负责提供销售中心的保安及清洁工作人员和相关费用。销售中心的日常工作由咨询公司负责统筹管理,双方工作人员按统一的管理制度进行工作。
4.甲乙双方设置例会制度,定期研讨销售工作,根据市场需求,对销售工作进行调控。
七.代理费用
1.咨询公司的代理费用按咨询公司实际代理销售的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百分比提取,具体百分比按以下条款规定执行。销售代理费由开发商以人民币形式计算和支付。
2.自开发商取得具体单元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经开发商书面批准对外销售之日起至该单元交楼为销售周期,若开发商未书面批准对外销售,则销售周期顺延。在开发商书面批准具体单位对外销售并正式开盘至该单元封顶,咨询公司销售的销售面积应达到该单元总面积的%,如咨询公司达到以上销售率,代理费用按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1.2%提取。(否则,代理费率相应减少0.05%,即1.15% 。)如咨询公司在正式开盘至封顶时达到 %的销售率,代理费相应增加0.05%,即1.25%
3.咨询公司的代理费用以代理期限内商品房实际成交均价情况确定如下:本项目的住宅销售均价不能低于3650 元/m2,代理费用按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1.2%(按以上第2点具体销售率调整代理费比例)提取。开发商按照具体单元的销售,按以下约定给予咨询公司奖励:
商品房销售均价在3650元/ m2以上,在3650~3800元/ m2范围内的那部分销售金额代理费按以上第2点计算,超出3800元/ m的那部分销售金额代理费用按超出部分总金额的10%提取。
4.在代理期限内,咨询公司代理销售商场、车位,其代理费用按销售总额的
1.2%计算。
八.代理费用支付
1.开发商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销售代理费: 对每一个销售单元开发商与客户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收取首期房款后,需向咨询公司支付销售金额1.2 %的销售代理费,咨询公司的代销责任即告完成。但本合同履行期间咨询公司应按本合同第六部分第1点完成代理工作。
开发商每月8日前与咨询公司结算上月的销售代理费用,咨询公司在收到开发商的代理费用后一个工作日内应向开发商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2.甲乙双方每月8日前结算的销售代理费用均以上月的销售总额1.2%提取。关于咨询公司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在规定时间内超额完成的计提比率和超出规定均价所计算的提成金额在合同期内的最后一个月内结清。咨询公司应同时向开发商办理代售资料移交。
3.若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缴付首期房款后违约和按揭后退房违约,所交房款、订金及罚金归开发商所有,咨询公司不需退还相应的销售代理费;对同一单位的销售,咨询公司只收一次代理费。
九.销售定价
1.销售价格由甲、乙双方商讨制定,并由开发商确认。咨询公司按照经开发商确认的销售价目表进行销售,咨询公司无权自行调整销售价格。如咨询公司销售价格低于开发商书面确认的销售价目表,则低于开发商定价部分应由咨询公司补足。
2.开发商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及咨询公司制定并得到确认的促销优惠措施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项目总体营销费用的控制
1.本项目总体营销费用按总销售额的3%为控制原则,由开发商负责支付。咨
询公司制定的整体营销执行方案的费用预算不得超出此限。
2.甲、乙双方均应在高效、经济的原则上对本项目的总体营销费用科学地运用。咨询公司制定的广告宣传推广方案、公关活动方案、促销活动方案等费用预算和开发商提议使用的相关营销费用都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书面批准方可做为总体营销费用控制的标准。
3.本项目的总体营销费用包括报纸、电视等媒体宣传、路牌及户外广告牌、公关促销活动费用、销售物料制作和印刷、销售中心现场布置及维护、模型制作、现场和后台与销售业务相关费用、现场办公费用及保安和清洁费用等。
十一.双方设例会制度,定期研讨销售工作,有需要时对销售工作进行适当调整。双方应配合对方的工作,一切以销售为重,提供一切便利条件为买家办理所有购房手续。
十二.开发商责任
1.开发商应向咨询公司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 开发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开户银行帐号;
(2) 开发商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香格里拉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
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本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复印件。
(3) 关于销售代理本项目所需的材料,包括立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
室内设备、装修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销售(测绘)面积、规格、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及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 咨询公司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购房订购书。
以上文件及资料,开发商应于正式对外销售15天前向咨询公司交付齐全。
销售代理协议合同【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单位:______________(甲方)注册的以下商标_____________,因业务需要,特委托(或在线委托)_________________(乙方)的网站在线交易。此合同(或电子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保护。
一、商标交易目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商标交易形式、程序及时间
1.商标特许□、商标转让□、商标竞拍□。
2.甲方提供注册商标证、注册人身份证或注册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电邮或传真至乙方备案。
3.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商标交易,须提供注册商标的标准g;也可以直接提供商标注册号和转让价格。
4.注册商标转让或许可的价格,可委托乙方进行评估。
5.商标注册号、商标转让价格可连续提交,乙方从国家商标局数据库调出整理后在网上交易。
6.交易时间为________年,从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商标交易费用
1._________元标类年□。委托交易内容:商标图样、注册号、有效期限、类别、使用商品或服务内容、转让或许可金额。成交后须交纳商标成交额的______%佣金。将委托人提供的与商标相关的图文资料在线发布。
2._________元标类年□。委托交易内容:(包括1内容)委托交易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_________元标类年□。委托交易内容:(包括1和2内容),商标使用情况及其他介绍。
四、申请商标转让的资料
1.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2.与注册人名称一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注册)或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注册);
3.商标的相关说明及使用情况;
4.联系人、、邮箱、电话号码、通信地址、邮编;
5.商标协商价格以及最低转让或许可价格;
6.签订商标交易委托书。
五、付款方式:
甲方将商标交易发布费全款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并将汇款单传真到乙方,乙方确认后开始为甲方执行本代理合同的相关服务。
六、违约责任:
乙方有权在商标交易到期后,停止为甲方进行商标交易。乙方不支付全款,甲方有权力不在线发布商标。
七、在线商标交易:
乙方网站收到委托人上述资料和委托商标交易费用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即将委托人申请交易的商标在线交易,通知委托人并将收款凭证同时寄给委托人。
八、仲裁:
以上合同内容,双方在执行过程中,产生争执时应及时协商解决;经双方努力未能满意解决之纠纷,应提交双方确认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九、其它:
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传真,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或双方代表在线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 邮箱
销售代理协议合同【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全系列产品委托销售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代理(经销)区域和代理(经销)范围:
1、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为________全系列产品在深圳市地区的代理商,并负责该产品在上述地区范围内的一级代理商。甲方提供的车辆,在乙方付清全款前,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对车辆安全负责。
2、乙方不得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以任何形式跨区域经销甲方产品,否则,除乙方应赔偿所有损失外,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二、委托期限
本合约有效期:自签订该合同之日起计,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双方到期需续约,必须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合作条件和销售方式
1、乙方在深圳市必须设有能够可以展示________全系列产品的展厅,以便利于产品的显示及宣传,费用乙方自付。
2、乙方首批订车为________两辆(单价为:________万元)六辆(单价为:________万元),乙方需在申请领取车辆合格证前付清全款,汇款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后续车辆订单,乙方需严格执行订车合同的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3、甲方指定车辆出售价格,________系列可在该车订车合同中规定的价格上增加最多二十万元;________系列可在订车合同中规定的价格上增加最多八万元。如甲方对销售价格和范围有变动,须提前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自行制定对外销售价格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如对销售价格有异议,必须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五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回复,否则视为认同。
4、乙方承诺每月最低________辆车的销售任务,并保证________辆以上的库存。如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销售任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甲方________系列产品在进入乙方深圳________展厅后乙方付清车辆全款前,车辆产权归甲方所有,除售出及甲方调货外不得离开展厅:不得试乘、试驾;不得对产品行使出租、出借、抵押等行为,乙方对车辆整车、外观、装饰等安全负全部责任。
6、乙方如需补货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甲方,双方须就该批次车辆另行签订订车合同。不允许乙方私自从其他经销商处调车或向其他经销商调车,如出现特殊情况,乙方需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由甲方负责调配车辆。调车时,应出具盖有公章的提、调单,并登记该车的底盘号、发动机号、经办人签字。
7、甲方在乙方派驻商务代表,负责协调日常销售、售后服务工作。乙方须无偿为甲方商务代表提供食宿和办公场所,必须全力支持甲方商务代表在当地开展工作。甲方商务代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借款。甲方商务代表提出的任何与双方协议内容无关要求,乙方均有权拒绝,否则视为乙方和商务代表之间的私人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甲方义务
1、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合同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并具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的能力的信用。
2、甲方承诺可以取得本项目合法销售之相应证明文件。
3、甲方允许乙方为该代理产品做宣传,但要明确表明其为甲方的销售代理,并需取得甲方认可。乙方的宣传内容不得出现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项目,如因此出现纠纷,乙方对其行为负全部责任,甲方无责任。
五、乙方义务
1、乙方需配合甲方驻地商务代表,积极处理车辆售后服务工作,进行市场调研,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双方需对调整后的商务政策签订补充协议。
2、乙方需按甲乙双方确定销售条件(售价、付款方式及本合同条款等)进行销售,否则,因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争议和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应将甲方的相关资料视为商业秘密不得对外泄露。
4、乙方处人员的招聘、培训、工资、奖金等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销售该系列产品时,要严格执行甲方的相关规定。
6、乙方应努力维护和树立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形象,积极与甲方合作做好渠道维护及各种售后服务、客户投诉,及时向甲方反馈各种市场信息。
六、购车程序
双方按签字认可的订车合同中的价格进行结算,乙方将购车客户的资料提供给甲方并将购车款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后,甲方即将该车的产品合格证及发票出具给乙方。乙方在未收到客户购车款前不得将所购车辆交付,否则后果自负。
七、提货方式及验收
若由甲方送货,乙方承担费用,费用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货到后乙方及时签字验收。
乙方自行提货,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货物风险自乙方提货人员验收车辆后转移。
八、质量保证和产品退换
1、甲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规定及标准,并向乙方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2、甲方货物售出,概不退换。车辆自身质量问题,乙方需告知购车客户到奔驰售后服务中心解决;甲方产品部分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解决。
3、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客户投诉,乙方需及时有效解决,并书面告知甲方。如因乙方不能及时有效处理客户投诉或处理不当,产生的一切纠纷及后果由乙方承担。
九、合同履行注意事项
1、乙方不得单方面修改、终止合同。
2、未经甲方书面准许,乙方不得跨出本合同规定的范围销售甲方产品,否则,因乙方的冲货现象而造成甲方或其他代理商的损害的,甲方将给予乙方处以冲货零售价2倍金额的罚款,罚金在15个工作日内由乙方交付给甲方,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即时终止本合同,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需在领取车辆合格证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客户资料并保证提供信息准确无误,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和搪塞,否则视为违约。
4、乙方在收取购车客户的车定金及购车款前,需及时与甲方沟通,确定甲方能够提供购车客户所需车辆,否则引起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不得无视法律,做出随意夸大、隐瞒或虚假承诺等行为,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消除一切不良影响。
十、其他
1、甲、乙双方若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问题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诚信态度,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双方同意于本合同签订地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本合同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3、本合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
4、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合同范围使用。
5、本协议所列的地址或电话为双方寄送文件或电话通知的依据,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加盖公司公章,否则双方通信或通讯以本协所列为准。
十一、合同效力
1、在本合同期限内,双方的权利已履行完毕时,如无继续书面续签,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相关内容,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车辆折旧及运输等费用。
3、合同终止后,双方需在15个工作日内结清账目上所有款项,甲方于15个工作日内取回所有甲方财产。乙方无权留置甲方财产,如乙方强行留置甲方车辆,乙方需赔偿甲方每车每天五千元的赔款。
4、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及争议均适应中国法律,如发生双方意见不和最终未能达成谅解时,可再向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5、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帐号:
销售代理协议合同【篇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促进“厨康”牌吸油烟机,灶具,消毒碗柜,热水器等厨卫产品的销售,实现互惠共赢。甲,乙双方在公正,平等,自愿,合理的基础上,订立如下代理合同条款:
第一条 经销授权
甲方指定乙方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以下简称“合同期内”)“厨康”牌厨卫电器产品在 (以下简称“授权区域”)内的授权特约经销商,乙方不得将甲方产品销往区域以外,否则按《市场保护条例》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条 销售目标与进度表
1. 经销商销售额计算方法:销售额=产品提货额-产品退货额
2. 乙方承诺在合同期内销售“厨康”牌厨卫产品 万元(以下简称“年度任务”)
3. 乙方保证在 年 月 日前缴纳品牌代理保证金 元作为本合同生效的先决条件;(品牌代理保证金可转换为乙方首次提货款)
4. 销售指标分解:(单位:万元)
第三条 价格规范
1. 结算价:甲方向乙方供货以“合同附属价格表”执行供货价格。因市场变化,原材料上涨等引起的价格变化而进行的价格调整,甲方将提前七天通知乙方。
2. “厨康”品牌厨卫产品零售价:为保持市场价格稳定并保障经销商合理经营利润,甲方在全国区域内实行统一单品加价率不得低于500元。
第四条 下单,结算及发货方式
1. 乙方如若订货需当日15:30时以前将产品的型号,数量传真至甲方销售部,甲方保证下单产品在货款到账后十日出货;
2. 乙方将货款汇至甲方指定账户,甲方确认到账后方可排单(乙方将货款汇错账号或没能于订单次日15:00时前汇款而导致的延迟排单,责任由乙方承担);
3. 乙方收货后,应于当天检查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等与《销售单》对比是否符合,如有不符,应于24小时以内通知甲方处理,逾期视为验收无误。
4. 乙方指定货运单位: 电话:
收货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第五条 销售奖励
乙方年度提货金额达“年度任务”100%以上,甲方给予乙方年度提货总额的2%作为甲方对乙方的销售奖励。市场推广支持为促进乙方快速打开市场,提升乙方区域市场总体销售及品牌影响力,甲方给予乙方以下市场建设支持。具体支持如下:
1.专卖店装修支持:(1)乙方装修“厨康”品牌专卖店费用,甲方视情况进行支持。
(2)乙方门店装修设计,费用预算需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审批同意方可施工。
(3)乙方专卖店装修完毕,按照公司规定终端上样。享受装修支持。
(4)乙方其余返点按照《厨康年度政策》执行
2.营销活动支持:
(1)甲方每年度开展4次大型促销活动,分别是元旦节,3.15,劳动节,国庆节。
(2)具体活动内容由甲方统一策划,全国统一开展。
(3)活动项目,具体产品,促销力度由甲方统一安排。
(4)活动所需道具,帐篷,DM宣传单,宣传海报,喷绘,广告贴,陈列物料等由甲方统一制作免费提供。
3.品牌广告支持:
(1)“厨康”品牌该地区的品牌建设及推广甲方根据市场销售状况由甲方统一策划,制作,执行。
(2)乙方代理区域如需做大型的宣传广告需书面向甲方申请经甲方核批准后方可执行。具体费用按照甲乙双方1:1承担。(审批合格后一月内核销)。
4.推广费用管理:
(1)甲方给予乙方所有终端建设费用必须按先申请再审批后核查的流程核销(核查不符合条件的勒令整改合格后方予以报销)
(2)乙方报销费用必须按实际情况提出申请,如有弄虚作假,甲方则立即停止报销任何终端建设费用。
(3)甲方给予乙方报销的费用以货款的形式冲账。
第六条 售后服务约定
1. 安装.维修费用约定:
乙方负责“厨康”产品在授权区域内的售后服务。甲方给予所有产品的相关配件免费提供(所有配件以旧换新),乙方在合作期内所产生的安装费用按照烟机20元每台结算,热水器30元每台结算。乙方销售,售后服务人员可以到甲方公司免费培训,服务人员在培训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由甲方安排落实;
安装费用结算方式: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每月客户安装结算单,甲方回访属实后每季度核销一次!(以货款形式冲账)
配件管理:在合同期内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所有配件!甲方会给予乙方易损件的配备
易损件是指:纸箱,泡沫,油杯,灯板,说明书,塑料袋。
2. 非易损件乙方可以按以旧换新的形式向甲方免费调换。
3. 由于甲方产品存在设计制作工艺原因的质量问题甲方同意无条件退换,若甲方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一律不能退换。
第七条 关于终止合同
1. 出现以下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 乙方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销售任务;
2) 乙方合同期内两次以上串货;
3) 乙方销售假冒“厨康”产品(甲方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4) 乙方售后服务太差造成严重后果的;
5) 甲,乙双方因以上原因终止合作,甲方对乙方的一切承诺自动失效,乙方与其他渠道的一切合作与甲方无关;
2. 终止合同的相关约定
1) 甲方收回合同期内对乙方的所有授权,甲方归还甲方授权书等相关资料;
2) 乙方可按甲方规定的程序和项目及金额报销甲方已经批复并已经产生的费用;
3) 合同终止,乙方代理权转交时,需清点全部库存商品,包装完好且无损的产品按乙方最后一次提货价或甲方的现行提货价全部转让给予新代理商,其他产品(样机;裸机等)按乙方最后一次提货价或甲方现行供货价的七折转让给新的代理商;
4) 双方账务处理完毕,合作权利,义务解除;乙方此前售出的甲方产品用户服务工作由乙方负责,直到免费保修期满;
5) 此后双方均不得向对方索要任何形式的赔偿,且不能有任何损害另一方利益和声誉的行为,否则受害方有权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凡是因本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诉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广东厨康电器营销中心拥有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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